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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桥梁丧失时,单凭接近性也能成为一种强大的组织因素。因此,对学习实验心理学中标准的无意义系列会产生困难和不悦这个问题,不能认为得到了令人满意的解释。这些标准系列不仅是无意义的,而且还是同质的,也就是说,它们由一些完全属于同一种类的成分组成。雷斯托夫已经证明,这些标准系列的第二方面,也就是它们的同质性,并不是如先前想像的那样是它们的无意义特征,而是它们难以理解的主要原因。这种同质性效应是从痕迹过程中产生的,从而形成了较大的痕迹系统,在这些痕迹系统里,个别痕迹被同化,丧失了它们的独立性和个性。这样一来,过程问题或成绩问题便转化成为痕迹活动的问题;痕迹系统的形成随着对业已建立的事实进行实验分析而得到了证明。
没有什么东西能比雷斯托夫的证明更加完整的了。雷斯托夫证实,材料的同质性本身是一种干扰记忆功能的因素。在第一组实验中,被试必须记住下列一些项目系列,将它们读2遍或者3遍:这些项目是这样组成的,每一个系列有8对项目,其中4对是由同样的材料组成的,另外4对则由不同材料所组成。这些联合起来的成对项目是:无意义音节、几何图形、二位数、字母、以及不同颜色的椭圆形等。于是,在一个系列中,4对无意义音节与其他材料中每一个材料的一个对子结合起来;在另一个系列中,图形出现在4个对子里,其余的出现在一个对子里,等等。共有5组不同的实验,每组包含5个系列,与5种不同的材料相对应,每一组实验有4名或5名被试参加,因此,到实验结束时共有22名被试得到了测试。对所有5组实验来说,结果是相同的;在某些技术方面,彼此之间有所不同。这里,足以概要地列出所有的结果,这些结果是用配对联想的方法,在经过各种时间间隔以后,通过对被试进行测试而得到的。
表25包含了所有被试在各组实验中对每种材料的“命中”数,按照这种材料是“孤立的”(I)还是“重复出现的”(R)而定。表中提供了绝对数字和相对数字,后者(相对数字)是在一切可能的命中数中实际命中的百分率。
表 25
音节图形数字字母颜色合计
材料R IR IR IR IR IR I
绝对31 6129 6523 5552 6549 82189 328
百分率41 6933 7426 6359 7456 9343 75
摘自雷斯托夫, p 202。数字表示在总共22名被试中命中的绝对数和相对数。
41%的正确答案是从那些音节中获得的,它们发生在这样一些系列中,其中音节是由4个对于呈现的,但是那些音节中有69%发生在只包含一个这样的对子的系列中,等等。这些结果是绝对地一致的:不论什么时候,当一种材料在孤立状态中发生时,作为一种配对联想,要比重复状态下发生时得到更好的回忆。实际上,这些实验证明,孤立的材料要比重复的材料具有更大的优越性。在同样的系列中,孤立的材料也比重复出现的材料更能被记住;也就是说,如果音节是重复出现的材料,那么,4组音节要比测验的图形、数字、字母和颜色加在一起所提供的命中数还要少。这一情况表明,重复出现的因素或孤立的因素比一种学习材料与另一种学习材料之间的任何差异都要有力,因此,这一点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如果孤立和重复之间的差别增加,其效果也增加。在一组新的实验中,只有三种材料,即音节、图形和数字,其中有一种材料在6个对子中经常出现,其他两种材料则在一个对子中出现。我在表26中抄录了这组实验的命中百分率,它是由12名被试进行测试得到的。
表 26
音节图形数字合计
材料R IR IR IR I
命中百分率27 8518 9031 8525 87
摘自雷斯托夫,p.305。命中的相对数。
如果我们将一个系列中重复的项目与同一系列中孤立的项目(但由不同材料组成)进行比较的话,同样的优势再度出现。此类结果在其他实验中也得到了证实,在这些实验中,测验不是用配对联合或命中的方法来实施的,而是用“保持成员”(retainedmembers)的方法来实施的;运用这种方法,被试记住了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不配对项目,并且在晚些时间尽可能回忆出更多的项目,既用不到提示,也毋须坚持原来的序列。
所有这些实验的结果是这样的:学习无意义音节系列的困难主要在于以下事实,即同质项目的序列通过剥夺其个性中的个别痕迹而干扰了学习效果。但是,这只有在下列情况中才有可能:项目的痕迹不是彼此独立的,而是形成了相互联结的系统,其中每一部分受到其他部分的影响。由此可见,无意义音节的学习不是正常的学习情况:这种无意义材料不仅缺乏从一个项目通向另一个项目的“桥梁”,而且,它的同质性构成了有力的抗力,从而影响了它的保持。
根据痕迹的特性,对雷斯托夫的结果所作的解释可由实验来证实,在这些实验中,保持不是用回忆来测试,而是用再认来测试。在再认实验中(我省略了其中的一些细节),I材料(即孤立的材料)证明比R材料(即重复的材料)更优越,尽管这里的差别比用回忆来测试时要小得多。
然而,I-R差别本身也在再认实验中有所表现,这一事实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如果只用回忆实验来证明的话,那么,可以由下列因素来解释,这些因素对除了痕迹以外的功能负责。但是,再认是一种不同的功能,然而同样的效应(尽管在较小程度上)却在那里也出现了。由于这些因素肯定在两种功能中都起作用,从而促使我们在痕迹中寻求这些解释。
痕迹的群集
我们必须假设,痕迹中的哪种事件,以及哪些力量对这些事件负责,这个问题似乎来自以第一批结果为基础的思考和实验。关键在于对“孤立”的界定。一个成分何时被孤立?对此问题似乎有两个可能的答案:(1)当一个成分与所有其他成分相当不同时,而不管其他成分彼此之间如何不同;(2)当一个成分与其他成分中的每一个成分更加不同时,即比其他成分相互之间的不同更加不同时。如果 ABCD……代表不同的材料, A1A2……B1B2……代表每一种材料内部不同的材料,例如,不同的音节或图形,那么,两种形式的“孤立’习用下列方式来表示:
(1)A B C D E F G H
(2)A1 A1 C A3 A4 A5 A6 A7
如果我们把它翻译成知觉术语,那么,这种差异意味着什么便是十分清楚的了。例如,图100中的A和B(摘引自冯·雷斯托夫的论文)表明了两种知觉的安排,这些安排与我们关于记忆材料的安排很相似。在第一行中,没有一个图形比其他图形更加显得与众不同,但是在第二行中,第三个图形一眼望去便突出来了,而其他图形则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聚集,其中没有一个特定的图形会突出地显示自己。由此可见,这行图形中的第三个图形与其他图形在显著性程度上是有差别的,但是,这种差别显然不是由于它与其他图形的相似或不相似,因为,第三个图形在第一行中与其他图形的差别并不比第二行中第三个图形与其他图形的差别更小,而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第二行中其他图形(除第三个图形外)形成了一种群集,这种群集在第一行的各个图形之间不曾发生过。至于为什么这些图形在一种情形里形成这样一种群集而在另一种情形里则不形成这样的群集,显然是由于我们空间组织中的相似定律。
这种来自知觉的类比对记忆是否适用,须在特定的实验中进行检验。在这些实验中,类型(1)的系列必须与类型(2)的系列进行比较。如果在这些实验中,类型(2)证明比类型(1)更加优越,正如它在知觉场中那样,那么,我们便有充分理由把这关键图形比其他图形更占优势的原因归之于这样的事实,即其他图形已经形成了群集,在该群集中它们失去了某些个性,并突出地衬托出关键成员,而在类型(1)中,却不可能发生这种聚集,从而在关键成员和其他成员之间没有任何差异。
这样一些实验已由冯·雷斯托夫加以实施,并获得了肯定的结果。我们在这里仅举一例:
在三天时间里,向15名被试每次出示由10个成分组成的三个系列中的一个系列。在出示了这些系列以后,被试必须花10分钟时间学习有意义课文,然后要求他们凭记忆尽可能多地写下这些系列中的项目(用保持成员的方法),给他们30秒钟时间进行这种操作。第一天,他们学习系列(1),这是由10个不同成分组成的,也就是一个数字、一个音节、一种颜色、一个字母、一个单词、一张照片、一个符号、一枚钮扣、一个标点符号、以及一种化合物名称。在其余两天里,将系列(2)和系列(3)中的其中一个出示给被试,系列(2)由一个数字和九个音节组成,系列(3)则由一个音节和九个数字组成。共有15名被试参与了这项实验。我现在将冯·雷斯托夫的图表重新列出,作为对这些结果的小结。表中的数字代表记住的成分数。由于在系列(2)和系列(3)里面,重复的成分数为孤立的成分数的9倍,因此,我们必须将重复的成分数除以9,以便使之可以与孤立的成分数相比较。
表 27
系列(1)(2)和(3)
R(重复的成分)I(孤立的成分)
音节634÷9=3。8[系列(2)]12[系列(3)]
数字624÷9=2。7[系列(3)]9[系列(2)]
小计1258÷9=6。521
%402270
摘自雷斯托夫, p 320。数字表明记住的成分数。
上表包含一些结果,它们可以通过比较不同栏目中的数字而迅速读出。把第二栏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