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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没法,只好好对程老魔王拱拱手说:“是,程伯父所言甚是,小侄记住了。”
“老夫问你,这个交换计划,是你的主意吧,你给你程伯父说说,为什么那些火药会自动爆炸的,你别说不知道,不然你可别想走。”
这一切的发生怪异极了,先是非常慷慨地同意交换,松赞干布也非常小心,一查再查,看得出他也不相信唐军会给这么好的条件,从吐蕃那些火铳手的衣着和铠甲就可以看出,那些都是松赞干布的亲卫,还派了精兵强将保护,在这里下手,可能性不大,再说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程老魔王的胃口早就被吊得不行,现在看到这么神奇的一刻,不弄个明白,怎么肯善罢甘休。
明知这一次交换俘虏是有问题,程老魔王想刘远是暗中抢回来或有人接应,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一个结果。
看样子,不解释清楚是不行的了,刘远笑了笑,也不隐瞒道:“其实,小侄是在那些火药上作了手脚。”
程老魔王连忙问道:“什么手脚?不对啊,那个番将再三检查,也没什么问题啊,哎呀,你小子,话就不能一次性说完吗?都把俺老程给急死啦。”
“我在火药中稍稍加入了一点白磷”刘远笑着解释道:“这是一种神奇的物质,常温下可以自燃,嗯,对了,将军应该听过鬼火吧,就在埋死人的地方,有时晚上突然出现一团或几团火,其实就是白磷在自燃,这白磷大约在四十摄氏度就可以自燃,当然,不同的环境略有差别。”
“程伯父你也注意到,这吐蕃地势高,古有高处不胜寒之说法,越高的地方,那温度就越低,这样一来,要突白磷自燃的条件,只能等于最热的一天,小侄调查过,六月下旬,也就是这个时辰,气温最高,这是小侄选择这些时候交易的原因,如果细心一些,你会发现,小侄把检验的时间设在早上,其实就怕太阳出来后温度升高,这样会增大出意外的机率,而进攻时选择响午,也是基于温度的考虑,当然,这些条件还不足够。”
一口气一说了这么多,刘远也有些累了,稍稍喘了几口气,继续说道:“人一多,还是进行战斗,呆在同一个地方,气温会升高,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火,我们知道,火铳需要点然导火索,用火折子难确保能及时点着,最好是用小火把或用香也行。为了确保火种,在旁边都会架起一堆火,方便取时采火,可是人那么多,一堆火是不足够的,虽说那火堆离火药远,但是让一定范围内的温度升高,还是足够的,几个因素加起来,就达到白磷自烯的条件。一自燃,就会点燃那些火药,一个火药桶爆了,就会引起连环反应,整个计划就是这样。”
程老魔王一下子听得呆了。等他醒悟过来,看刘远的目光都不一样了。
虽说很多东西听起来一知半解。不过程老魔王连听带猜也明白是什么回事。心里暗暗感叹:什么叫天才,这就是真正的天才,坑你没商量,杀人于无形啊。
终于弄明白为什么故意让吐蕃大占便宜、为什么把日子定在六月下旬、为什么早上交换响午进攻、为什么刘远那么有自信,原来一开始,松赞干布就进入了刘远的圈套。而候君集为什么陪刘远一起疯狂,原因就在这里,哦,对了。这批火药送到时,候君集指定刘远去保管,分明是让他在火药里做火脚,把那个叫做白磷的东西弄进火药里。
对,一定是这样。
这下好了,不仅救了大唐的百姓,成全了皇上的仁名,还一举把松赞干布麾下最精锐、最忠心的几千心腹亲卫全歼,这可是了不起的成就,谁也没有想到,驰骋吐蕃高原、凶名远扬的赞普亲卫,竟然两次栽在一个大唐的后起之秀小将身上,上一次大意,没有护好吐蕃公主,可是这一次,那是彻底地栽了。
“幸亏你不是大唐的敌人”程老魔王拍拍心口说:“要不我们这几个老兄弟估计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在程老魔王眼中,刘远已经成妖了,应幸的是,他不是敌人,而刘远新颖的战术还有穷出不尽的鬼点子,让程老魔王生出一种英雄迟暮的感觉,虽说还在当打之年,他心中有一种感觉:属于自己的时代已经渐行渐远,这个时代,是属于刘远、关勇、候军这一类后起之秀的。
刘远连忙谦虚地说:“不敢,几位伯父都是当朝名将、当世豪杰,要是和几位伯父相比,估计小侄会被揍得很惨。”
“嘿嘿,算你识相。”程老魔王笑着说。
虽说知道刘远是谦虚的话,不过看到他这么敬着自己,懂规矩,心里还是很不错。
再厉害又能怎么样,还不是恭恭敬敬自己一声伯父,嗯,对了,等惊雁进了刘府的门,那就亲上加亲了。
“轰”的一声,又是一声巨响,刘远和程老魔王向外看去,看到逻些城的城门被炸飞,一队队唐军正杀声震天地冲进去,破了,在威力强大的火药面前,逻些城那两扇包着铜皮的门好像纸糊一般,很快就被炸飞、炸碎,蓄势已久的唐军潮水般冲进去。
杀敌立功,升官发财,光宗耀祖。
坚硬的石山都能轻易炸平,这两扇城门,还真不算什么。
“杀啊”
“兄弟们,建功立业,就在今朝。”
“活捉松赞干布”
“杀啊”
唐军气势如虹,开始向这座代表着吐蕃政权的都城发动最猛烈的冲锋,准备一鼓作气拿下这座吐蕃最大的城池。
“好了,逻些城破了,老夫也是时候出发,刘远,乱军之中,刀箭无眼,好生保护自己。”得到答案的程老魔王,走之前不忘叮嘱着。
“谢程伯父,祝程伯父马到功成,擒得敌首,勇夺头功。”
程老魔王也不应话,哈哈大笑几声,然后转身扬长而去。
刘远看着峰烟四起的逻些城,若有所思想了一会,很快就回过神,走出帐蓬,一跃骑上自己汗血宝马追风,轻轻一甩缰绳,一骑绝尘而去,一早就集结好的扬威军,毫不犹豫追了上去。
不过,这支精锐部队的方向不是刀光剑影的逻些城。。。。。。。。
980吐蕃亡国
“将军,我们真的不参与攻城吗?”关勇策马走近刘远,话语中带着遗憾。
对他来说,战斗是他的兴趣,他喜欢用战斗的方式来炫耀武力,在一次次的战斗中游走在生与死的边缘,然后又在一次次的胜利中让自己的骄傲和荣耀得到释放,对他来说,这是对他一种莫大的认同与褒奖。
他的血液里,充满了好战的因子。
赵福有些可惜地说:“逻些城是吐蕃的京都,里面住满了贵族和领主,商铺林立,据说他们把抢来的浮财都堆放在仓库里,仓库里的金银财货堆积如山,这次倒是错过了。”
和关勇不同,出身寒门的赵福最注重的就是金银财货,虽说进吐蕃后收获也不少,不过数量也有量,毕竟执行的是秘密行动,再说那些穷乡僻壤也没法和权贵满地走的逻些城相比。
刘远没好气地说:“放心吧,这次的情况特殊,逻些些的军民实在太多,为了防止士兵顾抢掠而延误了杀敌,几个将军一早就商议好,所有财货一概不取,彻底攻下逻些城后再论功行赏,少出力多占有是行不通的,凭着炸飞吐蕃士兵,救下大唐受难的百姓等功劳,少不了我们扬威军的这份。”
吐蕃号称全民皆兵,候君集通过包围、驱赶政策,把人都往逻些城赶,这样一来,逻些城就人满为患,在人数上,大唐处于劣势,为了防止士兵只顾抢掠让敌人逐个击破,经过商议后,所有将军约定,没控制逻些城前,一文不取。事后再论功行赏。
这样一来,扬威军也算是沾了不少光。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不同时期就有不同的变化,对于这一点,刘远深表同意。
尉迟宝庆有些担心地说:“将军,你说,我们这次真的能截住那松赞干布吗?”
“很多事都是这样,要做了才知道是对还是错,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尽人事,听天命”刘远笑着说:“好在,刘某的运气一向还不错。”
候军也在一旁附和道:“你们就别想太多了,几十万大将之中,想夺得头功。那比登天还难,何况那些老将军。一个个都是这方面的行家老手。跟着他们的屁股后面想占便宜?那是不太现实,毕竟我们人数太少,其实,我也觉得在这里成功的机率大多了。”
松赞干布在清洗旧贵族上,异常果断,对自己的妹妹尚且利用到底。为了自己的声誉,可那未出生的小外甥也成他政治上的筹码,看得出,他是一个自私的人。一个自私的人,通常都会很爱惜自己性命的。
刘远挥挥手说:“好了,有什么事,以后再说,我们按原计划行事。”
“是,将军。”众人齐声应诺。
刘远回头看看火光冲天的逻些城,此刻,这座曾经辉煌的城池,已为变成一台巨大的绞肉机,贪婪是人类的本性,暴力和欲望则是人类最不稳定的暴乱的因子,也是人类激发潜力和动力的诱因,不用说,双方肯定杀红眼了。
天地之大,无际无边,人站立在天地之间,犹如沧海一粟、处在历史长河,也不过是微不足的一个小水滴,人生只有匆匆几十载,光阴似箭,有人选择轰轰烈烈、有人选择平平淡淡、有人执着、有人洒脱,而刘远追求的,是一种富足而又随心所欲的生活。
现在看来,代价还是挺大的。
算了,还是先应付眼前这一关吧,刘远摇了摇头,好像是把那些杂乱思绪甩出脑中,策马扬鞭,朝前方赶去。
………
“杀,杀光他们。”
“兄弟们,杀”
“快,弓箭手快来”
“抓住松赞干布,夺取头功”
“吐蕃的勇士们,为了赞普大人,为了勇士的荣誉,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