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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暑假的时候,高中同学中的好事者组织过一次同学聚会,不知怎么地神通广大地联系上了韵锦,非要她参加不可。韵锦本不想去,但心里偏又想:怕什么,既然老想着要克服自己的羞怯内向,不如就从现在开始。
于是聚会那天她一早从家里坐车去了省城,聚会安排在市郊的一个公园烧烤,韵锦到的时候人已经来了不少,好像经过了一年大学生活的洗礼,原本被高考压抑得木衲寡言的同学都变得飞扬跳脱了不少,看见韵锦,一帮男生开始咋咋呼呼地喊着:万恶的大学把恐龙都折磨成了美女。韵锦笑笑,不以为忤,莫郁华没有来,她便跟着其他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他也在,她一来就看见了,只是他正眼也没瞧她一下,她也便不好做声。他头发短了一些,显得五官更醒目了,只是嘴角微抿着,比以往多了些凌厉的线条。即使是在他那所精英荟萃的大学里,这样的男孩也应当是引人注目的吧,韵锦想。不过也许他现在只需要一个人的注视就够了--孟雪跟他坐得很近,手不停地在为他烤东西吃,态度很是亲昵。这样也很正常,两个人从小青梅竹马,现在又在一个地方上大学,郎才女貌地,走在一起再自然不过了。
韵锦正准备动手填补一下自己的胃,一双漂亮的手已经将一只盛满了烤肉的纸碟递到她面前,她扬起头,就看见周子翼笑得灿烂无比的脸。
“我喜欢为美女服务。”他大大咧咧地在她身边坐下来。
韵锦失笑,“周公子谬赞,‘小芳’受宠若惊。”
周子翼嘻嘻一笑,也不放在心上,说道,“不错嘛,会开玩笑了。唉,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这颗鱼目里的珍珠呢。”
韵锦半开玩笑道:“你有眼无珠也不止这一回了。”
“是吗?”周子翼略扬眉,痞痞地说:“不介意的话就给个机会嘛。”
韵锦正待接口,就听见不远处好像传来一声冷笑,不由地看过去,只见程铮似笑非笑地看着周子翼说:“机会太多了你就不怕你的洁洁对你实行‘爱的惩罚’?”
周子翼闻言顿感无趣的摸了摸鼻子:“出来了就别提那个凶狠的女人了行不行?”
原来他有女朋友了。韵锦顿时明白,想到郁华,不由替她感到几分酸楚,一年多来,郁华好像完全忘了周子翼这个人的存在,可韵锦知道,有些东西就算在心里结了疤,仍然是不能触碰的。
接下来,周子翼不着边际地说笑了几句,见韵锦心不在焉,也就讪讪地走开。程铮倒是兴致陡然高涨了一些,跟孟雪有说有笑的,直到韵锦提前告别,他也没有看她一眼。
暑假结束回到学校后,韵锦一直在矛盾该不该跟郁华说起这件事情,终于一天晚上在宿舍里跟她通电话,扯了一通无关紧要的事情后,韵锦还是说了出来:“听说他有了一个要好的女朋友。”她说得没头没脑,电话那头也没问缘由,只是静默了几秒钟,然后只是“哦”了一声,郁华淡淡地说“这很正常,我有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的权利,他也有。”
“可是为什么你选择那个人会是他?”那样一个轻浮浪荡的男生,居然会让心如明镜一般的莫郁华这样地喜欢着。
“有时候理智叫我们做一些清醒正确的事,可感情偏偏逆道而行。”
第十三章
大二的课程比大一要安排得紧一些,韵锦周旋在系办、家教和教室间如同陀螺一般。这年的清明她没有回家给爸爸扫墓,妈妈打来了电话,告诉她自己一个人去上了坟。妈妈再说起这件事时,终于可以不再流泪,时间过去了,多深的伤都会结成一个面目模糊的痂,跟血肉长在一起,这个受伤的地方就会变得更坚硬。最后,妈妈还说,自己经人介绍,在县城里最大的一个服装厂做了临时工,累是累了点,收入还可以,以后韵锦打工也不必那么辛苦。
“不要紧,我都做惯了。”韵锦说。比起不用打工,她更高兴的是妈妈不再终日以泪洗面。
另外盘旋在韵锦心中的一件事,是沈居安大四了,再过几个月就要离校,这个时候的大四学生基本上都找到了签约的单位,前一段时间传出了系主任钦点他留校的消息,但最后又没了下文。韵锦想知道他的去向,于是趁着两人都没课的一天,约了他在图书馆见面。
她赶到图书馆的时候正值下午三点多,看书、自习的人比较少,大阅览室里长长的凳子只坐了稀稀拉拉的几个人。远远看到沈居安的背影,她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才发现他居然闭着眼睛伏在桌上,一本书半掩着脸。韵锦觉得有点好笑,这是她第一次看见他睡着的样子。四月午后的风透过阅览室半敞的百叶窗,拂在人身上容易产生一种熏然的沉醉,的确是个适合偷寐的时间。韵锦轻轻拿开了他掩在脸上的书,那张干净柔和的面容此时更有一种让人心动的安详宁静。风微微撩动他的发丝,韵锦心念一动,慢慢探出手去拂开他额前的一缕头发,刚触到他的脸,他原本安放在书桌上的一只手飞快地抓住了她的指尖,然后手的主人才睁开眼,淡淡地含笑看着她。
韵锦怔了一下,见他没有松手的意思,也不急着挣脱,只微笑回应,两人相对无言,那纠缠的手指却有种暧昧的默契。直到有人从身边经过,轻咳了一声,沈居安才徐徐松开手。韵锦将手收到桌下,过了一会才问他:“前段时间不是听说你留校吗?怎么换成了别人?”沈居安一只手支住下颌,若无其事地说:“是我拒绝了,我没打算留校。”“那你……”韵锦迟疑地问。
“我已经签了永凯。”他淡淡地说。
永凯集团?这个名字任谁都不会陌生,即使是在这个外企、大型国企如林的中国南疆大都市里,永凯的名声也是如雷贯耳的,传说它招聘的概率是千里挑一,而他竟然悄无声息地签下了这个公司。
“可是,在我的想像里,总是觉得在高校任教更符合你的形象。”韵锦带着一点遗憾道。
“相信我,我更清楚自己适合什么。”不知是否因为刚从一场好梦中醒来,沈居安的脸上有中懒懒的笑意,这是韵锦所不熟悉的。“不管是工作,还是人。”他看着她,忽又补充了一句。
“郁华,告诉我,我不是在做梦。”韵锦晚上在电话里跟莫郁华说起白天的事,心中尤泛涟漪。
郁华在电话那头声音透出笑意:“我只能说恭喜。”
“可我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真不真实要什么紧,感觉幸福就好呀。”
“幸福?”韵锦回味这个字眼,她幸福吗?谁能说不是呢?
刚挂了郁华的电话躺上床,宿舍电话再次响起,舍友接过,然后喊了一声:“韵锦,又是你的电话。”
韵锦匆匆起身,接过话筒喂了一声,却良久不见回音,她以为电话接触不良,拨了拨电话线,又喂了两声,另一端还是沉默。她本能地想挂掉电话,然而脑子电光火石间像感应到了什么,握话筒的手不由骤然捏紧。
“……是你吗?”她有些不能相信地问了一句。
没有回答。
韵锦于是也沉默,良久,她似乎听到对方发出了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然后响起了断线的嘟嘟声。
电话没有来电显示,韵锦遂问起方才接电话的舍友。
“男的,声音很好听哦。”舍友回答。
会不会是他?韵锦知道到自己为什么下意识地想到他,可是他怎么可能会打来电话?那天,他的表情是那么冷淡。不会是他……
这一晚,韵锦就在这样纷乱的思绪中沉沉说去,在陷入梦境之前,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一根手指轻轻抚过唇际。
第十四章
图书馆那天之后,韵锦和沈居安之间有了某种默契,尽管两人都没有明确地表露过心迹,但一切尽在不言中。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更多了,有时走过学校的林荫小道,沈居安会笑着牵过韵锦的手。把手放在他温暖干燥的手心中,韵锦觉得一颗心有了安放的地方。
即使没有刻意张扬,他们的这段关系很快也被人知悉,但是对这样一对璧人,大多数人都持羡慕和祝福的态度,韵锦宿舍里的舍友都笑她是在大学的“黄昏恋”中最幸运的一个。
感觉幸福的时候,时间总是走地太快,转眼“五一”到来,原计划韵锦应该趁长假时间给她的学生好好补习,但临近放假时,学生家长通知她,他们一家三口要进行长途旅行,补习自然取消。这样也好,韵锦不是不松口气的,她有了七天空闲的时间,反正沈居安都要毕业了,不如用这段时间两人多在一起。
于是五一的头一天,韵锦和沈居安约好了要一起到六榕寺去。一大早,韵锦刚梳洗完毕,从外面吃早餐返回的舍友就告诉她:“韵锦,你男朋友在楼下等你。”韵锦脸热了一下,她还没习惯有人给沈居安的这个称谓。不是说好了九点半吗?韵锦看了看时间,九点还没到,很少见他这样心急,韵锦暗暗抿嘴一笑,匆匆下楼,没留意到舍友脸上纳闷等表情。
到了楼下,韵锦四顾均不见沈居安,正疑惑间,视线无意中落到宿舍楼对面的人行道上,咋然一惊,她呆呆地甩了甩头,不是作梦,那么,站在跟她数米之外的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这个人现在应该在北京,或者应该在他父母身旁……他可以出现在任何一个地方,偏偏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站在她大学的宿舍楼下。可不是他还会是谁,他穿着简单随意的T恤牛仔裤,肩上斜挎的背包估计是行李,眼睛已经看向她的方向,眉宇间除了疲惫之外,还有韵锦以往熟悉的神采。
看见韵锦不敢置信的神情,程铮也不着急向她走来,两人就这样隔着一条不算宽敞的校园通道对视了几秒,最后,韵锦不得不先做出反应,硬着头皮走过去。
“呃……那个,你怎么会在这里。”韵锦站在他身边,费力地吐出一句开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