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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黄莺点点头,“那先暂缓摆膳吧,等王爷回来。”
顾嬷嬷整理外衫的手一顿,而后应了一声,就出去了。
到外间,赵嬷嬷就迎了上来。她二人也是伺候过祝妃的,今上最宠爱祝妃那会,与大臣议事都要许久,不许人打扰。
而今,王妃实在太依赖王爷了,说不得王爷就要在外院和吴大人一块用膳。
虽是这么想,但是王妃吩咐了,她们也不好直说,只等着王妃自己回转过来。
谁料没一会,秦王就回来了,陪着王妃一块用膳。
众人面上虽没有什么,心里却是愈加敬重王妃了,如此看来,王爷对王妃不是一般的敬重啊。
晚膳,黄莺简单用了碗山药粥,吃了点清淡的蔬菜就放下了筷子。沈璋倒是吃得很多,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和黄莺在一块食欲又分外的好,每餐都要三碗饭打底。
吃饱了饭,两人一块去书房,站着练字消化。
黄莺站在一旁给他研磨,看他笔走龙蛇。
突然,沈璋开口,“知道吴邕过来有何事吗?
黄莺一怔,不明所以地看他,这是让她插手政务吗?
她记得沈璋一向霸道,喜欢一人独揽大权,下头人对他都畏惧不已。
“说啊。”沈璋用毛笔在她下巴画了一缕胡子。
黄莺放松了,嗔他一句,“别闹。”
沈璋收回笔,一边练字一边道,“吴邕这次过来是为了翰林院侍讲学士的人选,我跟父皇说,要读书。”
“读书?”黄莺呆了,沈璋还用读书吗,她有点摸不着头脑了,他现在不是应该抓紧时间入朝听政吗?
沈璋给她解释,“如今太子和晋王斗得厉害,我这个时候入朝听政,既惹眼,又插手不上,弊大于利。”
“而且还不仅于此。”沈璋给她一点一点解释,“我离京多年,对外宣称是身体不好,和父皇一样在外养病。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知道我在外是避难。如此,哪里还有什么好先生,那些科举出来的重臣,一个个清傲得很,骨子里定会瞧我不起。”
沈璋顿了顿,继续道:“政事,我若是处理好了,太子和晋王就会认为我心机深沉,开始防备;若是处理不好,但就失了臣心,落一个无能的名声,总之,两面不讨好。”
黄莺现在是完全处于惊骇之后,她惊得不是沈璋入朝听政居然有这么多危险,而是他居然跟她说这个。
不是不允许女子参政吗?他不是霸道自负吗?
这画风好像有点不对!
“小傻瓜。”沈璋又在她脸上画了一瞥胡子,声音温柔,“你我夫妻一体,我的事就是你的事,难道你不想管我?”他又委屈了。
“不是,不是。”黄莺心疼,连脸上墨迹都顾不上了,抓着他的手,郑重:“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沈璋丢了笔,按着她的脑袋,直接吻住。
这一世,我要你站在我旁边,我的就是你的。不会再像前世那般,什么都不知道,随便一个人都能骗你。
他不光要自己保护她,也要给她武器、人才,让她能够保护自己!
世间,男子害怕女子□□,只有沈璋是亲自把这个权力送到黄莺手中。因为他怕,连自己都不敢完全信任,怕会伤了他,所以把武器给她。
作者有话要说:会不会太腻歪了,哎呦,我都不行了!
谢谢亲的地雷,么么!
取悦自己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11…04 16:26:16
☆、第69章 东宫
第二日要去拜见太子妃,因为晋王妃也要去东宫;所以黄莺不用起太早过去;辰时过半才启程。
不同于入宫;贤妃算是熟人;对她也好。这次;黄莺很有些紧张;太子妃、晋王妃、还有临安公主、长公主以及长宁县主;都是贵女,黄莺心中多少有些忐忑。
进了东宫,先去拜见太子,然后太子带着弟弟们去书房;黄莺则是和太子妃等人在一块。
临安公主同前世一般,对待黄莺很是友好,甫一见面就拉着黄莺的手,连声赞叹,“啧啧,这模样,连我都要看醉了。”
一旁的长宁县主吃醋,一副小女儿娇态,“大姐姐真是喜新忘旧,八嫂嫂来了,您就不要我这个妹妹了。”
“要要要,大姐不要,大嫂要。”太子妃说着将长宁搂在怀里,疼爱不已的模样。
黄莺看过去,借机打量长宁,发现不过就是娇憨的小姑娘而已,爱撒娇,爱吃醋,生得白白嫩嫩的,像是一只小包子。无论怎么看,黄莺也无法将她当成情敌。
殿内这般放松,太子妃等包括楚王妃、宁王妃都非常柔和友好,举止一片落落大方,没有一点排斥,或者看低她的意思。跟黄莺之前想象的冷落,盘问她家世,一点都不同。
黄莺不禁有些羞愧,越发觉得自己小心眼了。
对付陈贵妃这等心思诡异狠毒的,她不怕。如众女这般姿态优雅,谈笑风雅的,黄莺反倒有些自惭形秽了。
居移气,养移体。有些时候,黄莺不得不承认,气度这东西不是一朝一夕能学会的。
不过没关系,只要浸染几年,她也会同她们一般。
女人们聚在一起说八卦,这是天性,饶是天底下最贵的一群人也不例外。
黄莺初来乍到,不知晓京城这些事,就静静地听她们说,偶尔附和几声倒也自有乐趣。
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说道新妇上头了。
三个王妃都是新媳妇,不好接口,就听其他人说。
长宁县主不愧是被众人如珠如宝宠着的天之骄女,身上非但没有一丝骄横之气,而且行事气度非凡。不仅如此,还能撒娇,会说话,饶是黄莺对她心有芥蒂,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
长宁县主绘声绘色,“新妇新婚第一日都要拜舅姑,广乐伯夫人虽然是出了名的小抠但是也不能不给儿媳妇见面礼啊,而且这儿媳妇出身不凡,给的东西还不能太差了,不然不是让人看笑话嘛,这可怎么办呢?”长宁县主卖了个关子,眨着一双滴溜溜的眼睛扫着众人,“诸位嫂子说说,广乐伯夫人是怎么办的?”
大家摇了摇头,猜不出来。
长宁县主嘿嘿一乐,圆圆的脸上还带着婴儿肥,一笑就露出两个酒窝特别可爱,“这广乐伯夫人就想出个办法,先给东西,然后借由新媳妇年轻不懂事,她代为保管再给要回来。”
临安惊讶了,“想不到这世上竟有如此抠门之人。”
太子妃也笑不自禁,一边点着长宁县主的额头一边道,“你个小坏蛋,就编排人家吧。”
长宁笑嘻嘻趴到太子妃怀里撒娇,“太子妃嫂嫂,人家舅姑要给新妇礼物,您作为长嫂也不能小气啊,我也借借光挑一件。”
“长宁。”长公主不悦叫了她一声。
“姑姑不妨。”太子妃道,“我就喜欢宁儿这样。”
摸了摸长宁柔嫩的脸颊,太子妃看向几位新妇,“今个,嫂子也送你们礼物,喜欢什么,自己挑。”说着吩咐宫女去取。
“多谢长嫂。”三人拜谢。
不一会,鱼贯而入一群宫女,每人手上托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三两件首饰,每一件都珍贵精巧。
饶是许氏这自负家世的都有些怔愣,这么多好东西,她还是第一次见。
再面对太子妃时,许氏不免谨慎了些,收敛了傲气。她挑了一件珍珠发钗,然后向太子妃道谢。
然后是成氏,她挑了一件红宝石额饰,十分精巧漂亮。
轮到黄莺了,第一次见到这么多贵重首饰,她很是紧张,就像是进了博物馆一般,每一件都价值连城。她不是生了贪婪羡艳之心,只是单纯的欣赏。
虽然黄家也是大富之家,她见过许多好东西,但是跟皇家比还是差远了。沈璋也给她准备了许多贵重首饰做嫁妆,可是她根本没时间看。
挑什么好呢?众人的视线都落在黄莺身上,她心里盘算着,若是选亮闪闪的金饰肯定会被人说低俗。而珍珠等又太贵重了,她也不好跟许氏、成氏重复。
想来想去,黄莺最后挑了一件黄色透着淡淡红色的鲤鱼珐琅步摇。
珐琅在古代算是名贵之物,但对于勋贵人家还算不得什么,黄莺觉得自己选得还不错。
她这样谨慎小心,结果还是出了问题。
见她拿了鲤鱼步摇,长宁县主突然失落地倒在太子妃怀中,呜呜假哭,“我的步摇……呜呜……”
一时间,黄莺拿也不是,放也不是。
临安看出黄莺的局促,解围道:“阿莺别理她,她相中这鲤鱼步摇很久了,太子妃一直没许。如今又被你选去了,说明这步摇与她没缘。”
黄莺笑了笑,突然走到长宁身前,“君子不夺人所爱,既然长宁妹妹喜欢,那就给嫂子个机会,成人之美。”
“八嫂真的要让给我。”长宁很惊讶。
黄莺点点头,然后将步摇放到长宁手中。
见太子妃和长宁都露出惊讶之色,许氏有些不解,而后细细打量那只鲤鱼步摇,才顿时恍然大悟,想不到那样不起眼的一件步摇居然是边大师的作品。
烧蓝工艺很是难得,颜色多为蓝绿二色,像是黄、红、紫等极为罕见,这世间只有少许几人能烧出这三种颜色。而边大师这件鲤鱼步摇更妙的是,红黄二色相间,成一幅水墨山水,简直就是绝品了。
许氏自问,如果她发现这只步摇,是不会让人的。
这只步摇已经超越它本身具有的价值,不仅是一件首饰,而是代表一种工艺,一种追求。就像是王右军的字帖,吴道子的画作。
想不到这黄莺倒是个心宽高洁的,许氏看黄莺的目光暖了几分。
而就在这时,成氏看了黄莺一眼,突然开口:“嫂嫂不会不知道这是边大师的作品吧。”
此话一出,屋内顿时一静。
黄莺沉默,她确实不知道边大师是谁。
长宁解围,“哇,那八嫂运气也太好了,福星高照呢,其实我也不太懂边大师,只是单纯觉得这只步摇好看。”
尴尬气氛在长宁的打岔下很快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