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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阿秋阿秋:“你的鼻子是红红的……”大盗赶紧捂住鼻子,秀秀指着自己的鼻子问:“我红吗?”大盗瞪着眼,点点头,秀秀又问:“那怎么办呀?”
“真麻烦……我去偷药,你等着。”大盗把脸蒙上,又蹦出了窗。
深秋平原镇的夜空中,凉风吹着,飘荡着盗贼们阿秋阿秋的喷嚏声……
秀秀吸着鼻子跑到床边,拖起厚厚的棉被把自己包起来像个粽子,缩在椅子上乖乖等大盗。她知道生病不是件舒服的事,没有人照顾是不行的——现在独自出来闯江湖了,可不能随便生病。
过了好长时间大盗才回来,见秀秀早吸溜吸溜地睡着了,就推她:“醒醒醒醒,才一会儿没见怎么变成粽子了?”
“什么粽子?”秀秀迷迷糊糊,感觉要流鼻水。
大盗看着她,忽然发起愣来,自言自语道:“怎么长得跟她……这么像!而且连声音都……”
“你说什么?”秀秀揉着眼睛。
“没,没什么……我说你好可爱,呵呵。”大盗干笑两声,把一碗还冒着热气的药端到秀秀的小嘴边,“快快,趁热把药喝了。”
秀秀喝了口,皱着眉头抱怨:“好苦啊,没加冰糖吗?”
“喂!女侠!不是这么难伺候吧?”大盗叫道,“这可是我亲自在药房里摸黑生火煎出来的,他妈的老子还头一遭端着碗热药汤飞檐走壁……”
“哦。”秀秀皱着眉头把药喝完,“谢谢你,你喝过了吗?”
“还没,你先睡去吧,我再回去给自己煎一碗,打架的事暂且搁着。”说着把眼前这“可爱的粽子”抱了起来。秀秀半醒不醒没反应过来,身子软软任由他抱着放在床上,大盗帮她整了整被子:“以后睡觉前记得脱衣服。”
秀秀脸红红很不好意思,正想说点什么,大盗阿秋阿秋着,匆匆忙忙飞出了窗,顺道还用脚勾一下,把窗关了。
秀秀仔细想了想刚才大盗扯下面布的模样,似乎还不错,虽然不像宋小玉那么漂亮,但比起以前所有见过的男人都要帅气,想起刚才是被他抱着放在床上,心里有只小鹿在蹦呀蹦。
秀秀想起小时候生病镖头给她煎药的事,那时镖头总是叫叫嚷嚷:还不快去裹被子,这药贵着呢!——可是镖头已经死了,秀秀有点难过,眼红红的。
想再想点儿别的,已是梦乡……
客栈不远,一个特别黑暗的角落里,钱老光等几个地痞还没死心,凑在一块儿:“刚才是你看见那黑衣人跑进‘百草药房’啦?”
小喽罗连连点头。
钱老光捻了捻胡子:“看来连江洋也……”
“江洋!”地痞们齐声惊叫。
“笨蛋!谁不知道江湖上只有江洋才喜欢自称‘江洋大盗’……此人身负绝艺,想不到也栽在了那女娃的手里。看来我先前料得没错,此女不简单呀!”钱老光叹道。
“大哥英明!”地痞齐拍马屁。
“少废话,老三老四,你们俩再去归燕客栈探探,没准他们是两败俱伤,咱还可渔翁得利。”钱老光这回可不亲自出马了。
“啊!”老三老四面面相觑。
“还不快去!”
“是……是……”
“哼哼,这口恶气老子非出不可!”钱老光捏紧拳头,一脸恶相。
两小贼一路上心惊胆战,直到爬进秀秀客房——秀秀睡得正香,感冒的人一般不容易被惊醒。
天刚蒙蒙亮,大街就开始喧闹,卖油条烧饼的小贩和公鸡们争相乱叫。秀秀睁开眼,掀开被子看了看,还是穿着衣服,赶紧盖上,伸出一只手解床头柜上的包袱,抽出红披风。然后跳下床,用披风包住自己——这回算是学乖了。
感冒似乎好了,小桌上放着一个用棉絮包着的砂壶,闻气味,是昨晚大盗偷煎来的药——这么说,他还来过一趟?
秀秀掀开砂壶的盖子,端起来喝了几口,里边放了冰糖,味道好多了。桌上还放着几锭银子,压着张纸,上边写着:
游侠小姑娘:
我叫江洋,是个很厉害的大盗。
赶个事不能跟你打架了。
有空的话,腊月初八我们到京城见面,有好戏看的。
打不打架到时候再说。
你先慢慢闯江湖,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我随偷随送,多了你也拿不动。
还有,你好像认识宋小玉是不是?
不要理他,他是坏蛋。
江洋字
秀秀咕嘟咕嘟喝着药,品尝着冰糖甜丝丝的味道,又拿起江洋的纸条反复地看呀看,想起他帅气的脸,窃窃私喜。
店小二敲门进来,端了盆热水放在梳妆架上说楼下已经准备了早餐,秀秀点点头把纸条收好,刷牙洗脸梳头发。她决定吃过早饭后就上路,到别的城市瞧瞧——江湖似乎常常能碰见有趣的人和愉快的事。
只是在多数情况下,江湖上更多的是些没趣的人,他们常会千方百计地破坏掉你的愉快心情——秀秀发现包里的武林密笈丢了,心情就很不愉快。不管怎么说,这是秀秀寻找亲生爹娘惟一的线索,可不能丢了就算了。
一定是那钱老光!秀秀气冲冲跑下楼,见钱老光和几个人在大厅吃东西,就奔到他面前,伸出手:“还给我!”
钱老光本来以为她最多只是“很怀疑”,却没想到一出场就找上门来,有些应对不及:“还还还给你什么,老夫四更时分还在家睡觉,不信你问我老婆去……”
“四更?”秀秀凶凶地瞪着他,周围的他的手下们都忍不住大声长叹。
“啊,这个……”钱老光懊恼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见秀秀的眼神很可怕,跳了起来,吓得连连后退,把长凳都给碰倒了,“你冷静你冷静,可能是我手下的人干的吧,我帮你查我帮你查……”
“快还给我!” 秀秀步步紧逼,眼眶里一闪一闪,她最讨厌别人拿走她的东西。
钱老光向左右使眼色,地痞们人多势众,跃跃欲试。块头最大的是个光头,第一次登场,可不把秀秀放眼里,往她面前一站:“臭丫头!想找死吗?”伸手去推她……
这光头不但身材魁梧,而且声如洪钟,只听他大叫一声
“啊——我的妈呀!!!”方圆几里都能听到。
秀秀只想要回书,她知道书一定在钱老光身上,所以一点也没留意那光头的存在,见有只大手伸过来挡路,就不假思索地捏住那手的腕,扭了开去。长长的惨叫声把她也吓了一跳,退开两步,见身边一个光头男人手腕脱臼,疼得弯腰跳脚。
这情形让秀秀挺高兴,终于用到一次武功了。
等等,我是怎么出手的?秀秀正翻着刚才的手势,钱老光早战战兢兢地从怀里拿出书,递到她面前,嘴巴一张一张,没说出话来。秀秀把书收包里,想想没别的事了,叫道:“伙计,结账。”
小伙计牵着毛驴送到城门口,忍不住问:“女侠姐姐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吗?”
秀秀说:“秀秀。”
秋风中,树叶纷纷扬扬,红色的秀秀骑着黑色的毛驴,再次独自晃荡在空旷而寂静的长道上。
她还不知道,平原镇短暂的逗留,在江湖上已经基本确立了秀秀的名号。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聚在客栈或茶楼里谈论起这个喜欢红色装扮的独行女游侠,不管是平原镇还是别的什么城市,他们会神秘兮兮夸大其辞,然后越传越神越传越远,说不定还会给她取个俗气的外号,比如火凤凰、小仙女什么的——古代人总是生活在无聊中,需要一些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来充实他们的日子。而江湖之所以浪漫,从某种程度上看,是离不开这群无聊人的。
秀秀离家以前,很多的时间都花在那本武林密笈上,没人的时候就对着空气比划招式,想像如何把坏人打得抱头鼠窜,然后洋洋得意——也就是说,她从没真正打过架,所有的自信都来自于她的天真无邪。在平原镇的初次出手就技惊四座,这样的情节不太合理,但笔者私心里很喜欢秀秀,实在不忍让她受伤受委屈。
打败的虽然是个大块头男人,却也不过是个地痞之类的小人物,这对侠客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秀秀初露锋芒却没表现出如何的欢欣鼓舞,她坚信自己就是武艺高强。
~第五章 宋小玉吃下了红色小药丸,变得怪怪的~
离开平原镇向北,走了很长时间,随着地势渐高,道路延伸进了一个峡谷。懂得兵法的强盗们最喜欢盘踞在峡谷中,这有利于包围和偷袭。
以前镖师们说起护镖的种种凶险,都少不了大峡谷这样的背景。秀秀看见路边残破的牛车和满地断裂生锈的兵器,心想这地方一定常发生镖师们常说的那些故事,没准儿坏人们现在就躲在峡谷的两边,带着武器,个个长得凶神恶煞,一旦现了身,肯定要大打一架。于是从包包里拿出武林密笈翻看,找些厉害的招式,等会儿试试。
走了一会儿,秀秀觉得气味不太对,皱起鼻子嗅了嗅,像是猪血的味……
秃鹫的长鸣划空而过,山壁上的黄土劈啪劈啪,滑下来一个很像强盗的魁梧男人。秀秀是不怕强盗的,但这会儿却心慌慌——那个男人大头朝下、两脚朝天,身上沾着鲜血,看样子是死了。
秀秀收起书,跳下毛驴,这才发现附近趴着不少人,身上沾满血,不声不响。秀秀提起刀鞘,就近找两个捅了捅,没反应,好像真的都死掉了。
真可怕,秀秀可不想在死人堆里继续逗留,牵着毛驴赶紧跑。
跑得急了,不留神踩到了一个人的手,那人啊的一声,抬起头,凶着脸小声道:“你给我记着!!”秀秀吐了吐舌头,摆摆手以示歉意,跑了好远才又兜了回来,用刀鞘敲了敲刚才那男人的头:“喂!你不是死了吗?”
这男人趴在地上成“才”字型,比四周清一色的“大”字形死态专业得多。脑袋被秀秀敲了几下,又仰了起来,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