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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通胀,富人通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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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为合理区间,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
低于30%。
    我国各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多在
6倍以上,属于房价过高的范畴,据调查,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房价收入
比超过6倍,其中北京、沈阳、贵阳、南京、广州、大连和西安的比率都
超过了20甚至更高。
    房价收入比是一个有严格内涵的概念,具体应用时要注意其到底是什
么情况下的房价收入比。在西方,房价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新房交易),
也有旧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所选取的房价是中位数价格,家庭收入
是中位数收入。由于中国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价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来交
易,又由于纳入中国家庭收入统计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
因此即使是北京市这样相对发达的城市,其房价收入比的计算结果也存在
很大差异,更为横向比较带来了困难。
    房价收入比与购房有很大关系。房价收入比值越大,说明居民家庭对
住房的支付能力越低。房价收入比反映家庭对住房的购买力。房价收入比
可以估算一个家庭购买住房所需要的劳动成本。如房价收入比为40:1,
可以初步估计家庭购买住房需要的工作收入时间为40年以上。房价收入
比可以反映民众的生活压力,房价收入比越高,民众的生活压力越大。
    那么,房价收入比多少才合适?国内目前流行的3~6倍的说法,据
考证是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专家黑马先生(Andrew Hamer)在进
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的一个世界银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
例,哪知道这个比例对中国产生了这么大的影响。
    根据联合国公布的有关资料,不同国家房价收入比的离散程度相当
大。1998年对96个国家的统计结果表明,这些国家的房价收入比区间为
0.8~30,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1998年与北京当前年平均家庭
收入水平相当的12个国家的房价收入比为2.1~20,平均值和中位数分
别为9和8.1。如果这样比较起来,北京的房价收入比基本与这些国家的
平均水平相当。
    如上所写,1998~2002年的现状是政府控制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其
比率占到总体供房的90%,2003年开始政策改变,经济适用房商品化,导
致土地供给卖给开发商,也就是地价疯涨一年胜一年,地方政府从中“保八”
8年,如2009年厦门调查房价收入比就高达14倍,北京等城市就更不用说,
同比美国的3.9倍,你就知道我们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经济环境。
    房价收入比的合理性与房屋实用寿命、房屋功能效用、收入的变化状
态、国家的特殊国情相关。如房价收入比超过房屋寿命则是警示房价收入
比不合理,反映市场的畸形和失衡或因为特殊原因制约。
    买和租都是合理的住房消费形式。目前人们评论房价收入比高低,无
非是希望人们都能买得起房。实际上,房价收入比在2~3倍的一些西欧、
北欧国家,其住房自有化率只在30%左右(如瑞士、德国、瑞典),而房
价收入比很高,达到25~30倍的东欧国家,其住房自有化率却高达90%
以上(如匈牙利、保加利亚)。日本的房价收入比连续多年下降,美国的
房价收入比也处在“合理”的水平,但其住房自有化率多年保持基本稳定,
没有太大的变化(东京低于50%、美国为67%左右)。
    房价收入比受政府住房政策、住宅产业政策和土地使用政策的影响和
调控。中国目前具有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的特点,其房价收入比和住
房自有化率带有东欧国家的特点,因为住宅价格很快市场化了,但居民家
庭的收入却要逐步市场化,即便是当前的住房自有化率比较高,也是原公
有住房短期内转化的结果。西方国家的经验告诉了我们一个并不深奥的道
理,买房和租房,都是住房消费的形式,为什么一定要买房住才“正确”昵?
中国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为了把住房作为消费品推向市场,采取
了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但公有住房出售基本结束
后,是否就应该还住房消费以本来面目了呢?我认为是时候了,买房住和
租房住都是住房消费的合理形式,并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
¥找出元凶,房价是被谁忽悠上涨的
    对中国的经济现象一定要探求本质,才能找到正确答案。停留在国家
统计局的数据分析上,搞得不好就要误导民众。所以,跳出国家统计局的
数据,对中国楼市进行全方位分析,以求探明真相,揭示本质,寻求未来
房价走势,让广大民众无论是买还是卖,至少落个心里明白。
    有数据显示,上海2009年的住宅有90%.是被外地人买走的。他们买
这些房子干啥呢?用来炒的。上海本地居民,尤其是年轻的白领们,早就
被逼出这个市场之外,只得望房兴叹。这么多房子建好后没人居住,既不
会去装修,也不会去购买家电和日常生活用品,甚至常年都没有水和电的
消费,能带动内需吗?能拉动经济吗?长期发展下去,实体经济进入深度
萧条,社会失业率大幅攀升。而一旦这种投机性购买行为被遏制,这样的
房价还有谁买得起?高房价,危如累卵。
    没有人能看懂中国楼市发生的一系列十分诡异的事件,更不知道这些
事件对中国经济、中国社会、中国未来会产生什么影响。许多经济学家拼
命摆出一堆数据,试图从对这些数据的分析中告诉人们,中国的通胀就要
来了。本来,提醒人们注意通胀来临,城市居民的生活成本将会因此而提
高,对经济的破坏作用正在加剧,也是一件好事,只是,大家几乎是众口
一词,通胀就要来了,只有房地产才能避险。可是,中国各大城市的房地
产真能避险吗?
    鉴于房地产市场欺诈现象非常严重,2009年上半年,一群地产博客
作者首先站了出来,指出在目前的楼市成交中隐藏着大量的假按揭,并就
深圳、上海、北京等地的假按揖隋况作了披露,指出假按揭是中国式次级
债,对中国金融体系危害极大。那么,首先我们来看看开发商为什么要做
假按揭。究其本质而言,假按揭是房价上涨的起爆器。
    谁都知道假按揭是骗取银行贷款,是一种犯罪行为,是直接对中国金
融体系的破坏,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开发商乐此不疲,并以这种假按揭来制
造房价上涨的假象,并且蒙住了政府的官员和一大批自住买家?从大的背
景来看,开发商这是一种赌博,可以说是中国房价大跌前的最后一赌。他
们赌的是中国经济的衰退,地方政府必然会对房地产产生经济发展路径上
的强烈依赖,赌地方政府绝对不会让房价下降,即使所有的实体经济全部
衰退,地方政府也会拼死维护高房价。只有这种大赌,他们才会不惜铤而
走险,以身试法。
    在目前的二套房政策下,房地产开发商采用假按揭方式来套取银行资
金的手法一般有如下几种:
    一是制造虚假的购房人。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尤其是民营房地产开发商
一般都有自己的销售公司,这些销售公司都掌握一定的人头资源(也就是
他们所说的老客户,这些人一般是一些专业的炒房人或是他们内部员工或
是员工的亲属),每当开盘销售时,房地产开发商就动员这些人来大量购房,
将住房首先置于这些人头资源的名下,制造旺销假象,以他们的名义向银
行申请按揭,从而获得按揭资金。由于国家实行二套房政策后,这些人头
资源的名下通常有过多套购房经历,使得他们的贷款成数大大降低,利率
也大大提高,这限制了这些人头资源的利用价值。在目前国内的房地产领
域,一些著名的房地产开发商都是制造假按揭的高手,他们通过制造假按
揭,配合炒房人炒高房价,同时也从银行获得了按揭资金。
    二是构造假的收入证明。由于国家制定的关于按揭贷款的文件中明文
规定,购房人的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50%。但一些开发商为了利
用人头资源进行大量假按揭,必然要制造虚假的收人证明来获得较多的银
行贷款。目前,上海、深圳等地的一些炒房人能够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
买上百套房屋,而实际上其正常收入不足供养一套房子,一个重要的手段
就是制造虚假收入证明来骗取银行贷款。房地产开发商要做假按揭,也必
然需要做假的收入证明,否则,难以骗取银行贷款。另外,一些房地产开
发商不但为个人购房制造假的收入证明,而且为相关购房公司制造假的收
入证明。尤其是在商业地产的买卖中,房地产开发商尤其是偏好将自己的
手中的关联公司进行包装,扩大销售收入,制造实力强劲的假象,从而在
商业地产的买卖中制造假按揭,骗取银行贷款。前几年爆发的国美系中的
鹏润家园中的假按揭,就有类似的操作。
    三是利用银行急于扩大业务的机会。大量事实已证明,所有的假按
揭中,商业银行都不是糊涂人,都是积极的参与者或是积极的帮凶。由
于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大量的经营者都急于扩大业务量而获取短期利益,
很难考虑长期发展和长期风险。大多数的房地产开发商就会利用银行这
种管理漏洞,来制造假按揭,而银行通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目前,
从深圳爆发的按揭断供案中,就看出银行在这些假按揭案件中所扮演的
不光彩的角色。
    在房地产逆势中,但凡某房地产开发商宣扬自己的房地产销售得如何
好时,首先要想到的是,他实现的销售收入是否是真实的,是否是因为操
作假按揭而实现了销售收入。如何判断一个开发商是否通过操作假按揭实
现了大幅度收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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