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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中的艰苦岁月 作者:苏珊娜·穆迪-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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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穆迪夫人毕竟是个坚强的女性,拓荒近八年并没有进入坟墓之门,而是顽强地存活了下来。最后放弃在场,作为拓荒人是失败了,但作为一种生存过程中的奋斗者,她还是成功了。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以穆迪夫人与周围人构成的社会冲突为主,第二部分以穆迪夫人同自然的冲突为主,贯穿在两部分中又有另一层次,即穆迪夫人同自己的冲突。在这三个层次的冲突中,穆迪夫人在表现英国淑女的高贵架子的同时,又表现出加拿大人特有的宽厚胸襟和尽力适应自然的忍耐精神。在描写周围的人时,穆迪夫人做到了真实、客观、公正。她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和态度,尤其不掩饰等级观念;她笔下的英国移民,如半疯的汤姆·威尔逊,沉默的猎人兼怪人布赖恩,赖在她家不走的马尔科姆,都出身高贵,但她真实地记述了他们的怪异之处和失败的移民经历,并由此客观地得出绅士淑女不适合于移民加拿大、更不适合于丛林拓荒的结论。她受到周围美国移民的欺骗和嘲弄,讨厌他们,也从意识深处看不起这些下层人,但她对他们的勤劳与智慧给予尊重,对他们移民的辛酸心怀同情,同时认为能适应自然又能苦干的劳动阶级才是未来加拿大的主人。他们没有传统文明的心理沉积,没有陈规定见的束缚,一切从实际出发,强壮的体格和精明的头脑足以保证他们的成功。特别是她和仆人女佣的关系,随着她在与社会、与自然、与自身三种冲突中磨练进步,平等意识不断增强,到后来的约翰和詹妮时,她已经动手干活,在劳动中与下人结成了朋友。可见艰苦劳动能一定程度上消除阶级障碍和阶级偏见,这不仅是加拿大的一个特色,而且也是一条普遍真理。

  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实乃解决与社会、与自然、与自身诸多冲突的至善良方,当穆迪夫人“与自己的自尊心狠狠斗争一场,才勉强答应到地里干点小活儿”时(第14章),她就实现了精神上的实质性飞跃。劳动是适应自然,锻炼自己的最好方式。这个道理对于劳动者来说简单不过,但对于一个资产阶级的高贵淑女来讲,无异于脱胎换骨的世界观改造。穆迪夫人走出了这一步,虽是迫不得已,但意义相当深远。她发明了蒲公英咖啡,学会了耕作捕捞,像男子一样经营农场,这些不仅是认识自然,适应自然的成果,也是她战胜原来的自我的成果。劳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生存环境对她造成的压力,火灾之时她竞能奋不顾身力挽危局,暗示着她获得了一种“拯救”能力,不但能解救自然灾难,而且能排除心理压力,解救精神危机。她没有在与社会、与自然、与自身的三种冲突夹击下患上精神分裂症,也没有完全放弃她的文明与浪漫,她通过劳动达到中庸,在绅士淑女的移民与劳动阶层的移民之间尽力协调,保持自己的·独立个性。可以说《丛林中的艰苦岁月》中有两个穆迪夫人,一个是对加拿大又爱又恨的双重性格原型,另一个是通过自身努力。不断补救双重性格的分裂倾向、在各种冲突中力求平衡的加拿大理性原型。

  《丛林中的艰苦岁月》出版距今将近一个半世纪,在加拿大文学史上素享经典名作之誉,在整个英语文学中也占有一席之地。但也有人经常批评该书没有固定的形式,大部分内容是互不相关的零散轶事。全书是存在这一类的问题,不过如今读来应当理解穆迪夫人当年写作的背景。她虽有很长的写作经历,但她主要是加拿大的拓荒移民,是贤妻良母,家庭主妇,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专业作家。更为重要的是,她写作是出于经济原因,要用笔挣钱贴补家用,那么拉大篇幅,插入离题之论也在情理之中。仔细考察,穆迪夫人算得上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好手笔,在《丛林中的艰苦岁月》中述事写人客观公允,写景抒情奇特浪漫,表达个人的看法真实坦直,毫不掩饰。即兴而来又略带幽默的笔下涌淌着真人、真事、真景、真情、真性格汇成的涓涓细流,观之平淡,品之有味,这大概是这部作品的艺术魅力所在。

  该书的翻译得到加拿大驻华大使馆文化处的大力支持,出版得到敦煌文艺出版社的鼎力相助,在此一并深表谢忱。

                        1997年2月于兰州大学

              第一版作者原序

  在多数情况下,移民是环境所迫,而非自愿选择。尤其对有相当社会背景的人来说,或者对有地位、有身份的人来说,移居他国更是不得已之事。对习惯了欧洲社会高雅和优裕生活的人来说,除非迫于当务之急,是很少有人会自愿放弃优越的生活条件而远走他乡,置身在故国悠久传统的呵护之外。的确,移民一般被认为是迫不得已的行为,实施起来要以个人快乐为代价,还要牺牲对故土的依恋之情。我们在故乡生,故乡长,一草一木印在心头,永难割舍啊。那些古老却已衰落的家庭,子女都受过良好的教育,贫困使他们身处逆境,高傲而受伤的心灵备受折磨,这时候他们才会痛下决心;用不屈不挠的毅力武装起自己,准备勇敢地迎接令人心酸的磨难。

  这类人移民的一般动机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希望改善处境,逃避炫耀财富的庸俗之辈向不如他们富有的人频频投来的冷嘲热讽。不过,还是有比较高尚的动机,其根深扎在对独立自主的挚爱之中;但凡灿烂文明之邦心胸高阔的孩子自然都会从心底萌发对独立自主的向往。他们出身高贵,具有做人上人的教养,不能在故国为人奴仆,做牛做马。那些比他们幸运的人,原本和他们没什么区别,同是一个人种,血管里流着同样的血,起着同样的名字。同是一脉相承的子孙后代,他们和那些命运的宠儿之间横着不可逾越的障碍,惟一的原因就是他们没有财富。于是他们背井离乡,为自己创造新的名分,别开天地,抛弃过去,面向未来,怀着喜悦的心情期盼着他们的后代独立自主,接纳他们的地方富饶丰足。

  他们欲把才华和精力投向何处,并不完全取决于自身的财力,主要取决于看大家都往哪里移,也就是哪里有名往那里移。1826年到1829年之间,澳大利亚和斯旺河①风靡一时,世界上别的能住人的地方似乎都不值得注意。这是当时的埃多拉多②和歌珊地,③所有的体面移民蜂拥而去。他们满怀希冀而去,结果大失所望。这些冒险家中最乐观的人,有不少返回故国,上岸时景况反不如离去之时。到1830年时,海外移民的大潮又向西流。对希望颇高而钱包不鼓的人来说,加拿大成了伟大的路标。公开发行的报纸和私人之间的信件都在谈论这个极受推崇的地方,大肆宣传去那里定居会获得的闻所未闻的优厚利益。

  ①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西南部季节性河流。

  ②传说中的黄金国,后为任何可以迅速发财致富之地的代名词。

  ③《圣经》上记载的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居住的埃及北部的肥沃牧羊地。

  加拿大空气清新宜人,土地肥沃,商业发达,水资源丰富,离宗主国也近,还有最后一条,却不是最不重要的一条,那就是那里几乎全面免税——于是这个怪物逗得老实的约翰牛①持续地躁动不安。人人都在谈论移民加拿大,用尽了赞美之词夸它。公众的兴趣一旦激发起来,就有热衷于宣传的人出版宣传品,不遗余力地使公众兴趣保持发展势头。当时主要宣传的是在加拿大丛林地区定居会获得多大好处,同时却有意掩盖了欲获得那些好处必将经受的辛勤劳作和艰难困苦。他们说那里的土地每亩产四十蒲式耳,但他们闭口不提多年来那里的土地精耕细作也只产十五蒲式耳的情况。由于离森林上空的湿气太近,庄稼易染锈病和黑粉病,常常使可怜的移民辛苦一场劳而无功,甚至收不回糊口的粮食。他们大谈丛林中的木头房,说只要朋友和邻居慷慨援手,一天之内就建得起来,但他们从不敢描述建房期间表演的“幕幕令人恶心的狂乱了流的闹剧。他们也不敢写木头房建起后的居住状况——就是肮脏破烂的窝而已,其中很多连英国的猪圈都不如。生活必需品被写得极其便宜,但他们忘了补充:偏僻的丛林移民区通常离有集市的城镇二十英里,有些甚至离最近的有人家之地也要二十英里,在这样的情况下,欧洲人视为必不可缺的生活用品在那里要么根本得不到,要么只能派专人赶上马车循着刻在树皮上的路标穿越森林前去购置——其过程代价太高,不可能经常为之。

  ①英国人的绰号。

  唉,荒野地区的交易商们——利用同胞的愚蠢与轻信牟利的投机商啊,有多少苦难,有多少造成苦难的误导,追寻原因,你们都难逃其咎!你们有土地可以出售,哪管昏头昏脑买下土地的移民累垮了身体,伤透了心。公众相信了你们一本正经的花言巧语,各阶层的人都来听你们雇用的吹鼓手大谈拓荒人可以获得的幸福。

  在国内已无望使全家日子过得舒适自在的人认为去加拿大便能发家致富,甚至认为到加拿大就能实现儿时听到的故事:牛羊满街跑,都是烤好了的,背上插着刀叉,想吃就吃。他们听信宣传,相信那里即使不下金子,贵重金属则遍地皆是,如同现在的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的情形一样,只须弯腰去捡就行。

  一时间闹出了轰动效应,不列颠中层社会流行起加拿大热。在短短三四年光景中,便有成千上万的人登上了加拿大的海岸。地位较高的人中绝大多数是陆军和海军军官,拖儿带女,举家移民。这一阶层的人由于原来的习惯和所受的教育,完全不适应移民生活的严酷现实。长期掌握指挥刀的手,习惯于接受部下的绝对服从,很难自如地挥舞铁锹,扶犁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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