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易形成全诗的统一。致使诗歌缺乏整体性。这是长诗在此发展阶段上不可避免的一个缺点或特点。
悬诗在修辞和艺术表达上成就最为辉煌,新奇的比喻,把女人、骏马、骆驼、大自然描绘得无比生动、具体而完美。追求形象的完美是悬诗的重要美学特征。
塔拉法(543-569)是一位年轻然而颇具哲理倾向的诗人。他出生在海湾地区的巴林岛,家庭富有而具诗歌传统。祖父、父亲、叔叔和舅舅都是诗人。他在优越环境中长大,但父亲去世后,他的生活发生急剧变化,先是受到叔叔们的欺凌,后被部族赶走,致使他成为一个骑驼到处流浪的青年。在足迹踏遍阿拉伯半岛之后,他曾一度返回家乡,但受物质欲望的驱使,他再次离开部落,最后来到希拉王国,寻找荫庇。宫廷和亲族间的矛盾,虽令他烦恼,但他居然涉足其间,甚至攻击国王和国王的弟弟,因此招来杀身大祸。他被害时还不到三十岁。
塔拉法的悬诗,被称做《达勒韵基诗》,也是按长律写成的,共一百零四联。这首诗的结构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仍是爱情——描述——叙事等几部分。但此诗既有强烈的感情,又有深沉的人生思考,风格坦率充满活力,受到诗评家们的高度赞誉。有人甚至认为他的悬诗成就可居诸悬诗诗人之首。
塔拉法的诗主要反映了他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体验。他曾毫无节制地追求享乐,并以此为荣,但他也因此备尝痛苦与磨难。在诗中他真实地表现出处于物欲与理想矛盾中的悲观苦闷心情。他极力想把个人的享乐权利与部族的群体义务调和起来,一方面表示要过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另一方面又意识到对部落的责任,希望成为部落的英雄,准备随时响应战斗的呼唤。他在诗中吟道:
一旦人们呼唤:“谁是部落的英雄?”
我总以为那是指我,毫不迟疑地站出响应。
塔拉法追求物质享受的强烈愿望,出于他对生命与死亡的独特看法。不相信人生能永恒不朽,因此不愿生活受到约束,他理直气壮地向指责他的生活方式的人问道:“我喜欢战事,还把声色贪求,/啊,请慢些将我祖咒,/难道你能使我永恒不朽?”
不过,他并不主张独享生活乐趣,他希望别人也以这种哲学生活。他乐意帮助一切向他求助的人,为此可居于高山之顶,以便需要他的人能很容易地找到他。
由于有丰富曲折的人生阅历,塔拉法的诗内容比较充实,在某些方面显示出老人般的智慧。他在艺术上也颇有建树,善于借助比喻来表达自己的思想。他在诗中把贝都因人的审美情趣直观地表现出来,例如悬诗中描写骆驼,一会儿把骆驼比作海中缓缓行驶的舟船,一会儿把骆驼在沙漠中行走比作犁头翻耕土地一般。在悬诗中诗人用三十多行诗来描写骆驼,真正是不厌其祥。
塔拉法诗作的缺点,比较明显地表现在整首诗的内容不平衡,有时比较冗杂,表达感情有时过分夸张,缺乏内在逻辑性等方面。
塔拉法的遗世之作是一部约有657联的诗集。他的诗在九至十一世纪得到过注家的校注。
在蒙昧时代最著名的悼诗诗人是一位女性,名叫罕莎(约575-约664)。她是穆德里部族的女诗人,出生在一个颇有权势的家庭,很富有。她有两个兄弟,都曾是部落骑士,勇敢善战,但最后全都战死沙场。罕莎是一位感情丰富的女性,两个兄弟的惨死,使她痛不欲生,她用诗歌来表达自己对兄弟们的深爱和怀念。
罕莎很会表达自己的感情,她在诗中大量采用回忆的手法,一幕一幕地把自己兄弟昔日的美好品德再现出来。她还善于把感情的变化与自然的变化联系起来,使日出日落都具有某种象征意义。她对兄弟萨赫尔的悼念尤为感人。
我永远不能忘记你,直到生命消殒、坟墓灭迹,啊,不能忘记你。
离开尊贵的萨赫尔那一天,我便失去生的欢愉和乐趣;
啊,慈母的眼泪,我不尽的哀思,时时将你悼念和追忆;
难道你真的一去不返了,日日夜夜安息在孤坟里!
罕莎生有好几个儿子,他们长大后都能打仗和作诗,后来他们都信奉了伊斯兰教,参加了穆斯林开疆拓土的圣战。他的儿子们在征服波斯的卡迪西亚会战中一个个战死,消息传来,她非但不显出痛惜,相反赞美起真主来。她感谢真主用她儿子们的死为她增添了荣誉。
罕莎诗歌中的哀惋之声极为真切,但有时过于重复,有时泻染过分,但总的来说是情浓而自然的,因此为历代诗评家所赞许。在诗歌的感情投入上,罕莎成为后代诗人的楷模,因此她在阿拉伯古代文学史上一直占有一个特殊的位置。
贾希利叶时期的诗歌,有巨大的的历史价值和认识价值。这个时期阿拉伯半岛的居民多过着部族游牧生活,诗歌把他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记录下来,使我们可以窥见这一民族的社会、道德、风俗,他们的信仰、宗谱、勋业,以及他们的居住、迁徙、饮食、衣着等。这些诗歌成为该时期阿拉伯民族活的历史。
贾希利叶时期的散文
蒙昧时期的文学除了诗歌外,还有少量的散文。它们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都难与诗歌匹配。以散文形式保存下来的文学遗产有演说的片段,有训诫、遗嘱,有流传很广的格言,还有一些被称作“阿拉伯人的日子”的故事。这些故事主要反映蒙昧时期各部落之间发生的战斗,也有反映阿拉伯人与别的民族的人之间年。入事具有乐观性质,一般都以阿拉伯人的大获全胜而告结束。
贾希利亚时期的散文,流传下来的数量很少,和这一时期的诗歌遗产相比,更显得不成比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当时主要是靠记背而不是书写来传播诗文的。诗歌合辙押韵,比较好背好记,散文则难。当时的阿拉伯人也懂书写,但书写只为商事和政治目的服务,只是在羊皮纸上写契约而已。
这一时期的散文成就,不应因其数量少而加以忽视。事实上,阿拉伯人当时也是相重视散文的,他们懂得散文在社会和政治活动中和在教育、娱乐方面,都是很有效的手段。他们在发表演说时,讲述历史时,编制各种具有教育和愉悦目的的故事时,都使用散文艺术这一手段,尽管他们并不像诗人那样具有比较明确和自觉的创作目的。
流传至今的散文,有的大概已在口耳相传阶段被传承人加工改造,失去其原始风貌,但也有不少具有历史价值,认识价值和艺术价值的东西保留了下来。在保留下来的散文遗产中,最重要的是演说词,被称作“日子”的故事和格言成语类。
演说是阿拉伯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的一种实用文学形式。在贾希利叶时期,不论在部落内部还是部族之间,演说的需要和机会都很多。平时,为了维护部落荣誉和尊严,调解矛盾和纠纷,需要有人站出来讲话;战时,为了鼓舞士气、恫吓敌人,交换信息也需要演讲者和善辩的使者。特别是在传统的收获季节或文化商贸集市上,演说更是不可缺少的一种形式。正因为如此,大批演说家应运而生。古斯·本·萨尔代、艾克苏姆·本·绥菲等,就是其中的代表。
古斯·本·萨尔代(?-约600)的演说,主要是宗教信仰方面的,他热忱地劝人们放弃偶像崇拜,在演说中讲述世事的因果和必然性,善于用神的惩罚告诫那些盲目的迷误者。他用日常生活中的事例做他演说的论据,说明“生者必死,死者必逝”或“凡该来者自当前来”等道理。他的演说注意节奏,句子较短,有时还用韵骈。他也善于使用成语和格言,以增加效果。
艾克苏姆·本·绥菲 (?-630)是一位受信赖、受拥戴的仲裁人,头脑里充满了智慧的格言。他曾作为使臣,在波斯王安努·谢尔旺面前发表维护阿拉伯尊严的讲话。这段演说通篇由锦言妙语组成。在这篇精采演说中,他讲到什么是“最好之物”、“最崇高之人”,“最好之君王”,什么是“最坏的国家”、“最坏之君王”,提出,“最坏的国家是无君主的国家,最坏之君主是无辜者畏惧之君主”。
这位智者的演讲风格是沉稳,精炼,以高尚的情词诉诸听者的理性,所以避免过分夸大和张扬。令人奇怪的是他一生致力于劝谕、训诫,但在弥留之际却警告自己的孩子们说:“要紧闭你们的嘴巴,须知杀身之祸皆由口出!”
贾希利叶时期的散文中另一具有特色的形式是“日子”。所谓“日子”,就是部落战争的大事记或故事。这个时期阿拉伯半岛的居民很多部族过着游牧生活,部族之间或民族之间常常发生纠纷和战争。战争一般在白昼进行,将战事记录下来的诗文因此也称“日子”。古代许多学者都辑录过这类体裁的作品,这些“日子”是了解阿拉伯蒙昧时期游牧人生活和世情的有益材料,也能带来一定的文学趣味。
除演说和故事——“日子”和爱情故事等以外,还有格言、成语、训谕、卜辞、誓词等散文形式,它们一般和前两类艺术形式融为一体,起充实和点睛作用。
伊斯兰初创期的文学
公元七世纪初,穆罕默德创立了伊斯兰教,建立了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在他逝世后,先后有四位哈里发继掌政权大权。这一时期是伊斯兰宗教精神大发扬的时期。阿拉伯史学家称为“拉希德时期”(622——661),一般称作伊斯兰初创期或伊斯兰时期。有的史学家则把这一时期的紧随其后的一个时期即伍麦叶时期合称为伊斯兰时期。
伊斯兰教的确立,伊斯兰政权的文化政策,改变了以诗歌为主轴的阿拉伯文学发展进程。贾希利亚时期的阿拉伯诗歌创作繁荣局面被 《古兰经》为代表的宗教文学倾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