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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群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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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王沉声道:“你用自己的血,血祭‘金乌神剑’的‘玉关剑鞘’,换而言之,这一战你已绝无退路!”
  司空覆手道:“绝无退路的不单只有我,还有你这个楚地霸王!”
  金乌神剑,锋刃赤红,有如烈日。其实,金乌也就是太阳的别称。
  一古老神话相传,太阳中有“三足乌”,因此,世人又以金乌作为太阳的别称。霸王是识货的,因此,他叹喟着说道:“有此好剑,怎不在午时约战?”
  午时,日光最盛,也是乌金神剑威力最强大的时候,但此际,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司空覆手怎会不明白?又怎能不明白?为了剑道,他自六岁那一年,每每因为习剑而废寝忘食,对于剑理,事无知细无不了如指掌,这一切一切,他是绝不可能轻忽的。
  但偏偏这一战不在正午,却在此暮色渐浓的黄昏。
  司空覆手听见霸王提及这一点,全身一震,半晌说道:“我不要占你的便宜。”道理很牵强,但霸王不再反驳。
  霸王神枪已节节暴伸。这不是战场上最长的一杆枪,但却一定最有霸气。
  霸气并不来自这一杆枪,而是来自枪的主人。枪在霸王掌中,无穷灵气就会自自然然地浑成,如同一座大山,又如同千百道自四万八面奔流而至的汹涌瀑布。
  双方未发一招,已在纹风不动之际互相厮拼。
  晚霞如血。血色在两件伟大的兵器上悄悄溶化,一直溶入主人的瞳孔里。
  霸王始终屹立,不动如山。但这一座山,绝对不是静止的。越是深沉的大山,其生命力量也越是澎湃激荡,无论是谁要硬撼它,都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司空覆手的眼神,渐渐专注在金乌神剑的剑尖上。说来很奇怪,这一把剑的剑尖,其实并不尖锐,甚至有点像是一颗扁平的核桃。
  但这一颗扁平的核桃,它的表面,又是凹缺不全的,上面似乎有一些非常怪异的缺口。
  司空覆手的师父曾经这样说:“这乌金神剑剑尖上的缺口,是给一个叫月亮的女子啃咬出来的。”
  ‘鸣金神剑,曾在一百年前,刺入一个女子的胸口,她便是当年武林中最美丽的大美人月亮。“
  “月亮中了这一剑,她是再也活不下去的了,但她没有埋怨刺杀她的男子。”
  “月亮本来是属于这男子的,他俩曾在泰山之巅立下山盟,又再蹲坐在东海之滨立下海誓,誓言海姑石栏,此情不渝……”
  “但三年后,月亮见异思迁,爱上了另一个英俊的年青刀客,更珠胎暗结,忘掉了当年的一段山盟海誓。”
  “孩子出生后,当年的情郎找到了月亮,他知道月亮爱上了另一个男子,妒火中烧,就用这一把乌金神剑把她刺死。”
  “月亮死了,但她无怨无悔,只是在乌金神剑的剑尖上用力咬了一口,然后说了一句这样的说话。她道:”愿天下负情人引以为鉴。“‘这是一个并不美丽,只有无限哀怨凄酸的故事,但剑尖上的缺口,今人不敢怀疑故事的真实性。
  天色更黯淡了。虎丘之上,风声渐紧。
  风力有如巨兽狂吼,群鸦早已悉数销声匿迹。司空覆手忽地一沉肩,终于发出了第一式剑招。
  剑势一展,一道无形罡气,也随着乌金神剑的剑刃冲天暴起。剑势宛若神龙出海,气势非凡。
  霸王眼中,在这一霎间露出肃然的敬意。在他心中,他一直不耻对方的为人。但在剑道武学范畴内,司空覆手绝对是一个伟大的对手。
  剑已动,枪势也同时像是巨网般撇开。
  这一战,真是天下罕见。剑在攻,格也在攻,但攻势也同样是守势,攻势越强,守得也越是严密。
  剑起金光,枪杆挟风。前者倒青锋,偏身欺进。后者急如电火,乘势直下,同样是兵刃上的绝顶功夫。
  一招复一招,早已天昏地暗。
  苍霭沉山,夜幕渐垂。乌金神剑忽地冲霄飞起,并不是金剑一少奇招突出,而是神枪横扫,砸在司空覆手右臂之上,震力奇大,他这一把乌金神剑也挚不稳,被震得脱手冲天飞起。
  枪尖已闪电般抵在一少的咽喉上。
  司空覆手终于败了,但他亚然无惧,神情反而更见平静,淡淡的道:“成王败寇,我死在你的枪下,不算是冤枉。”
  霸王死命的盯住他,要清清楚楚地看清楚这人的脸。
  这人,仿佛直一的若无其事,什么叫置生死于度外,大可以从这张脸上看得透透彻彻。
  战败的人,双手稳定如同磐石。反而战胜了的霸王,又气又急,连脖子都粗了起来。他深深吸一口气,叫道:“你怎会败在我枪下?我不信!绝对不会相信!一少,告诉我,为什么这一战不在正午,竟在黄昏?”
  声音一下比一下尖厉,呼吸一口比一口急促。
  司空覆手仍然淡淡地,不在乎地:“你要的女人,你要的孩子,还有你最想要的仇敌脑袋,在这一战之后,你大可以予取予携,为什么还要追寻这一战胜负的真相?”
  霸王一抖肩,把神枪收回,跺足道:“女人,她仍然是你的女人。
  孩子,永远都是复性司空的金剑水轩后人。要是我杀了你,将来怎有面目见她?……“司空覆手蓦地无言。半晌,迷茫地在黄泥上跌坐。
  “楚江东,你意不敢杀我吗?”他的脸,忽地变得煞白,像是全身血液都已渗入泥土里去。
  霸王倒拖着神枪,背对着司空覆手,渐渐走远。
  司空覆手仍然坐在地上,喃喃道:“女人是我的……孩子也是我的……但我呢?……我还是属于我自己吗?”
  他迷惆,更憎恨。他最憎恨的是自己,但更更憎恨的,还是霸王。
  因为霸王不肯杀他!
  要是霸王一枪戮破他的喉咙,他会非常感激。成王败寇,既然败了,死在敌人枪下,便是最好的下场。可是,霸王不肯杀了他。
  霸王只是关心他的妻儿,更关心他为什么不把这一战邀约在正午时分?他越来越愤怒,忽然在黄泥地上,乱扒乱挖。
  黄泥地上什么都没有。他要找寻的东西,已被埋葬在地底之下。
  那是一只该死的乌鸦。
  该死的乌鸦虽然早已死了,但它不配被好好的埋葬!
  终于,乌鸡的尸体被挖出。
  司空覆手捧起这一只泥泞满布的乌鸦尸体,忽然纵声大笑,继而拔掉乌鸦身上的每一根羽毛。
  羽毛仍然乌黑得发亮。当每一根色泽乌黑的羽毛给拔掉之后,司空覆手把乌鸦放火嘴里,狠狠地啮咬,恶形恶相地把它吞噬。
  玉兔东升。
  月影斜照在砖塔之下,一道金光,同时在一少眼中闪过。他知道,那是乌金神剑!他立誓:“下一次决战霸王,必在午时!”
  但为什么要等到下一次?今天的司空一少,究竟有什么不妥?
  乌鸦已是尸骨无存,但司空覆手在战败之后,仍然活着。金乌神剑,再度落入他掌中,但已碎裂的玉石剑鞘,再也不可能回复原状。
  夜色中,司空覆手也走了。虎丘之上,看似杳无一人。
  但过了一会,倾斜的砖塔背后,走出了一个脸上插着刀的老人。
  刀不长,长仅六寸。这是短小的飞刀,刀柄很粗糙,但刀锋绝对锋利。
  老人的脸上,一左一右插着两把短小的飞刀。
  左边的一刀,插在左边的太阳穴。
  右边的一刀,插在右边的太阳穴。
  任何一刀,都是致命的一刀。但这老人,两边太阳穴都插着一把这样的刀,偏偏还没有死掉。
  老人的衣衫,很是单薄。山丘风大,他似是弱不禁风。他目注着远方司空覆手的背影,缓缓地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道:“除了老夫,又还有谁能令你脱胎换骨,洗雪今夕的耻辱?”
  一面说,一面循着司空覆手的背影,徐徐地跟了上去。
  夜深沉。深深沉沉的夜色,如同天地间最贪婪的巨兽,一口便把天地万物,以至是众生色相完全吞没。
  小镇无名。
  它也许原本有个很平凡的名字,一如这平平凡凡的小镇,但也许因为这小镇平凡得太平凡,久而久之,连这个平凡的名字也渐渐地被烟没。
  但再平凡的小镇,通常还是有卖酒的地方。
  这小镇推一有酒可卖的店子,早在五十年前就已在风雨中摇摇欲坠,似乎随时随地都舍坍塌下来。
  但五十年过去了,当时认为这店子很快就会坍塌下来的“先知”,死了一个又一个,但直到这一夜,它仍然继续营业。
  当年的卖酒人,老了五十岁。
  当年,他才二十。
  今天,他已七十岁,年纪多了三倍有奇,但牙齿却少了三倍有多。
  二十年前,这里人人都他小唐。五十年后,他连“老唐”都不是,而是被称为“唐老病”。
  唐老病,的确是又老又病,镇上的大夫,早在三十年前已明确地指出,他再也活不了多久。但结果,大夫死了一个又一个,这个又老又病的唐老病,始终并未死掉。
  他不但死不了,每逢初一、十五,还要到小镇西北十八里外的大城镇逛逛窑子,每次回来,都大资银子花的不算冤枉。
  这一夜,风很大,但这老店子的酒还是和平时一样,香气四溢,今人垂涎。唐老病常说:“米饭可以吃最粗糙的,便是混和着砂石一起香火肚子里,都不是问题。但喝酒嘛,那是人生最重要的享受,要是不挑剔一些,又怎对得住仪狄?”
  史籍有如下记载:“仪狄始作酒醒,变五味。”证明仪狄便是酿酒的始祖。
  唐老病的店子,从来不会打烊。有些酒徒,喝酒喝至天亮,仍然还要继续喝。唐老病也任由他们一碗一碗、一杯一林地喝个饱,决不干涉,也绝不催着客人付帐。
  这一晚,来了一个酒量惊人的霸王。他自称是霸王,姓楚,叫楚江东。
  唐老病道:“怎会跑到这种地方喝酒?”
  霸王道:“要喝酒,当然要找寻一个有酒的地方。要是不在这里喝,难道应该跑到酱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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