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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的浅银灰色衬衫,一块银灰色表面的男式手表和一个形状像鞋的花盆。我把那棵非洲紫罗兰送给了同事,她把它移植在房子后面的花园里。我这个同事喜欢也善于摆弄花花草草,把非洲紫罗兰送给她,我很放心。
那个同事建议我利用剩下的几天去度假,我问她可以去哪里,她耸耸肩膀,“找个你以后不大有机会去的地方啊,比如说夏威夷。”
“一个人去夏威夷?”
“那么西雅图?”
我笑着摇摇头,心里想到了遥远的东部某个地方——从没去过,以后估计也不会有机会去。
第二天晚上,我又想起了那只套鞋花盆,把它从箱子里拿出来端详,淡蓝的底,鞋帮上画了两朵兰花,很漂亮。看着看着,一个念头突然划过脑海,为什么不去试试看,穿它一下呢?
我坐在地板上,脱掉鞋袜,把左脚伸进花盆,越伸越进,脚尖触到了鞋尖,脚跟碰着鞋跟,凉凉的。我吸一口气,把右脚也往里伸——曾经在哪里看见过,说人的右脚比左脚要稍微大一点,慢慢的,我的右脚居然也放进了那个花盆。我把两腿伸直,看着那个稳稳当当地套在我脚上的花盆,发了好一会儿呆,突然泪如雨下。
程明浩是对的——他买这个花盆的时候猜我说不定可以拿来当鞋穿,现在我果然可以拿它当鞋穿!
我想起那一次,他去新墨西哥,把这件事告诉我,我怀疑地看着他说“你叫我拿一个花盆当鞋穿”,他抓抓头发说“看起来你的脚比它稍微大一点,估计穿不下”;还有那次,我在他的办公室,把一只脚放在花盆旁边比着玩,说“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
然而,如果我真的脱了鞋袜穿进去,就会发现,它其实却是正正好好的,从前,我们为什么,为什么都不相信呢?为什么没有尝试过,就急着否定了呢?
我看看手表,九点四十分,东部时间应该是十二点四十分了。我想了想,立刻打开电脑,去订能找到的最早一班去新泽西的机票。
我一面颤着手指输入信用卡信息,一面仿佛有个严厉的声音在敲打着我的头脑:关璐啊关璐,你有胆子写出二十万字的垃圾来让不相干的人把你从内到外再从外到内骂个淋漓尽致,怎么就没有勇气去找他、告诉他你已经离婚了你以前错了你还在乎他你很想念他你希望他能原谅你所以请他想骂就骂,你,你还爱他呢?!
点下“确认”的那一刻,我的心里突然明亮了:四年前那个清冷的冬天,程明浩因为看
见这个花盆,立即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去找我,他是怕一旦去晚,我就被别人追掉了;现在花盆在我手上,轮到我还这份情,我要去找他,免得为时太晚,他被别人抢走。我不要噩梦成真,若干年之后再碰见他,他微笑着向我介绍身边的女人“这是我太太”;我要站在他身边,让他对人家微笑着说这是我太太,或者老婆,或者妻子,或者内人……“贱内”就实在太难听了,不许那么叫,前面四种应该已经够用了吧……什么可爱贤惠温柔体贴,我就算不够,总可以学吧?学着学着,不就变成真的了?有什么了不起。
凌晨三点四十分,一架飞机从旧金山起飞。我拉开舷窗,黑沉沉的玻璃映出我发亮的眼睛和嘴角的微笑。我发觉自己的笑果然神气,“一笑露出一排牙齿”,心里很受鼓舞。我真的要走一条天上的路。
我要站在他面前,问他“你还要不要我”,假如他说“要”,我会高兴得跳起来抱住他的脖子,像史努比那样,把耳朵拧成麻花。
阿弥陀佛,但愿他现在没有别的女人,但愿他心里还有我,但愿他说“要”。不对,美国这里好像归上帝管,无所谓,你们哪个有空就来管一下吧,我一样给红包,好了吧?
七年前,我隐隐约约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里,会有我想要的幸福。现在,我已经知道那个角落在哪里了。对了,那个城市叫什么?新布朗斯维克,唉,什么名字。
飞机在九千多米的高空稳稳滑行。天气真好,一点气流也没有。我像第一次坐飞机那么激动,连果汁都多要了一杯,坐在空荡荡的机舱里,思维天马行空。
我回忆着和程明浩从认识到现在的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突然想到,或许那是真的,我们的人生路注定会纠结在一起,不由自主地一再碰头:彼此辜负又彼此等候,彼此期待又彼此背叛,彼此伤害又彼此原谅。而冥冥中决定这一切的,不是什么所谓的命运,而是——爱情。是爱情让我们一次次绕回原点,浪费那么多时间,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终于明白过来,很简单,太简单了,我们,不过是在岁月的迷宫里寻找走散的旅伴而已。
青春,就是拿来浪费的——只要那个人值得。我们都曾经在爱情里蹉跎,而回首望去,那些浪掷的光阴竟是如此的无怨无悔。
我不相信命运,但我相信爱情。一直都相信。
如果有人问我相信什么样的爱情,让我想想,有了,我相信的爱情既不是“寒光耀目流星没”,也不是“沉沉天际苦勾留”。我相信的爱情,是雨后的彩虹:让人灿然欣喜,又踏实又舒服,不会天天出现,也不用天天出现——总瞪着看眼睛会累的,我们以前想过要把彩虹装进瓶子,多傻。因为见识过那奇迹般的景象,所以安心;因为领略过那瑰丽的色彩,所以放心。安心放心之后,接着往前走……哪里的路都不太好走,总有坑坑洼洼,说穿了谁能真正顶天立地,无论一米五八还是一米八五,都有不得不低头甚至看人鼻孔的时候。然而,当人生的际遇宛如狂风暴雨席卷而来,我会把手放在你的掌心,和你互相温暖,帮你一起看路——我的眼睛现在也都是一点五了噢;你会帮我穿上套鞋,不让我踩进水塘,为我撑一把伞——撑天实在有难度,伞就可以。别人或许会欺负我,但你不会;别人或许会让你吃亏,但我不会。你像查理·布朗,觉得做人最要紧的并非“快乐”而是“不要不快乐”,我像史努比,认定生活的终极意义是“当一只好狗”,平平凡凡,却一结多少年的缘分。当尘埃落定,青春梦醒,我们的容颜老去,却还能拥有孩子般清澈的眼光和神气的笑容。我看,这样也就差不多了吧。
风雨之后,天边挂起彩虹,又慢慢散去。知道吗,彩虹会散去,却不会消失,永远都不会,因为,它原本不就是空气里无处不在的水汽。平时弥漫在我们呼吸的每个瞬间,只消一场雨,便又奇迹般地呈现。哪里的天空都下雨,不是吗?
这,就是我想要的爱情。
咦,我怎么也讲得出这么酸的话来,真不好意思。
飞机终于在新泽西降落,我一夜没睡,却异常清醒。我开车去新布朗斯维克,一路上琢磨着见到他应该用什么口气说“你好”,同时心越跳越快。
到了他的公司,我直奔前台告诉接待员我要找一位员工,我不知道他的部门、分机或者办公室号码,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在这里到底干什么,但我有很要紧的事,非常要紧。
接待员在电脑上查了一会儿,拨了个电话,好像没人接,她又看看电脑,再拨一个,讲了几句,带着遗憾的表情告诉我,程明浩不在公司,他的一个同事说他从昨天开始休假一个星期。
“去哪里了?”
她摊开手,“不知道。”
我央求她再去问一下,因为我必须找到他。她犹豫一下,礼貌而坚决地说:“对不起,我们就算知道,也不能透露员工私人度假的行踪。”
上帝和佛祖一起怠工了。
我垂头丧气地走出他的公司,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在这儿,我一条路也不认识。一个星期,他会到哪儿去了呢?还有,有人同他一起去吗?
我慢慢回到现实中来:几天后,我就要去达拉斯分公司报到,不可能留在这里等他;而且,就算我真的等,等来等去,等来的不是一个人,那时候,他拿我怎么办?我又拿他怎么办?我真怕他说“对不起”。
事实上,我对他的境况一无所知。
我越想越灰心:昨天半夜三更逞着意气从西海岸飞到东海岸,不过是一场想当然。我真能折腾。
晚上,在目的地是旧金山的美洲航空班机上,我找到一排空位躺下,用毯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飞机上的毯子粗糙扎人,一点也不舒服,但我还是马上睡了过去,毕竟,太累了,明天上午还要搭飞机去达拉斯的什么“爱情田地”。狗屁。
一觉醒来,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坐起来,想揉眼睛,却发现脸上全是泪水,凉的,好像挂在那里已经很久。不记得做了什么噩梦,怎么就哭了呢?我觉得很奇怪。
我用纸巾把眼泪擦掉,明白了:是我身体里那个孩子趁我睡着时痛痛快快哭了一场。我已经累得哭不动了,但她还不甘心,不甘心啊。孩子,比大人更不容易放弃,也更不讲道理,她只知道,没找到自己心爱的人,受委屈了。
乖,不哭,我们已经尽力了呀。
窗外已是深夜,随着机翼的轻轻摆动,下面海市蜃楼般出现了一块灯火辉煌的织锦地毯。旧金山到了。
七八个小时后,我又回到机场,左手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右手拎着一瓶用硬纸捆好的雪宝莉酒。达拉斯应该也买得到酒,但能带的话,还是带一瓶吧。
上飞机前是例行的一番慌里慌张,我总要到最后一分钟才去钱包里翻驾照,身上又通常会有钥匙手链手表皮带硬币之类的东西让警报器呱呱乱叫。费尽周折过了安全检查,我把手链戴上,手表戴上,硬币和钥匙各就各位放回口袋,穿上外套,系好皮带,穿上左脚的鞋,再穿上右脚的鞋。
这时,有个男人把我的箱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