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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80余家,中型出版社80余家,余为小型出版社。出版社主要集中在慕尼
黑、西柏林、汉堡、斯图加特、法兰克福和科隆。主要的大型出版社有:贝
特尔斯曼出版集团公司、霍尔茨布林克出版集团公司、施普林格出版公司、
卡尔。汉泽尔出版公司等。前联邦政府新闻与情报署出版一些发行量大的政府
部门出版物。国防部、经济部、外交部等自行出版与发行其出版物。农林部、
建筑部、财政部等则将其出版物交私营出版。另有一些政府部门的出版物,
部分自己出版,部分交私营出版社出版。政府出版物在所有出版物中,所占
比例甚微。全国性行业组织是德国书业协会,其前身是德国出版商与书商联
合会,1955年改用现名。
发行方式。书刊的发行,主要通过批发商发售给零售商。大型出版社都
有自己的发行部门,将书刊直接供应给书商。全国大型的书刊批发公司是:
内夫。科赫与厄廷格公司、格奥尔格·林根布林克公司、格罗索豪斯。韦格纳
公司、G。乌姆布赖特公司、W。柯纳曼公司、A。维克托。韦林公司。全国有书店
约4000家。最大的书店是:海因里希。胡根杜贝尔书店 (慕尼黑)、博维尔
大学书店 (波恩)。图书俱乐部也是一条重要的发行渠道。全国最大的图书
俱乐部是贝特尔斯曼图书与唱片俱乐部,它在世界上20多个国家拥有1600
万会员,其中包括本国会员475万,1984—1985年年度营业额19亿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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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法规。政府无管理出版的部门,不干预出版业务活动。政府对图
书、期刊、报纸征收7%增值税,音像制品14%。对出口书刊免征增值税。
对进口书刊征收7%进口税。对进口的音像制品征收3~5。4%进口税。 1948
年加入《伯尔尼公约》。 1955年加入《世界版权公约》。 1965年颁布版
权法。 1969年采用国际标准书号,语区号为3。
出版近况。全国性出版物目录是:《德国图书目录》、《德语在版图书
目录》(包括前联邦德国、瑞士、奥地利的德语出版物)。1986年,年度出
书63679种,期刊6893种。最有影响的综合性期刊是:《明镜》、《明星》、
《彩色画报》、《地理》、《资本》。 1986年进口书刊7。79亿马克,主
要进口是奥地利、瑞士、美国、英国。前联邦德国是主要的书刊输出国之一。
出口书刊22。35亿马克(1986),主要出口国是奥地利、瑞士、法国、荷兰。
1986年前联邦德国向中国出口书刊659万马克。
语言文字
德语是前两个德国、奥地利的官方语言,也是瑞士的4种官方语言之一,
联合国的工作语言之一。属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西支。分布于前两个德国、
奥地利和列支敦士登,也是瑞士和卢森堡的主要语言之一。此外,法国的阿
尔萨斯、洛林、前苏联和罗马尼亚等国的德国移民区、以及美国的宾夕法尼
亚州等地也有少数人使用德语。使用人口总计约1。1亿。
德语分为高地德语和低地德语。高地德语是共同语,它采用了低地德语
的某些发音规则。通用的书面语以高地德语为准。各方言间的差别很大。高
地德语和低地德语的语言分界线大致从前联邦德国西北部的亚琛起,向东经
莱茵河畔的本拉特、卡塞尔、前民主德国的马格德堡直到奥得河畔的浮斯滕
堡,这条线以南是高地德语,以北是低地德语。
德语的词按语法功能分为10类:冠词、名词、代词、形容词、数词、动
词、连词、介词、副词、感叹词。前6类有词形变化,称为可变词类;后4
类无词形变化,称为不变词类。名词有3种性 (阳性、阴性和中性)、4个
格 (主格、宾格、与格、所有格)和两个数(单数、复数)。在使用中,除
名词本身发生某些变化外,主要依靠名词之前的冠词、代词、形容词和若干
数词的变化来表示名词在句中的性、数、格。动词的变位包括人称、数、时
(现在时、过去时、将来时、现在完成时、过去完成时、将来完成时)、语
态(主动语态、被动语态)、语式(直陈式、命令式、虚拟式)的变化。动
词不定式的词尾大部分为en,少部分为eln、ern,根据其基本形态(不定式、
过去式、第二分词式)变化时词尾的不同和词干元音是否变换,可分弱变化、
强变化和不规则变化动词。动词将来完成时在当代德语中已极少使用。
德语句子结构的特点:动词谓语为句子的核心,它要求各格的宾语或介
词宾语和各种补语。在普通陈述句中,主语或其他句子成分居句首时,谓语
动词总是居第二位。如果谓语由两部分构成,即由可变部分(时间助动词或
情态助动词)和不变部分 (动词的不定式第二分词)构成,则可变部分居第
二位 (在有些句子中居第一位),而不变部分居句尾,这是德语特有的谓语
“框架结构”。句法的另一个特点是从句中动词谓语位于句末,其句子成分
的排列次序是:连词或关系代词一主语和其他句子成分一动词谓语。
德语的词汇量估计为30万~50万。按其来源可以分为3种:①继承词,
指从印欧语和日耳曼语时期流传下来的词语及其派生词与复合词;②借词,
指在历史上从外族语吸收的并已为德语同化了的词;③外来词,指从外族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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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而仍保留原有特点的词。继承词和借词的重音绝大部分在第一个音节
上,外来词的重音或在最后一个音节上,或在倒数第二或第三个音节上。词
汇构成的特点是大量使用派生与复合的手段,复合构成在德语构词法中最为
普遍。两个以上的各种词类的词均可复合成一个新词。名词第一个字母都要
大写。
德语采用拉丁字母,有 26个,其中元音 a、o、u、有变音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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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13日德国教育审议会提出了《教育结构计划》。1973年6月15日联
邦与州教育计划委员会提出了《综合教育计划》。这两个重要的改革方案成
为教育结构改革的依据。《教育结构计划》建议:①把整个教育体系划分为
初等教育领域、中等教育领域 (包括中等教育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高等
教育领域和继续教育领域等,并设初步教育领域(3~4岁儿童为对象)。②
改组基础学校,把义务教育提前到 5岁开始。③全时制义务教育延长到10
年。④受完10年教育的学生授予中等教育第一阶段毕业资格(中学毕业证书
Ⅰ)。⑤改革传统的中学毕业证书考试内容。要求向不同的学生介绍不同重
点的专门知识,扩充教育内容,在学术科中增加专业理论学科,在职业科中
增加普通学科内容。各科毕业生均有可能通过考试获得中学毕业证书Ⅱ,以
便升入不同类型高等学位学习或就业。《综合教育计划》与《教育结构计划》
的设想是一致的,除重申了《教育结构计划》中提出过的改革目标外,更具
体地规定了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措施,包括经费预算等。
教育改革的全过程,是沿着两条路线进行的,一是维持传统的学校系统,
加强各系统之间的“渗透性”,消除传统学制中具有明显等级划分和互相隔
离不相衔接的现象;一是取消学校系统的划分,实行“综合化”,高中以下
设综合学校,高中阶段把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综合在一起 (如试验中的“学
院级”),高等教育领域设综合高等学校。以社会民主党为首的一派主张后
一条路线,以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为首的一派主张前一条路线。
由于两派之间的严重分歧,改革的进程是缓慢的,甚至从70年代中期起有逆
转的趋势。
教育行政
根据历史传统,前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实行各州文化自治。联邦对学校工
作仅限于一般的监督和调节。联邦没有统一的学校法,在联邦 《基本法》第
七条中,仅就联邦范围教育的某些基本问题(如国家对学校的监督,宗教教
课在公立学校设为正规课等)作了统一规定。州宪法规定本州教育的基本原
则和目的,州颁布各种专门法令,规定各级学校应设立维持和发展、师资的
培训和进修、学校的监督和管理、家长和学生对安排学校工作与学校生活的
参与、学生在学校中的地位、学费和教材费的减免以及教育补助等事宜。为
使联邦各州的教育达到最低限度的统一,使联邦和各州在教育方面进行合
作,需由各州政府首脑共同协商,缔结协定。协定须由州议会批准,方能付
之实施。为协调各州教育,1948年就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协调机构,即由各州
文化部长组成的文化部长常务会议。此外,还逐渐设立了一些跨州的咨询和
规划机关,如德国教育委员会 (已完成使命于1964年撤销)、科学审议会、
德国教育审议会、联邦与州教育计划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曾提出许多改革
教育的建议和方案。1969年,对《基本法》涉及各州共同任务的第九十一条
作了补充,规定联邦和各州可以根据协议在教育计划、促进超地区的科研设
施和项目等方面合作;随之便成立了联邦一级的教育行政机关——联邦教育
与科学部,并在高等教育领域制订了联邦的《高等学校总纲法》。这表明联
邦在教育事业上权限的逐步扩大和职能的逐步加强。
高等学校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