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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主义承认权力在国际事务中的首要地位。它接受既有的制度。它的目标是有限的。美国根深蒂固的自由主义传统却对这种国际事务中的权力政治深恶痛绝,因此美国在立国后的一个多世纪里,对旧大陆列强的争斗超然事外,俨然一个世界事务的孤岛。亨廷顿相信,造成美国难以与外部世界打交道的原因正是它的那些伟大之处。“美国的民族主义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民族主义,它不是通过宣称美国人民比其他人民更伟大来证明自己,而是通过宣称美国的理想比其他理想更伟大来证明自己。”这也造就成了美国自由主义对外政策的一种内在矛盾,在涉及保卫美国核心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对外政策会受到和平主义的有力制约,而在涉及保卫人权的情况下又会出现一种贸然使用武力的倾向。自由主义者一方面坚持削减军费,一方面又不时要求采取冒险性的对外政策。在这里,亨廷顿看到了他所珍视的美国自由主义有僭越甚至走向其反面的可能:一方面,自由主义的泛滥有可能消解军队的保守主义传统;另一方面,自由主义持续膨胀的要求也可能使军方借机坐大,最终导致自由社会的倾覆。但是,尽管美国自由社会与军方之间存在着这样的微妙关系,二者仍有可能保持平衡。保护一个自由社会的办法在于界定军方的职责范围。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把军队以及军方提出的建议严格地控制在其职业范围之内。因此,军人只有在国家利益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才应建议使用武力。如果他要为其他原因而战,包括人道主义原因,那么命令必须要来自文官领导。当时杜鲁门就为美国带来了这样一种新的秩序:在国内行自由主义,在外交事务中行保守主义。而达成这个新秩序的关键平衡因素是企业界,因为从历史上看,大多数美国企业家认为国际贸易与多边条约比权力政治更为重要。在这里,亨廷顿明显受到了经济学大师熊彼特的影响,后者认为资本主义的世界观是一种商业和平主义的观点。
《士兵与国家》这本书并没有得到当时学术界的认同,迎接它的是一片批评与责难之声。甚至亨廷顿所在的哈佛大学政府学系(Department
of Government)的许多同事也对这本书多有微词。1958年,哈佛大学停止续聘亨廷顿,他不得不和自己的好友布热津斯基(哈佛大学也没有续聘他)一道转投哥伦比亚大学。直到四年以后,哈佛大学才意识到亨廷顿与布热津斯基都是政治科学界的明日之星,于是邀请这两人重回哈佛。布热津斯基选择留在哥伦比亚大学,而亨廷顿则返回哈佛,成为那里的终身教授。
越南战争打破了亨廷顿平静的校园生活,他于1967年受命担任约翰逊政府国务院顾问,并撰写了一篇长达百页的关于越南战争的报告。这篇报告在解密之后,其主要内容发表在1968年7月的《外交》季刊上。在这篇报告中,亨廷顿一方面支持政府击败北越的总目标,另一方面又认为美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采取的手段是完全错误的。针对约翰逊政府关于南越政府控制下的人口已经由百分之四十上升到百分之六十的说法,亨廷顿指出,关键的问题并不在于大多数越南人究竟支持谁,这样的问题只对美国这样成熟的民主国家才有意义,越南的问题在于缺乏有效的权威结构,在这样一个破碎的国家里,谁能提供这样一个起码的结构,人民就会站在谁的一边。在亨廷顿看来,美国的策略应该是利用越南人的宗教和家族权威结构来对抗越南共产党,而不应当是在越南建立民主政体。亨廷顿的这一观点在当时的美国自然是左右不讨好,所以难怪他的办公室会被人焚烧,他被人骂做“战犯”了!
在亨廷顿对越南战争的看法背后,其实隐藏着他逐步形成的对当时整个世界政治大潮的一个总体看法。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国际形势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有大批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获得独立,因此政治现代化的问题也就成了社会科学界的一个重大问题。亨廷顿在1968年出版的《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详细阐释了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该书的一个中心观点是,美国的历史经验并不适合用来理解目前发展中国家政治民主化过程中遇到的挑战。美国的经验在于如何限制政府权威,而亚非拉新独立国家的问题在于如何建立起政府权威。“问题不在于举行选举,而在于建立组织。”在政治成熟的国家里,人们忠于某些制度和组织,而不是个人或集团。然而,这些制度、组织的建立以及民主化都是思想启蒙和城市化进程的产物,这一进程本身又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在历史上,法国大革命和墨西哥革命并非由贫困引起,而恰恰是由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又比如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印度,它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为同期阿根廷的十分之一,但是印度的政治却更加稳定。在亨廷顿看来,原因之一是由于印度的高文盲率造成的。正是庞大的文盲人口构成了印度民主的稳定力量。乡村的文盲和半文盲仅仅参加投票而已,而那些新脱盲的城市无产阶级却要组织起来,挑战现有的制度。印度民主的稳定一方面得益于广大印度选民受教育程度低下,另一方面是因为印度同时也存在着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精英阶层,这个阶层的人数相当可观,足以治理一个现代国家。亨廷顿预言,随着印度下层民众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这个国家的政治局势将越来越动荡。
困扰当代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的腐败问题早在三十多年前就是亨廷顿研究的一个重点。他指出,十八世纪的英国和十九世纪的美国都曾产生过大规模的腐败问题。然而,腐败是新兴集团融入现有体制的一种手段,在现代化的初期阶段是有用的,不应彻底否定。无论如何,在否定旧体制上,腐败总比暴力手段要好一些。“那些贿赂警察的人要比那些捣毁警察局的人更加认同现有的司法体制。”腐败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克服不负责任的官僚机构并最终带来进步。与此同时,亨廷顿也承认现代化与腐败容易引起民众清教徒式的反应。后来伊朗革命的爆发印证了亨廷顿的这一判断。
亨廷顿对于革命和改革的看法也颇有创意。他认为美国从没有经历过真正的革命,因此也就难以理解世界其他地方人们的革命热情。美国的独立战争并非一场革命,甚至也不是本地人反抗外来征服者的斗争,而只不过是一场移民与母国的斗争。亨廷顿当然不喜欢革命,他认为革命残酷无情。一旦革命爆发,持续的经济匮乏就成了确保革命成功的基本因素。因此,要对付革命政权,用经济封锁的手段只能适得其反。“革命政权可能会被富裕搞垮,但它们不会因贫困而被推翻。”亨廷顿对改革的看法也不像大多数美国人那样乐观。“改革是革命的催化剂而不是它的替代品。”“大革命总是随着改革而来,而并非由停滞和压迫引起的。”这是因为在不发达社会当中,改革的特征并不是提高透明度和广泛的公众参与,而是迅速和突然,后者也正是战争的基本原则。改革的计划一旦泄露,势必激起那些利益会受到损害的人的强烈反对,因此改革者只能秘密操作,从一个议题跳向另一个议题,而成功的希望只能寄托在社会内部信息的隔绝上。
因此,亨廷顿反对美国在第三世界国家不切实际地推行民主改革。他认为美国如果要在国际上推行自己的价值观的话,那么首要的事情应该是让自己站在道义的上风,从而削弱对手,而不应当承担从内部改造不发达社会的义务。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卡特担任总统期间,亨廷顿找到了把自己的思想转化为美国对外政策的机会。卡特政府的人权外交政策就出自亨廷顿的谋划。此外,他还和布热津斯基一起对美苏关系作了总体性地评估,虽然当时苏联扩张的态势咄咄逼人,但是他们在仔细对比了美苏在武器生产、情报搜集、经济、外交等领域的实力之后大胆预言,苏联的优势是暂时的,西方必定赢得冷战。他们强烈建议美国发展军事力量,并且在波斯湾地区部署一支快速反应部队。在卡特政府的最后两年以及整个里根政府的八年期间,这些建议都变成了现实。
在卡特下台之后,亨廷顿重新回到了校园,此时他的目光暂时从国外收回到国内,开始反思风起云涌的六十年代。在《美国政治:不和谐的希望》一书中,亨廷顿问道,为什么历史上许多年代的人们都循规蹈矩,而某一代人却会变得如此叛逆?他对这个问题的解答独出心裁。亨廷顿认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经历了一个“信念激情期”,而这在盎格鲁萨克森文化当中并非什么新鲜东西,每隔几代人就要发作一回。十七世纪中期内战时期的英国、十八世纪四十年代新教徒大觉醒时期的北美、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以及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进步主义”时代的美国都曾见证了这种“信念激情”。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虽然经历了性解放和毒品泛滥,但是六十年代的抗议者从本质上说仍然是一些清教徒,他们对美国的制度不再能体现美国的理想而感到愤懑。对于美国的创建者们来说,美国不仅是一个国家,还是一项事业,在这项事业之中正义必将最终战胜邪恶。亨廷顿把这种观念称为“美国信念”。这种信念构成了美国国民性的重要方面。正是这种强调民主、平等、个人主义的“美国信念”,才是美国与旧大陆、与它先前的母国英国的根本不同之处。“美国信念”落到政治层面表现为对政府权力根深蒂固的怀疑和不信任。这又与欧洲政治传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欧洲,无论左派还是右派都赞成“强大的国家”,而在美国,左派和右派都主张对政府权力限制。如果说老左派依靠的是工人阶级和工会的话,那么六十年代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