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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他第二天会对我说,他没说;我以为他临走的时候会对我说,他也没说。
我反复思考“好”和“爱”这两个字,想来想去,它们依然不是同义词。爱,是不分好坏的。爱,就是说,即使我不好,他也会一样爱我。爱,是不讲条件的。
他没说,我也就没问。我觉得有些话不应该是逼出来的。逼出来的,就没意思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快乐,下定决心回旧金山湾区。而且,我突然明白,从前嫌堪萨斯和佐治亚“太远”,下意识间都是以旧金山来作为基点。原本离家万里,谈什么远近?所谓“太远”,是离他太远。
半年时间快到,原来的主管已经写过两次电子邮件婉转地催我快做决定。一月底,我即将在录用通知上面签字,却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
郑滢进入新公司快一个月,觉得新环境还不错,惟一的抱怨是“男人太丑”。
她骂骂咧咧,“好像有人用个大漏斗捞掉帅哥,然后把渣统统倒进来。不开玩笑,到现在为止,只有两个男人还可以看看,一个是公司保安,另外一个是餐厅里烤汉堡包的厨师。其他人,打起分来,统统在B-以下。”
“你眼界太高了吧。”以郑滢阅帅哥无数的经历,如果男人也搞个选美,她就算轮不到做颁奖嘉宾,评委席是一定上得去的。
“才不是呢,丑就是丑,没得话讲。不过,说来也怪,丑男人好像普遍胆子比较大。以前那家公司帅哥多归多,哪个男同事要是喜欢哪个女孩子,一般会先在餐厅、电梯或者走道里先色迷迷地看她几天,然后笑眯眯地看她几天,最后到她的同事那里去打听,在基本确信没有男朋友的情况下才找借口搭讪。现在好了,这一套全免,哪个男人看上了我,直截了当冲上来当炮灰,一开口就是:‘你有绿卡吗?’”
我笑起来,“这是个好现象,说明他们办事讲效率,开门见山,反映到工作上就是不搭花架子,不搞官僚主义。”
“哼,你以为我出国、念书、找工作,吃这么多苦是干什么的?就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层次,好不容易混到现在,更加不能苟且,要找,就找个真正的‘精品’男人,否则,宁可不要。”
男人的志气往往来自于寻找自我价值,这个女人的志气却来自于寻找好男人。
牢骚发完,她言归正传。她们公司由于去年跳槽人数太多、青黄不接,今年专门出台一项新政策,员工如果为公司推荐一个人,一待新员工签约,就可以领六千块钱的奖金。公司以本伤人,希望通过此举挽救人力资源。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聪明的郑滢小姐脑子一动,想到了挖老东家的墙角。
“来吧,来吧,我们学位一样,你进来工资应该跟我差不多,还有签约奖可以拿,这里的福利也比以前那家要好。推荐奖金我们对开,以后说不定还能拉帮结派。不是很好吗?”
在郑滢的巧舌如簧之下,我去她们公司面试。
下飞机时,我等了好半天,才从转盘上找到自己的小行李箱,把它拿下来,一个轮子已经不翼而飞,不能拖了。我把箱子递给程明浩,对他发牢骚,“早知道这样就随身带着了,费事一点,总不至于坏掉。”
他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算了吧,箱子本身还挺好的,我不舍得换。以后大不了一直拎着。”
一天的面试日程排得很满,要见四位主管、三位项目经理,连吃饭的时候也由人事部的人“陪同”,算起来相当于见八个人。招人的部门主管叫艾米,中年,女性,一头漂亮的栗色头发,不算漂亮但风度极好,眼睛炯炯有神,瘦瘦的手握起来力道足得像男人。一天下来,大部分的人对我好像都很满意。结束时,艾米送我到楼下,再次用夹核桃的劲头握住我的手,满脸笑容,“谢谢,你面试得很不错,一有消息我就给你发电子邮件。”
我把面试的经历讲给郑滢听,她脸上浮起一种复杂的表情,“她?”然后告诉我,艾米是公司里提升最快的中层经理,特别会钻,有手段,也很会整人,“去年有个员工跟她闹了点小矛盾,脑子一发昏去人事部告状,结果她纹丝不动,弄来弄去那个员工反而被炒了鱿鱼,厉害吧?所以吓得老公都跟她离婚,留下一栋有游泳池的大房子给她一个人住。不过,话说回来,她有本事,很多事通过她办也比较容易,所以总的来说还是利大于弊。”郑滢对人际关系的敏感和灵通让我叹为观止。
第二天艾米发电子邮件来说打算录用我,而且开出一个比原来那家公司高好大一截的工资,说公司人事部的正式通知两个星期以后寄到。
“乖乖,起薪比我多好几千呢。艾米的确厉害,开起工资来都比一般主管高。怎么样,叫你来,不吃亏吧?”
我的确动心了。倒不全是为了工资和股票,也不是因为觉得和郑滢“拉帮结派”能成什么气候,而是因为那天吃饭时,人事部的人告诉我这家公司对女员工相当好,产假优厚。
我兴冲冲地把这点告诉郑滢,然后说:“我下定决心了,去你们公司。”
“就为这个?”她睁大眼睛,然后哈哈笑起来,“你们不会已经打算生孩子了吧?”
“当然不是,我是说……以后……不跟你烦了,公司这方面的福利好一点总不错吧。”我脸上直发烫。
“不要害羞嘛,”她笑嘻嘻地看着我,“你刚才讲的完全印证了一本书上的理论,女人有一种‘筑巢’的本能,一旦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跟他结婚生孩子,然后人生几乎所有的决定都围绕这个中心。”
“才不是这样。”我嘴上这么说,暗地里却不得不承认郑滢道中了我的心事。“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有道理,她现在果然长了见识,嘴里时不时吐出块象牙来。
程明浩来看我,手里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给你的。”箱子比我以前那个大一点,式样笨笨重重,像块砖头,我注意到,在一个角落上,有一道用颜料画的彩虹。
“你画的?”我问他。
他点点头。
“很漂亮。”
“彩虹大概是最容易画的东西了,”他摸摸脑袋笑起来,“这样的话,以后你在机场领行李,一眼就能认出自己的了。”
“哎哟,你就不能买个稍微洋气一点的?”郑滢酸溜溜地问。最近,她一直有点吃程明浩的醋,因为她觉得“只要这个男人一跳出来,你的视网膜上就没有我了”。
“这个牌子的箱子出名的牢,据说有人曾经在枪战里拿它来挡子弹,救了一命呢。”程明浩解释。
“乌鸦嘴,”郑滢白他一眼,“你指望它什么时候也能救关璐一命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它耐用,十几年都不会坏。”程明浩有点着急。
“所以呢,你就给关璐买上一个,算着她以后十几年不用换新的了,真是大方。”郑滢的嘴厉害起来简直让人百口莫辩,我想,当初程明浩送上门去让她骂,只怕也是鼓起了莫大的勇气。
程明浩有点委屈地看着我,我幸福地对他微笑。
晚上,我忙着把东西一样样放到新箱子里,郑滢跷着腿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叹息一声,“其实,要有个男人这么对我好,也不错。”
“不许抢我的噢。”我笑起来。
“稀奇死了,程明浩有什么了不起?找个愣头青,还要陪他白手起家,累都累死;我要找就找个事业上轨道、什么都有的,当然要爱我,非常爱我,”她踌躇满志,“我才不像你,一只行李箱就打倒,要追我,哼,先拿个把PRADA包包来。”
我在时尚杂志上看见过PRADA的包,很有味道,也很贵重。但是,贵重并不一定能让人幸福。对我来说,幸福就是拎起一个他送给我、并亲手画上彩虹的箱子,即使并不太好看。
第二天,程明浩送我去机场。离登机时间还早,我去Starbucks买了一杯咖啡出来,突然想起一个多少年没有玩过的无聊游戏,叫捉迷藏。我绕到一根柱子后面,想看看他找不到我,会不会着急,如果会,有多着急。
十分钟后,他开始左顾右盼;二十分钟后,他站起来去找我;三十分钟后,他脸上的表情让我开始有罪恶感。于是我慢慢地绕到他背后,轻轻拉拉他的手指头。
他猛地转过身来,一脸焦急,“你哪里去了?”
“我就在那边啊。”
“你在那边干什么?”
“我……我跟你开个玩笑。”
“你觉得很好玩吗?”他板起脸,“我告诉你,刚才要是再找不到你,我恐怕就要去服务台寻人了。”
“这是飞机场,又不是菜市场,你以为我会走失吗?”我嘟起嘴。
以后的时间,程明浩好像的确很生气,一句话也不跟我说,却紧紧抓着我的手,好像真的怕我走失。我也不说话,心里却感动起来:他真的会着急。
“我喝不完了,你帮我喝掉。”要登机了,我把手里的薄荷摩卡递给他。
“喝不完你还买这么大一杯?”
“我买的时候又不知道喝不完。”我瞪他一眼。他耸耸眉毛,接过那杯咖啡。我顺势轻轻地拉拉他的袖管,“对不起,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他看着我,叹了口气,终于无可奈何地笑了,把我散在脸颊边的头发拨到脑后,“你怎么就这么让人不放心呢?”
“让谁不放心?”
“让我不放心。行了吧?”
“就是要让你不放心。”我也笑了,伸出手把他额前的头发弄弄乱,“土包子。”我不要他放心。他不放心,就不会不管我。
飞机腾空而起,我突然发现,这一次告别,心境一点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