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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迷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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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铁坤站起来表态道:“其实,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劫钞案发生在我们的辖区内,但我们当时没有抓到罪犯,对此,我深感内疚。在此,我要特别感谢胡市长对我的信任,把我吸收为专案组领导小组的成员,我一定会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尽我自己最大的努力投入其中,作出应有的贡献,报答领导对我的信任。同时也希望在办案的过程中多多得到胡市长,周局长,王队长的帮忙指导。”
  莫铁坤发言之后,胡高请周汉良布置下一阶段的刑侦工作,周汉良胸有成竹,作出了如下部署:1013专案组的成员兵分四路,迅速展开下一轮的侦查工作:一:继续在各交通路口设卡盘查黑色桑坦纳小车;二:请交警配合,清查全市桑坦纳小车,力争在短时间内找到可疑车辆;三:根据罪犯特征排查嫌疑犯,着重排查黑社会成员和两劳释放人员。三:发布悬赏令,深入市民中间,寻找有价值的线索。
  周汉良说完后,胡高要王军谈几点看法。王军表示,在目前案情并没有完全明朗的情况下,周汉良的部署尽善尽美,别无异议。碰头会到此结束。
  此时已经是十月十三日晚十点钟,王军正坐在办公室里,细细的翻看着劫钞案的详细材料,一边思考破案办法。根据现场调查材料,可以推断:参与作案的罪犯至少有三名,他们的作案工具有一辆桑塔纳小车,两支手枪。整个作案过程前后不超过两分钟,这就充分说明罪犯是有备而来,他们熟悉该银行附近的地形特点,掌握了该银行交接钱币的准确时间。要做到这些,事先不可能不进行踩点和侦察,不可能不作出精心的策划和周密的安排。而更让人吃惊的是,案犯的枪法极准,三名死亡者都被一枪致死,司机和另一名银行职员也被命中要害,只是大难不死而已,这就证明了罪犯接受过正规的射击的训练,心理素质不错,很可能是惯犯或者是黑社会组织的骨干成员。另外,案发的时间是在五点五十分,整个作案过程耗时两分钟左右,而建设路派出所的民警在五点五十五分就赶到现场并进行了跟踪追捕,但案犯就是在这短短的三分钟内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也说明,案犯对L市的大街小巷非常熟悉,极有可能就是本地人。而更重要的两点是:一:案犯驾驶的是一辆摘去了车牌的小车,不可能堂而皇之的在大道上行驶。二:案发之后,公安干警迅速在L市外围布控,实施盘查堵截,但盘查并没有结果。这就不得不怀疑,案犯可能没有逃离L市,正躲藏在某一个角落里呢。鉴于此,王军觉得,目下最重要是设法找到那辆桑坦纳小车。
  其实,在案发现场了解完基本情况后,王军觉得,要抓到罪犯,不外乎几种方案:首要的是实施追捕,但这种方法很快就失去了作用。剩下来的就只有三种方案了:一是设法找到那辆桑塔纳小车,以期从中发现线索,寻找罪犯。二是根据罪犯的特征和模拟像排查筛选嫌疑人,这种办法花时费力,难度不小,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三是希望得到举报人提供的可靠线索,但这种办法无异于守株待兔,不确定性太高。当王军了解到罪犯乘坐的是一辆卸去了牌照的小车后,他当机立断,作出了如下部署:一:在路卡上盘查黑色桑坦纳的警察务必仔细检查每辆车的牌照处,如果钉牌照的螺钉有新近移动的痕迹,即可列为可疑车辆。二:派人到各处寻找是不是有被遗弃的黑色桑坦纳小车。三:由朱亮负责,安排一批便衣迅速赶到各个车辆修理点暗中摸查。
  王军之所以作出这些决定,没别的,他认为,罪犯乘坐的车辆既然没有牌照,也不是新车,那么这车子不可能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交警的视线中,因而罪犯并没有打算乘坐这辆车一口气逃离L市。如此一来,罪犯所选择的方案不外乎以下几种:一:罪犯在乘车逃离现场一段距离之后,弃车另行逃跑,那么警方很快就能找到遗弃的小车;二:罪犯在某一个地方给小车安上牌照再逃跑,这样一来,牌照处的螺钉必定会露出破绽,很难逃过在各个路口盘查的警察;三:罪犯根本就没有逃离L市的打算,而是在某一个地方窝藏下来,再设法给小车改头换面,因此小车很有可能出现在某一个修车点,必须派出便衣摸查。
  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了,距案发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五个小时,在各处追查黑色桑坦纳的干警并没有发现可疑车辆。王军隐隐若若的预感到,罪犯应该是舍不得丢弃小车。既如此,那么这辆小车就极有可能就藏在L市的某一个地方,而且罪犯份子必定想办法尽快给小车改头换面,这样一来,小车迟早会在某个修车点露面。因此,王军给朱亮打电话,叮嘱他带领的人马务必将各个修车点盯紧。
  如此折腾了整整一个晚上,劫钞案没有取得进展。警方传唤了十来个嫌疑人,却没有找到真正的罪犯;排查了成百上千的黑色桑坦纳小车,也没有发现可疑车辆。
  第二天一大早,王军来到L市人民医院看望在劫钞案中受伤的运钞车司机和银行职员,同时向他们询问案发当时的细节,指望能得到一二有益的线索。两名伤者都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他们能向王军提供的情况有限,不外乎就是他在案发现场已经了解到的那些。
  告别这两名伤员之后,王军又想到了还没有结案的107凶杀案。他觉得两个案子可以齐头并进,107凶杀案绝不能耽搁,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因此,王军趁此机会,在人民医院暗中展开了对邓玉的调查,他从院方提供的情况得知。邓玉是一个内科医师,接触不到那种麻醉剂,而医院里也找不到有其他人私自挪用麻醉剂的证据。在对邓玉私生活的调查中,有人小心翼翼的向王军抖出了一个让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事实:邓玉是L市副市长刘裕民的情妇。
  这一发现让王军感到万分棘手,查来查去,这个案件一下就牵涉到刘裕民的头上了。结合目前所掌握的所有情况,他做出了这样一个大胆的推想:邓玉是刘裕民的情妇,或者是邓玉一厢情愿的想成为刘裕民的正式妻子,但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搬开李素珍这块拦路石,于是让自己的弟弟李武去杀了李素珍。也有可能是邓玉和刘裕民两厢情愿要结合,于是请李武出手,搬掉了李素珍这块拦路石。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李武都是杀人凶手,而且李武行事不干净,尽管杀人现场处理得干干净净,但他还是暴露了一个犯罪份子的弱点,那就是贪婪,在杀人后顺手牵羊拿走了一些钱物,于是露出了尾巴。至于麻醉剂,邓玉是医师,就算她无法在自己工作的L市人民医院搞到手,她自有在其他医院工作的熟人或者朋友,当然另有源头。而目下,既然已经锁定了罪犯,就没有必要花太多的精力去寻访麻醉剂的来源了,反正只要将罪犯缉拿归案,自然可以审出来。
  王军再仔细回忆案发后刘裕民的种种表现,觉得刘裕民和邓玉合谋请李武杀妻的可能性不大。第一:李素珍死后,建设路派出所的民警已经作出了意外死亡的结论,刘裕民完全可以顺顺当当的从中脱身而出,将李素珍的尸体火化,如此一来,一了百了,这桩事情干的天衣无缝,根本就不必因为怕不好向李素珍娘家人交待和避免谣言而上报公安局要求立案侦查。第二:在发现那个撬开的密码箱后,刘裕民也可以否认密码箱被盗这一事实,他完全可以承认,密码箱是自家人因为忘记了密码而撬开的,撬开后就丢在床底下,绝没有丢失任何物品。如果没有入室盗窃的证据,特别是刘裕民提供的美元号码,那么这个案子根本就走不到到今天这一步。王军推翻了前面所有的关于此案的种种推理,仔细推敲一番后,他认为,只有可能是邓玉与李武合谋杀害李素珍了。但反过头来一想,王军觉得这样的推理还是不大合乎情理,最起码的是:如果是李武与邓玉合谋杀害李素珍,而且已经计划好了要制造一个假现场,李武就不应该撬开密码箱拿走那些钱而留下一个最明显不过尾巴。就算李武因为贪财而留尾巴,那么,他就不会嫌钱多,只会嫌钱少,李素珍的身上本来就有近三千元现金,加上首饰,这些东西的价值远远超过那五千人民币和三百美元现金,为什么李武反而会社舍多取少,不嫌麻烦的去撬那个密码箱呢?难道他还别有所图?另外,李武能轻而易举的不用钥匙打开弹子锁,那么他也不大可能需要刘芳身上的钥匙而事先制造刘芳谋杀案。而且经过调查已经证实:十月七号那一天的整个白天,李武一直在通达修理厂修车,他没有三头六臂,根本腾不出手来杀害刘芳。而这个谋杀刘芳的人也不可能是邓玉,因为已经经过侧面调查证实,十月七号是国庆长假最后一天,邓玉和几个同事正在外省旅游,到傍晚时才回到L市,同样没有作案时间。那么保姆只能是李武邓玉之外的另一个人谋杀的。王军又假设了一个参与李武邓玉合谋杀人案的案犯,正是这个案犯谋杀了保姆。那么,这个案犯参与其中的作案动机就有些模糊了。为了钱?不对,他没有拿保姆身上的钱就是明证,而且,受雇杀人者几乎都是为了钱才杀人的呀,未必这个杀害刘芳的凶手还别有目的?王军推敲来,推敲去,越推越糊涂,越推越矛盾,越推越头痛,实在找不出一种合情合理的假设。看来,这当中的重重谜团只有将李武缉拿归案后才能破解开来了。
  从医院调查邓玉回来后,王军也是进退两难?是及时把这一情况报告上级,提请对刘裕民展开调查?还是自作主张,马上就展开对刘裕民的调查呢?王军思虑一番后,决定暂时不公开调查邓玉的结果,因为这事涉及到一个副市长的私生活问题。作为L市刑警大队的队长,王军知道,他的权限根本就不够格去调查一个副市长,弄不好就要犯政治错误。在目前的中国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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