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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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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头的机会。但是,从一九四七年起,他就故意避免同我谈论任何有关战犯的问题,因为美国政府这时已逐渐显露出了庇护日本战犯的倾向。同时,仰赖美国鼻息的蒋介石政权又正忙于内战,对引渡日本战犯自然无暇也不敢向总部再有什么要求。非但如此,在上海解放的前夕(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六日),蒋政府竟把穷凶极恶的“三光政策”的创造人冈村宁次都宣告无罪释放了,并且在释放后不到几天工夫便把他连同已经判决了的在中国狱中服刑的其他二百六十名日本战犯,一齐恭而敬之地用一艘美国专轮送到日本去了。据说此事也是卡本德出的主意,是通过麦克阿瑟向蒋介石直接提出的。蒋当然是惟命是从。记得该轮抵达横滨的那天(一九四九年二月初,那时我还在日本;法庭工作虽早已结束,但是为了抗拒蒋政府要我就任政务委员兼司法部长的任命,因而滞留东京半载有余),卡本德竟然洋洋得意地向报界发表谈话,说:“为了这些日本人的安全,这个举动是适当的、必要的。因为,倘使这些人一旦落到中共部队的手中,他们被残杀的危险是很大的。” 

  二 

  南京大屠杀无疑地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日军暴行中最突出的一件,它的残酷程度在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或许仅次于纳粹德军在奥斯威辛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关于奥斯威辛集中营的大屠杀以及纳粹德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其他种种暴行,请参阅鲁塞尔勋爵著的《字旗下的灾祸》(又名《纳粹战争罪行录》,中文译本是北京世界知识社出版的)。这本书在描述和分析方面都很全面、很科学,获得国际出版界很高的评价。遗憾的是:我们对于日寇的累累暴行连这样一本书,或者任何一本书,都没有出版过。这不能不引起我国出版工作者、历史工作者以及法律工作者的严重注意。但是奥斯威辛的大屠杀和南京的大屠杀在性质上和方法上都是不尽相同的。首先,奥斯威辛的屠杀是根据纳粹的种族仇视政策和希特勒政府的直接命令有计划、有系统的屠杀,并且是用一种方法(毒气)进行的;而南京大屠杀则系在长官的放任纵容下由日本兽军不分青红皂白、随心所欲地胡干乱干的。其次,在奥斯威辛那个遗臭万年的“杀人工厂”里,它是把所有的屠杀对象分批地、集体地送入毒气室用烈性毒气在几分或几秒钟内杀死的;而南京大屠杀则除了集体屠杀之外,大都是由日本兽军个别地或成群地随时实行的,在屠杀之前大都先加以侮辱、虐待、抢劫、殴打、玩弄或奸淫。德军的屠杀大都是单纯的屠杀,而日军的屠杀则是同强奸、抢劫、放火及其他暴行互相结合的,其屠杀的方法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的,狂虐残暴的程度是世界历史上所罕见的。这种屠杀的高潮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兽军攻占南京后昼夜不停地持续了六个星期之久(见远东国际法庭判决书)。 

  谷寿夫所率领的第六师团是最早攻陷南京城的日本部队,它是由中华门进城的。直到十二月二十一日开拔去攻打芜湖为止,这个师团一直驻扎在中华门一带(包括雨花台在内)。这一时期是日军在南京暴行的最高峰(那时除匿庇于所谓“国际安全区”者外,日军几乎见到中国男子便杀;见到中国女子便奸,奸后再杀;见到房屋店铺便烧;见到金钱财物便抢);而中华门一带又是日军杀人最多、暴行最烈的地区。因此,谷寿夫对南京大屠杀负有严重责任,他是死有余辜的。

同谷寿夫第六师团合攻南京城的还有中岛第十六师团、牛岛等十八师团、末松第一一四师团,共四个师团。这四个师团在占领初期都驻扎在南京,都曾野兽般地参加了那些无法无天的暴行。至于中岛、牛岛和末松三人的下落如何,是在战争后期战死了?还是在日本投降后自杀了?抑或是被其他盟国引渡去判处了?我不清楚(他们都不是“甲级战犯”,因而没有一个是在远东国际法庭受审的)。 




  ※※※※ 

  统率这四个师团攻占南京城的是恶名昭彰的松井石根大将。自日俄战争以后,日本军制中便没有“元帅”之称号,是故“大将”便一直是军阶中最高的一级。直到1933年,日本政府加封继本庄繁之后任关东军司令官并兼任驻伪满洲国全权大使,又指挥关东军侵占了热河全省的武藤信义为男爵,同时把武藤的军阶由“大将”升为“元帅”,这就正式恢复了“元帅”的军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了鼓励士气,奖励冒险,日本政府先后擢升寺内寿一、杉山元、俊六等人为陆军元帅,永野修身、山本五十六(此二人是偷袭珍珠港的主谋)等人为海军元帅。他是当时日本华中派遣军总司令官,也是攻打南京的最高统帅。对南京大屠杀事件,他无疑地负有直接的最高的责任。 

  松井石根,由于他的地位高、罪责大,故被列名于日本“甲级战犯”之中。他是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受审的二十八名日本首要战犯之一。这二十八名战犯都是法西斯日本的元凶巨魁,其中四人(东条、广田、平沼、小矶)曾任日本首相,其余的亦多曾任陆相、海相、外相,或重要战区的最高指挥官。这些战犯大都属于大臣、大将一级,是长期骑在日本人民头上的人物。他们对于日本侵略国策的制定和侵略战争的遂行是负有重大责任的。远东国际法庭一九四六年五月三日开始审讯的日本首要的二十八名甲级战犯是:荒木贞夫、土肥原贤二、桥本欣五郎、俊六、平沼骐一郎、广田弘毅、星野直树、板垣征四郎、贺屋兴宣、木户幸一、木村兵太郎、小矶国昭、松井石根、松冈洋右、南次郎、武藤章、永野修身、冈敬纯、大川周明、大岛浩、佐藤贤了、重光葵、岛田繁太郎、白鸟敏夫、铃木贞一、东乡茂德、东条英机、梅津美治郎。在漫长的审讯过程中,松冈洋右(前外相)和永野修身(前海相)病死狱中;大川周明得了神经病,亦中止审判。因此,在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宣判时仅有被告二十五名,其中判处绞死刑者为七人(东条、广田、松井、土肥原、板垣、武藤、木村);判处有期徒刑者为二人(东乡,二十年;重光,七年);其余十六人均为无期徒刑(日人称为“终身禁锢”)。按列名日本“甲级战犯”者共有约七十名,均经逮捕羁押,准备交远东国际法庭审判。当时盟军总部的国际检察处(远东国际法庭的起诉机关)以案情过分庞大复杂,而一案审讯的被告亦不宜太多(那时欧洲纽伦堡国际法庭审讯的纳粹德国首要战犯仅二十二名),于是遂决定分为两批或三批向法庭起诉,由法庭作为两案或三案审理。第一案的这二十八名被告都是二十年来在日本政治上、军事上和外交上负首要责任的元凶巨魁。至于其余的那些金融实业界巨头、大财阀、大军火商(如岸信介、久原房之助、鲇川义介等),以及在政治、军事、外交上地位虽稍低但恶名昭著的那些寇酋(如西尾寿造、安藤纪三郎、儿玉誉大夫、青木一男、谷正之、天羽英二等),则拟留待将来第二案或第三案中起诉受审。但是,由于第一案的审理进程旷日持久,又由于美国的有意包庇,麦克阿瑟以盟军最高统帅的身份指示国际检察处(一个完全由美国人操纵的机关)以“罪证不足,免予起诉”为借口而把这余下的约四十名甲级战犯分为两批全部擅自释放了。第一批释放是在一九四七年秋天,共二十三名(臭名远扬的上一届日本首相岸信介,以及曾经两度来华访问过的久原房之助,都是这一批释放的)。第二批释放是在一九四八年年底,共十九名(参加日本国会议员访华代表团访问过中国的须磨弥吉郎是这一批释放的)。因此,到了远东法庭对第一案二十五名被告战犯的判决执行之后,日本所有的“甲级战犯”已经全部被释放得一干二净,再也没有人提起第二案、第三案的问题了。远东国际法庭既已无事可做,只有无形中归于消灭。那时各法官亦都归心似箭,纷纷离日返国(在十一位同人中,我系惟一的例外;由于前面说过的某种政治原因,我一直在日本逗留到一九四九年六月上旬)。奇怪的是:在远东委员会的决议或盟军总部的文告中,始终找不到任何明文规定法庭解散的日期或其结束的程序。远东国际法庭的无形消灭是美方擅释战犯的专横行为所造成的实际结果。 

  ① 松井石根在两年多的受审过程中一直装出一副懊丧、忏悔的可怜相。在最后一庭,宣布对他判处绞死刑时,他吓得面无人色,魂不附体,两足瘫软,不能自支,后由两名壮健宪兵用力挟持,始得迤步走出法庭。他的绞刑是和其他六名绞刑犯于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黎明执行的。在走上绞架的时候,他们都高呼了三声“天皇万岁!”“大本营万岁!”这些元凶巨憝们的死硬顽固,有如此者!他们的尸体在火焚成灰之后,是用军舰在海上撒布的,任其随风飘去,使无踪迹可寻。据说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对待被处死的国际战犯的一般办法,对被纽伦堡国际法庭处死的德国战犯也是照此办理的,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复仇主义者抓到一点遗骸或骨灰之类的东西便大事铺张,给战犯们隆重安葬,立墓立碑,把他们扮成“殉国烈士”或“民族英雄”的模样。但是,同盟国的这种目的并不能完全达到。近日,日本的某些人花费了一千五百万日元在名古屋市为被处死的七名大战犯树立了一块庞大的纪念碑,以“表扬”他们的“功绩”。主持这件事的,就是当年担任东条英机的辩护律师、现在担任日本国会众议院议长的自由民主党要人清濑一郎。远东国际法庭经过两年半的审讯(开庭共八百一十八次,审讯记录达四万八千多页),是在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四日上午开始举行宣判庭的。那个一千二百一十八页的在篇幅长度上打破世界记录的判决书便宣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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