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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窃密泄密案纪实-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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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样,没有了任何音信。失去了利用价值的王孟一家人像一堆垃圾似的被遗弃在
西伯利亚瑟瑟的寒风中无人同津。
  直到此时,王孟才彻底醒悟到上当了,吴弘达根本就没打算给他们全家办移民,
只是利用他而已。夫妇两人在租期已到的小屋里抱头痛哭,苦涩的泪水交织在一起,
分不清是被骗的伤心还是美梦破灭的懊恼。
  四
  抱着最后一线希望,王孟把妻儿送上回国的列车后。去了一趟莫斯科。在莫斯
科联合国难民庇护所,王孟了解到,像他这种情况,如果真的要以难民身份申请留
美,不仅批准的可能性很小,而且一旦批准就再也不可能重返祖国,再也见不到亲
人们。
  到了此时王孟真是走投无路,万念俱灰。
  在遭受了最后的打击后,王孟不得不于2002年初重返祖国。
  追悔莫及的王孟这样表达自己的忏悔:“……也许等待我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但是我心甘情愿。如果政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珍惜自己中国公民的身份,用
毕生的精力,向世人揭露吴弘达的丑恶嘴脸,提醒中国人不要上他的当。现在有人
想出国寻找自我发展的机会,这本无可厚非,但千万不能不择手段,成了别有用心
的人的猎获对象,一旦被人利用,轻则众叛亲离,重则损害祖国荣誉。我要用我的
亲身经历,告诫那些想出国的人们,一定要擦亮眼睛,千万不要上当受骗,千万不
要给祖国抹黑!‘’(注:文中王孟为化名)   
                   美金颠倒了他的人生
  锦密安
  2003年2 月28日,在北方B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审判长庄严宣布: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规定,
被告人金富犯有为境外机构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
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依法没收被告人作案使用工具美能达照相机一架、数码
摄像机一架及芯片6 张、数码录音笔一支、摩托罗拉V998+ 手机一部及非法所得美
金60900 元。
  被告人金富低垂着头,流下了悔恨的泪,认罪服判,没有提出上诉。
  自台湾而来的表弟
  金富母亲姊妹5 人,其中二妹解放前跟随国民党军官丈夫逃到台湾。他们逃台
后与大陆亲属一直没有联系,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两岸关系的逐步缓和,
在台亲属开始寻找大陆亲人。经过几番周折,台湾的二姨终于与北方亲人取得了联
系;同年4 月,金富的二姨、二姨父带着儿子李一林回到了大陆探亲。
  亲友们热情款待海外归来的亲人,相互倾诉着离别的悲苦和重聚的喜悦。身居
要职的金富举止端庄、谈吐不俗,引起了海外归来的表弟李一林的注意。暗地里表
弟对表哥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个李一林可不简单。他是金富二姨的小儿子,台湾军校毕业,曾在台湾海军
服役,上过舰艇,也曾做过对外接待工作。李一林转业后没有正式工作,后被台湾
军事情报局发展为间谍,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以做生意为掩护,在南方A 市开办一
家领带经销公司。
  几天来,阔别多年的老人们在一起叙说旧情,畅谈B 市的发展与变化,李一林
更是忙前忙后,一会儿同表兄妹唠瞌、叙说家常;一会儿给大家拍照;一会儿又给
孩子们分发红包。表弟李一林热情亲切的形象深深地印在了金富心中。
  一晃几年过去了,到了1994年夏天,李一林由南方A 市来到了B 市。这次他主
要是以做生意的名义来B 市“探亲”。为表诚意李一林提出在B 市注册c 公司,并
且有意将公司法人的桂冠戴在了金富母亲的头上。由于金富一直参与母亲管理的c
公司的经营活动,自然与李一林接触多起来。随着感情的逐步加深。二人已成了亲
如手足的好兄弟。
  一年多后,由于李一林在c 公司并没有实际注入资金,再加上经营上的原因,
c 公司于1997年夏天注销执照,停止了经营活动。
  生意停止后,李一林于1997年初秋再次来B 市,对剩余领带进行善后处理。当
时剩余领带全部存放在库房内(库房是金富母亲的一所旧房子)。趁着金富单独陪
自己在库房内查看库存的机会,感到时机已经成熟的李一林,对毫无戒心的金富开
始了酝酿多年的拉拢引诱。
  李一林对金富说:“领带生意就这样了。我有一个朋友在台湾一家杂志社工作,
这家杂志社专门报道大陆消息,表哥你能不能给这家杂志社投些稿子?稿酬是很丰
厚的……”
  李一林一席带着引诱的话语,一下子触动了金富心底的某个地方,仿佛沐浴春
雨的土地,种子开始发芽,这位党委书记的立场也开始动摇了。不过他并没有被冲
昏头脑,下意识地反问表弟,“这家杂志社有背景吗?”李一林脱口而出:“没有
背景。”
  其实。这时的金富就已意识到了所谓“杂志社”三个字的含义和分量。想象出
“杂志社”很可能就是境外的情报机构。虽有“丰厚报酬”,但还有顾虑的金富表
示:“这种事我不干。”李一林看出了金富的犹豫,便迫不及待地说,“你再考虑
考虑吧,报酬很优厚。”
  北方B 市地处关内外交通要道,是北方及西部物资集散中心。近年来,由于工
业、农业、军工科研的迅速发展,境外情报机构早已垂涎三尺,不遗余力地变换手
法和方式进行窃密活动。
  李一林最为欣赏的是这位表哥所处的位置,像表哥这样的人真是难以寻觅。因
为表哥的能量与价值太高了,几年来,李一林为了表哥金富可谓煞费苦心。           3 天后。李一林要起程返回A 市了,他约金富再次来到那间旧房子里面,对金
富发起了第二轮进攻。在李一林的“好言”相劝下,金富无话可对了。看着李一林
花钱的大度,尽管领带生意赔了几万元,也满不在乎的样子,金富对这位表弟产生
了莫名的敬佩和留恋……他,心里矛盾了,想着不如试试看。
  李一林:“表哥考虑怎么样了?”
  金富:“有没有风险?”
  李一林:“这家杂志社是报道大陆消息的,所以要知道一些大陆的内部消息,
要比别的报刊早一些报道才能销路好。在刊登这些内部消息时,他们是摘录着刊登,
别人不会知道消息来自哪里,这样不会有风险。”
  金富:“报酬怎么给?”
  李一林:“根据稿件质量,质量越高报酬越高。”
  在李一林的阵阵攻势下,这位表哥的思想防线彻底的垮了。
  思来想去,在一种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在金钱的诱惑下;这位表哥明知道前面
是一个陷阱;但他还是硬向前走了过去。
  一干就是四年多
  李一林见金富答应了为他们服务的要求,便急不可耐地想马上获取一些情报,
于是他第一次以一个境外间谍的身份向金富布置了任务,“搜集有关经济方面的资
料。”而这位表哥为在表弟面前展示自己的诚意,显示出一个党委书记的能量,即
刻到自己的办公室。把单位供领导传阅的两本内部资料   
                     破灭的金钱梦
  郭寒冰
  2002年国庆节前夕,在x 省某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正在进行一个间谍案
件的宣判。审判长洪亮有力的声音震撼着被告人的灵魂:根据被告人陈春财、林玉
芹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国家安全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有关条款,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春财犯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林玉芹犯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6 年,剥夺政治权利3 年,并处没收扣
押在案的个人财产。
  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审判长问:“被告人听清楚没有?”
  “听清楚了。”
  审判长又问:“你们是否上诉?”
  两名被告沉默着。他们既为自己犯下难以饶恕的罪行而后悔奠及,又有着减轻
罪责、免受惩罚或减轻处罚的侥幸心理。过了一会儿,他们异口同声地提出了上诉
请求。
  陈春财,男,39岁,s 省某县人,高中毕业后,1980年应征入伍,1983年入党,
1985年转为部队职工,1988年调到x 省一家食品厂任销售部门经理,1994年应聘到
x 省某市保安服务公司下属的物资贸易公司任总经理,1997年至案发前,先后又在
其原部队驻地的两个公司任副总经理。
  林玉芹,陈春财之妻,原为x 省某纺织厂的职工,1994年下岗后随陈到x 省生
活。
  人人都想让自己过得更好,这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世间通往幸福的路
本非一条,陈春财、林玉芹却偏偏选择了出卖情报这条与幸福终点背道而驰的路,
最终将自己带入了罪恶的深渊。
  一念之差,滑进泥沼
  1996年7 月,时任x 省某市保安服务公司下属物资贸易公司总经理的陈春财,
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企业濒l 临破产。正在他为今后的路怎么走而发愁的时候,一
个偶然的机会,他在该市公安局一个处长的办公室看到一份关于沿海渔民拿情报资
料到海上和台湾人换钱的通报。他灵机一动,心想,这不是一条赚钱的路吗?处长
办公室资料多,自己又有机会来,何不去试一试呢?就是这一念之差,使他迈出了
充当间谍的第一步。他趁机从处长办公室窃取了公安杂志、公安工作简报、内部资
料等5 份材料,回到公司,然后借着出差的机会,带着材料辗转来到福建省厦门市,
先在离海不远处的一个旅馆住下,然后四处打探,寻找时机。
  陈春财很快从一个三轮车夫处打听并联系上一个做走私生意的台湾老板。相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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