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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叶:“睡在同一间的话,比较不怕记错房间号码,同样的通铺在这旅馆内只有两处,就算走错地方,也只有错一次的机会。”
音悠:“这样大家的感情也会进展的很快吧?遇到困难的话,身边随时都有人能帮助,团体游戏也比较有发挥的空间。”
琉亚:“人多人气就旺,不必担心异物侵入。这里没有电视,萤幕上就不会出现不正常色的残缺脸孔;没有音响的话,半夜里也不会发生冒出声音或自动转换频道、就算拔掉插头也无法停止的超自然现象。
“另外,这里是一楼,即使三更半夜窗外有未知的人影经过,也不用考虑对方是否有立足之处。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里住过无数香客,因此暗处留下了不少平安符纸,积少成多,结合香客信仰的愿力,而在通铺周围形成了相当的结界,使阴物无法进入。因此我建议预计进行“百物语”游戏的人,最好择地进行仪式……”
绯月:“你问我吗?我不怕鬼,对游戏也没什么兴趣,睡觉的环境也不是那么挑剔……但是如果一般房间和通铺让我选择的话,我会认为通铺比较好些……因为习惯了嘛!
“只不过,这是第一次和女生睡通铺,感觉有些怪怪的……啊!还有,我觉得通铺最大的好处,就是降低犯罪率及分散风险,但要是歹徒的目的是胁持大量人质,而非单体绑架,那就麻烦了……”
听完以上叙述,蕾拉学生一阵看见异星生物般的无言。
……对我来说,通铺正是最好的防御措施,人多眼多,想进房偷窃(我),就不容易。
第六集 第五章 庙会
任何的集会活动就像办桌请客,明明说好几点开始,主办单位的时钟却老是跳针。六点半的时候,主办者的大嗓门终于透过麦克风放送到各个角落,不过游客老早就逛上大半天了。
“小摩,糖葫芦好吗?”
“不用了……”
“烤鱿鱼好香喔!”
“谢谢,不过我已经吃不下了……”
每到一个摊位纱真就这么问我,我推却了不下百次,但还是吃下了章鱼烧、鸡蛋冰和烤香肠各一份。
再这样下去我会先撑死的!
“小摩,那里有卤味耶!”
“……”
我真的辞穷了,“吃你喜欢的就好”、“别太破费了”、“我食量真的很小”、“看到想吃的我会告诉你”,这些话已经轮替了至少五遍,我都快想不到还有什么话能抵用了。
“纱真,我们休息一下吧!你的脚也酸了。”我决定先从根本下手。
找个地方坐下来的话,她就不会继续在充满食物的街上流连、不会逛过一家小吃就问个一遍,我也就用不着频频压榨国文知识贫乏的可怜脑袋来婉拒了。
“好啊。”
合该是注定的,原本路旁无一例外都坐着行人的公共木椅,就在纱真停下来找空位的时候恰巧走了对情侣,连寻觅都不用,纱真就高高兴兴的“坐享其成”。
“小摩,你有吃饱吗?”
舞龙舞狮的表演正好开始,纱真喝着芒果冰沙,习惯性又询问我了一次。
“真的很饱了……”不过就算这么说,下次她还是一定会问的!
“不要跟我客气喔!出门的时候爸爸给了我很多零用钱,带那么多现金在身边真的很不安全,所以你要快点帮我花完才行!”
这不是用来实行财务安全的正常做法吧……
我不知是否该答应她。要是她父亲知道,清纯的女儿把钱全花在本体是按摩棒的伪小矮人的无意义饲养上,一气之下,大概会立誓毁灭全世界的情趣用品店吧!
但要是不给纱真肯定的答案,只怕她会以为我对一路上的吃吃喝喝不甚满意,到时苦的又会是我的肚子。
所以我决定什么都不说,就让她以为我知道了,这样往后比较有推翻言论的余地。
纱真果然没有发现我这小小的心思,或者说她的注意力在说完那串肯定句(正常来说应该要是问句才对)之后,就全放在了眼前的民俗活动上,我有没有说话她大概也没听见。
舞狮走进每间店家,带来了平安与福气,就连坐在路边的行人,它也上前形式性在行人面前舞弄了几下,所到之处炮声隆隆,纱真不禁捂起了耳朵。
爆竹声震得我浑身发麻,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只是混在人群中的嚣张窃贼竟趁舞狮吸引众人目光的一刻,电光石火的摸走了小兔子包包。
“纱真!”
鞭炮声比什么都来得大,抓紧飞过纱真耳畔的那瞬间,我放声大吼。
相信听见这声音的人,一定会将视线移到周遭的人身上。
但纱真她第一时间内就看见了被拎走的包包。
“小偷——”她惊叫道。
……不,这已经不算“窃贼”,而是“强盗”了!
同样的环境条件下,纱真的尖叫果然比我有用,不少见义勇为的香客立刻追了过来,原在舞狮的两人甚至将狮头一抛,呼呼喝喝的就狂追而上。
如同游乐园遇到的那两名绑架犯,无视法律的人必然有足以违抗法律的技能与技术。这家伙的脚程一样飞快的不像话,很快穿过未及反应的人群,拐进了一般住宅区,就像被放回水中的鱼,自在穿梭,不将后头的追兵放在眼内。
眼看后头的人一个一个被甩丢,被追回的希望也越来越渺茫,我开始寻思自救的方法。
第一件事,自然就是打开纱真的皮包。
让我惊讶的是里头竟然有一叠数十张的千元新钞。虽然知道当政治家很好赚,但我现在并不追究这些钱是怎么来的,只是不想肥了这小贼的荷包。
将钞票藏在斗篷下并抱在胸前,我打定主意扮演一直维持这姿势的娃娃。不管这只会动歪脑筋挣钱的家伙怎么翻怎么扳,我都死不松手,让他只看得到却吃不到。
他要是没发现钱在我身上就好,要是发现了却拿不走,肯定会留下包包,将我带走另行处理,到时候我再找机会溜回来找纱真就好。
跑了一大段距离,这家伙总算甘愿了,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蹲着。他气喘如牛的休息了一会,探头向后看了一看,确定没人追来,这才忍不住好奇心的检视战果。
我很好奇为什么他会锁定纱真。
一般来说,偷窃都是在低调中进行,要不引人注意,才能多干下几桩案件;就像上次那两个绑架犯,一个人就摸了二十来个钱包。
但这个家伙却选择了靠近路旁的地点,对小兔子包包这么大的目标物下手,岂不是自曝行踪的自杀行为?该不会是那句“爸爸给了我很多零用钱”被他给听见了,所以才铤而走险?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纱真的轻疏了!
“……劫匪吗?”
包包正要被打开,站在巷头,利用路灯背光抹黑五官与拉长影子、塑造高大形象兼壮大气势的正义人士忽然莅临,我所算计好的剧情因突发事件而紧急顺延。
不要蛮干、也不要强出头,也许是这行的原则。他二话不说,拎起包包转头就想再度逃跑。然而就在他跑出个箭步的时候,正义人士却早已鬼魅般地伫立在巷尾。
由于光线照射不到如此远处,他的面容依旧阴暗一片。
“你……你是谁?”窃贼的语气明显惶恐了起来。
虽然现在不算太晚,附近还有庙会,但太阳毕竟已经下山,不能排除“撞鬼”的可能。不过就我来看,眼前的拦路者如果不是人,就凭这一身浩然正气,也该是天兵神将级的人物。
“我要里头的某样东西。”正义人士说出了一句足以毁灭形象的台词。
窃贼怔了一怔,猛然了悟:“哼……要钱是吗?想黑吃黑,休想!报上你的名来!”
真是个傻子,人家要是会乖乖说的话,又何必煞费心思的隐藏真面目?
“正义人士”也如我想的,并未报出真实名讳。但由于他表明也想分一杯羹,窃贼便将对方视作同行。既是同行,就不必畏畏缩缩的玩捉迷藏,当下这窃贼胆子也就壮了起来,一副理在我方的,扞卫起自己的战利品。
“我进仔到手的东西,从来没有吐出来的道理!搞半路劫杀这套,你是哪个地盘跑来的渣滓?是不是不想在这行混下去了?”
“我跟你们没有半点关系。”
正义人士向前踏了半步,窃贼的双脚却没嘴上那般气势汹汹,立刻也跟着向后移动了同样的距离。
这一移位,对方的面孔终于从阴影下显露了出来。
年轻沉稳的面孔,让他仗着自己的“德高望重”,音量也大了起来:“小子,滚一边去,大人的事少插手!”
哦,我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法律变成了“孩童不可踰越,大人却可为之”?就算真是这样,十七多岁也接近成年,已经足以游走于法律边缘了吧?
这番夺理的强词用来吓唬小孩子或许有用,但正义人士(在我弄清楚之前,至少认为他是)却不屑一顾的飞身上前,几个招式便将窃贼打趴在地。
人家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求自保的窃贼再也顾不得未检视的战果,小兔子包包反方向一扔,果决的断尾逃生。
至少不是个盲目为财死的笨蛋。
打跑了窃贼,(我误会的)正义人士获得了包包的掌控权,常随同不良少年出现的“那张脸”离我非常之近。
是符秀……
就某个意义来说,无人理会似乎比被“他”搭救要来的好……
“慢着,把你手上的东西留下来。”程咬金正好杀出。
他暂停了像是要处决我的动作,转头面对“程咬金”,那一人一狼。
“妖孽……”他吐出两个字。
“大哥,他也是吗?”狼的身分被察觉,政绪登时警戒了起来。
“没有那种气息。是人,但不是普通人类。”狼大哥也不敢掉以轻心。
“没错,那只狼跟我一样都是附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