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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暂且允许你假设一下吧。」
「好极了。如果凶杀是在寓所内发生的,而不是在橱窗里,那么,尸体显然是从寓所被移到了橱窗里,然后又被塞进了壁床。」
「按你的假设,应该是这样。」
「但我自问: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把尸体移到橱窗里?为什么不把她留在寓所内?」
「为了使寓所看起来不像是谋杀现场?但这根本说不通,因为……」
「是的,因为凶手根本不想遮掩弗兰奇夫人留下的痕迹,比如,『本克』纸牌和口红——不过,我更觉得留下口红是他的一时疏忽。所以,很显然,转移尸体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使寓所看上去不像是谋杀现场,而是为了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
「我明白你的意思。」警官低声咕哝道。
「这其中当然牵扯到时间因素。」埃勒里说道。「凶手肯定知道,橱窗展览每天12点整准时开始,而在12点前,橱窗一直都锁着,绝不会有人进去。我一直在琢磨凶手转移尸体的原因,后来突然想到,直到午后,尸体才有可能被发现,这可能就是答案。出于某种原因,凶手希望推迟罪行曝光的时间。」
「我不明白为什么……」
「虽然目前还不能确定具体原因,但我们可以先做一个直接推测。如果凶手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尸体在正午前不被发现,那么,这意味着他早上有事要办,如果尸体被提前发现,他可能就办不成这事。明白吗?」
「有道理。」警官让步了。
「继续前进!」埃勒里说道。「如果尸体提前被发现,凶手就没法完成要干的事,乍一看,这事简直就是个难解的谜。然而,我们也掌握了一些事实。例如,不管凶手是如何进店的,他肯定在店里呆了一夜。他可以通过两条途径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进店里,但杀完人后,他再想溜出去,那可就困难了。他可能先藏在店里的某个地方,等到商店关门后,再偷偷地溜进寓所;他也可能是从三十九街的那个夜间货物入口溜进店里的。但他绝不可能从雇员出口出来,因为奥弗莱赫提整夜都在那儿守着,如果有人出来,他肯定会看到的,但奥弗莱赫提没看到任何人。他也不可能从货屋的门溜出去,因为那扇门晚上11点半就锁上了,而弗兰奇夫人11点45才到。如果他从货屋的门溜出去,那他根本不可能作案。这是明摆着的!至少在那女人被杀前半小时,货屋的门就关上了。所以,他肯定得在店里呆一夜。」
「如果是这样的话,至少在第二天早上9点前,他不可能逃走。商店9点开门营业,这时,他可以装成一名早到的顾客离开商店。」
「那么,他为什么又不嫌麻烦地将尸体藏进橱窗里,以防止她在正午前被人发现呢? 他为什么那么做?」警官问道。「如果9点时他能离开商店,再说他还有事要办, 那他为什么不能当时就去办事呢?他根本不用担心尸体会被发现,因为9点后他可以立刻去办该办的事。」
「确实如此。 」因为激动,埃勒里的声音听着有些尖锐。「如果9点时他能出去,并且能一直在外面呆着,那么他根本没理由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
「但是,埃勒里,」警官反驳道,「他确实推迟了发现尸体的时间!除非——」他像是突然悟出了什么。
「非常正确。」埃勒里严肃地说道。「如果我们的凶手和商店有着某种联系,那么,一旦东窗事发,而他不在场,人们肯定会注意到他的缺席,或者至少有这个危险。所以,他把尸体藏到了一个在正午前绝不会被人发现的地方,这样,他就可以在早上找个机会溜出去,办他该办的事……」
「当然了,还有别的问题。凶手是否事先就计划好了在杀害弗兰奇夫人后,把尸体藏在橱窗里?这一直就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我倒觉得,场所的转换并非是在作案前就计划好的。因为一般情况下,每天早上10点左右才有人去寓所。威弗有他自己的办公室,而弗兰奇直到10点后才来。因此,凶手在制定原始计划时,一定是想在寓所作案后, 把尸体留在那儿。这么说吧,他可以在9点时离开商店,10点前赶回来,时间充裕得很。只要能在尸体被发现前干完早上的罪恶勾当,他就平安无事了。」
「但在进人寓所后,或可能是在行凶后,他看到了一样东西,这使他意识到必须把尸体移到橱窗里。」埃勒里停了停。「书房的办公桌上放了一份蓝色备忘录文件。整个周一下午,它都在桌上搁着,而且威弗发誓说,周一晚上他下班时,把它留在桌上了。而周二早上,它还在原地搁着。因此,凶手肯定看到它了。备忘录上写明了威弗周二早上9点到寓所! 这是一份会议通知,一份简简单单的备忘录,但它却令凶手惊恐万分。 尽管我们目前还不知道他早上必须去办什么事,但如果9点时有人进寓所,那他就不可能有机会去办他该办的事,而这事显然又是非办不可的。因此,他把尸体移到了橱窗里,其他的事也就接踵而至了。明白啦?」
「听着似乎是天衣无缝。」警官不情愿地咕哝了一句,但眼中却流露出极大的兴致。
「有件非常重要的事必须立刻去办。」埃勒里若有所思地补充道。「不论凶手是谁,他昨天下午都未曾在下班后躲在店里,这点是毋庸置疑的。我告诉你为什么。我们通过时间登记表调查了所有与此案有关的人。登记表上记录了每个人的下班时间。 除威弗和图书部经理——那个斯普林吉外,所有调查对象看来都是在5点30之前离开的。而且也确实有人看到那两人离开了商店,所以,他们显然不可能躲在店里伺机作案。你应该还记得表上的那些名字吧?尽管像佐恩、马奇本克思、拉瓦利这样的人离店时不用签名登记,但有人负责登记他们的姓名和离开时间,昨天就是这样。既然所有人都离开了商店,那么凶手肯定是通过余下的另一条途径入店的——三十九街上的货仓门。无论如何,这么做更符合逻辑。因为这样一来,他既可以证明自己那天夜里不在犯罪现场,同时,又仍可以在11点到11点30之间从货物入口处溜进店里。」
「我们还得再查查那天晚上每个人的行踪。」警官悲叹道。「忙不完的活儿。」
「而且还可能一无所获。不过我也认为有这个必要,而且应该尽快开始。」
「唉!」埃勒里苦笑了一下。「这案子真是错综复杂。」他抱歉般地说道,转换了思路。「比如——温妮弗雷德为什么要去商店?这就是个谜?她告诉奥弗莱赫提她要去寓所,她是否在撒谎?当然了,夜班员确实看见她进了电梯,而且我们还掌握了她在寓所逗留的确凿证据,因此完全可以假设她去了六楼的寓所。再说了,她还可能去哪儿呢?橱窗吗?简直太荒谬了!不,我们还是假设她直接去了六楼的寓所吧。」
「也许玛丽安·弗兰奇的围巾当时已经在橱窗里了,出于某种不明原因,弗兰奇夫人希望把它取回来。」警官苦笑着建议道。
「那你可就想错了。」埃勒里反击道。「尽管玛丽安这女孩有些神秘,但我敢肯定,围巾这件事绝对与案子无关!……不过,我有一个想法。温妮弗雷德是否和某人约好了在店里的寓所会面?假如这是一件非常神秘的事——在一个无人的百货店里与人神秘会面之类的——那我们完全可以假定:被谋杀的女人是抱着某一特定的目的来见某个人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她是否知道其同伙——事实证明也就是杀害她的凶手——怪异的入店方式?或许她以为他会像她那样从惯用的夜间入口进店?她显然不知道他将以何种方式进店,而且也不指望他会从夜间入口进来,因为她没向奥弗莱赫提说起另外一人。如果她没什么需要隐瞒,她完全可以告诉奥弗莱赫提一声,但她没这么做,却反而制造一种假相,让他觉得她肯定是来寓所取东西的。这么看来,她肯定是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且肯定知道她的同伙会采取神秘的预防措施,以保证自己不被发现——她根本就未加防范,而且是心甘情愿地卷入这桩事中的。」
「这个同伙会是伯尼斯或玛丽安吗?从表面上看,我们有理由相信可能是伯尼斯。『本克』纸牌、伯尼斯的烟、伯尼斯的鞋帽——最后这两件东西非常重要,同时也令人胆战心惊。另一方面,我们再看看和伯尼斯有关的一些侧面事实吧。」
「我们已经认定:凶手拿走了弗兰奇夫人的寓所钥匙。我们可能首先想到这是伯尼斯干的,因为她那天下午出去时没带钥匙——实际上,她不可能带着自己的钥匙,因为我们今天刚在她的衣橱里找到它。是的,如果伯尼斯昨夜在寓所,那她有可能把她母亲的钥匙拿走。但她昨夜在店里吗?」
「该是咱们抓住那个幽灵的时候了。」埃勒里的表情有些古怪。「伯尼斯昨夜并不在弗兰奇百货商店。也许我现在该说伯尼斯不是杀母凶手。首先,尽管有『本克』纸牌为证,而且伯尼斯和她母亲是一对牌迷也是众所周知的事,但烟灰缸里的烟蒂却暴露了问题,有人栽赃陷害怕尼斯。吸毒狂伯尼斯抽她的『公爵夫人』香烟时,从来都是只抽三分之一就掐掉了,这一点绝对是毫无疑问的。但我们在寓所发现的那些烟头却都无一例外地抽得非常仔细,几乎就只剩下了烟嘴。这也太不寻常了,没法使人不产生怀疑。如果只有一两支烟抽成了那样,那也可以理解,但十几支烟竟然都是那样!这可说不通,老爸。所以,牌桌上的那些烟不是伯尼斯抽的。如果她没抽那些烟,那么显然是有人做了手脚,企图引起我们对失踪女孩的怀疑。另外,还有那个据称是由伯尼斯打给霍坦丝·安德希尔的电话。可疑,爸——太可疑了!不,伯尼斯不会那么蠢,她不会忘记钥匙已经丢了。有人急需得到她的钥匙,甚至不惜冒险于打电话询问,而且还打算派人来取。」
「那双鞋——那顶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