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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你也不可能做得久呀。做上几年挣个十多二十万就回去找个老实一点的老公,在县城开一个小店子做生意。县城的房子要便宜得多嘛。嗯……”刘燕有些幻想似的:“如果……如果……当然如果在省城能够遇到一个真正称心如意的,有钱的人当然就更好了。不过这要有缘分。我以前认得到的一个姐妹就和一个建筑老板好了,先是那个老板长期包她,后来老板的老婆死了她就转正了。那个老板有钱哦。”刘燕一脸羡慕。
早就有性经验并且又好吃懒做的武梅听刘燕这样一说下定了决心。第二天就辞去了工厂的活,搬到刘燕的租住房,到刘燕“上班”的“俏佳人”洗头房上班去了。
不久,武梅在家乡学生时代就从录像上和与任强在“实践”中学会的一些“性技巧”,通过在洗头房与同行互通有无的学习中和与那些嫖客的交流中是日臻成熟,慢慢的成了“俏佳人”洗头房的招牌小姐了。
不过,好景不长,武梅在洗头房还没有干上几个月就在一次突击扫黄中被警察当场与嫖客一起被抓获。几天以后就被送去劳教了。
21。…第二十章
曾甜成为强哥的“压寨夫人”已经有好几个月了。从那天吃火锅以后,曾甜就再也没有到学校去,她的学生时代就这样戛然而止,完全没有一点过渡,没有一点准备,好像一场百米比赛,起跑线这边的发令枪还没有响,突然那边就已经撞线了一样,没有过程突然就有了结果,没有开花,突然就结了一个大果子。曾甜不光是学生时代提前结束了,她的少女时代也同样提前结束了,突然间她就成了一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的“压寨夫人”,成了众多喽啰们“尊敬”的“嫂子”。
角色的转变对曾甜来说还真的是一时半会适应不了,刚开始时,曾甜每天早上起床想的第一件事还是今天要上谁的课,是哪个老师的课,起床后还要去找一找自己的书包。过一会儿才恍然大悟,哦,自己现在的身份已经变了,已经成了强哥的专职“太太”或者说女朋友了,自己每天的任务就是享受生活,陪强哥过夜。自己原来羡慕的那些东西,想拥有的那些东西现在都有了,物资上的享受甚至超出了自己原来的想象。还要那么多的人对自己是俯首帖耳,尊敬有加。当然,曾甜也明白,这一切都是因为强哥,他们这些人听自己的话实际上就是在听强哥的话。
自从那天以后,曾甜就没有回过自己父亲那个又小又破的家,她只是悄悄给父亲留了一张纸条和几百块钱,告诉父亲自己现在很好,不要挂念自己,也不要找自己,要父亲多保重,以后有时间是会回来看他的。刚开始时,曾甜有时候还是会想到自己的父亲,也会有在吃山珍海味的时候猛然间想到这个时候父亲在干什么,是不是也在吃饭?他在吃什么呢?是不是还是下一碗面条就将就对付过去了呢?不过,这些想法也就是一闪而过而已,曾甜马上就会被眼前的从来也没有吃过的珍馐吸引了过去。
那一段时间是曾甜感到最幸福的日子,每天被强哥宠着,以前从来也没有玩过的玩过了,从来也没有见过的见过了,从来也没有吃过的吃过了,从来没有穿过的穿过了,最使曾甜感到高兴的是强哥还带着她到刚刚兴起的游新马泰去玩了一次,开了一次洋荤。
日子过得真快,慢慢的,曾甜发现强哥到自己这儿来过夜的次数越来越少,给自己的零用钱也越来越少,而且就是强哥有时候来自己这儿过夜也是到头就睡,不像以前那样要变起花样折腾个大半夜,一直折腾得自己都有些受不了才算完。有一天半夜一两点钟,曾甜都已经上床睡觉了,喝得醉醺醺的强哥被他的两个喽啰扶了进来。
这一夜,曾甜收拾强哥的呕吐物,给强哥煮醒酒汤,给强哥擦洗身子,伺候强哥睡下来,整整忙活了大半个晚上,好不容易快天亮了才又睡了下来。
迷迷糊糊中曾甜听见有人在敲门,敲门声越来越急,越来越重,最后连醉酒的强哥都被惊醒了。
开门后一个穿着时髦的女人,只见她戴了副一大大的太阳镜,头上还戴了一顶女式呢帽,帽子俏皮的歪在一边,身穿一套昂贵的名牌套裙,脚蹬一双高筒靴,长长的指甲染得红红的,手上还拿着一双皮手套。
女人进门后,一下子就冲到床前,一把掀开强哥盖着的被子,双手叉腰破口大骂:“你个狗日的挨千刀的,娃儿昨晚上发烧住医院你不管,你还跑到这儿来耍野婆娘!这个野婆娘就那么吸引你嗦?看她那个样子吗也最多就是个嫩烧鸡嘛。”说着就给曾甜结结实实来了一耳光,这一耳光打的曾甜晕头转向,不晓得是怎么回事。女人打完后嘴上还骂骂咧咧:“看你骚婆娘还敢不敢偷人!”边骂边把屋内的家具和东西乒乒乓乓地往地上摔。
强哥这个时候酒才醒了,他迅速穿上衣服抱住女人说:“好老婆,好老婆。你不要闹了好不好。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宝娃得的是啥子病,好些了没有?在哪个医院?我们现在就走。”
“你给老娘说清楚,这个小骚婆娘是咋个回事?你必须跟她狗日的一刀两断,不然老娘跟你没得完。”女人横眉竖眼地呵斥道。
“走,走,走,都是误会,都是误会。回去我再跟你解释好不好?”强哥显然有些忌惮这个女人。
就这样,早上突然闯进来的女人搅了曾甜的好梦,她原本以为好久没有与自己亲近的强哥又回来了,前一段时间的幸福时光又会再来了。曾甜还正在回味前不久的好日子时被突然闯进来的女人莫名其妙地打了狠狠的一耳光,打得曾甜的耳朵好久都在嗡嗡的响,半天都回不过神来。不但挨了一顿打,这个女人还把屋子里的那么多的好东西砸了个稀烂,把曾甜很是心疼了一阵子。
这个女人是谁?那个宝娃又是谁?在外面天不怕地不怕的强哥为什么这样忌惮这个女人?曾甜那小小的脑袋和有限的社会经验是百思不得其解。
强哥原来是省城南门一个街道集体小工厂的工人,他们厂主要是利用国有大工厂的下脚料生产老鼠夹子啦,鼠笼子啦等一些小五金,全厂也不过三十多人,而且还多一半是些老头老太太,厂里还有几个缺胳膊少腿的残疾人。不用说,强哥当然就是厂里的最健壮的年轻人了。强哥父亲是一个国民党退伍军官,听说还曾经参加过驻印军,在缅甸跟日本人打过仗。不过,解放后就是因为他的这点历史问题他一直没有结婚,也没有哪个城里的姑娘愿意嫁给这样一个曾经的国民党军官,一直到1960年代末他才与一个乡下姑娘喜结连理,没多久就生下了强哥。强哥,哦,他的本名叫周汉强,他的父母称他为强娃子,他从小就身体健壮,比同龄的孩子要粗壮的多,有力气的多,在崇尚肌肉的男孩子中强哥从小就是孩子王。强哥是在学校基本没有正常上课,工厂基本没有正常开工,社会基本没有人管理的情况下长大的。从小他与邻居的孩子们玩的是打仗的游戏,不是今天你扮警察就是明天我扮山大王,而学校里的功课那就是能抄就抄,能不去上课就不去上课,小学、初中不知怎么就混毕业了。邻家的孩子或者同学被谁欺负了只要一找到他,他是二话不说一定会帮忙打回来,少年时代的他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都是打架时别人给他留下的纪念,当然,别人被他打得更惨,他的父亲为此经常向被强哥打的人家赔礼道歉,为被打伤的人赔医药费。赔完礼到完歉以后强哥免不了要挨父亲的一顿打,但第二天如果有朋友被人欺负强哥仍然还是照样帮忙,照样把别人打得个鼻青脸肿,然后回家后照样被父亲暴打一顿。他的业余爱好就是练肌肉、练摔跤,才十几岁就练得一身谁见了都喜欢或者害怕的疙瘩肉,成了南门一带有名的大力士。在他的屋子里还贴有一副标语“锻炼肌肉准备挨揍,锻炼身体保卫自己”。
初中毕业后他就进了那个集体的街道小厂,在这个小厂当起了一名小小的学工。
1980年代末,强哥所在的集体小厂破产了。强哥只好回家跟着父亲找点零活勉强过日子。不过,强哥肌肉强健、血气方刚的身体里有着好勇斗狠、打抱不平的基因,在那些日子里,只要听说有谁或者看见有谁受了欺负,他是一定会拔刀相助的。如果是朋友有什么忙要他帮,他也一定是会帮忙的。没有多少文化的他却对中国传统的《七侠五义》、《水浒传》里的故事倒背如流,对这些书里的人物是赞赏有加。慢慢的强哥就成了省城南门一带的大哥大,如果南门一带的人被什么人欺负了,只要找到强哥他就一定会帮忙解决,一般的小流氓如果到南门一带的商家捣乱,商家只要一提强哥的名字,这些小流氓就会乖乖地走开。渐渐的强哥就成了这些商家的“保护伞”,渐渐的强哥也开始收起了“保护费”,渐渐的如果有哪个商家不守“规矩”,不按时交“保护费”,强哥也会对这些商家采取措施,轻者口头威胁一顿,重者商家也免不了皮肉之苦。强哥说:“我和我的兄弟伙为了你们的安全,为了你们的利益把那些豁皮给打跑了,你们才能够安安心心的做生意赚钱。但是,我们也要吃,也要喝,也要生活,也要养家糊口,你们说是不是?我们为你们付出了劳动,维护了一方的平安,对不对?我们的兄弟伙还有受伤的,他们的血不应该白流,你们说对不对?让你们出一点钱,你们说该不该?”说完就用他那粗壮的胳膊把那些不听话的商家拉过来揽在自己的怀中。
南门一带原来还有好几个帮派,他们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一般情况下都是井水不犯河水,各人在各人的势力范围内收取“保护费”,在各自势力范围内如果发生外来的小混混捣乱或者出现问题,都是由各自的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