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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上“毛诗”(利是)一对,数目的零头必须系六数。如一元六角、三元六角、六元六角、十元零六角等(香港黑社会组织,仍然沿用中国大陆“洪门”传统,忌“四”、“七”两个数字)。收“门生”的“大佬”,亦例将“毛诗”的半数,呈缴堂口作为基金。上述数目,自然系指战前币值,时至今日,已经是“无事三十六,有事三百六”了。
战后的黑社会组织并没有完全严格执行这一规条。除“和安乐”,“福义兴”较为健全的单位,仍然留有“海底”之外,其他的连本身会员人数多少,也弄不清楚。1956 年黑社会大骚乱之后,由于警方的追查,相信任何黑组织单位,也没有“海底”的存在。
这是“质”的不如。至于“态”的方面,战前的黑社会人物,绝大多数都能做到“打死不报官,刑死不招供;‘公司’有令谕,誓死要服从”的“诫条”。但战后的黑社会人物部分被警方利用作为线人,而且,共同作案时,其中一人被捕,往往也在严刑之下,供出在逃同党。此外,除了少部分“大哥头”,拥有经常可资驱策的“马仔”之外,“堂口”首脑人物能够下达“全体动员令”的,已是绝无仅有。“卒馆”及“揸数”已是徒有虚名,约束力几乎一丁点也没有了,这也是“态”的不如。
在上述时期之内,“警”、“黑”勾结也变了质。在战前, 上文说过若干华人探长上任之初,照例必然拜候该区有头有脸的黑社会人物,但战后则截然不同。警、黑之间虽然仍有勾结,但却变成奴与主、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在“体制”上,也由“专诚拜访”而变成“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了。法庭审讯贪官污吏时,经常听到有“收租佬”这类人物,社会上有这种“特殊阶级”,亦是由那段时期产生的。
战后初期的“收租佬”,远不如今天那么“显赫”。前者只是在猛兽牙缝中,乞取残羹剩饭的可怜虫;而今天的“收租佬”,如“沙皮狗”、“猪油仔”兄弟,财富超过千万,像“东云阁”那样规模的夜总会,只不过是他们“芸芸事业”中的一环。这当然是时代有所不同,亦说明警黑两方的勾结,也是跟着时代“进步”的。
1949 年春,中国人民解放军已完成强渡长江的准备,南京、上海指日可下,而华南两广地区,亦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军统”头头毛人凤,为了最后挣扎,便布下棋子,以便“卷土重来”,于是密令第二处加紧联系两广各地洪门组织,希望能够加以利用。
抢盘夺地,结怨“和胜和”,余洪仔怒索毛诗,引来金牌杀手,“十四K”巨头命途难卜。
余洪,又名余洪仔,虽非“十四K”在穗时代内外八堂的“棠主”,也是追随香主葛肇煌“避难来港”的基本人马之一。五十年代初期,便在香港石硖尾一带招收“门生”,独树一帜。干过的“好事”有字花档、剐死牛、偷、抢及包庇深水岗区的下级妓女等。1955 年曾在福华村木屋(今已拆除)贩卖海洛因,但被“和胜和”人物认为是侵占地盘,合力将其驱逐。余洪当时羽毛未丰,只有忍气吞声,悄然离去。背后却声言即将培植势力,把“胜和仔”赶尽杀绝,誓报此仇。
世事天心两难测,余洪仔的“大仇”,料不到已永无报复之日。原因是一年之后,便发生轰动中外的黑社会所谓“双十大暴动”,而余洪亦因此事而被警方驱逐出境了。
此人在黑社会大暴动中,被台湾派来指挥的特务,编入“第四行动组”,归化名为“仙君”的特务指挥。参与抢掠青山道中建公司、嘉顿公司及围攻香岛中学等罪行。被警方拘捕时,他仍与同党十多人计划抢劫长沙湾道某银行。当警队掩至时,十多人拚命突围,且有从三楼跳落到街道中而逃走者。余洪及同党二人被拘捕,囚于漆咸营数月之久,然后驱逐。他原拟选择赴台,不料台湾方面拒发入境证,理由是他有很大的黑帮背景,于是只好转而选择来澳。
抵达澳门后,他起初也和其他被驱逐的黑社会人物一样,一筹莫展。但在此之后,他使用多种手段继续在黑道上发展。如他曾设下色情陷阶,大大的敲了某宗教人士一笔,便买车买楼,广收徒众。以至于后来出则趾高气扬,入则前呼后拥,成为“十四K”“毅”字辈的大阿哥。
澳门一地,除了黑社会组织之外,还有一种介乎“黑”、“白”两道之间的所谓”地方势力”。余洪在某种场合之中,跟上述的那种人物梁某发生口角,本属鸡毛蒜皮小事。但余洪当时认为自己的江湖地位,如日中天,门下十大弟子,全是胆正命平之辈,同时还可纠集“毅”字辈大批人马,随时为他卖命。这时被梁某顶撞,觉得“有失威仪”,也影响他今后在江湖上的声誉,于是密谋报复。
当查知对方是“八区仔”时,余洪有点犹豫了。他深知对方是一个有财有势,团结力很强,甚至有官方人物参与其中的“地方势力”,便想趁风驶帆,就此罢手。但他的妻子×氏,见识浅薄,出身拦阻。余洪成为大阿哥后,她早就被一班手足大嫂前、大嫂后的叫昏了头脑。这次丈夫被辱,如果吞气忍声,莫说丈夫的“声威”受挫,自己做“大嫂”的也会面目无光。于是竭力怂恿余洪采取行动。再加上门下几名爱好惹事生非的弟子,声言非显露点颜色不可。在此种情形之下,便不得不跟“八区仔”硬干一场了。
首先,余洪将十大弟子分为五组,每组又拥有“毅”字辈的马仔十名八名,出没于“八区仔”惯常聚集的场所,不分青红皂白,见人便打。至于跟他正面冲突的梁某就更不消说了,竟然一天之内被殴三次,逼得躲入医院避难。在猝不及防之下,“八区仔”果然被“毅”字堆人马打得鸡飞狗走。荷兰围及沙梨头的两户人家,且被破门而入;打人之外,还将房内家具杂物,砸个稀巴烂。被打的人自然事后向警方报案,但当时澳门的警察,十分无能,殖民地的作风,导致这些巡警老爷普遍存有“勤出粮、懒做事”的思想。借口调查,便把事情搁下不管,使“八区仔”人马有冤无路诉。如此这样三天过去了,“八区仔”被打的人愈来愈多,甚至连三尺小童,也难避免。肇事的梁某被逼得无奈,只好先请出两位颇有体面的黑帮叔父出面调停,约对方在皇宫酒家“讲数”。届时,余洪夫妇偕同一干马仔,以“胜利者”姿态昂然抵达酒家,梁某及几名“八区仔”早已恭候多时;作为“鲁仲连”的两位叔父(并不吏属“十四K”),自然也依时列席。梁某首先向余洪斟茶道歉,两位和事老也笑脸相陪,认为大家都是在澳门栖身谋食,朝夕相见,何必因小事而翻脸成仇?再说,对方也被打得七零八落了,洪哥也应得饶人之处且饶人,一切到此为止,杯酒释嫌,重修和好了。照说,任何稍具头脑的江湖人物,到此也应趁好收场了。不断余洪等人是有备而来,倘若对方不接纳“投降条件”,则绝不罢休。这一来,事情便成僵局了。余洪提出的条件颇为“简单”,除要梁某在大庭广众之下,向其夫妇下跪斟茶认错之外,还需付出“毛诗”一封,数目为三万六千元,作为奖赏弟兄之用。一经提出,不但梁某瞠目结舌,连列席的两名叔父,亦不禁大为不悦,认为绝对是无理要求。事态既成僵局,两位“鲁仲连”甩袖告退,不再理会此事。而余洪在行前竟大声疾呼,声称今后继续打杀,直到所有“八区仔”全部下跪叩头为止,说完便率众扬长离去。上文曾经说过,“八区仔”是个有财有势的集团,且还有官府力量参与其间。此次梁某委曲求全,斟茶道歉,无非是集团中老成持重之辈,认为“瓷器”不必跟“缸瓦”硬碰而已,并非无反抗能力。谈判结果一经传开,全部八区人物不禁哗然,便如集大会,准备强硬对付。会议中大家观点各异,有人认为用银弹政策,招聘另一帮黑人物,跟余洪一伙拚个生死;有人认为出动官府力量,给余洪等人一个下马威,拘入衙门,毒打一顿。一时意见纷纷,未能取得一致。最后由一名被分认为有深谋远虑的×叔,力排众议。认为上述两种办法,都要花一笔钱,但却难以收“治本”之效。故而必须寻求一项彻底解决办法,免却日后麻烦;他又指出对方一伙,唯余洪马首是瞻。余洪在,此事断难了结;余洪不在,对方便因无蛇头而不行,再没有惹事生非的力量。因此,他建议前往香港聘请金牌杀手,将余洪送上奠台。捕杀此人之后,再出动官府力量,弹压余党,这才是彻底的“治本”办法。此语一出,全体赞成,并即席筹款,作为聘请杀手之用。但还有一个重要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捕杀余洪之后,必须有人出来承担责任,否则澳门警方将难以下台。但如果杀手完成任务之后,便及时离去,自不会承担此罪,可见,如果没有挺身认罪的人,则这个计划也很难实行。引起此次争端的梁某,此时便挺身而出,认为解铃还需系铃人,事情因他而起,自然应由一己承担,只要有人代为照顾家属生活便成。他又认为即使十年八载牢狱生涯换来恶魔一条性命,并不十分吃亏。于是,问题便全部解决了。
余洪那伙人狂够了,每天还照样派出打手,到处打“八区仔”的晦气,有如当年胡惠乾专打机坊一样。那天午后,余洪夫妇偕同两名手下,正在某酒楼吃喝完毕,驾驶自用车返回司打口寓所。刚出车内,强有力的袭击便来自四面八方。五名彪形大汉,以磨尖的水喉铁作武器,疯狂围攻。余妻跟两名手下,连呼救的机会也没有,便已倒卧于血泊之中。
当然杀手们要的是余洪的命,对受伤的二男一女不再理会,其中一名杀手,狞笑地对着惊至面无人色的余洪道:“你要所有八区仔向你低头下跪,恐怕今生今世都办不到了!你到五殿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