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缀花的尸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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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峰岛辰的证言,如前所述,虽无法尽信,至少九月十八日人见去过林家宾馆仍为事实,只是时间为晚上十时半或稍后很难断定。问题是,被告当夜在林家宾馆和柿本美雪碰面的事实具有深意,亦即,如果被告如起诉事实所载的杀害了柿本高信,很难想象在行凶过后的时间会和自己所杀之人的妻子一起喝酒,因为凶手必定逃避至不会被人见到之处才是正常。
  “如上所述,经过对所有证据的推察,足以认定被告有罪的证据并不存在!”
  这真是令人惊骇的判决,完全推翻检察官的指陈,只是以辩护律师的论旨为中心。城户真想大叫:岂有这样可笑的判决!
  走出法庭,他冲向次席检察官办公室。
  “败诉了。”
  “宣判无罪吗?”
  “是的。”
  “理由是?”
  “动机被推翻。”
  “不是有奸情动机存在吗?”
  “说是无法推定有奸情存在,只是在宾馆见面,不能认为幽会……”
  “哪有这种事!”
  “被害者的情妇证言携带白菊花至柿本宅邸为命案的前一天,被告辩称被石蒜花勾起回忆而碰触花瓶,在判决中都被肯定。”
  “这么说,指纹和毛发也是前一天留下?”
  “是的。”
  “那就太过分了!有两位目击者,又有伪装的不在现场证明。”
  “庭上判定目击未能明确特定为被告,至于伪装的不在现场证明,若人见是真凶,不可能如此拙劣伪装。”
  “好,决定声请上诉。现在马上前往高检处,我陪你去。”
  次席检察官进入首席检察官办公室商议之间,城户整理本案的所有记录,并准备外出。
  两人搭地检处的公务车前往东京。鸣海次席检察官二日下发地凝视窗外,他那凝重的神隋让城户的心情益发沉重了,车内笼罩着考试不及格的孩子被父亲带去向老师哀求般的阴郁气氛。
  城户稍微打开玻璃窗。冷风吹拂着脸颊,他逐渐恢复冷静。
  次席检察官燃着香烟。城户想起命案发生之夜,接获次席检察官电话,踏出调查的第一步之情景。
  对于嫌犯否认行凶的事件而言,已算是搜集了相当证据,也取得关系人等的供述调查报告。次席检察官也确信人见十郎是凶手,命令予以起诉。感觉上侦查已近于完璧,但为何人见会被判决无罪?似乎无法证明动机为前提,而白菊花和石蒜花更为无罪的决定性关键。
  片冈绫于应是伪证吧!她是十七日或十八日带白菊花至柿本宅邸?在她证言之后,因涉嫌伪证而调查之际,发现似非伪证。人见说十七日碰触花瓶,但,有关石蒜花的记忆引起幻觉的说词,奸像是编造出来的,大概是山室设计演出的吧?另外,坚持毛发为偶然脱落掉到菊花上,也极端不自然。
  城户想着这些事,拚命想断定人见是凶手,但,考虑及动机时,他又不敢肯定了。委托运用款项的两千三百万圆事实上并不存在吗?城户很希望能掌握去向不明的一千万圆之实态,但,和这有关的线索根本不存在!至于奸情,只凭在宾馆碰面,也很难认为能成为判决的依据,或许两人的关系仅只是谈生意也未可知。如此一来,动机就不存在了。
  但是,目击应被相信,那并非无法断定是人见的暧昧证言。而且,有两位目击者!两人皆无憎恨人见的特别理由,目击印象应可直接接受。这样的话,和十八日晚上人见在林家宾馆的不在现场证明之矛盾该如何解释?
  这或许是律师安排的诡计也不一定!对中里常子要求证明其不在现场证明,人见的举动未免太轻率了些,可是,会这样岂非表示人见当晚很慌乱?这种破绽百出的伪证,适足以证明人见是真凶!
  峰岛辰的证言具有戏剧性的成分,譬如在浴室碰面即是。
  正想着这些事时,次席检察官气愤似的说:“我害怕高检处的判定!”
  这句话的背后似隐藏着“你的侦查失败了”的意义。城户穷于回答。他觉得不管自己怎么回答,都无法解开次席检察官的心结。
  一小时过后,二人抵达高等检察处,和负责指挥千叶地检处的大村检察官见面,由次席检察官做概略报告,之后,城户很紧张的说明侦查和公开审判的经过,并呈上调查报告和影印的监定报告及公开审判过程的笔记。
  大村检察官提出几点问题,是和目击相反的两项下在现场证明、菊花和石蒜花、指纹和毛发。城户一一举证说明。
  “问题有三点,第一是金钱,两干三百万圆的支票付款中,只知道一千三百万圆的去向,这是盲点!让剩下的一千万圆的去向明朗,才能确定支票付款的消化实态,否则断定金钱动机崩溃犹言之过早。第二是奸情,两人的丑事若明确,则离婚协议书就具有充分力量,亦即美雪为了继承遗产,会找人见来杀害柿本高信,所以有必要掌握奸情的真相。第三是目击,判决未根据目击证言断定为人见,也是另一种看法,所以需要找出第三位目击者,即使非确实目击,也必须是在偶然机会中能证明人见在市川真间之人物。譬如在某一事件中,事件现场发生火警,报社摄影师拍照,照片中发现被告在场。
  “上诉期间为十四日,你在这段期间内尽量侦查,我也趁此检讨记录,考虑之后再做决定。”大村检察官说。
  两人道谢后告辞。
  2
  城户每天都过着不安的日子,也和津田商量过不知多少次。
  “我希望推翻人见的不在现场证明,也希望掌握两人奸情的实据。”城户呻吟似的说。
  津田眼眶湿润了,因为他觉得像被指陈出调查上的疏漏。他说:“检察官先生,判决当天人见获释时,我就派濑川刑事跟踪,一旦有所发现会立刻回来报告。”
  城户的下安与日俱增了。他既担心高检处的大村检察官或许会通知不准上诉,又担心调职东京之事会因而泡汤,每天都是焦躁和怀疑。
  判决过了一星期的那晚,津田来找城户。
  “检察官先生,濑川报告一件很奇怪之事,柿本富美夫好像常和人见碰面。”
  “什么?富美夫作的是不利于人见的证言……这就奇怪了。”
  “人见曾至青山的文艺座找过富美夫一次,又至富美夫在麻布的住处找过两次。我本来就认为富美夫那人很可疑,我想其中必有隐情。”
  城户望着津田,思索着。富美夫和人见搭上关系,是在人见获释后呢?或是事件发生前 ?但,无法断定。
  “濑川刑事是什么时候报告的?人见第一次去文艺座是什么时候?”
  “人见是十二月二日获释,翌日中午过后就去文艺座。由于并无演出,所以他并非去观剧。”
  “津田,我现在想去麻布见富美夫,你最好陪我去一赵。”
  “好。但,想查证什么呢?”
  “他和人见的关系,两人一定自事件发生前就有某种关联。”
  “若是这样,富美夫为何要主动说出目击人见之事?他一说就对人见有所不利。”
  “问题是他说的方式。富美夫说他清楚见到人见在真间川对岸,可是又说对方从公车道右转,所以或许并非人见,刻意削弱目击的证明力。若是一般人,见到认定是杀父凶手的人,一定会更夸张表现。由此一想,富美夫自最初就有很多疑点!”
  “所谓的最初是?”
  “津田,命案发生的当夜,你到达现场时,客厅茶几上有桌历,对吧?你还记得日期吗 ?”
  “记得!明明是十八日,但是桌历却在十七日那页。”
  “不错。为求慎重起见,我翻过历页,却不见十八日那页,当时我一直无法释然,却又不知该如何解释。现在回想起来,最初发现尸体之人是富美夫,在警方人员赶抵前,他一直盯视尸体,所以应知道桌历少了十八日那页。如果他不知道,则人见一定知道,若人见也不知道,就只有被害者自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这么说,也许日历页上记有委托运用款项之事了?”
  “那还不知道。走吧!”
  城户匆忙换奸衣服,和津田出门,从国府台车站搭上开往东京的电车。进入剪票口至上了空荡的电车之间,城户边望着现场,边思索中野亘目击的状况。
  在上野车站下车后,换搭计程车前往麻布。富美夫住处的地址是麻布龙土町二十号龟下庄平家。
  “司机先生,请驶往麻布。”城户拿出记事本,边看富美夫的住址,边对司机说。
  “这样的话,也有必要再确认中野的目击了。”
  “不错。刚才在国府台车站搭上电车时,我忽然想到,从剪票口至电车前段的距离约十公尺,就算人见慌忙在开车前跳上电车,应该能记得更清楚才对,除非中野自己当时也很慌乱……”
  津田没回答,似乎在寻思些什么。
  计程车过了六本木,在龙土町的电车站前停下。城户下车时看表,是九时五十分过后。
  从龙土町的大街左转,买了香烟,顺便问二十号的龟下庄平家。从电车街往前走约一百五十公尺,在面馆角落右转,一栋水泥墙的宅邸就是龟下庄平家。
  津田按了门铃。
  玄关的灯亮了。一名似女佣的女人走出。津田说“如果柿本先生在,我们想见他”,女人默默让两人人内。这是一栋古旧的日式宅邸,栽植下少高大树木。
  在玄关等待片刻,走廊响起脚步声,富美夫身穿棉袍出现了。
  “嘿,两人一起来吗?有何急事?请进。”
  富美夫带两人进入的是后院的八席杨榻米房间。两人在杨杨米上盘腿坐下。
  “抱歉,我这里没有座垫。”富美夫在对面坐下。
  “富美夫,你以前就和人见十郎有交往?”
  “嗯。”对于城户的问题,富美夫暧昧回答。
  “为何瞒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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