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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我安慰地说,“我会去登比的。”
2
光阴荏苒。战争仍在继续。
我有许多事要做。每周在医院工作两整天和三个半天,星期六上午隔周去一次,其余时间在家写作。
我决定两本书同时动笔。因为写作同一题材常使人丧失新鲜感,这对写作很不利。遇到这种情况就得把它放在一—边,干点别的事,可是我没其他事可干。我不想坐在椅子上冥思苦想。我相信,如果同时写两本书,不断变换口味,工作会有新鲜感。这两本书一本叫做《藏书室女尸之谜》,这是我已蕴酿好长时间的题目;另一本是《桑苏西来客》,这是本反间谍小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我第二本小说《暗藏杀机》的续篇,讲的是汤米和塔彭斯的故事。汤米和塔彭斯的儿女这时已长大成人,他俩对于在战时竟毫无人雇用他们感到心情烦躁。然而,他们这对已到中年的搭档正以旧日的热情在追捕间谍。
我在战时写作毫无困难。我认为这是由于摆脱外界干扰,进入创作境界的缘故。我可以在书中人物的世界中,咕哝着他们的对话,看着他们在我笔下的房间踱步。
一九四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我的外孙马修在柴郡我姐姐家附近的一家私人医院里出生。宠基像以前一样喜爱罗莎琳德,她很高兴能在小孩出世之前赶回来。
马克斯这时去了北非。开始是在埃及,此时已在的黎波里,后来他又去了费赞沙漠。信件传递很慢,有时隔一个多月才收到他的信。我外甥杰克也去了伊朗。
斯蒂芬·格兰维尔仍在伦敦,有他在我很高兴。有时他给我医院打电话,带我去他家吃饭。
一天,斯蒂芬·格兰维尔突然对我说:“我给你想个好主意。”
“噢,什么好主意?”
“我想让你写一部古埃及的侦探小说。”
“古埃及的?”
“对。”
“可我没这个本事。”
“啊,你能行。根本没什么困难。一部侦探小说以古埃及为背景和以一九四三年的英国为背景,二者的难易程度不相上下。”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无论生活中哪个世纪,世界任何角落,人都具有某种共性。
“会很有趣的,”他说,“应该写本这样的侦探小说,喜欢看侦探小说和对那个时代有兴趣的读者能把这两者合二为我仍说我力不从心,知识不够。但是斯蒂芬是个杰出的说客,到傍晚,他基本说服了我。
“你看了大量的埃及学著作。”他说,“你的兴趣不仅仅局限在美索不达米亚吧?”的确,我过去最爱看的书就是布雷斯特德的《道德的熹光》而且在写作关于埃赫那吞的剧本时,曾阅读了大量有关埃及历史的书籍。
“你要做的不过是选定—个时代,或者说是—个事件,一个特定的背景。”斯蒂芬说。
我惶恐地感到这事就这样定下来了。
“但是你得给我出出主意。”我信心不足地说,“给我提供当时的背景材料。”
“唔,”斯蒂芬说,“这有一两个事件或许用得着。”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给我指出该读的章节。随后他驾车送我回到花园路我的家,说:“明天是星期六。你可以安心地在家把这本书看上两天。看有什么能启发你的灵感的东西。”
我终于挑出了三处可能用得上的有趣章节,都不是特别著名的事件或著名的人物,因为我认为那样常常使历史小说留下过多的人工雕琢的痕迹。人们毕竟没见过珀披国王或哈特舍普萨特皇后长得什么样.而诈称知道则有狂妄之嫌。我完全可以把自己想象的人物置于那个时代背景上,而且只要对当时的风土人情和时代精神有足够的了解,就会获得成功。我选中的故事之一是发生在埃及第四王朝的事,另一个是相当晚了,大概是在莱米塞斯王朝晚期的事。
我最后决定采用的第三个情节是从最新出版的第十五王朝的一个嘎教①祭司的信中选取的。
①古埃教宗教的一种,认为灵魂不死。--译注。
这些信件几乎把——个活生生的家庭勾画出来:父亲是个吹毛求疵、固执己见的人、他对儿子们不听话很生气;儿子们中,一个唯唯喏喏缺少心眼;另一个脾气暴躁,好摆阔气。父亲写给两个儿子的信是关于做父亲的有义务抚养那个中年妇女的事。她明显是一个多少年来寄人篱下的穷亲戚,家庭的长辈们总是待她很好,而孩子们成人以后就厌恶她,因为她常常拨弄是非。
老人家定下规矩,应该如何用油,怎样吃大麦。他们不会让任何人在粮食质量上做手脚。整个家庭在我脑海里愈来愈清晰。我增写了一个女儿,并且从其他章节中摘录了一些细节,儿子娶了个新媳妇却被老公公迷上了。另外又增加了——个娇惯的男孩子和一个贪婪又精明的祖母。
我激动地开始动笔。那时手头没有其他作品。《十个小黑鬼》在圣詹姆斯剧场演出场场成功,直到这个剧场被炸毁;而后又到剑桥演出了几个月。
毫无疑问,我是被斯蒂芬逼着写这篇小说的,他就是这种人。
在以后的几个星期以及后来的几个月里。我不断地对他说:他肯定会对劝我写这种小说感到后悔。我接连不断地给他打电话,索要资料。他对我说,这些资料得花上他好长时间翻上八大本书才找得到。
“斯蒂芬,他们都吃些什么?他们吃肉怎么个吃法?他们在特殊的宴会上有没有特别的食品?男人和女人是不是一起吃饭?他们的卧室是什么样的?”“啊,亲爱的,”斯蒂芬抱怨着,随后只好去查找,他对我说,要学会从很少的描述中想象出许许多多的事情来。书中有吃烤芦雀串的场面,有吃面包、采摘葡萄的场面等等。无论如何,我要使书中关于那个时代的日常生活的描写读来可信。而这时,我又产生了几个问题。
“他们是在餐桌前吃饭,还是席地而坐?女人是否有单独的房间?他们把亚麻衣服放在箱子里还是搁在小橱中?他们的房子是什么形状的?”假如我认为自己在书中的某些描写是对的和符合事实的,我决不会轻易地改动。我今天重读这本书时,很想重新改写结尾部分,这表明对自己作品的不满意。但是,我一直对自己给斯蒂芬带来了那些麻烦以及他敦促我写这本书的想法而由衷地感谢他。无论如何,这本名为《死亡终局》的书如期写完了。
不久之后,我写了一部得意之作——一个全新的玛丽·韦斯特马科特,她的影象一直在我脑海里,我早就想把她写出来。这是一位有个性的女人,她就是她,然而她却总是被人误解。通过她自己的所做所为和对她思想感情的描写,读者会发现这一切。她好像不断地与自身重逢,而不是在认识自我,她由此而变得愈来愈局促不安。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由于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无人陪伴,在真正寂寞中度过了四五天的时间。
这不是凭空杜撰的,我本人曾有过这种经历。那是在横穿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途中,我困留在他乡的旅店中,无法继续旅行,周围没有一个讲英语的,只有当地人给你送饭,对你的话只会点头表示同意。我无处可去,也见不到什么人,一直滞留到再次上路。随身带的两本书已翻烂了,只好坐在那儿自我反剩书的开始,女主人公离开维多利亚去探望在国外结婚的女儿,当列车徐徐驶出车站时,地回头望着站在站台上渐渐远去的丈夫,看到丈夫像一个被解脱的人欢度假期,阔步离去时,她突然感到一阵突如其来的痛苦。这太出乎意外了,她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当然,这是她的错觉,她丈夫罗德尼很挂念她。然而这颗不快的种子留在了脑海中,使她忧心忡忡。随后,当她独自一人开始设想时,她过去的生活便一幕幕地展现在眼前。从写作上讲、这是很困难的。我需要的是这种方式:轻松的,谈心式的,但是又有种渐次紧张、令人心神不安的情绪。一种人所共有的情感:我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究竟是干什么的?我所热爱的人如何看等我?他们像我待他们那样待我吗?我刚好用了三天写完这部小说,第三天是星期一,我向医院请了假,因为这时我不敢中途停笔,得一气呵成。这部小说并不长,不过五万字,但是它已在脑海里构思很久了。
构思一部小说的过程真是种奇怪的感受,在六七年之久的时间里,心里始终明白自己终有一天会把它写出来,把头脑中的构思付诸于文字。这有如让它冲破薄雾,更加清晰地呈现在眼前。
我害怕思路的连贯性被打断。一旦我在亢奋中写出第一章,那么就要一直写完最后一章,因为我清楚自己的思路所至,有种必须见诸于文字的感觉,这时无须注意细枝末节,所以我总是一气呵成。
我不曾感到过自己已精疲力荆每当放下笔后,看到写完的章节一字都无需改动时。我倒头便睡。我记得那次一直睡了一天一夜才起床,饱饱地吃上一顿。第二天就又去医院了。
我的精神不比以往,人人都为我感到不安。“你肯定是生病了,”他们说,“眼圈都黑了。”其实这完全是疲劳过度的缘故。然而,只要写作顺利,疲劳过度也是值得的。
这本书定名为《春天,我离开了》取白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的诗句:“春天,我离开了你。”我自己不知道这本书质量究竟如何,也许写得很槽糕,毫无可取之处。但我是怀着坦诚和真挚写这部书的,它忠实于我的初衷,这是一个作者最引为骄傲的。
几年之后,我又写了一本以玛丽·韦斯持马科特为笔名的书。书名是《玫瑰花与紫杉》。这本书每每读后都感到趣味盎然,尽管它不像《春天,我离开了》那样令人爱不释手。
我对书中的寓意考虑时间很长,应该说是从一九二九年就开始了。尽管当时不过是个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