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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知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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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瑛追悔莫及,带着沈烟清远避关外,再回到京城的时候,他是御笔亲点的一甲头名,带着俊俏乖巧的小童子来京城安家落户,入朝为官。
六年之后,成帝李修驾崩,太子李明瑾继位,正月初一,改年号为“宣景”,李容亭被废为庶人,流放远疆,兵部尚书楚瑛弃官归隐,不知所踪,朝中一番动荡之后,又恢复了平静。
宣景六年春,歧月族进犯中原,靖王李昭棠领兵平乱,京城守备空虚,李容亭起兵陇州,一举攻下京城,亲手斩下李明瑾的首级,登基称帝,改年号为“永召”。革旧制,纳良才,重整河山,朝野一片称颂,更有人放出风声:昔年轻狂傲慢、无视君权的“楚难召”先生已回京,为新帝所重用。
沈烟清抱着膝盖,靠坐在床角,语气淡然,仿佛事不关己,将十七年的往事草草道来,晃动的烛影为苍白的面颊映上暖暖的光晕,黯然的眼瞳却凝滞无神,整个人像泥塑木雕一般动也不动地缩在角落里,死气沉沉。
楚风吟于心不忍,伸手去碰他的肩头,却被一闪身躲过,沈烟清抬起头,道:“当时……是我骗了你,我会怕蛇,不是因为儿时的玩伴,而是我的生身母亲。”
楚风吟心中一阵锐痛,倾过身去,将锦被撑开披在他身上,柔声道:“楚瑛入朝为官,是为了你?”
沈烟清点点头,楚风吟又问:“那他六年前离开京城,也是为了保全你?”
沈烟清怔了怔,迟疑道:“当时他与容王明争暗斗,水火不容,怕有心之人识破了我的身份,才驱散了尚书府……若不是因为我,他应是仕途坦顺,平步青云。”
他与沈梦蝶容貌上有几分相似,精致无瑕,却多了完全不同的俊美英气,一双斜飞入鬃的修眉以及挺削的鼻梁却是与赵玄影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也似,小时候就如金童一般喜人的相貌,长成翩翩少年之后,更加引人注目。
楚风吟抚着下巴,开始明白沈烟清宁可将沉冤旧事烂死在胸中也不愿再起波澜的心情——往者已矣,他宁愿打落牙齿和血吞下,也不肯牵扯到身边无辜的外人。
这样的烟清,让人爱到骨子里——安抚地拍拍他的肩膀,楚风吟躺平了身体,道:“睡吧,我明天只是进城去打探些消息,你别担心。”
他虽然一向冒失,却不蛮干,也只有在沈烟清面前,情迷意乱,做出的事往往拙得让人笑掉大牙,其他时候,楚三公子可一点都不傻。
沈烟清默然在他身边躺下,分给他半幅锦被。
弹熄了灯火,黑暗中静听沥沥雨声,两人各有各的心思,身体隔着薄薄的里衣贴在一起,突然,沈烟清翻过身来,从身后紧紧抱住楚风吟,温热的液体温了他的肩头,哑声道:“三天,我只等你三天。”
“烟清?”楚风吟想翻身,却被对方死死地钳制住,低哑的声音带着抑制不住的哽咽——
“三天之内你若不回来,我下山,你我一刀两断。”
二十五、
秋雨绵绵,院中的花木愈见凋零,沈烟清白天除了给嘴巴越来越刁的秦水衣炖些补品,大多时候,都消磨在账房里。
楚家是武学世家,楚承业作为一家之主,精力自然全放在传承武学上,日日在朝云峰操练门下弟子,而且这次带了娇妻回来,颇有将为人父的自觉,一有机会就贴在秦水衣肚子上念诵拳法心经,生怕这孩子出娘胎时会忘了带上武学世家继承人的自觉,烦得秦水衣一个头两个大,恨不得用针线缝住他那张嘴。
也不能怪她脾气不好,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原本一把纤腰现下粗得像个水桶,任谁都不会太乐意的。
二哥楚莫辞是个只会几手轻功的文弱书生,吟风赏月是行家,舞刀弄枪是肉脚,楚家在齐州城里的生意都是他在打理,虽然收拾得井井有条,但是他天性冷淡矜持,不爱与那些商贾相交往来,和人谈生意总有些束手束脚,又是散漫性子,对于账目也常常触目烦神,妻子出身唐门,武功没得说,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研究她那一屋子毒药,对于商场上的事更是一窍不通。
至于小弟楚风吟,性格开朗,不拘小节,交游广阔,机智灵敏,若能塌下心来做事应该是个不错的经商之材,只可惜顽心太重,能在账房里坐半个时辰那是祖上烧了高香,而唯一的可能就是他睡着了。
所以,当沈烟清表现出效率极高的理帐能力时,这一家子简直喜出望外——唔,不包括下山的楚风吟。
沈烟清家变之后就跟着楚瑛,先是韬光养晦读书习武,又见识了数载的官场浮沉,离开京城之后在观叶楼任分堂主,一眨眼六年过去,对管帐做生意轻车熟路,闭着眼睛也不会出错。
他身上有一种官商儒三者结合的微妙气质,有属于官场的八面玲珑与雍容大气,却没有那种颐指气使的傲慢无礼,有适合商人的精明剔透强硬果决,却没有镏铢必较的庸俗市侩,有读书人的清润儒雅,却没有那种死板迂腐的酸气。为人温柔和善,脾气也是一等一的好,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他修长挺拔,俊美出众,简直是怀春少女心中再完美不过的如意郎君——府上不知有多少小丫头找机会往滴水阁跑,只为偷偷看他一眼——当然,楚三公子不遗余力地彰显两人的关系,也是她们好奇心发作的重要原因。
理完了帐,沈烟清收拾好笔墨纸砚,踱到长廊下,对着如丝的细雨出起神来。
楚风吟离开已经两天了,而自己,竟然开始想念他。
沈烟清一向是个冷淡寡情的人,即使是对亲如父兄的楚瑛,也只是孺慕与敬爱,而楚风吟,却像是下了咒一般,时时刻刻挑动着心中最无法设防的角落,勾起绵密如丝的思念,将他紧紧缚住,无法自拔。
如果让他知道了,一定会很得意吧,沈烟清凝视着假山石凹中两只蹦跳嬉闹的家雀,唇角不知不觉勾起了一弯浅笑。
满眼萧瑟的残绿枯黄似乎也有了生气,他一时起了顽心,冒着雨掠过假山荷池,身形轻巧地跃上一棵高大的公孙树,找了处树叶遮掩的地方坐下,目光越过重重屋宇,能清楚地看到楚府的大门以及林木掩映下的曲折山路。
冷风倏倏吹过,内心深处,总有隐隐的不安,萦绕不去。
“沈公子……”树下传来怯怯的女声,打断他的冥思,沈烟清低头一看,是秦水衣从扬州带来的婢女小蓉,撑着一把伞立在树下,“夫人在等沈公子。”
转过头看了看,秦水衣果然立在长廊下,悠扬的女声飘了过来:“我还当树上结了颗大果子,却原来是沈公子在上面躲猫猫,真是好兴致。”
沈烟清暗叫一声糟,麻利地从树上下来,对小蓉安抚地笑了笑,几个纵身回到廊下,果然,双脚才沾地,秦水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戏谑道:“才两天功夫,就相思难耐了?”
沈烟清摸摸鼻子,脸不红气不喘,道:“沈公子不过是上树躲猫猫罢了,哪有什么相思呢?”
“贫嘴!”秦水衣笑骂了一句,推着他回房,“你都让那浑小子带坏了,还不快去换了湿衣服!”
沈烟清乖乖从命,换了衣服出来,秦水衣坐在花厅等他,一锅热气腾腾的姜汤刚从厨房送来,他懒懒散散地踱过去,盛了两碗汤晾在一边,道:“天气冷,没事就别过来了。”
秦水衣神秘兮兮地凑了上来,轻声问:“你是不是想他了?”
沈烟清神情一黯,没有做声,秦水衣了悟地笑了,道:“我们烟清也有动情的时候,你喜欢上他了对不对?”
“喜欢他又如何?”沈烟清沉默了许久,叹了一声,站起身来踱到窗边,任穿窗而入的湿冷的风吹起散落的长发,低声道,“未知身死处,岂能两相完?”
房中一时静默,帘外的细雨转眼成潇潇急雨,秋风更加冷得刺骨,沈烟清关了窗子,神情平静,轻描淡写地道:“这样的天气,山路想必更加难行。”
秦水衣按住他的手,柔声道:“一定会有办法的,你先不要泄气。”
沈烟清目光飘忽,清冷如水,低低地道了声:“是。”
他的血性已经被消磨殆尽,只要不再伤害身边的人,即使被逼到绝路,恐怕也只是苦笑一声,听天由命吧。
十七年前的恐惧已经融入血中肉中,永远无法忘却,时刻提醒着自己:一旦轻举妄动,会给自己重视的人带来无法抵挡的灾难。
他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与自私,他宁可步步退让,缩在敌人不屑于多看一眼的阴影之下苟且偷安,他宁可认命,他只能认命。
不该让楚风吟下山的!他付不起稍有闪失的代价,承受不了万一失去对方的悔恨,才分开两天,他已经自责了千万遍,心乱如麻,寝食难安。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百般折磨人的焦虑与不安,他算是真切领教了。
入夜了,雨势仍未消歇。沐浴过后,沈烟清挑亮灯盏,披了件衣服坐在桌前,随手取了本书翻看,入眼不入心。
白天还好,忙碌起来也就顾不上胡思乱想,一到了夜里,辗转难眠,思念揪心扯肺,干脆什么都不做,将那人放在心里细细端详。
再有一天,他就该回来了。
沈烟清抿住唇,修长的手指抚过自己的喉结,滑到锁骨,指尖勾起莫名的燥热,竟有些蠢蠢欲动,他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平复内心突如其来的悸动。
好像真的被他带坏了,连身体都开始叫嚣着想念他。
翻过了半本书,已近四更,沈烟清手脚俱已冰凉,他呵了几口气,放下书,准备回内室就寝。
雨声中似乎传来低低的脚步声,在黑夜中分外清晰,沈烟清心头一热,冲到门前,猛地拉开门,对上一双明亮幽深的眼眸。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二十六、
“想我么,嗯?”楚风吟解去斗蓬以及半湿的外袍,将立在门边的沈烟清捉到怀里,浅浅地印上一吻,随后落下门锸,皱眉道,“身上怎么这么凉?”
沈烟清又惊又喜地看着他,眼眸中波光闪动,神采奕奕,柔软的唇主动凑了上去,厮磨着那双带着秋雨凉意的嘴唇。环在腰上的手臂蓦地收紧,楚风吟的气息很快灼热起来,入迷地与他唇舌交缠,喉咙里逸出满足的叹息,火热的手掌在身上肆意游移,略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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