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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宋代的城市-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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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猴呈百戏,追呼蝼蚁,驴舞柘枝,熊翻筋斗,乌龟踢弄,金翅覆射,斗叶猢狲,老鸦下棋……更让人叫绝的是“鱼龟顶傀儡面儿舞卖糖”:卖糖的人,守在一贮满水的大木桶旁边,有节奏地敲着锣,以名字呼唤那大木桶中的鱼鳖鲒鲫,待它们浮上水面,卖糖人便掷以小面具,或鱼或鲒或鲫,戴上小面具,就在水面上舞蹈起来了,左右摇晃,舞的是“斋郎”、“耍和尚”等活泼逗乐的节目,舞完一段,便沉入水底。这时,卖糖的人又别呼其中一物浮上,表演类似的节目。

    这样的调教虫蚁,委实有趣得很,也委实是神来之伎。在宋代以前没有,在宋代以后也没见过,可称得上是空前绝后的。从另一角度说,这是为了招揽更多的顾客买糖而演练的,这就使调教虫蚁的商品买卖色彩更浓。

    其实,早在北宋元符年间(1098~1101),就有貉在城市市场上出售,南宋时伎艺人则将虫蚁驯化好了才拿到市场上。如有市民用500钱就买到一只黠而驯的鼠狼,这只鼠狼自归买主,去买主手内取食,跳窜戏扰,就好像是这位买主平日所调教似的,实际这是商贩将虫蚁调教好来出售的。

    宋代城市中的调教虫蚁,在很大程度上已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商品活动,尽管这个活动中自始至终贯穿着调教,但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出卖,为了取悦,或为了赌博,这在宋代城市的斗鸡中体现得最为鲜明。《杨公笔录》有“世人以斗鸡为雄”的提法,以此类推,宋代城市中的斗鸡活动必不可少,驯养斗鸡的经验已见于这一时期的文字记录:

    养斗鸡之初,首先要结草为墩,让鸡立于草墩之上,这样做的目的是使鸡的脚立定而不致倾斜。同时,把喂鸡的米高高放置,超过平常放置喂鸡米的米斗之处,这必然使鸡耸膺高啄,久而久之,鸡的头就会常竖而嘴利。为了使鸡斗起来顺利,也为了使鸡有斗的模样,要割截鸡的冠,这样就使敌鸡无所施展其嘴。还要剪刷尾羽,使鸡在啄斗时易于盘旋。另外,还要常用翎毛搅入鸡的喉咙,这样就会去其涎。至于掬米饲之,或用水两腋,调饲一一有法。鸡经过训练、调饲,达到合格标准者必须是毛欲疏而短,斗起来欲竖而小。其足欲直而大,身欲疏而长,眼睛欲深而皮厚。它慢慢走着步,眈视对方,毅不妄动,看上去像木雕的一样。凡是这样的斗鸡,每斗必胜。在斗鸡过程中,有所谓“三闲”之法,即三次休息之规定——

    一闲:是在两鸡开始斗一会儿,一鸡失利,其主人便抱着鸡去少休片刻,在此期间,可对鸡去涎饮水,以养其气。

    二闲:是再让两鸡相斗,其中一只鸡失利,其主人便抱着这只鸡像“一闲”那样稍微休息一会儿,养气调神,以便再斗。

    三闲:也是最后一闲,斗鸡的双方主人,这次均不得干预,一直到两鸡分出生死胜负才算终止。

    正如梅尧臣的《晚泊观斗鸡》诗中所说的那样:

    侧行初取势,俯啄示无惮。先鸣气益振,奋击心非懦。勇颈毛遂张,怒目眦裂。

    出现这样惊心动魄的场面,就是因为每只斗鸡都是经过长期、严格的训练,一斗起来,全力以赴。但有的斗鸡主人为了使自己的斗鸡高出一筹,而不惜用阴毒招法。如用芥末凃于鸡之肩腋,这是在两鸡相斗疲倦,盘旋伺便,互刺头腋,翻身相啄之际,以有芥子能眯对方鸡的眼睛,进而取胜。还有的用像爪凿柄那样薄薄的刀片,缚置在鸡足上。这样就会使鸡在奋击刚刚开始的时候,一挥足,就伤对方的要害部位,甚至断头!

    从斗鸡的规律来看,往往是用金距取胜于其始,用芥肩取胜于其终。可“芥肩金距之技”,仅见之于传史,具体方法无有流布,所幸宋代周去非《岭外代答》对此作了详尽描述,才使我们得窥宋代城市斗鸡的一个侧影。

    斗鸡是残酷的,它似乎和娱乐很难协调,但欣赏斗鸡无疑能使神经得到刺激,给器官带来快感,所以这也是娱乐的另一种形式。况且斗鸡多用金钱下赌注,这种娱乐性,其妙处更是难以述说的。

    但这毕竟是调教虫蚁的一个侧影而非全貌,宋代城市调教虫蚁还是将娱情寓乐放在首位的,这是市民热衷于调教虫蚁的主要原因。如东京市民有一时期喜好调教鹭鸶,可是一到饮秋水季节鹭鸶就会飞去,于是东京市民又转移兴趣,在夏天开始之际又纷纷饲养调教起铜嘴鸟来……这种全民性的调教虫蚁的热潮的形成,无非是由于饲养调教虫蚁有着无限的乐趣,以至在宋代城市里,常常有全民性的调教虫蚁活动的形成,其中以在南宋城市里饲养调教蟋蟀为最——

    秋天,每当蟋蟀出没之际,在临安的官巷南北作市斗蟋蟀便开始了。从早起,就有三五十伙市民,有的蟋蟀能斗赢三两个,便能卖上一两贯钱,若生得大,长于斗的蟋蟀,则身价百倍,可卖到一两银子。所以,城外许多居民,专在蟋蟀盛出的秋天,捉蟋蟀入城货卖……

    在货卖蟋蟀的行列中,仅蟋蟀笼子就有银丝笼子、楼台型笼子、黑退光笼子、金漆笼子、板笼、竹笼等多种样式。这表明临安市民不单纯斗蟋蟀,对蟋蟀用具也是讲究的。1966年5月镇江官塘桥罗家头南宋墓出土的陶制过笼等三件蟋蟀用具证实了这一点。

    据1973年第5期《文物》苏镇所撰文介绍:这三件蟋蟀用具,均为灰陶胎,两只为腰长形,长7厘米,两头有洞,上有盖,盖上有小钮,钮四周饰六角形双线网纹,其中一只内侧有铭文四字,残一字,为“□名朱家”。另一只为长方形,长亦7厘米,作顶式,顶中有一槽,槽两侧饰圆珠纹,圆珠纹外周斜面上饰斜方如意纹,一头有洞。长方形的蟋蟀过笼,一头有洞,当是捕捉蟋蟀时用的,腰长形过笼两头有洞,当是在圆形斗盆中放蟋蟀时用的。这说法不尽准确,蟋蟀研究家王世襄先生不完全同意这种鉴定,认为需要完善和纠正。

    但无论怎样说明,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蟋蟀过笼已是一种普遍可见的用具。台北故宫博物院藏苏汉臣《秋庭戏婴图》,图中就画有正面和两侧端都有孔,但没有底,近似一具瓦罩的蟋蟀过笼。

    这可以证实过笼这种专门用具,南宋城市中的儿童都十分熟悉并会使用。使用是需要技巧的,联系三件出土的蟋蟀用具,足以使我们了解到南宋城市调教蟋蟀风气之盛,技巧之高。

    从一件过笼上印有“□名朱家”的戳记,可知是专门为朱姓人家烧制用来斗蟋蟀的,它和《武林旧事》所载的《小经纪》中的“促织盆”,是同一类型。这种小商品,在当时已是大量烧制供应需要了。在墓葬中寻见到的小小过笼,带给我们新的启发:一个人如果不迷恋调教蟋蟀,是不会将小小的过笼带入坟墓的。通过值得玩味的蟋蟀器具,我们可以揣测到宋代城市调教蟋蟀已达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

    《秋虫谱》对蟋蟀的头、脸、翅、腿、色、肉,都有详尽的研究,对如何相,如何喂,如何捉,如何治,如何斗,等等,均有具体可行的方法。后来的《虫经》、《促织经》、《蟋蟀谱》均按此格局延续下来。

    像《虫经》中的《赵九公养法》、《苏胡子养法》,《促织经》中的《捉促织法》、《论头》、《论脸》、《论翅》、《论腿》、《论肉》,《蟋蟀谱》中的《时序炎凉调养秘诀》、《促织有十不斗》,等等,这些均为南宋城市调教蟋蟀法之沿续,为中国调教蟋蟀奠定了雄厚的理论基础,也是对世界昆虫学的一个杰出贡献。这些调教蟋蟀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方法,甚至在今天仍然被人所遵循。有趣的是,《秋虫谱》中的《嘲两来嘴》,勾画出了专以怂恿蟋蟀相斗而谋生的市民形象:

    有等好事君子,凡遇秋虫发动,则东闯西奔,寻豪探富,说合两家,携虫赌赛,则从旁而赞之,假心虚意,挑拨成场。东家撒漫,便帮西家以局东家;西家软怯,则就东家以取西家;设或两家各自张主,则又从中冷语:某虫甚大,某虫色花。扇两家之心,败已成之事。及至东家败北,则便向西家云:我道东虫不狠,今果然欤。顷之东家复胜,便转面谓东家云:我道未见得你虫便输,将军有复口,非此谓欤。或放钱,或抽头,或倒卸,百般用意,总是为己,而不为人。一遇此辈,切须斟酌,毋令堕术中可也。

    如果将此和吴自牧《梦粱录》中所述“闲人”对照,便会发现他们之间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就是一路货色,正所谓:“说合交易,帮涉妄作”。同时这也表明了南宋城市已培养了一批专从蟋蟀相斗中讨生活的“闲人”来,他们就好像晴雨表,反映出调教虫蚁已经在城市中广泛展开。

    正是由于调教虫蚁已成为市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政府当局也顺应民意,在尽可能的范围内组织调教虫蚁的表演,以活跃城市的娱乐气氛——

    临安荐桥门外的象院里有外国进贡的六头大象,每天,这六头大象由朝殿官引出到宫门前唱喏。唱喏,本是宋人习惯,所谓“喏”,即为出声,喏必有揖,揖则兼喏,完成喏与揖方为“唱喏”之仪。

    也就是说,大象要像人那样躬背俯首,并用鼻子发出表示参拜的响亮声音来。这是需要加以调教才能达到的。特别是三年一次的明堂大祀,驯象员乘象出动,让象在太庙及丽正门前表演成列,旋转跪起……

    大象悉如人意的表演,并非南宋首创。早在北宋景德年间,交州黎桓就献来四头能拜、能山呼的驯象,它们被养于玉津园。每逢大礼,这四头驯象背上就加置莲盆严饰,出动表演。后来逐渐形成了这样的场面——

    数十面朱旗,十数张铜锣鼙鼓开道,七头大象尾随其后,每头大象颈部都坐着一个戴高脚幞头,穿紫衫的驯象员。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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