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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上叶影醒来也差点疯了,他用了三年时间付出了许多许多终于将槿绣追到手,最后躺在他床上的人居然是莫离。叶影的责任心很重,后来,不说你也能猜到了。
殷澈出场的时候是在一个下雨天的湖边。那个湖叫镜湖,莫离就在那里自杀的,她自杀前,叶影来过一次,她用尽全力打了叶影一巴掌,说了很绝情的话,令他对她彻底死心了。后来就只身一人坠湖。
曾经多么意气风发的莫晨,中间也疯过一段时间。她最爱的少年是槿年。但槿年喜欢莫离,莫晨故意扮作莫离,骗了槿年,最后害死了他。她自己在事后也疯了,一直以为自己就是莫离,但后来又好了。
几乎每个人在青春里,都被刺的伤痕累累,谁也不能幸免。
要追究过错,每个人都逃脱不了,莫晨坏,殷澈也坏,青禾在中间也成了莫离的帮凶。林安然也会为了自己不择手段。
要论最惨,当数叶影跟槿年。他们什么都没做,一个赔上了一辈子的幸福(他后来很爱很爱莫离),一个赔上了生命。
要论温暖,就是年少时,青禾纯粹的好,可惜都被莫离当成透明。还有后来殷澈的千般好、万般好,虽然都很令人心酸。
每一个人出场都是有他的价值的。包括一开始着重描写的路人甲:杨溪,林安然以前是一个很好很单纯的女孩,被他一手毁了。
莫离莫晨的妈妈并没有死,只不过换了个身份成了当今畅销书作家白梧桐,莫晨在她的签售会上见到她。当年,莫止修并不喜欢白汐,他只是把她当作最好的朋友,而她的介入,属于第三者插足,生完孩子以后,联合医生演了一出戏,从此便以死者的身份销声匿迹了。
莫止修不喜欢莫晨,因为莫晨的神韵更像白汐。所以莫晨四岁的时候被骗出去卖了,后来找到了,但他却没有要将她接回家的打算,收养莫晨那户人家表面做出很疼爱莫晨的样子,所以,亲戚们就觉得,或许莫晨就在那家还好点,但八岁那年,外婆葬礼,临终前希望再看看两个小外甥女,所以莫晨就被接回来参加葬礼,参加完又送回去了。
莫晨十四岁时,收养她的那户人家原本有一个儿子,在那一年又生了一个女儿,家庭变的有些困难,所以把莫晨送回来,再索要多年的养育费。莫晨一直以为是莫止修自愿把她接回来的,但后来莫离无意间偷听到他们的谈话,为了报复莫晨,就言词嘲讽的将这件事情毫无保留的说了出来。
太多人歌颂真善美,我就来写人性的本真。
其实,写到后面,看着那样的莫离,我自已都觉得害怕。
如果她没有爱上殷澈,她会一直幸福下去。如果她一开始爱的人是青禾,也会一世安宁。但太多的事情,由不得已。
结局是殷澈对莫晨告白了,青禾带林安然去了别的城市,莫离自杀了。那是发生在同一天,不同地点的事情。
每个人手上都有一部难念的经。殷澈自始至终爱的人都只有莫晨,但因为莫离的屡次介入与破坏,他们不得不一次次错过,直到最后,他才能对莫晨坦露心意。
最初,殷澈本身对莫离就无感,但因为青禾的原因,而不得不违背本意去接受莫离,像对朋友一样。实事上,他也的确只是把莫离当朋友。却不曾料到,正是因为他那份若即若离,才给了莫离错觉,让她一度以为,他是喜欢她的。所以很多人都说,如果爱,请深爱,如果弃,请彻底。没有什么比用感情来施舍更让人心生悲凉。
——青春惆怅小说。
作者有话要说:
☆、【许莫离一个番外:择一城终老】
一、
我好像睡了很久,一年,两年,又仿佛一个世纪。
因为我听到自己迅速苍老的声音。
思绪不由自主的飘到很远很远,零零碎碎的片段像老旧的放印机在面前无声而混乱的闪过,画面陈旧,辨不清年月。那应该是很久远很久远的事情。或者与我有关,或者恰恰相反。
花了很长的时间,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心跳,此时,我觉得自已就像一个年迈的老太婆,健忘,而又行动缓慢。
在那些沉静到听不到任何动静的时光里,我以为自己死了,又或者,我本来就死了。直到我耗了很大的精力睁开眼,看到那熟悉的阳光透过白色的帘幔摇晃在我眼前,我才终于相信,原本,我只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没有别人,只有我自己,以及冰冷的湖水,与无边无际的黑暗。
我光着脚走在清凉的地板上,再次找到了感觉,比心跳更清晰。我看着脚底一尘不染的白色瓷砖,这让我更加相信,我确实是活着的,而且,也没有老去。
我推开门在空荡的屋子里来回走动,最后在一间书房里看到一个男子伏案而憩,我像一缕魂魄一样飘到他面前,一动不动的看着他,他醒来的时候被我结结实实的吓了一跳,原本握在手中的书“哐”的一声掉在地板上。
我看到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脚步向后移了两步,等跟我拉开一定的距离后,才敢将视线移到我脸上。
我一身素白的衣裙,毫无生气的脸,看起来,一定很像个女鬼。可是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的着装或行为有什么不妥,我只是看着他,一直看着他。直到他开口说出第一句话,我才发现,原来,从我醒来,大脑就一片空白。我之所以盯着他看,是因为他是我脑海里唯一存留的画面,还就是在几分钟之前。
他说,“你叫什么。”
我沉默,答不上来。
这是我第一次遇到俊南,在这样一个绵长的午后。
二、
医院诊断书下来,病例那一栏被医生龙飞凤舞的写下几个潦草的字。我拿着诊断书看了很久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得了什么病,他见我一脸茫然,便跟医生询问祥情。
很多医学官方内容中,我只听懂两个字:失忆。
后来问他听懂哪些,他苦笑道,“也只听懂那两个字。”
回家当晚,我捏着诊断书坐在他家的阳台上,一双腿伸出栏杆,在半空中来回晃荡。晚风很大,将我长长的头发吹的零乱不堪。我依旧穿着那件白色连衣裙,他家没有女人的衣服,原本打算让我今天看完医生就把我送回去的。
可是诊断书上“失忆”两个字摆在那里,我看到他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束手无策。
此时,他在厨房忙碌我们两个人的晚餐,客厅电话铃声响的时候,他又走到客厅拿起电话夹在耳朵与肩膀之间,瓦斯上继续响起青菜在油锅里噼里啪啦的声音。
我在外面被风吹的有些冷,走到厨房门口想问他有没有啤酒,突然听到他对电话里的人说:“什么叫就当捡了个女朋友?”
我靠在门框上,用食指弯曲敲了敲门扉,他猛然回头,看到我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一惊慌,手机掉进菜锅里。我不知道他惊慌是因为我常常走路没有声音像个鬼魅一样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还是因为他在我听到那句话之前说了更多不能让我听到的话,而他以为我什么都听到了?
我不知道哪个答案才是正确的,我只知道,今晚的晚饭又要变成泡面了。
昨晚,是因为我进厨房拿水果,让他失手将一整包盐倒进了汤里。连续两个晚上都吃泡面,我有种想把他家里囤积的所有泡面都从阳台上扔下去的冲动。当然,我没有告诉他我这样的想法,因为我怕第三个晚上,我会连泡面都没得吃。
“不是说了,我做晚餐的时候你不要进来吗?”
“我来找酒。”我看进他的眼底,直言不讳。我总是感觉,这次醒来,好像忘了很多东西,就像此刻,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可以做出那么复杂的表情,似生气,又似在笑。
我说阳台很冷,他还是一意孤行的将泡好的泡面端到阳台上,但他并不像我一样,随意的坐在地上,他搬来一条长凳,用纸巾很认真的在上面擦了一遍,才示意我坐下,与他并肩。
我们住在十楼,在周围陈旧的房屋里,视野相对辽阔,只要一睁开眼,就能看见远方的湖面,白天薄雾缭绕波光粼粼,夜间五彩霓虹争相闪烁。秋天湖面上的风,和煦中带点微凉。
原本垂下来的头发又被吹了起来,他吃了几口泡面以后,视线突然停留在我被乱发遮去了大半的脸,像在沉思什么,良久,才幽幽的问道:“你真的不记得你叫什么了吗?”
我停下手中的叉子,看了看冒着白气的泡面,又看了看乌压压的湖面,声音平静道,“要不你帮我取一个吧。”
他发出一声极轻的鼻音,有点嘲弄的意味,“看你经常一身素白,要不,就叫茉莉吧。”
那一瞬间,我像是触电一般,条件发射的转过头望着他。
一种说不出来的心悸感涌上心头。
而他,早已经低着头,继续吃他手中未吃完的泡面,丝毫没有注意到我不同寻常的反应,嘴里还在一边嚼着,一边含糊不清道:“这里的茉莉花每年都看的极好,纯白色的花苞纤尘不染,一如……”他突然怔了几秒,最后又苦笑着继续埋头吃面。
对于他未说完的话,是过了很久以后,我才知道。
“这里的茉莉花每年都开的极好,纯白色的花苞纤尘不染,一如你当初给我的感觉,清瘦冷艳。”
他从不由自主的想到这句话后,就发现,自己可能会喜欢上我。
三、
应了他朋友的那句话:就当捡了个女朋友!
我真的成了他女朋友,因为我无处可去,而他,可以给我一日三餐跟睡觉的地方。
我没有觉得自己的处境很窘迫,我也没有觉得这样的决定很滑稽。
他那天在饭桌上,无意间说了一句,“我总不能养你一辈子吧,你又不是我女朋友。”
“那我就做你女朋友吧。”我淡淡的说道,视线仍然停留在手中剥到一半的茶叶蛋上。
他很疯讽刺的笑了两声:“你,你不会说真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