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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见的物质世界,他叫做“可见世界”;另一个是我们感觉不到但可以通
过理性去认识的理念世界,他叫做“可知世界”。可知世界是可见世界的原
型、原因;可见世界是可知世界的摹本、影子。木匠造一张床,他头脑里先
有一个床的原型,也就是床的理念,他按照这个原型造出来的现实的、具体
的床,只是关于床的理念的摹本。一朵花之所以美,并不是因为它有美丽的
颜色、形状等,而是由于它分有了美本身 (即美的理念)。所以,美的理念
才是具体事物之所以美的原因。可知世界是永恒的、不变的,可见世界是易
逝的、多变的。任何具体的美的东西是有生有灭的,而美的理念是永恒存在、
永远不变的。可见世界是不完满的,可知世界是完满的。美的东西不可能绝
对完美,总还有不美的地方,而美的理念就不包含任何一点不美。所以,由
理念组成的可知世界是唯一真实的存在,是人们知识的对象;而由具体事物
组成的可见世界则是虚假的,不是人们知识的对象,是如赫拉克利特所说的
既存在又不存在,只是意见的对象。
柏拉图认为,每一类事物和性质,不管数目多少,都只有一个理念。事
物和性质有许多种类,理念也有许多个。理念与理念之间可以分成若干等级,
成为一个等级系统。最低级的是具体事物的理念,如桌、椅、人、马的理念
等等;高一级的是数学或科学方面的理念,如美、正义、勇敢、节制等等;
最高级的观念是善。善的理念是创造和维持世界一切的力量源泉。其他一切
理念都从善得到它们自己的存在性和实在性。“但是‘善’自己却不是存在,
而是超乎存在之上,比存在更尊严更有威力的东西。”实际上,这个“善”
就是神的化身。柏拉图认为,每一类具体事物都以自己的理念为追求的目的,
低级理念以高级理念为目的,一切事物最终都追求一个最高的目的,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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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这个最高的理念。“善”就是作为一切事物的最终目的而成为创造一
切的力量。在他看来,物质世界不是永远存在而是被创造出来的,神以永恒
不变的理念为模型,使它和混沌的质料结合起来,从而产生了世界万物。神
是至善的,他愿意使一切东西尽可能和他相像。因此,这个世界是最好的,
而且“是照着它的那个永恒不变的和最完美的模型创造出来的”。这样,柏
拉图又把理念论和神学融合在一起了。
在柏拉图的唯心主义理念论中,也包含有一些辩证法的因素。他出色地
运用了苏格拉底的辩证方法,通过揭露矛盾而引出结论。他把理念和具体事
物、高级理念和低级理念的关系都看成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最主要的是他
提出了所谓“通神论”。在他看来,相反的性质可以在一个具体事物中相互
结合,相反的理念也能相互结合。他提出了三对最普遍的理念 (种):“存
在”与“非存在”,“动”与“静”,“同”与“异”。它们是相互区别的,
又是相互结合的。这就驳斥了爱利亚学派只有存在,没有非存在的观点。但
他的论证只是纯概念的推演,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
柏拉图从理念出发,把人们的认识也分为相应的两个部分:意见和知识。
可见的世界是感觉经验的对象,感觉只能感知变幻流逝的个别事物,只能产
生意见;理性才能发现永恒不变的理念,得到真实的知识。他把整个认识分
为四个等级:第一步是“相象”,是人们对“影象”的认识。“影象”“首
先是阴影,其次是在水里和光滑物体上反射出来的影子,以及其他类似的东
西”。它是实际存在的事物的摹本,没有什么真实性。第二是“信念”,是
对一切自然物和人造物的认识,比影象有较多的真实性。这两部分的认识对
象是可以感知的个别的东西,对它们的认识都属于意见的范围。第三是“理
智”,由假定出发进行研究,达到结论。例如,研究几何学、数学的时候,
是以事物作为影象,假定偶数与奇数,各种圆形、三角形等等为已知的、自
明的东西。它是属于可知的东西一类,但它还不是绝对的知识。第四是“理
性”,是指凭借纯逻辑推理而认识到的东西,在进行这种活动的时候,“人
的理性决不引用任何感性事物,而只引用理念,从一个理念到另一个理念,
①
并且归结到理念。”理性才能使知识“上升到绝对第一原理”,才是真正的
知识。这后两部分的认识对象都是理念,对它们的认识才是真正的知识。
柏拉图用“洞穴喻”来说明人们从意见进到认识真实的理念的过程。他
把事物世界比作一个地洞,把只认识事物的人比作锁在地洞里的人,面对洞
壁无法回头。在洞口上面有一些类似木偶戏的表演,借洞口的火光把它们的
阴影投到洞壁上,这个人看到的就只是这些阴影(影象)。等到他被释放之
后,转过头来,才看到这些木偶,看到火光,才知道以前所看到的只不过是
这些东西的阴影;等到他爬出洞来以后,看到真正的事物 (理念),看到太
阳(善的理念),才知道以前所看到的木偶以及火花,只是这些东西的影象
摹仿。洞外事物之于洞里阴影,正好像理念之于事物一样,是更真实的。柏
拉图把认识分为两个部分并划分为四个等级,其目的是贬低感性、抬高理性。
这些论证是从他的唯心主义理念论延伸出来的。但他把认识分为由低到高的
两个等级,实际上是看到了人的认识过程是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由
现象进到本质的过程,虽然他并不理解这个过程并把它们绝对对立起来了。
既然知识只是对于理念的认识,而理念又是感觉不到的,那末人们怎样
① 《古希腊罗马哲学》,第199—20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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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得到这种知识呢?柏拉图把他的理念论和毕达哥拉斯关于灵魂不死和转
世的学说结合起来,提出了“知识就是回忆”的“回忆说”。
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是可以和肉体分离而且是不朽的,灵魂在进入肉
体以前,就已经有了对理念的知识,它进入肉体是一种堕落,受到了肉体的
玷污,因而把原有的关于理念的知识忘记了。出生以后,由于感觉经验的刺
激,灵魂把这些知识逐步回忆起来,就好像看见一个朋友的画像,回忆起这
个朋友一样。而且,引起我们回忆的东西可以和它的原型相似,也可以不相
似。我们不但可以从画像回忆起他本人,也可以从他常用的东西如衣服或七
弦琴等而回忆起他。柏拉图认为,外部感觉本身不能直接把握理念,因此理
念的知识一定是人们自身所固有的;但我们生下来时也并不知道理念,所以
一定是把它忘记了,通过感觉刺激而得到与个别事物不同的知识只不过是帮
助我们回忆而已。这个过程也就是学习的过程。所以,知识就是回忆。他说:
如果我们在生前获得了我们所有的知识,“那么,这样一个我们叫做学习的
过程,实际上不就是恢复我们自己所已经有的知识吗?我们称之为回忆是不
是对呢?毫无疑问是对的。”①
柏拉图的“回忆说”,是纯粹的唯心主义先验论。
在政治上,他极力反对雅典的民主制,提出了为贵族等级制辨护的国家
论——“理想国”。柏拉图认为,国家就是个人的放大,而个人则是国家的
缩小。他按照对人的看法,来设计理想的思想制度。在他看来,人的灵魂有
三种:理性(在头部)、意志(在胸部)、情欲(在腹部)。与这三种灵魂
相应有三种道德,国家也有三个等级,理性的道德是智慧,它只为极少数人
所具有,这些人就是国家的统治者,他们的职能是管理国家;意志的道德是
勇敢,具有这种道德的人是武士,他们的职能是保卫国家;情欲的道德是节
制,具有这种道德的人是农夫和手工业者,他们的职能是生产劳动。如果人
的灵魂的这三部分得到协调一致,就体现了人的第四种道德:正义。一个国
家中,如果统治者、武士、农夫和手工业者三个等级都各守其位,各尽其能,
互不干扰,就能得到和谐,这个国家就成为正义的国家。正义就是三个等级
共有的普遍的道德。
怎样才能实现这种理想的国家呢?柏拉图提出要靠“哲学王”。他说:
“除非是哲学家们当上了王,或者是那些现今号称君主的人像真正的哲学家
一样研究哲学,集权力和智慧于一身,让现在的那些只搞政治不研究哲学或
者只研究哲学不搞政治的庸才统统靠边站,否则国家是永无宁日的,人类是
永无宁日的。不那样,我们拟订的这套制度就永远不会实现,永远不可能实
②
现,永远见不到天日,只能停留在口头。” 到了晚年,他不得不放弃了“哲
学王”的主张,提出了第二等的方案:以法治代替人治,主张建立介于君主
与民主之间的“混合政体”。全体公民按财产收入多少划分四个等级。这些
局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