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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伤寒论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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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之强阳,终为无力之微阳,知阳将绝矣;沉、弱、涩、弦、迟之脉,虽喜变而为阳,如忽然暴见浮、大、滑、 
动、数之状,是阴极似阳,知反照之不长,余烬之易灭也,是谓彻底看法。更有真阴真阳之看法,所谓阳者,胃 
脘之阳也,脉有胃气,是知不死;所谓阴者,真藏之脉也,脉见真藏者死。然邪气之来也紧而疾,谷气之来也徐 
而和,此又不得以迟数定阴阳矣。 
寸口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在府,迟为在藏。 
寸口兼两手六部而言,不专指右寸也。上古以三部九候决死生,是遍求法;以人迎、寸口、趺阳辨吉凶, 
是扼要法。自《难经》独取寸口,并人迎、趺阳不参矣。然气口成寸。为脉之大会,死生吉凶系焉,则内外脏腑 
之诊,全赖浮沉、迟、数为大纲耳。浮、沉是审起伏,迟、数是察至数,浮、沉之间,迟、数寓焉。凡脉之不 
浮、不沉而在中,不迟、不数而五至者谓之平脉。是有胃气,可以神求,不可以象求也。若一见浮、沉、迟、数 
之象,斯为病脉矣。浮象在表,应病亦为在表,浮脉虽有里证,主表其大纲也;沉象在里,应病亦为在里,沉脉 
虽或有表证,主里其大纲也。数为阳,阳主热,而数有浮、沉,浮数应表热,沉数应里热,虽数脉亦有病在藏者, 
然六腑为阳,阳脉营其府,则主府其大纲也;迟为阴,阴主寒,而迟有浮、沉,浮迟应表寒,沉迟应里寒,虽 
迟脉多有病在府者,然五脏为阴,而阴脉营其藏,则主藏其大纲也。脉状种种,总赅括于浮、沉、迟、数,然四 
者之中,又以独浮、独沉、独迟、独数为准则,而独见何部,即以何部深求其表里脏腑之所在,病无遁情矣。 
凡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 
起口用“凡字”。是开讲法,不是承接法。此与上文阴阳脉文同而义则异也。阳脉指胃气言,所谓二十五阳 
者是也,五脏之阳和发见故生∶阴脉指真藏言,胃脘之阳不至于手太阴,五脏之真阴发见故死。要知上文沉、涩、 
弱、弦、迟是病脉,不是死脉,其见于阳病最多。若真藏脉至,如肝脉中外急,心脉坚而搏,肺脉大而浮,肾脉 
之如弹石,脾 
脉之如喙距,反见有余之象,岂可以阳脉名之?若以胃脉为迟,真阴为数,能不误人耶? 
寸脉下不至关为阳绝,尺脉上不至关为阴绝,此皆不治决死也。若计余命生死之期,期以月节克之也。 
阴阳升降,以关为界。阳生于尺而动于寸,阴生于寸而动于尺,阴阳互根之义也。寸脉居上而治阳,尺脉生 
下而治阴,上下分司之义也。寸脉不至关,则阳不生阴。是为孤阳,阳亦将绝矣;尺不至关,则阴不生阳,是 
为孤阴,阴亦将绝矣。要知不至关,非脉竟不至,是将绝之兆,而非竟绝也,正示人以可续之机。此皆不治, 
言皆因前此失治以至此,非言不可治也,正欲人急治之意,是先一着看法。夫上部有脉,下部无脉,尚有吐法; 
上部无脉,下部有脉,尚为有根,即脉绝不至,尚有灸法。岂以不至关便为死脉哉?看“余命生死”句。则知 
治之而有余命,不为月节所克者多耳,此又深一层看法。脉以应月,每月有节,节者月之关也。失时不治,则 
寸脉不至关者,遇月建之属阴,必克阳而死;尺脉不至关者,遇月建之阳支,则克阴而死,此是决死期之法。若 
治之得宜,则阴得阳而解,阳得阴而解,阴阳自和而愈矣。 
问曰∶“脉欲知病愈未愈者,何以别之?”曰∶“寸口、关上、尺中三处,大小、浮沉、迟数同等,虽有 
寒热不解者,此脉阴阳为和平,虽剧当愈。” 
阴阳和平,不是阴阳自和,不过是纯阴纯阳无驳杂之谓耳。究竟是病脉,是未愈时寒热不解之脉。虽剧当 
愈,非言不治自愈,正使人知此为阴阳偏胜之病脉,阳剧者当治阳,阴剧者当治阴,必调其阴阳,使其和平。失 
此不治,反加剧矣。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太阳主表,故寒邪伤人,即太阳先受。太阳脉浮,若见太阳之浮。不兼伤寒之紧,即所谓静也。脉静证亦 
静,无呕逆烦躁可知。今又有发热恶寒,头项强痛,不须七日衰,一日自止者,正此不传之谓也。若受寒之日,颇 
有吐意,呕逆之机见矣。若见烦躁,阳气重可知矣。脉急 
数,阴阳俱紧之互文。传者,即《内经》“人伤于寒,而传为热”之“传”,乃太阳之气,生热而传于表。即 
发于阳者传七日之谓,非太阳与阳明、少阳经络相传之谓也。欲字、若字,是审其将然,脉之数急,是诊其已 
然,此因脉定证之法也。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伤寒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者,是言见症之期,非传经之日也。岐伯曰∶“邪中于面,则下阳明; 
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其中膺背两胁,亦中其经。”盖太阳经部位最高,故一日发;阳明经位 
次之,故二日发,少阳经位又次之,故三日发。是气有高下,病有远近,适其至所为故也。夫三阳各受寒邪, 
不必自太阳始。诸家言二阳必自太阳传来者,未审斯义耳。若伤寒二日,当阳明病,若不见阳明表证。是阳明 
之热不传于表也。三日少阳当病,不见少阳表证,是少阳之热不传于表也。 
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受寒三日,不见三阳表症,是其人阳气冲和,不与寒争,寒邪亦不得入,故三阳尽不受邪也。若阴虚而不 
能支,则三阴受邪气。岐伯曰∶“中于阴者,从臂 始。”故三阴各自受寒邪,不必阳经传授。所谓太阴四日、 
少阴五日、厥阴六日者,亦以阴经之高下,为见症之期,非六经部位以次相传之日也。三阴受邪,病为在里。故 
邪入太阴,则腹满而吐,食不下;邪入少阴,欲吐不吐;邪入厥阴,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所以然者,邪自 
阴经入藏,藏气实而不能容,则流于府。府者胃也,入胃则无所复传,故三阴受病。已入于府者,可下也。若胃 
阳有余,则能食不呕,可预知三阴之不受邪矣,盖三阳皆看阳明之转旋。三阴之不受邪者,藉胃为之蔽其外也, 
则胃不特为六经出路,而实为三阴外蔽矣。胃阳盛,则寒邪自解;胃阳虚,则寒邪深入阴经而为患;胃阳亡, 
则水浆不入而死。要知三阴受邪,关系不在太阳而全在阳明。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上文论各经自受寒邪,此条是论阳邪自表入里症也。凡伤寒发 
热至六七日,热退身凉为愈。此无大热则微热尚存,若内无烦躁,亦可云表解而不了了矣。伤寒一日即见烦躁, 
是阳气外发之机;六七日乃阴阳自和之际,反见烦躁,是阳邪内陷之兆。阴者指里而言,非指三阴也。或入太 
阳之本,而热结膀胱;或入阳明之本,而胃中干燥;或入少阳之本,而胁下硬满,或入太阴,而暴烦下利;或 
入少阴,而口燥舌干;或入厥阴,而心中疼热,皆入阴之谓。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旧说伤寒日传一经,六日至厥阴,七日再传太阳,八日再传阳明,谓之再经。自此说行,而仲景之堂无门 
可入矣。夫仲景未尝有日传一经之说,亦未有传至三阴而尚头痛者。曰头痛者,是未离太阳可知;曰行,则与 
传不同;曰其经,是指本经而非他经矣。发于阳者七日愈,是七日乃太阳一经行尽之期,不是六经传变之日。 
岐伯曰“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有明证也。故不曰传足阳明,而曰欲再作经,是太阳过经不解,复病阳 
明而为并病也。针足阳明之交,截其传路,使邪气不得再入阳明之经,则太阳之余邪亦散,非归并阳明,使 
不犯少阳之谓也。 
本论传经之说,惟见于此。盖阳明经起于鼻 旁纳太阳之脉,故有传经之义。目疼、鼻干,是其症也。若 
脚挛急,便非太阳传经矣。阳明经出大指端内侧,太阳经出小指端外侧,经络不相连接。十二经脉,足传手, 
手传足,阳传阴,阴传阳,与伤寒之六经先阳后阴,先太后少之次第迥别。不知太阳传六经,阳明传少阳之说 
何据乎?细审仲景转属、转系、并病、合病诸条,传经之妄,不辨自明矣。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不了了者,余邪未除也。七日表解后,复过一候,而五脏元气始充,故十二日精神慧爽而愈。此虽举风家, 
伤寒概之矣。如太阳七日病衰,头痛少愈,曰衰曰少,皆表解而不了了之谓也。六经部位有高下,故发病有迟 
早之不同。如阳明二日发,八日衰,厥阴至六日发,十二日衰,则六经皆自七日解,而十二日愈。夫若误治, 
又不在此例。 
仲景分别六经,各经俱有中风伤寒脉症治法。叔和时太阳篇存 
者多,而失者少,他经存者少,而失者多。阳明篇尚有中风脉症二条。少阳经只症一条而不及脉。三阴俱有中 
风欲愈脉,俱无中风脉症。以《伤寒论》为全书,不亦疏乎? 
上论伤寒诊病大略。 

卷一
太阳脉证
属性: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仲景作论大法,六经各立病机一条,提揭一经纲领,必择本经至当之脉症而表章之。六经虽各有表症,惟太 
阳主表,故表症、表脉,独太阳得其全。如脉浮为在表,太阳象三阳,其脉气浮而有力,与阳明之兼长大,少 
阳兼弦细,三阴之微浮者不侔矣。头项主一身之表,太阳经络营于头,会于项,故头连项而强痛,与阳明头额 
痛、少阳头角痛者少间矣。恶寒为病在表,六经虽各恶寒,而太阳应寒水之化,故恶寒特甚,与阳明二日自止、 
少阳往来寒热、三阴之内恶寒者,悬殊矣。后凡言太阳病者,必据此条脉症。如脉反沉,头不痛,项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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