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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 _2007年合订本txt-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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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钟书先生说过这样的话:真正的学问,大抵是荒郊野屋中二三素心人之所为。生前,他拒绝与各种形式的“钱学”研究相配合,拒绝别人为他编集出书。死后,立下这样的遗嘱:“遗体只要两三个亲友送送,不举行任何仪式,恳辞花篮、花圈,不留骨灰。”

  李叔同一日早上在一老友处用饭,只要了一碟萝卜,一杯白开水,一碗大米饭。老友于心不忍,想给其添菜,便笑着问:“你不嫌腌萝卜咸,白开水淡?”弘一大师笑着说:“这咸有咸滋味,淡有淡味道。”画坛大师丰子恺听说此事后感慨地评价说:“人生本如此,咸淡两由之。”

  淡,不是平淡无味,而是有取有弃,有收有放,有失有得。人们应该抱有这样的人生态度,在社会上尽可能地积极进取,只是内心深处要为自己保留一份超脱,一份淡然。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33


   

错出来的成功
●蒋 平

  1876年,一位20来岁的年轻人只身来到芝加哥,他一无文化,二无特长,为了生存,只好帮商店卖起了肥皂。随后,他发现发酵粉利润高,立即投入所有的老本购进了一批发酵粉。结果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当地做发酵粉生意的远比卖肥皂的多,自己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眼见着发酵粉若不及时处置,损失巨大,年轻人一咬牙,决定将错就错,索性将身边仅有的两大箱口香糖贡献出来,凡来本店惠顾的客户,每买一包发酵粉,都可获赠两包口香糖。很快,他手中的发酵粉处理一空。

  在随后的经营中,年轻人又发现:口香糖在市面上已经越来越流行,虽然是个薄利行业,但因为数目庞大,发展前景要比发酵粉好。他当即脑瓜子一转,又集结起所有的家当,把宝押在口香糖上了。营销过程中,他积极听取顾客的意见,配合厂家改良口香糖的包装和口味,后来他感觉这种配合局限性很大,索性倾其所有,自己办起了口香糖厂。1883年,他的“箭牌”口香糖正式面世。但在当时,市场上口香糖已有十多个品种,人们对这支生力军接受的速度非常慢,他一下子又陷入了困境。这时候,他想了一个更为冒险的招数:搜集全美各地的电话簿,然后按照上面的地址,给每人寄去4块口香糖和一份意见表。

  这些铺天盖地的信和口香糖几乎耗光了年轻人的全部家当,同时,也几乎在一夜之间,“箭牌”口香糖迅速风靡全国。到1920年,“箭牌”已达到年销售量90亿块,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营销单一产品的公司。这位惯于“错中求胜”的年轻人,就是“箭牌”口香糖的创始人威廉·瑞格理。

  不仅如此,接下来的大半个世纪,“箭牌”口香糖还干过几件忙中出错的事情:20世纪60年代,公司投资1000多万美元成立了保健产品分部,并推出了抗酸口香糖。但由于糖里添加了有争议的药物成分,新产品没上市便被查禁,胎死腹中。为了抢占市场优势,他们更是投入巨资,大胆收购一些竞争对手,以至于几度陷入严重的经营和生产危机。

  昏招迭出的“箭牌”最后的命运如何呢?到今天,“箭牌融入生活每一天”的广告词已经家喻户,“箭牌”口香糖也已成为年销售额逾50亿美元的跨国集团公司。说起成功的奥秘,第三代传人小瑞格理一语道破了天机:那就是“大胆犯错”———须知机遇只有在犯错的过程中才能发现,只有经历错过的尝试,才能清晰地找准成功的方位。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53


   

次灵
●黄瑞云

  猴脑据说是最好的滋补品。捕捉猴子不是容易的事,又难得及时,因此从前云南地方的土豪就把猴子畜养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当有需要用猴脑招待的贵客来到,主人就引客人到猴圈来,由客人自己点选猴子,杀以取食。〃猴为万物之次灵〃,是有相当的理解力的,久而久之,它们就知道客人拜访它们的厚意了。

  因此,每当主人陪同客人进圈,次灵们就一片惊恐,停止一切活动,战慄地拥挤着向角落里退缩;同时,睁圆了深陷的惊惶的双眼,紧紧地盯着客人,看他那决定它们命运的手指指向哪里。等到客人终于看中了一个对象,伸手指着的时候,猴子们立即一拥而上,把那只中选的猴子连揪带搡地推了出来。如此,整个猴子圈里,除了那只被推出来的猴子悲哀地嚎叫以外,其他所有的猴子又都跳跳蹦蹦,高高兴兴的了;它们知道,灾难已经过去。

  至于将来怎么样,那是将来的事。这些聪明的动物,它们并不考虑,推出一个牺牲品,丝毫也没有改善它们自身的命运,牺牲者的遭遇也是它们自身必然的结局,一个也不会例外。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39


   

春天,想栽棵树
●余毛毛

  每当春天来临的时候,这个念头都会泛起,那就是想栽棵树。

  我想像着栽树的地点,那应该是块荒地,是一面缓缓的山坡,风掠过时发出沉闷的呜呜声,远途而来的鸟儿撒下几滴鸣音,就匆匆离去,因为这儿没有可栖息的树;山脚下有泠泠作响的泉水,一片云飘过,就会有一片山阴覆盖住它,然后又撤离……当我拎着铁锹和树苗到此处的时候,我会仔细地观察这儿,尽可能地记住周围的一切。有必要的话,我会请一位有诗意灵魂的画家朋友,在优美情感的指使下,将这儿画下来。我会把这幅画挂在书房里,累了的时候,我会抽着烟喝着啤酒看它,久久地,我想那时我的内心里会有一种深沉的感动和辽远的洁净感。  

  我想该说说我为什么想栽棵树了,为这个世界增添一星绿,培育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一种生物是表面的想法,深层的想法是我想死后就埋在这棵树下,如果我幸运,能再活个几十年,我想到我死时,它一定会变得有些高有些粗了,会有着苍劲碧绿的叶片。我当然不会在这树下弄个气派非凡的大坟,连土堆都不要,我只想请我的儿子绕树挖一条浅浅的沟,将我的骨灰洒进去,然后覆盖上,用不了多少日子,它就会了无痕迹,我的生命将附着在这棵树上而得以延续。

  我不希望牛来噌痒痒,我不希望猪到这儿来睡觉,我更不希望狗用它那丑陋而可笑的姿式到这儿来撒尿;我希望风能来,它会陪我跳舞;我希望雨能来,它会让我洁净;我希望阳光能来,给我温暖;我希望鸟能来,唱一曲清音,或者在这棵树上做巢,我们会成为友善的邻居。  

  当然我更希望一个人会来,他是我的儿子,我知道生活迟早会让他尝到苦头,我知道他会有难以排解的心思,我希望他能坐在这树下,说一说他的苦恼、他的烦闷……虽然那时我什么也帮不了他,但我知道一个树一样清正的父亲会给他以鼓励、安慰和支持。我希望有一天,他也会带一棵树来,在我的身边栽下,让我看护着它成长,等它长得又高又粗,有着苍劲碧绿的叶片时,他也会到那棵树下,然后是我的孙子……慢慢地这儿就会变成一片树林,慢慢地这就会演变成一个家族一个清新而美好的传统,血脉会在此处延伸,亲情会在这儿得以光大,这是一个灵魂的安息地,也是一个天人交流的圣洁场所,在这儿,我会成为一个统帅,统帅着一群平凡而又干净的灵魂,我是如此地爱他们,千百倍地胜过我自己。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09


   


●丰子凯

  春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名词!自古以来的人都赞美它,希望它长在人间。诗人,特别是词客,对春爱慕尤深。试翻词选,差不多每一页上都可以找到一个春字。后人听惯了这种话,自然的随喜附和,即使实际上没有理解春的可爱的人,一说起春也会觉得欢喜。这一半是春这个字的音容所暗示的。“春!”你听,这个字读起来何等铿锵而惺忪可爱!这么美的名字所隶属的时节,想起来一定很可爱。好比听见名叫“丽华”的女子,想来一定是个美人。

  然而春实际上不是那么可喜的一个时节。我积三十六年之经验,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梅花带雪开了,说道是泄露了春的消息。但这完全是精神上的春,实际上雨雪霏霏,北风咧咧,与严冬何异?所谓迎春的人,也只是瑟缩的躲在房拢内,战栗的站在屋檐下,希望枯枝一般的梅花罢了!

  在迟个把月罢,就像现在:惊蛰以过,所谓春将半了。住在都会里的朋友想象此刻的乡村,足有画图一般美丽,连忙写信来催我写春的随笔。好象因为我偎傍着春,惹他们妒忌似的。其实我们住在乡间的人,并没有感到快乐,确生受了种种的不舒服:寒暑表激烈的升降于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之间。一日之内,乍暖乍寒。暖起来可以想起都会里的冰淇淋,寒起来几乎可见天然冰,饱尝了“料峭”的滋味。天气又忽晴忽雨,偶一出门干燥的鞋子往往拖泥带水回来。“一春能有几番晴”是真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其实没有那么好听,单调的很,远不及你们都会里的无线电的花样繁多呢。春将半了,但它没有给我们一点舒服,只教我们天天愁寒,愁暖,愁风,愁雨。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春的景象,只有乍暖,乍寒,忽晴,忽雨是实际而明确的。此外虽有春的美景, 但都隐约模糊,要仔细探询,才可以依稀仿佛的见到。这就是所谓的“寻春”罢?有的说“春在买花声里”有的说“春在梨花”,又有的说“红杏枝头春意闹”,但这种景象在我们这枯寂的乡村里都不易见到的。即使见到了,肉眼也不容易认识。总之,春所带来的美,少而隐;所带来的不快,多而确。诗人词客似乎也承认这一点,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诗词中的常谈吗?不但现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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