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柳千寻道:“赶紧下楼吃早餐吧,有你最喜欢的八宝粥。”
萧袂儿点点头,跟着他下楼。
天黑后,萧袂儿再次去了冷无际下榻的金龙客栈,心里总有一种朦朦胧胧的预感,觉得要找的那两人应该和他有关系。小心翼翼潜到客栈屋顶,倒挂金勾戳穿窗纸朝里偷望,房内点着灯烛,却是空无一人,被子叠的整整齐齐。
咦,人呢?难道已经走了?
萧袂儿正在纳闷,忽然有人推门进来,是一位很年轻的公子,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一副书生装扮,大眼明眸,白白净净的脸蛋略显病态,长的比女孩子还要漂亮秀气,一看就是不谙世事的书呆子。
随后跟进来的店小二,手里端着一盆水,肩上搭着白毛巾,将水盆放椅子上,取下肩上的毛巾搭在椅背,客气的冲着公子弯了弯腰道:“客官,您要的热水来了!”
“嗯,好的,有劳小哥。”公子彬彬有礼,顿了顿指着床上问道:“对了,小二哥,被子有没有换干净的?”
店小二弯着腰,再次鞠了一躬道:“回客官,上任房客结帐走后就换干净被子了,我们客栈一向注重卫生,请客官大可放心居住。如果没有别的吩咐,小的就先走了。”
公子一挥手道:“你走吧!”
店小二略欠身子,轻轻掩上门离开。
萧袂儿想不到冷无际这么快就结帐离开,顿感失望不已,暗想是不是发现自己跟踪他所以赶紧挪了窝?眼下人海茫茫的,要想再找他,只怕比大海捞针还难,万一他回了西凉,那就更难找了。
萧袂儿正想起身离开,突然发现前面屋顶跃过来两个黑影,惊的她赶紧闪到一边。
两个黑衣人很快跃到公子窗前,借着朦胧月色隐约可以看清是两名身材高大的男子,一身黑色夜行服,脸上都蒙有黑巾。一个背着长剑,一个腰里别着弯刀。
萧袂儿不露声色潜藏,决定看看他们究竟是要找屋里的公子还是找先前的冷无际。
“老大,那傻小子正在看书呢,估计没什么防备,我们吹点迷烟进去,保准手到擒来。”身形略高点的黑衣人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手里拿着一根小竹筒,估计是用来吹迷香的。
“嘿嘿,翠云庄这宝贝少主是个文弱书生,哪会是你我的对手?这不是老天爷送给你我兄弟发财的机会吗?嗬嗬嗬!”另一个矮的提高声音,听的出很得意。
高点的立即提醒道:“老大,小声点,万一被屋里的呆子听到大呼救命就惨了。”
矮个子压低声音扫兴骂道:“去你娘的,我是老大,还用你提醒吗?”
卷一 第26章 歹徒行凶(二)
萧袂儿猛然明白,原来他们要对付的是公子,难道他就是天下第一富庄“翠云庄”的少爷?在百合谷的时候,冥叔曾给萧袂儿说过翠云庄,那可是富可敌国的大庄,金银财宝不计其数,同时还有很厉害的背景。这两个家伙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想绑架勒索翠云庄的少庄主?
高个子将竹筒伸进窗户吹起了迷烟。
萧袂儿暗道一声“不好”,情急之下远远劈过一掌,一股强劲的掌风将黑衣人劈的撞向窗户,发出“呯”的响声。
屋内公子立即惊问:“谁?”
两个黑衣人见事情败露,决定铤而走险,举刀劈开窗户跳进房间,凶狠的朝坐在床上的公子扑去。
“你们是谁?有……”公子来不及喊叫便昏迷了,倒在床上一动不动。
好厉害的迷香!
萧袂儿暗自嘀咕,幸好自己不怕毒,否则够呛。
眼看公子就要遭贼人毒手,萧袂儿不由分说紧跟着跳进去,掠到两人前面挡在公子身前。
两个蒙面人看到萧袂儿,眼冒凶光吼道:“你他妈是谁?为什么要管老子的闲事?老子这就劈了你!”
萧袂儿不想打斗惊动客栈的人,身子一偏闪向一边,顺手点了二人的穴道,两个家伙“呯”的倒在地板上,手里还紧握着兵器。回头看向床上公子,双眼紧闭不醒人事,两边脸颊有着艳丽的红晕。两名歹人吹进来的居然是江湖上久无人用的“七步销魂散”,比一般的迷药不知道厉害多少倍,能迅速让人昏迷,没有解药无法醒转,服下解药也要十二个时辰才会醒,而且醒来后的七天内必定浑身无力,卧床不起。
萧袂儿暗恨两个家伙竟然对一个文弱公子下如此重药,解下腰间软剑“唰唰”几下挑断了他们的脚筋,要不是急着救人,肯定会杀了他们练手,让他们成为自己杀手生涯中第一对死鬼,但想到销魂散的厉害,生怕耽搁时间对公子不利,因此饶了他们的小命。弯下腰搜了搜两人的身,没有发现解药,这倒让萧袂儿犯难了。没有解药,公子就和植物人差不多,自己要如何安排他才好?
萧袂儿很想一走了之,可又狠不下心,最终抱起公子纵身跳出窗外,踏着屋顶飞跃,边走边思量该去哪里,怀里抱着的公子越来越烫,应该是发高烧了。这个锦衣玉食的富家公子,体质如此之差出乎萧袂儿的意料,如果不能及时服下解药,只怕会有性命之忧,看来只有先回酒楼了。
奔回星雨楼,悄无声息从窗户跳进卧房,将公子放在床上,打开衣柜翻出大堆药瓶,找到一瓶解百毒的,倒出一粒塞进公子嘴里,萧袂儿长舒了一口气。然而接下来该怎么办?还要等十二个小时他才会醒,柳千寻白天有空闲的时候,一般会到萧袂儿房间聊天,如果让他发现床上躺着一名年轻男子,只怕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也会暴露自己的身份。
萧袂儿仔细权衡厉害,决定离开星雨楼,拿了些钱财装在包里,抱着公子跃出窗外。越过一个个屋檐,掠出城门奔向效外,看到小巷僻静处有一家“好再来”客栈还没有关门,抱着公子踏入店内,对店老板谎称相公病了,需要包下整个客栈调养,并随手将大包银子丢在柜台上。
肥头猪耳的矮胖子店主马上喜笑颜开答应将房子租给萧袂儿,他的店里本来就没有生意,几天也未见客人上门,如今有人租正合他的心意,完全将萧袂儿看成了财神爷。
萧袂儿办完住店登记,随店主上到二楼,将公子放在床上并帮他盖好被子,呆呆望着昏迷不醒的公子,暗暗后悔为何要去找冷无际,这下好,人没找着还得浪费时间照顾病号,肯定是撞上了不宜出门的破日,揽上这么摊烂事。
卷一 第27章 初次杀人(一)
天快亮时,萧袂儿回了星雨楼,躺床上小憩了一会,假装早起的样子跑到楼下。
柳千寻已经起床,正吩咐顺仔出去买菜。
萧袂儿略有点心虚说道:“柳千寻,我有事需要到附近的峒观市一趟,曾听家人说过,那两位亲戚的老家好象是那儿的,我去看看能不能打听点线索。”
柳千寻“哦”了一声,满脸关切问道:“你独自去吗?还是我陪你去吧,江湖不太平,你一弱女子万一碰上危险怎么办?”
萧袂儿心里涌起一丝感动,微笑着摇头道:“不用不用,你还要照看酒楼生意呢!”
柳千寻依然不放心道:“要不让肖可山陪你?他多少懂点粗浅功夫,关健时刻也好保护你。”
萧袂儿笑道:“你就别担心了,我一定会平安归来的。”
柳千寻见萧袂儿心意已决,只好跟她上卧室收拾了一些待用物品,恋恋不舍将她送到大门口,并帮她叫了一辆马车,一直望着她的车子消失,那模样就好象送别出远门的妻子似的。
萧袂儿不知道自己是该感动,还是该别扭。
有一种感情不同于一见钟情的浪漫激烈,也不象志趣相投的惺惺相惜,而是在平淡的生活中慢慢产生,如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亲情。
萧袂儿对柳千寻应该就属最后一种,与绝大多数女孩一样,萧袂儿同样需要异性朋友的关爱,尤其到这个陌生的时空,下意识想要寻找一份依靠与安全感,柳千寻的百般关怀恰好满足了这种渴望,至于爱情,萧袂儿脑海幻画的多半都是蓝发少年的俊颜,然后与旷少羽的脸庞交替出现。
如果说蓝发少年只是少女的花季美梦,那旷少羽就应该是真实的眷恋,萧袂儿不得不承认自己对旷少羽是很动心的,他的邪气,他的霸道,他的温柔,他的一言一行都那么的撩动萧袂儿的心扉,在萧袂儿心中,蓝发少年与旷少羽占的份量远比柳千寻重,但柳千寻就象亲人,能给萧袂儿平静与安稳,蓝发少年太虚幻,旷少羽又太神秘,如同风那样难以捉摸,爱上如风的男人,往往只会给自己增加无尽的痛苦……
马车很快到了好再来客栈附近。
萧袂儿找借口支走车夫,刚拐过一条街,忽然听到从旁边大院传出隐隐约约的“救命”声,似是年轻女子呼救。略思索,决定前去看个究竟,身子一提飞上墙头,沿着叫声跑到一间厢房外面,喊声愈发清晰,还伴随着此起彼伏的男人淫笑。
萧袂儿抬腿刚想踹门又忍住了,万一里面设的是陷井引人上勾呢?收脚闪到窗下,戳穿窗纸偷望,这一望将她的满腔怒火一下子勾了起来。只见屋内床榻上呈大字躺着一名浑身脱光的少女,两手两脚分别被绳子绑在四个床角,俏脸上全是绝望,一名脱的精光的高大男子刚从她身上爬下,旁边还有两名没穿衣服的男子正抢着该谁先上。
该死的禽兽!
萧袂儿低声咒骂,不管三七二十一踹开门冲了进去,腰间软剑迅速到了手上,只是眨眼的功夫便将刚发泄完兽欲的那个家伙卸掉了一条胳膊,鲜红的血宛若喷涌的水龙头洒了一地。
萧袂儿吓了一跳,情不自禁倒退两步,感觉心脏跳的飞快,胸口憋的难受,直想作呕。
断臂男嘶力竭狂吼:“老二老三操家伙上,给我杀了那个臭娘们。”
两个男人竟然光着身子朝萧袂儿扑来。
萧袂儿没想到初次与人交手便是大战裸男,幸好前世学的是美术专业,画过无数次男体模特,否则这种场面肯定难已应付,纵然这样,萧袂儿还是不敢大意,鬼知道宅子里还会不会藏着其他厉害高手呢!
断臂男点穴止住流血的伤口,坐在一边发号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