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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就要加强法制,但谁来订法,现在审理案件时,法律条文上没有,有时判错了,有时就无法判案。
记得1952年院系调整时把南大法学院取消了,领导上说:取消是国家政策要这样。我不同意这种说法,他们还要我作检讨,但我的思想还是不通。
这些言论,很可能是高一涵在1949年之后公开发表的唯一一篇文字,而且发表在了《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上。只是,当时发表的规格越高,版面越大,意味着受到政治批判甚至被划为“右派”的几率越大。未知高一涵后来的命运怎样,我们只知道,高一涵“1968年病逝,葬南京雨花台公墓。”
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 第三部分
吴经熊的学术及人生(1)
吴经熊(JohnCHWu),字德生,1899生。早年先后在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读法律预科,1920年东吴大学法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21年毕业于美国密西根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21年至1922年在法国巴黎大学研究法律哲学和国际公法;1922年至1923年赴德国柏林大学研究哲学和法理学;1923年至1924年任哈佛大学研究员,研究比较法律哲学;1924年至1931年任东吴大学法科教授,其间曾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此外,还担任过上海特区法院院长、南京政府立法院宪法草案起草委员会副委员长。1937年皈依天主教。1939年被选为美国学术院名誉院士。1946年出任中华民国驻罗马教廷公使,1949年辞去该职,赴美国夏威夷大学中国哲学与文学资深客座教授(1949-1951)、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法学教授(1951-1960)和亚洲学术教授(1961-1966)。1966年定居台湾,任中国文化学院哲学教授,1947年起担任该院哲学研究所博士班主任。
曾获波士顿大学、圣若望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劳克赫斯大学、韩国岭南大学名誉文学博士学位,韩国圆光大学名誉哲学博士学位,斐陶斐荣誉学会会员等。
著作甚丰,主要有:《法律哲学研究》、Juridical Essays and Studies、The Art of Law、Fountain of Justice、Jurisprudence、Essayson Leg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其他还有《哲学与文化》、《禅学的黄金时代》、《新经全集》、《圣咏释义》、《唐诗四季》等。
2005年3月,吴经熊法学著述25篇,以吴氏曾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曾出版过的《法律哲学研究》为书名,被列入由许章润先生编辑的“汉语法学文丛”,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
此书的出版意义甚大。为什么呢?因为“吴氏在中国相当知名,但深入认识他的人并不多,而资料也不易获得”。 在大陆,吴经熊一向被称为“当代台湾法学家” ,出版的著述亦不多。 而且,在现有的出版物中,《超越东西方》“尽管这本书不乏讨论法律问题的篇章,但这毕竟是一个天主教徒而不是一个法学家的自传,因此基本上在法律学人的视野之外。” 而《唐诗四季》纯粹是早年辽宁教育出版社出版“新世纪万有文库”时作为文学作品收入的。
这种状况与吴经熊的学术地位并不相称。那么,吴经熊究竟有着怎样的学术地位呢?我们且看看研究者们对吴经熊所做的评价:许章润认为,“就法学来看,海峡两岸,偌大中华,亿万生灵,真在国际上混出点声名的,撒手西归后仍然有点回响的,实际上惟吴经熊先生一人而已”, “治法学的中国学者获闻于西方主流法学界的,可能,惟王宠惠和吴经熊而已。” 田默迪认为,“他是东西方对话中格外重要的人物,他为中国、甚至为全人类的未来指出了明确方向。” 曾建元亦说,“他是近代中国第一位世界级的法理学家,也是中华民国法制的重要擎划者” ;王健先生也指出,“他是一个属于原创型的法律著述家,以自己超然的风格,站在世界的高度广泛地进行着各种对话,通过法律这个推动人类文明的工具,努力在东西方两大文明之间架设桥梁;而他所追求的目标和方向,就是超越东西方。所有这些,都足以表明:他是20世纪中国最具有代表性的法学家之一。” 因此,吴经熊《法律哲学研究》的出版,可以说是第一次在大陆法学界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吴经熊法律哲学。本文所试图做的,就是依靠吴经熊《法律哲学研究》,就其学术思想稍作整理。
一 “吾十有二而志于学!”
——吴氏早期的启蒙教育及知识背景
吴经熊于1899年2月17日出生于浙江宁波。诸多事实表明,家庭环境以及启蒙教育对吴经熊一生影响颇大,对其在法律哲学方面的思考亦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对吴氏早期的启蒙教育及知识背景做一考察。
(一)
家庭教育
“我几乎对我父亲的早年一无所知。” 吴经熊的父亲叫吴传基,人们常称他“苍师傅”,只受过三年的私塾教育,先做学徒,后来成了米商,到四十岁时成了银行家,五十多岁时成为本地银行乾丰钱庄的总经理,并担任首任宁波总商会总理。“他的一生似乎没有发生大事。但若有什么人满有善良感情的话,必是我父无疑。我想不起他曾做过的好事——他从来不说。” 但是在“受恩者、他的朋友、我们年长的亲戚、我妈妈及大哥”的口中,以及吴经熊本人亲眼所见,他的父亲的确是一个乐善好施的人,并且不事张扬,留下了很好的口碑。父 亲对吴经熊产生了非常大的震撼,“他的善行总是被隐藏着……但正如一个人不能遮掩其邪恶一样,一个人也不能掩盖其善性。就我父亲而言,他的整个人格无意识地、自发地发射着对一切人的同情。” “他为别人做过多少好事,只有上天知道。只是在他死后,人们才开始讲他的轶事”。 吴经熊的生母是他父亲之妾,但由于生母早逝,实际上给他影响最大的却是养母。吴经熊回忆道:生母逝世时,父亲考虑到她生了3个孩子,想要追认为正妻。吴经熊的养母一气之下,跑到附近一个尼姑庵里以示抗议,最后父亲跑到尼姑庵把她接了回来。吴经熊指出:
我提到这段插曲,是因为我觉得它对我日后的法学思想有一些无意识的影响。尽管我是一位律师,却总是偏爱平等胜于严法,精神胜于文字,仁慈胜于正义。……这也解释了我何以偏爱霍姆斯、魏格摩、卡多佐和庞德的社会学的、人道主义的法理学,而反感19世纪的机械论的法理学。更重要的是,这个经验使我不喜欢儒家的礼仪,而全心同情基督对法利赛人的斗争。
父母亲对吴经熊影响非常重大,这不光体现在其性格上,在法哲学中也可以时时处处看到这种影响的痕迹,比如关于法律与善的关系等等。
(二)
传统文化启蒙
吴经熊六岁时,在私塾先生的指点下开始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启蒙教育。在他五十多年后的回忆录中,这段经历被称为“幼儿园哲学”,至少有这么几本传统文化读物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二十四孝》、《诗经》、《论语》等。
五十多年后,吴经熊仍清晰地记得《二十四孝》第一课“以一首迷人的四言诗结束”, 吴经熊还提到老莱子“戏彩娱亲”的故事,这个故事是“给我印象最深的”,“最觉得这个故事好玩了,想要模仿老顽童”,“但我忘了我还不到七十岁,地面也脏得很,妈妈为我做得新衣服也容易沾泥。她不仅不乐,还求我停下来。” 吴经熊亦喜欢陆绩“怀桔遗亲”的故事,“是因为它激发了我的幽默”,“每当我翻到两个橙子落地那幅画时,都忍不住莞尔一笑。多么坦荡啊!”
《诗经》是吴经熊在启蒙教育阶段“很喜欢的另一本书”,“我并未学习这些诗,只是听哥哥诵读它们。他念得津津有味,我虽不识其文,却能体会其意。” 吴经熊在回忆录中提到了“木瓜诗”,“这首诗已在我心中萦回了四十多年,随着年月的流逝,其意越发的丰富、深邃了”,“在这不多的几行里,整个爱与友谊的哲学都得到了描述。”
从9岁到12岁,吴经熊在一家名叫翰香的初中读书。在这一阶段,吴经熊显然受到了《论语》的更多影响。吴经熊列出的一长串经常让他感到兴奋的语句,皆出自《为政》、《宪问》、《颜渊》、《述而》、《雍也》等篇目中。“整个《论语》的好处是,你越研究它,你就越喜欢它。一个入迷了的学生就好像是一只小狗,不断啃、咬、嚼着一块有美味的骨头。” 甚至在他11岁时,读到《论语》中“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这句,深受鼓舞,即在书页上端空白处写道,“吾十有二而志于学!”。
在12岁到14岁就读初中时,吴经熊除了自然科学的入门外,还继续读儒家经典,“尤其是孟子的书” 。吴经熊提到,“给我最深印象的是天爵异于人爵的思想”,“孟子对天意作为有着神奇的洞察,” “人们很难想像这一忧患哲学对中国人的生命观影响有多深。” 吴经熊还指出,孟子的话,“大人不失其赤子之心”,使得他能够欣赏基督的话,“你们若非像小孩子一样,断不能进天国。” 关于内在生命的修养,孟子深深影响了吴经熊。
中学阶段吴经熊对中国传统经典的研习,使得其尽得中国传统文化之精神。在吴经熊三十年代的法律哲学中屡屡提及中国传统经典中所表现出的与西方自然法思想暗合的一些证据,并对于传统文化做了较为新颖别致的解读。而追根溯源,无疑应归因于其早年在传统文化方面所受的启蒙教育。
(三)对西方文明的初步接触
中学阶段及此后较长一段时间,吴经熊对于西方科学文明,亦有了初步接触。这种初步的接触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知识上的,即西学东渐之际传入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