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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被附体了 作者:焰火寻龙(晋江2013.10.29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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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由分说,掏钥匙就想进屋。
  朱笑华忙拦住她:“王阿姨,我想知道,你到底是继续住,还是……手头有点紧?不管哪一种,你跟我说清楚,我也好办事对不对?中介那边,因为你我都推了好几回了。”
  总之把话当面说清楚,如果你有难处,我还能不酌情处理?
  “我那是,那是,”王珍欲言又止,目光躲闪,一副不知从何解释的样子,“我,总之小华你相信我,过两天我一定给你!”
  
  问题是,这种托辞太多,已经没法让人相信了。
  
  朱笑华深吸一口气,决定还是再相信她一次,不过——“最后一次。”
  这时,楼道里又传来急冲冲的脚步声。王珍好像知道是谁,惊慌地推开朱笑华就去开门。
  来人已经三两步上来了。
  那是个二十光景肤色黄黑的男人,一头黄毛,花衬衫只留了最下面两粒扣子。前襟大开,偏胸膛瘦里巴拉没半点美感。一条牛仔裤东边洞+西边洞,脚上一双人字拖,露出的脚趾黑乎乎藏满污垢,就像从没洗过。
  这模样从头到脚都不是好东西,朱笑华拧拧眉退到一边。
  
  年轻男人看着王珍,脸上露出谄媚的笑:“哎呀呀老妈,原来你住这里啊,让我找得好苦!”说着话一双眼滴溜溜扫遍朱笑华周身,又大步上前攀上王珍肩膀,好像亲密无间。
  王珍默不作声,脸色发青。
  朱笑华识趣地避过下楼,过楼梯转角看不到了才脚下微顿,竖耳倾听,就听王珍压抑的怒吼:“我已经没钱了,你要就找你死鬼老爸去,不要再缠着我!”
  “我是你儿子,说什么缠啊缠,多难听!哎,我听说你夜市上弄了个摊位卖衣服……”
  
  钥匙叮呤当啷,王珍开了门。
  
  “你走开!”两个人似乎推搡着,王珍喊,“干什么,这是我租的房。”
  “你的不就是我的。”
  声音往里徐徐而去,王珍的吼叫合着哽咽:“我没你这样的儿子!”
  说着已经哭出声来,男人还嘻嘻笑:“干嘛干嘛,老这套烦不烦?”
  关门声沉闷一响,将一切关了进去。
  朱笑华忍不住叹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话还真对。
  想想自己离异的父母,还有因为失败的婚姻经常往外跑得没影的爸爸,再对比这王珍,忽然说不出什么是幸,什么是不幸。
  
  ?
  
  买早点的地方人很多,老板娘忙得不亦乐乎,却还是在收钱的时候跟朱笑华寒暄了两句:“怎么今天没带阿福出来?”
  朱笑华讪笑,“不听话呢。”
  带了几年的来福,就在这里买了几年的早点,一二三的,人家都清楚。就连来福的名字,人家也是亲昵地呼唤阿福阿福的。总不好跟人家说,她家的狗变质了,今早上在家上厕所,会关门冲水还会落马桶盖吧。
  那也太惊悚了。
  
  老板娘挥手让人拿来一小塑料袋,袋子里装着几个碎肉馅,估计是喜欢吃皮不吃肉的小孩丢了的,果然接下来的话就印证了这点:“几个客人吃剩的,你带去给阿福。”
  “那多不好意思。”
  朱笑华笑着接过,挤出人群。
  再看那袋子肉馅,心头就拨凉拨凉。她家的来福,估计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来福”了。
  那欢快地摇尾巴,眯起眼睛狡黠的表情,那汪汪直叫,撒娇地吐舌头……
  如此热闹,从此后却要变成绚烂烟花后无声的静寂。
  
  忍不住想哭,家里的是什么东西,借尸还魂?
  然而不管那是什么,那样子多古怪多惊悚,那也是她来福的身体,是她的,从小不点闭着眼睛开始一点点拉扯大的,那就是她的孩子啊!
  
  活着总比死了好。
  这么一想,心头就像有阳光拨开,朱笑华顿时又勇气倍增、雄心壮志:管它什劳子的,小样,就冲那类人行为,它还能反了天了。
  哼!
  
                      
作者有话要说:  动力动力动力~~~~~~
  
  碎碎念中………………




☆、新闻

  
  可惜不管之前多胆壮,到家开了门,再看那面瘫的看电视眨也不眨的大狗,朱笑华的后背又嗖嗖凉起来。
  
  早饭放在四方小餐桌上,将小吃店老板娘给的肉馅放在来福常用的食盆里端到它专用的角落,朱笑华硬是逼出一脸亲切颤着小嗓子叫:“来福,亲爱的吃饭了!”
  大狗连眼神都奉欠,盯着电视,一双狗眼瞪得滚圆,眼中饱含悲戚。
  这神情忒那个啥了,朱笑华忍不住过去看看什么内容,只看到一帧画面——
  昏暗的房间,简朴的家具,半撩的纱帐,灰扑扑的水泥地面上一大滩暗色血渍。镜头拉长,这是个二层农家小院,院子长形,围墙上的青苔和一株弯曲茂密的树木在画面里格外清晰。院子外围着大堆村民。
  结合刚才半耳朵听到的,柳方县大岙村发生的一起杀人案。一个乡村教师和他的女儿两条人命,凶犯不明,警方悬赏多少多少征集线索,朱某人不禁摇头。
  这个世界果然悍匪林立。
  有什么可图呢?费解。
  
  坐回餐桌前,朱笑华将袋子里预备的一个肉包掰开放在另一个碟子里摆在旁边晾凉,这才倒豆浆拿白馒头开吃。
  肉香袅袅,弥漫空中,来福走了过来,眼神刷过墙角地上的食盆和里面的碎肉馅,停都不停来到了餐桌边。两脚一抬,后脚一跳,蹿上另一张椅子。左右一瞧,狗嘴一张,把放着肉包的盆给衔了过来,两口吞了那个肉包。
  完了砸巴下嘴,意犹未尽看起了朱笑华手里的馒头。
  朱某人心里别扭,连身子都别扭到一边去了,吃饭速度更是比平时快了一倍。
  三两口下肚,她看向来福,手指墙角地面的食盆,色厉内茬道:“来福,你早饭在那边,怎么连我的都吃了?”
  大狗安静地凝视她一秒,鼻子里“噗嗤”一声。
  下椅子直奔客厅,背着她,抬爪子按遥控器给换了台。
  朱笑华:“……”
  
  往常早饭后一人一狗就会出门,因为来福喜欢出去不喜欢被关在家里。朱笑华想想,还是决定跟常规来,“来福,亲爱的,咳咳,过来,我们要出门了。”
  大狗扫了眼她手里的项圈,往沙发那边挪了挪,眼睛盯紧了电视,意思很明确。
  朱笑华拿项圈走近,三步外停住,再一次和颜悦色询问。
  无果。
  “呵呵,来福,今天居然这么宜家宜室了?……不错,嗯嗯,咳咳,那,我走了,中午饭,嗯,早上肉馅你也没吃,咳咳,凑合一下,咳咳咳……”
  不知所云,忙着下台的朱某人就这样讪讪出了门,吐了口长气忙转身用钥匙将防盗门好好锁了两道。至于屋子里其他地方,她压根不担心。
  那就是个笼子,到处的防盗窗。
  瞟了眼安安静静的对门,朱笑华直接下楼,去车房取了电动车一溜烟往外开去。
  
  作为一名宅女,一名随心所欲过过小日子还不为柴米油盐发愁的宅女,朱笑华是有资本的。
  她的老妈是个心智坚韧的女人,不管婚前双方家长地反对,还是婚后的生活,她一直占据领导地位。而将一个小康之家打造成隐形的小富翁,朱妈妈更是功不可没。
  与之相反的,是朱爸爸。
  朱爸爸之所以牵手朱妈妈,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朱妈的热情泼辣。
  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朱爸爸就是这个俗语的最佳代言人,也许还是史上最易攻破的“城堡”。
  他性格淡薄,寡言少语。看上去似乎难以亲近,实质却是懦弱胆怯。等到婚后,朱爸爸更是将这种缺少自信的内在发挥到了极点。家中无论大事小事一概由朱妈做主。
  从此,男女其职倒了个个。
  朱妈主外,朱爸主内。
  什么厨房啊,洗衣啊,小孩子把屎把尿啊……
  做了还乐呵呵,纯属一老实巴交的傻帽。
  最终,由于所处的环境、见识的人物,还有各自的性格,两人走向了分道扬镳。朱妈妈净身出户,将一切留给女儿,自个儿奔向了更灿烂的阳光大道——一个富家帅大叔的怀抱。
  
  一场婚姻给父女俩留下了两套商品房,三间本市不同地段的店面屋,如果不吃喝嫖赌,一辈子足够舒坦了。然而婚姻带来的失败却整个击垮了温顺的朱爸爸,也刺激了当时才读高一的朱笑华。可现实又是那样骨感,朱妈留下的曾经的立身之本——开在繁华街头的一间时装店,在朱爸爸的手里连一年都没扛过去。
  关闭了时装店,将它出租后,朱爸爸从此灰败了一颗心,时不时离家出游,过起了逍遥散人的生活。
  四年前,也不知朱爸受了什么刺激,从外地旅游回来后就咬牙切齿开了家小吃店,名曰食为天。因为家庭主夫做惯了,小吃店开得倒也有模有样,谁知做了半年,他就嫌拘束,撒手不管了。
  当时朱笑华大学毕业,为增加社会实践进了当地一家三星级酒店打零工,被老爸叫来后就全盘接手,一直做到了现在。
  
  食为天位置很好,在民企路与朝阳路交叉的十字路口,朝向两路的西北两边开了两道店门,又因为民企路上的一家医院,朝阳路上的一间学校,食为天由此带来不少客源。
  至于店内,除了装潢整改,服装统一,朱笑华还给做满三年老实诚恳的员工分发店里百分之一的股份,虽然不多,但加上年底红利也是一笔不小的进账。因为这个,员工们基本没偷懒的,间接为朱笑华的经营做了很多努力。
  她每天j□j点过去,下午四点左右回家。至于晚上到半夜的收银,还有一个远房亲戚督促着,导致她这个老板越做越顺心。
  
  到了店里,扑面的姜汁香气让朱笑华狠狠吸了一口。这是她店里头一份的姜汁米线,做了四年,这地区也算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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