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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佩琦正说永乐大帝朱棣2-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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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心,斯有不忍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于掌上。”何为不忍?何为仁政?《荀子》有更具体的解释:“使民夏不宛喝,冬不冻寒,急不伤力,缓不后时。事成功立,上下俱富而百姓皆爱其上。”开创了唐代贞观之治的唐太宗,对于过分的剥削有一形象的比喻,他说:“为君之道,必须先有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死。”给百姓留有馀地的唯一目的是整个社会秩序:“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馀则不为盗。”
第103节:开创与守成之间(13)
(三)历代君主自命为天下的主宰,总是以救世主自居。因而负有安养百姓的责任。这可以说是原始先民留下的一点传统。在原始的无阶级社会中,有贤能者被推为首领。他们担负着部落的生产、生活的管理责任。由于他们的劳绩,氏族部落的生产、生活得以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被后世理想化了的三皇五帝都是这类人物。后世君主以圣人自命,动辄称“法先王”,实是以最优秀的社会生活的组织管理者相标榜。
饥民之所饥,寒民之所寒,有不忍之心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组织管理国家和百姓的生产活动。如果没有有效的生产活动,不仅民之饥、民之寒无法解决,一个国家也难以维持其存在。因此,君主不仅是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也是国家生产、社会生活的最高的管理者和组织者。他们不仅有权取财于民,也有义务使百姓衣食饱暖,维持社会再生产,从而使整个国家得以运转。
朱棣曾说:
经国家者,以财用为本,然生财必有其道。财有馀则用不乏。所谓生财有道者,非必取之于民也。爱养生息,使民之力有馀,品节制度,致物之用不竭。……民者邦之本,财用者民之心。其心伤则其本伤,其本伤则枝干凋瘁,而根抵蹷拔矣。
朱棣所说的是取财有道,不能过分掊克,以致伤民之心。然而财自何来,只有一途,那便是发展生产。因而,历代统治者无不把农业水利工商置于要务,不如此,则无以立国。
永乐二十二年间,明朝政府为国计民生花了大量的功夫,如移民屯田、发展军屯、治理水患、蠲免赋税、赈挤灾民等等,都几乎一刻也没有停止。
(3)制礼作乐明刑弼教
礼、乐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发挥礼乐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因而致力于制礼作乐。朱棣在《圣学心法》序中说:
夫礼者治国之纪也;乐者,人情之统也。是故,先王制礼所以序上下也,作乐所以和民俗也。非礼则无以立也,非乐则无以节也。教民以敬,莫善于礼,教民以和莫善于乐。
礼戴着公正的面貌,维护着不平等的秩序。不用武力,不借刑罚,就使臣民各安其位,的确是个极妙的方法。乐,其实有着两重作用。其一,乐包含着礼的成分。不同的阶级、阶层,所用之乐是不同的。不同的阶级、阶层,应该安于礼制的规定,享用本等级的音乐。其二,乐的精神是和谐,它与纷争、紊乱相反,可以陶冶人的性情,使之归于安宁温良。
然而,礼乐的约束力毕竟是有限的,因而仅凭礼乐是不够的。如果人臣不安于礼乐制度的约束,他们可能随时冲破行为规范,打乱现存秩序。为使人臣安于现行制度之内,教化是最重要的手段。朱棣在《圣学心法》序中说:
道德仁义,教化之源。善治天下者,以道德为郛廓,以仁义为干橹,纳民于道德,不动声色而天下化。如流水之赴壑,沛然莫之能御也。
这里所说的道德仁义,已经不完全是一种道德观念了。它包含的主要意思,应该理解为自上而下地自觉地维护现存秩序,安于现存秩序。只要教化普及,天下臣民就会“如流水之赴壑,沛然莫之能御”,为人君者则会安然稳坐其位。
在《圣学心法》中,还有所谓别内外、正名分,也应与礼教、德化作同等观。关于正名分,朱棣说:
圣王之于天下也,不使卑逾尊,贱陵贵,小加大,庶先嫡,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得其所而礼义立。孔子论为政,必先于正名,春秋纪王法,必严于谨分。治天下者必明乎此,则君臣正,父子亲,夫妇别,长幼顺。上以统下,大以维小,卑以承尊,贱以事贵,则朝廷之义明而祸乱之源塞矣。
《圣学心法》本是专门为皇帝用的教科书,却于“君道”之外还列述了“父道”、“子道”、“臣道”,其目的都是要将整个社会纳入所谓礼教德化的规范之中。
然而,只有道德礼义仍不足以治国。对于那些胆敢逾礼制、违背道德破坏现存秩序的,则要约以法律,施以刑罚。这被朱棣称做“明刑以弼教”。他说:
第104节:开创与守成之间(14)
刑者圣人制之以防奸恶也,使民见刑而违罪,迁善而改过。是故,刑虽主杀,而实有生生之道焉。何也?盖禁奸革暴,存乎至爱,本乎至仁。制之以礼,而施之以义,始也明刑以弼教,终也刑期于无刑。
既然刑不过是用以弼教,所以它不是主要的治国手段,因而用刑法要有节制,以之起到威慑作用,从而使人不敢犯法,终至不用刑法而天下治。
他眼见历代暴君丧身亡国的教训,谆谆以慎刑告诫子孙,切不可过于苛暴:
至若秦隋之君,用法惨酷,倚苛暴之吏,执深刻之文,法外加法,刑外施刑,曾何有忠爱恻怛之意?杀人越多而奸愈作,狱愈烦而天下愈乱。失四海之心,招百姓之怨,曾未旋踵而身亡国灭,子孙无遗类。是皆可为明戒。
历代统治者总喜欢把自己妆扮成仁义贤明的君主。其用武,曰为止戈,曰解人于倒悬,拯人于水火,其杀人曰有“生生之道”。即使淫刑滥杀,也绝不承认苛暴。然历史事实教训了他们,滥施刑罚会失四海之心,招百姓之怨,从而失掉宝座。中国历代主张行仁政的政治家,对此是一脉相承的。
统治者的反省反思,以至于其节制刑罚,从根本上说,并不是因为他们对百姓有多深的感情,他们的出发点在于维护其宝座的稳定。
4.养士择贤听谏纳言
君主以一人临天下万民,虽全智全能也不可能事事躬亲。君主之能在于用人。因此,养育人才、选拔人才便成了历代有为君主、政治家重视的问题。朱棣说:
致治之要,以育才为先。……苟不养士而欲得贤,是犹不耕耨而欲望秋获,不雕凿而欲望成器。故养士得才,以建学立师为急务也。
任人之道当择贤才,择之审则用之精,……取之至公,用之至当,不以私昵而妨贤,不以非贤而旷官。故善用才者,如百工之用器,各造其宜而已。……
佐治理者,必出众之才。知其果贤矣,听之勿疑,则可以养其忠亮。授之以事,则可以责其成功。夫贤才在位,则不贤者远,官皆称职,而庶事咸康。
这里,朱棣提出了几项主张:1.致治须资贤才,贤才须养之而成,故育才须从建学立师为急务。2.任人当择贤才,择贤才当取之至公而用之至当。3.用人果贤,听之勿疑,官皆称职,庶事咸康。
但是还应该补充一条,即君主要使士为己用,必须待之以礼,否则将不会得士。朱棣说:“人君之于臣下,必遇之以礼,待之以诚,不如是则不足以得贤者之心。夫君不独治,必资于臣。敬大臣非屈己之谓也,以道在是而民之所观望者也。是故,待下有礼,则天下之士鼓奋而相从。待下无礼,则天下之士纳履而远去。”
在中国古代,士是一个独立的阶层,它可以为君所用,也可以不为君所用,关键要看君所实行的是什么政策。即以明初言之,其时文人多有不出仕者。清人赵翼说:“盖是时,明祖惩元季纵弛,一切用重典,故人多不乐仕进。”因而朱元璋竟然规定了“不为君用”的法律。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人拒绝与明廷合作。有鉴于此,历代开明的统治者和政治家,便提出了礼臣下的观念。礼臣下并不是朱棣的发明。
在君主制社会中,虽然君主是政治生活中的主角,但大多数政务却有赖于臣僚去完成。君与臣是一对矛盾,不仅在权力分享上,也在治国方略之异同上,他们常会发生冲突。是出于公心还是满足私欲,是立足于长治久安还是只顾眼前安乐,往往是他们冲突的焦点。作为君主,如何对待臣下的意见,作为臣僚,如何“辅佐”君主,是又一个为历代政治家注重的问题。按照中国的传统,纳谏、听言是君主为人们所称许的美德。不畏威暴,敢于谏诤,则是臣僚应尽之责。在《圣学心法》中朱棣说:
人君日理万机,事难独断,必纳言以广其聪明,从善以增其不及。虚心而听,不恶切直之言。宽大有容,以尽謇谔之谏。苟不谦己和颜,以接群言,则臣下虽有直言,不敢进矣。故听言者国之大福也。众言日闻则下无蔽匿之情,中无隐伏之祸,而朝廷清明,天下平治矣。
第105节:开创与守成之间(15)
纳言之要,在于虚心约己,倘有自用,必不得言。另外,人君居高临下,若不和颜下士,则人亦有言而不敢进。但君主之纳言,目的仍在消除祸患,长治久安。
那么,何者可亲,何之可斥?何言可纳,何言可拒?朱棣提出了公正的原则:
夫言有似是而非,貌有似真而伪,人君不可不辨也。君子处心公正,表里如一,小人则用情私邪,险陂倾侧,当审其邪正,慎其用舍。……然自古忠邪难辨,惟明君则能识之。
他批评了那些“庸主”、“昏主”之所为,必然终至败亡:
若夫庸主则不然,好谀而喜佞,拒谏而饰非,恣其志之所为,极其心之所欲。享重禄者,固荣而保位,居下僚者,惧罪而畏诛。缄默不言,耳目壅塞,俱蹈败亡,可胜惜也!
惟昏主则不然,以聚敛者为足以称其欲,巧佞者为足以悦其心。胶固而不移,纠结而不释。如是则忠正者不得入,小人进而君子退,欲国不危,岂可得也?
纳谏亲贤说在中国是有传统的。
朱棣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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