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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听我这样说,就没有话可以说了,要争论也无从争起。他说胡雪牌车子如何好,我毫不反对,他就不得不把话停住了………他总不会一直指着胡雪牌车子,说是如何好,如何好。这样,我就找到一个机会,向他介绍怀特牌车子的优点。
如果在过去我遇到这种情形,我会觉得冒火,我会指那胡雪牌汽车是如何的不好………我意说那家公司出品的汽车不好,可是对方意会指它如何好,争辩愈是激烈,意使对方决心不买我的汽车。
现在回想起来,我真不知自已过去是如何推销货物的。由于这样的争论,不知使我失去了多少宝贵的时间和金钱。现在我学会了如何避免争论,如何少讲话,使我得到了许多的好处。」
就像聪明的老富兰克林常说的:
「如果你辩论、反驳,或许你会得到胜利,可是那胜利是短暂、空虚的………你永远得不到,对方给你的好感。」
你不妨替自己作这样的衡量………你想得到的是空虚的胜利,遢是人们赋予你的好感?这两件事,很少能同时得到的。
波士顿一本杂志上,有次刊登出一首含意很深,而且有趣的诗:
「这里躺着威廉姆的身体,他死时认为自己是对的,死得其所,但他的死就像他的错误
一样。」
你在进行辩论时或许你是对的,可是你要改变一个人的意志时,就是你对了,也跟不对
一样。
玛度是威尔逊总统任内财政总长,他由从事多年政洽经验中得到一个教训,他说:「我们绝不可能用辩论使一个无知的人心服口服。」
玛度先生说得太温和了。据我的经验,不只是无知的人,任何人你都别想用辩论改变他的意志。
这里有这样一个例子:所得税顾问派逊,同政府一位税收稽查员,为了一笔九千元的帐目发生问题,争论了一个小时。派逊指出这是一笔永远无法收回的呆帐,所以不应该课征人家的所得税。那稽查员反对的说:「呆帐?我认为必需要缴税的。」
派逊在讲习班上说:「跟这种冷厉,傲慢,固执的稽查员讲理,那等于是废话…….跟他争辩愈久,他愈是固执,所以我决定避免跟他争论,换个话题,赞赏他几句。
我这样说:「这问题在你来讲,是一件很小的事,由于你处理过很多这一类的问题………我虽然研究过税务,但都是从书上得来的知识,至于你所知道的,都是由实际经验中得来的。我羡慕你有这样一个职位,我跟你在一起,使我获益不少。」
我跟他讲的,句句都是实在话。那稽查员在座椅上挺了挺腰,就开始谈他的工作经验,讲了许多他所发现的舞弊案件。他的语气渐渐平和下来,接着又说到他孩子身上。临走的时
候,他对我说,回去后再把这问题考虑一下,过几天给我答复。
三天后,他又来见我,他说那笔税按照税目办理,决定不征了。」
这位稽查员,显露出一种最常见到的人性的弱点,他需要的是一种自重感。
派逊跟他争辩,他就伸展他该有的权威,来获得他希求的自重感。如果有人承认了他的重要性,这争论也就自然的停止了。由于他「自我」已伸展扩大,就即变成一个和善,有同情心的人了。
拿破仑家里的管事,时常和约瑟芬打台球游戏。在他写的「拿破仑私生活回忆录」中,曾有写下这样一节:「我知道自己球艺不错,不过我总设法让约瑟芬胜过我,这样会使她很高兴。」
我们要让顾客、爱人、丈夫、或者是妻子,在细小的争论上,胜过我们。
释迦牟尼曾这样说过:「恨永远无法止恨,只有爱可以止恨。」所以误会不能用争论来解决,而需要用外交手腕,和赋予对方同情来解决。有一次林肯申责一位与同事发生冲突的年轻军官。
林肯说:「一个成大事的人,不能处处计较别人,消耗自己的时闲去和人家争论。无谓的争论,对自己性情上不但有所损害,且会失去自己的自制力。在尽可能的情形下,不妨对人谦让一点。与其跟一只狗子路走,不如让狗先走一步。如果给狗咬了一口,你即使把这只狗打死,也不能治好你的伤口。」
所以,第一项规则是:
在辩论中,获得最大利益的唯一方法,就是避免辩论。
第二章 如何避免制造敌人
当罗斯福在白宫的时候,他曾这样承认如果他每天有百分之七十五的时候是对的,那是到达他最高程度的标准了。
如果这最高的标准,是二十世纪一位最受人注意的人希望的,你我又该如何呢?
如果你能确定,在你一整天百分之五十五的时候是对的,你可以到华尔街,一天赚进百万元,买游艇,娶舞女了。如果你不能确定,你百分之五十五的时候是对的,你凭什么要指摘人家的错误呢?
你可以用神态、声调,或是手势,告诉一个人他错了,就像我们用话一样的有效……而如果你告诉他错了,你以为他会感激你?不,永远不会!因为你对他的智力、判断、自信、自尊,都直接的给予打击,他不但不会改变他的意志,而且还想向你反击。如果你运用柏拉图、康德的逻辑来跟他理论,他还是不会改变自己的意志,因为你已伤了他的自尊。
你千万别这样说:「你不承认自己有错,我拿证明来给你看。」你这话,等于是说:「我比你聪明,我要用事实来纠正你的错误。」
那是一种挑战,会引起对方的反感,不需要等你再开口,他已准备接受你的挑战了。
即使你用了最温和的措辞,要改变别人的意志,也是极不容易的,何况处于那种极不自
然的情况下,你为什么不阻止你自己呢?
如果你要纠正某人的错误,就不应该直率的告诉他;而要运用一种非常巧妙的方法,才不会把对方得罪了。
就像吉士爵士向他儿子说的:
「我们要比人家聪明,可是你却不能告诉他,你比他聪明。」
人们的观念,是随时在改变的,二十年前我认为对的事,现在看来却似乎是不对了。甚至当我研读爱因斯坦理论时,我也开始存着怀疑的态度。再过二十年,我或许不相信自己在这本书上,所写下的东西。现在我对任何事情,都不像从前那样敢于确定。苏格拉底屡次跟他的门徒这样说:「我所知道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我什么也不知道。」
我不希望比苏格拉底更聪明,所以我也避免告诉人们说他错了。同时我也觉得,那确实对我有益。
如果有人说了一句你认为错误的话,你知道他是说错了。若是用下面的口气来说,似乎比较好一些:「好吧,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可是我有另外一种看法;当然也许是不对的,因为我也经常把事情弄错,如果我错了,我愿意改正过来………现在让我们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普天下的人,决不会责怪你说这样的话:「或许是不对的,让我们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即使科学家,也是如此………有一次,我去访问史蒂文生,他不但是科学家,也是一位探险家,他曾在北极圈一带住了十一年。其中六年的生活,除了水和肉外,吃不到其它任何东西。他告诉我,他正在进行一项实验!我问他那项实验,是作那方面的求证?他所回答的话,使我永远无法忘的了。他说:「一个科学家,永远不敢求证些什么,我只试着去寻求事实。」
你希望自己的思想科学化,是不是?是的,除了你自己外,没有任何人能阻止你。
如果你承认自已,随时都可能犯错,就能免去一切麻烦,也不需跟任何人辩论了。而别人受到你的影响,也会使他承认他自己有难免的错误。
如果你知道,有个人确实犯了错误,而你直率的告诉他,指责他,你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我举出这样一个特殊的例子来:S 君是纽约一位年轻的律师,最近在美国最高法院辩护一件重要案子,这椿案件牵涉到一笔钜额的金钱,和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
在辩护过程中,一位法官向S 君说:「海军法的申诉期限是六年,是不是?」
S君沉默了一下,目注法官片刻,然后就即说:「法官合下,海军法中并没有这样限制的条文。」
S君在讲习班中,叙述当时的情形,说:「当我说出这话后,整个法庭顿时沉寂下来,而这间屋子里的气温,似乎就在剎那间降到了零度。我是对的,法官是错了,我告诉了他。可是,他是不是会对我友善,不,………我相信我有法律的根据,而且我也知道那次讲的比以前都好。但是我并没有说服那位法官,我犯了大错,我直接告诉一位极有学问而著名的人物?他错了。。」
很少人有逻辑性,我们大多数的人,都怀有成见,我们之间,都受到嫉妒、猜疑、恐惧,和傲慢所毁伤。很多人不愿意改变他的宗教、意志,甚至于包括他的发型。所以,假如你准备告诉别人他们有错误时,请你每天早餐前,把鲁宾逊教授所写的一段文章读一遍。他是这样写的:
「我们有时发现自己会在毫无抵抗和阻力中,改变自己的意念。可是,如果有人告诉我们所犯的错误,我们却会感到懊恼和怀恨。我们不会去注意一种意念养成,可是当有人要抹去我们那股意念时,我们对这份意念突然坚实而固执起来。并非是我们对那份意念有强烈的偏爱,而是我们自尊受到了损伤。
「我的」两字,在人与人之间,是个最重要的措辞,如果能恰当的运用这两个字,是智能的开端。无论是「我的」饭,「我的」狗,「我的」屋子,「我的」父亲,「我的」上帝,这名辞具有同样的力量。
我们不只反对有人指我们的表错误,或是我们的汽车太旧,而是不愿意有人纠正我们任何的错误。对一桩我们认为「对」的事,总乐意继续相信它。如果有人对我们有了某种的怀疑,就会激起我们强烈的反感,而用各种方法来辩护。」
有一次,我请了一个室内装璜师,替我配置一套窗帘。等到他把帐单送来,我吓了一跳
几天后,有位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