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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前期哲学思想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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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胜利和营建成周之后,即开始着手为周王朝制定新的政治制度。“五年营 

成周,六年制礼作乐。”(《南书大传》)这套新的政治制度,就是《左传》 

记载的“先君周公制周礼”的所谓“周礼”。文献记载的周礼内容相当广泛, 

从道德标准到统治原则,从家庭关系到政权形式,几乎无所不包。然而就其 

主要内容来说,首先还应该是关于宗族统治和政权统治的规定。为了保持王 

室的团结和稳固,周公采取了当时最可靠的办法,以扩大家族统治、加强血 

缘约束来维持社会安定。同时对这个大家族的各个层次的权力、义务和等级 

进行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因此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族组织法——宗 

法,便逐渐健全起来。 

     宗法制度是宗族权力和土地占有的严格等级制度。在嫡长子继承制的约 

束下,一方面,它通过分级立宗解决权力分配上的矛盾,扩大和巩固家族统 

治的领导力量,“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 

处其子孙” (《礼记》);另一方面,它又借此规定来限制各级宗族的权力 

和等级,使上下不可逾越,保障天子的正胤地位和对各级宗族的支配权力, 

 “立天子,不使诸侯疑(拟)焉;立诸侯,不使大夫疑(拟)焉;立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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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庶孽疑 (拟)焉”(《吕览》)。这样,全国范围内的各级贵族就在宗 

法和封建的双重约束之下构成一个多层次的宗法等级和封建等级相吻合的统 

治集团网。这个集团网中,周王是天下大宗,又是海内的共主。各级封建诸 

侯做为小宗对周王必须“君之宗之”。诸侯在国内也是大宗,他们也以政治 

和宗法的责任约束支配大夫。如此,层层约束,层层支配,就使周王能够保 

证在宗族分权的情况下,通过“收族”来加强他对全国的宗族统治,同时又 

通过对各级贵族的约束来突出王权、保障王权。宗法对于封建的依赖和附着 

关系是非常密切的,“长子继承权的所有者,即长子,是属于土地的”(马 

克思《184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没有发达的封建等级制,没有“授民 

授疆土”的层层占有,就不可能有严密健全的宗法制。“君臣上下,父子兄 

弟,非礼不定”(《礼记》),周公制礼以封建和宗法为基础,其要义就在 

这里。本来礼起源于祭祀,它本身首先是一个血缘的概念。 《诗》:“为酒 

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它推广为统治阶级的道德标准和统治意识, 

又体现为政治统治的指导思想和统治形式,所谓“礼以体政,政以正民”(《左 

传》),“礼乐政行,其极一也”(《礼记》)。因此,周礼的核心,主要 

是实现宗族统治和政权统治的一体化。具体地讲,就是实现宗法统治和封建 

制度的同步同构,使它成为姬周王朝统治的基本体系。 

     据《史记》记载,西周初年的政治文献,大部分出自周公之手。在殷、 

周王朝更迭的历史变革中,周公亲眼目睹了这一变革的全部历程,观殷之所 

以灭亡,周之所以兴起,不能不引起他的深入思考。特别是“牧野之战”, 

殷纣军队70万人“阵前倒戈”,成为殷纣灭亡的直接原因。稍有政治头脑的 

人,谁能不为之惊心动魄!更何况如周公这样高瞻远瞩、精明强干的政治家! 

周朝初定,周公又亲率大军东征,平定管、蔡、武庚之叛乱。历史和现实的 

经验,都促使周公们对下层之“民”的力量的认识,能达到前人所未有的高 

度。许多文献就是周公对前代及当世历史经验的总结,而“敬德保民”、“明 

德慎罚”等,则是这些历史经验中的结晶。 

     周公被后世的儒家尊奉为“圣人”,说明周公制礼确实为周人的“王业” 

奠定了基础。当然,我们肯定周公制礼的作用,并不是说礼全是周公制定的, 

也不是说周公制礼完全是出于他一个人的创造。“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 

 “周因于殷礼,其损益可知也”(《论语》),周礼和夏礼、殷礼都有一定 

的渊源继承关系。然而,周公的伟大之处,却正在于他能根据新的形势吸收 

夏商以来的统治经验,并给予创造性的发展,使之成为一套经营万方、严谨 

有致的“周礼”这一统治手段。历史上的《周礼》一书即使不是周公撰写, 

其思想也一定缘起于周公。《三礼》之一的《仪礼》也实本于《周礼》,因 

此也跟周公的思想有密切关联。可见,作为孔子及儒家思想学说的核心之一 

的“礼”,也正渊源于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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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老子与道家 



     老子 (约公元前580—前500年),一般多认为老子是老聃。据《史记》 

记载,老聃,姓李名耳,楚国苦县 (今河南鹿邑)人。曾做过周守藏史,是 

周王朝掌管图书的史官。他见闻广博,相传孔丘曾向他请教过周礼,晚年过 

着隐居生活,“著书言道德之意”五千言,即今流传的《老子》一书,分上、 

下两篇,共八十一章,是用韵文写的哲学诗。汉以后被称为《道德经》。据 

宋人及近代学者的考证,《老子》可能是道家后学根据老聃的思想言论记述 

而成,成书约在战国初期。关于《老子》的注释,最早有韩非《解老》、《喻 

老》两篇。汉魏以后直至近代,注释 《老子》之多,仅亚于《论语》;在国 

外也有多种译本流传。因此《老子》在国内外都有广泛的影响。 



      (1)以“道”为最高实体的宇宙观 

     春秋末年以来,在哲学战线上,各个学派的思想围绕着天道观问题,展 

开了激烈的争论。《老子》第一次提出了关于“道”的学说,把“道”作为 

最高的实体范畴,用以说明世界万物产生的根源及其运动变化的规律性问 

题。“道”又是人类社会所必须遵循的准则,是事物本源、本质和规律的总 

称,从而形成了以“道”为核心的哲学体系。“道”本来是道路的道,后来 

引申而具有规律、规范的意味。很早时期,人们已用来表示自然天象的运行 

规律,以及社会人类的行动准则,如“天道”、“人道”等。《老子》是第 

一个把“道”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把“道”看成是世界万物的总根源并给 

以系统的哲学论证。 

      《老子》书中“道”的涵义是什么呢?学术界长期以来有争论,比如下 

面两段话:“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 

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 

以阅众甫。”(《老子·第二十一章》,以下只注章数)“有物混成,先天 

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 

字之曰道。”(第二十五章)主张《老子》哲学是唯物论的人,一般都把“道 

之为物”与“有物混成”的“物”,解释为客观实有之物,认为《老子》对 

它的规定是既区别于特殊的实物,而又具有物质性的实体。但主张《老子》 

哲学是唯心论的人却从下面引述的几段话中提出不同的理解。“视之不见名 

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下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 

是谓道纪。”(《第十四章》)“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 

 (《第四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这些话 

指明:第一:“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即是无形、无声、无体 

的超感知的东西。第二:“道”是不分上下,不辨明暗,不见前后的无分别 

的状态,它是无形、无状、无象的“惚恍”,最终是归于“无物”。第三, 

 “道”是不能感知的虚无,所谓“道冲”即“道”是虚无;但它却渊深得用 

不完,好像万物的宗祖。第四,天地万物最终是生于“无”,这个“无”就 

是“道”,“无”在《老子》书中又是“道”的一种表述。综合上面的材料, 

认为《老子》的“道”,没有任何物质的内容和特性,不能为人的感知所反 

映和认识,是一个唯心主义的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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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在《老子》的“道”的内涵中,一方面提到“其中有象”,“其中 

有物”,“其中有精,其精甚真”,指的是带有物质属性的实体。但另方面 

它所说的“道”,又是一种恍惚不定,不可捉摸的东西,虽说其中好像有某 

种形象,又好像有某种细微的实物的存在,这只不过是形容“道”的恍惚幽 

深情况而已。 

     上述关于“道”的内涵,虽然在《老子》书中说得含糊不清,陷于精神 

和物质没有明确区分的混沌状态,带有自我矛盾的两重性;但它能概括出一 

个最高实体的“道”作为世界万物的本原,并从总体上说明宇宙的构成问题, 

比仅用自然的特殊实物(如五行学说的水、火、木、金、土和八卦学说的天、 

地、风、雷、水、火、山、泽)的性质和作用来说明事物的多样性及其统一 

性的原始唯物主义观点,是人类认识的深化。因此,《老子》书中形成了以 

 “道”为最高实体的宇宙观,从人类理论思维的进程来看,它是比前人有所 

突破;但从它还未构成具有完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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