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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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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 节 我不得不说的战友重逢
 
  从哪里开始呢?
  2002年的年底,我结束了一段漂泊的生涯,在一个城市里刚刚安定下来。那个时候接连换了几个女朋友,生活也没有什么安定感,所谓安定,不过是简单的租了个不到40平米的一居室,在这个城市偏西的一个大学的家属区里。
  我常常在没有工作的日子里,拿着啤酒坐在小院里发呆。一楼的好处是有一个小院,那已经是下雪的季节了,但是我感觉不到寒冷。在部队的时候,我曾经在零下30度的东北山区呆过半个月,是所谓的寒地生存训练,早就习惯了寒冷了。
  我在西藏拍戏的时候常常光着膀子早上起来在白毛风中跑步,被同事视为神经病。
  我在小院里面发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屋里很乱,堆满了我的许多东西。各种各样的书籍、盗版碟、装满衣服的包,等等很多,我一直没有打开,没有整理,因为每次打开整理,总是有很多事情在心里一点点浮现。我不知道27岁的人回避往事是一个什么心态,但是我就是不愿意去打开这些东西,或者说不敢打开。
  我害怕。
  害怕回忆起来青春时代的那些梦想。
  那些关于未来、关于爱情、关于兄弟的梦想。
  在我自己的记忆里,17岁到20岁是一个严重的断层。
  我记得自己上幼儿园、小学、中学的许多事情,我也记得我上大学以后的许多事情,甚至栩栩如生。
  但是我的17岁到20岁之间的故事呢?
  忘记了,只剩下一些残片。
  只有我在洗澡的时候,在镜子里面看到自己已经变得臃肿的身体,才会自嘲的笑:“瞧,你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你在部队的时候……”
  然后就不往下想了,人为的。
  我还有很多在部队的朋友,他们经常会打电话给我,偶尔来到我居住的城市公干,也会来看看我。但是我从来不会主动和他们联系,听到他们激动的声音,那种声音里面久违的单纯和特有的嘶哑,总是令我黯然神伤。
  在我刚刚离开的时候,我不是这个样子的。
  但是,一切都是造化弄人啊。
  我不想了,继续喝啤酒。
  远远的,透过飘落的雪花,我听到一声嘶吼。
  “一二、一二……”
  我的脑子一下子僵化了。
  这种口号我太熟悉了。
  但是只有一个人,节奏也是在时断时续着。
  我一下子站起来,打开小院的门,声音是从大学图书馆方向的工地传来的。
  那里在盖一个香港慈善家捐献的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多媒体教学楼,平时很喧闹,也许因为雪太大,所以今天没有开工。
  怎么会?怎么会有这种口令?
  我快步走过去。
  我先看见一帮子民工,蹲在屋檐下哈哈笑着指指点点,好像在看西洋景。
  我又看见几个女大学生从图书馆出来,看也没有看一眼,很清高的走过去。
  我还看见了什么?
  一个孤独的身影。
  一根孤独的原木。
  一张孤独的脸。
  他穿着早已褪色的迷彩服,一双破旧不堪的迷彩军靴,光着头,雪花飘落到他的头顶就融化了,化成一团白气,升上天空。
  和其他民工穿的迷彩服不一样,他的迷彩服是掖在裤子里的,系着一根宽宽的绿色尼龙腰带,黑色的金属扣;花色也不是很一样,料子很厚,上面还打着几个补丁,绣着细密的针脚;裤脚整齐的掖在那双破旧的高腰迷彩帆布腰的轻便军靴里,鞋带系的整整齐齐……
  他喊着号子,在搬一根原木。
  他先搬原木的一端,把它扛在肩上抵着地面立起来,然后竖直,一下子再把它向前推倒,然后再搬起来……如此前进着。
  周围的民工在看笑话。
  他的脸,典型的南方人的脸,黑黑的,小眼睛,宽嘴唇,踏鼻梁,把他扔在民工的堆里,你很难再次把他找出来。
  但是他的眼睛。
  闪闪的,杀气。
  他嘶吼着,眼中的杀气油然而生:“一、二……”
  我愣在原地,嘴唇翕动着,一种叫做眼泪的东西在眼眶里面流动着。
  我声嘶力竭的大喊:
  “班长——”
  “检查自己的武器,注意听我的口令。这是第一次小组规模的战斗实弹射击训练,一定注意安全!哪个鬼儿子不听我的口令,先开了保险我把他从屁眼塞回去!”
  在米171 直升机的轰鸣中,我的鼻尖上渗着冷汗,抱着那支95自动步枪,枪身都湿了。我的心跟着直升机的颠簸在忽上忽下。
  班长的迷彩脸转向我,小眼睛灼灼有神:“你好了没有?”
  “好。”
  班长看着我的眼睛。
  我看着他的眼睛。
  班长笑了,一嘴白牙,他伸手抹掉我脸上的汗珠:“龟儿子给老子好好打!
  就等着你给老子挣脸了!“
  他的眼睛是傲气和自信交织着的。
  我又看见了这双眼睛。
  在他转身的一瞬间,那种杀气消失了,换了一个人。
  怎么说呢?
  一个委琐的民工。
  “班长。”我又喊了一声,声音发飘。
  那双眼睛笑了。
  “龟儿子你小子怎么现在头发留的跟女人一样。”
  我们都站在原地,看着对方。
  班长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伤感。
  我跑过去一把抱住他:“班长……”
  眼泪哗啦啦流到他的肩膀上。
  没有士官军衔的肩膀上。
  班长抱着我。
  慢慢的开始抽泣:“龟儿子以为你把我忘了……”
  雪花飘落在我们的头顶。
  在这个城市的冬季,雪花的飘落,把一切丑陋都掩盖了。
  在这个城市的冬季,我和我的班长重逢了。
  我是一个被人们称作自由职业者的文化流浪汉,我的班长是一个民工。
  他和别的民工的不同,就是在想部队的时候自己扛扛原木。 
 
 
 
 
  
 第2 节 为了爱情,参军去
 
  回忆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你能感觉到包裹在心灵外面的那层已经变得坚固的壳一点点在破裂,心里很疼,因为这种柔弱已经很久不见阳光,藏在自己的一个阴暗的抽屉里不敢示人。
  我从9 岁开始写诗,11岁开始写小说,屡屡的,也在报章的小角落发一些小小的豆腐块。在我成长的经历里,我是个多愁善感的小男孩,小学的时候甚至还可以说秀气,属于很受小女生喜欢的那种宝玉类型的小奶油。再加上写诗和小说,所以性格也是很内向的。
  我小时候的体质不是很好,可是我的父亲却是我们那个小城市里的篮球教练,于是我在上小学的时候被他扔进了自己的篮球队,跟那帮子17、8 的大男孩一起训练。应该说我还是很有韧性的,开始5 公里跑不了就跑1000米,半年后我就可以跑5 公里了,篮球技术一直一般,因为我不感兴趣。
  我高中是在我们城市的一个重点中学。我的文科奇好,历史、政治、鹰语等等,基本上属于不用听讲就能在95分以上的那种,但是理科奇差,基本上没有及格过,尤其是数学极差,保持在30到40之间。我的作文经常是全校的范文,甚至还参加了多次的全国作文竞赛,拿了不少奖。基于我的情况,我的老师们很是头疼,要是我不行就干脆不管就是,关键是他们总是觉得我是个可造之才。
  我的班主任是个语文老师,对我非常器重。他甚至写信给自己当时在大学的老师、现在一个著名的师范大学的副校长,极力推荐我免试入学。我的父亲还联系了省里的体育学院和几个大学的体育系,想凭自己的关系把我送去学体育管理什么的,就是出来管理体育馆。
  但是我的梦想是作家,或者是艺术家。
  高三的时候我参加了戏剧学院导演系的专业考试,而且以还说得上优异的成绩通过了。这就意味着我可以不用参加数学的考试,只要不是0 就可以,我上大学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我参加了全国高考,而且进了大学。
  但是我在大学里面是不满足的。
  我想成名,我想写作,但是我没有生活。
  于是我提出退学。
  我在大学的班主任,我记他一辈子。
  当时流行学生创业,虽然我不可能创什么业,但是他还是给我争取了一个名额。就是说我可以暂时休学,去体验自己想体验的生活。这在当年,是很难得的,因为我刚刚是大一的学生,上了半个月。
  我回到家乡,做过盗版碟的小生意,赔的一塌糊涂,又谈了几个女友,别的就没有经营什么了。
  我感到空虚和无聊,在不断的更换女友之间寻找一种畸形的快乐。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早熟,因为那年我才17岁。这是很可怕的事情,我的父亲为我很担心。
  转眼到了年底,晃悠了几个月,冬季征兵开始了。
  我本来不想当兵,那离我的生活十分遥远,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成为军人。虽然我也喜欢看老美的战争电影,但是电影是电影,傻子才当兵。
  当兵是一种冲动,因为我的初恋女友,也就是初中的同桌小影参军了。她跟我打电话告别,我去见她,她穿着肥大的冬训服,小脸俏丽依旧。她的头发剪短了。
  她是我的第一个女友,但是我从来没有碰过她,因为她在我心里是纯洁天使的化身。我们顶多是在上课的时候拉拉手,连亲我都没有亲过。我上学早,她比我大两岁,一直很照顾我,在我的心里,她是姐姐和爱人的理想化身。后来我考上了大学,而她没有,就在家里待业。当兵是为了回来能够进银行工作,她的父母都是银行的,有这个能力。我一直没有意识到她的重要,回家以后也只是在同学的聚会上见过几次。
  我问她要去哪儿,她说了一个军区的名字。
  我看着她,握住她的手,冲动的说你去哪儿我去哪儿。我实在不敢想象在我的生命里面没有小影的生活,那个时候我读了太多的诗,所以容易联系到战争和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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