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情,我们都装做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但我心里知道,他一定还喜欢我,否则就不会对我这么好。 

  杜政平很得意,“怎么样。我没说错吧?有我在,一定帮你弄几个A回来。” 

  张其馨又打过几次电话来,说她在旧金山的生活,学校里的同学,看上去她在那里适应得不错,我暗暗期望她会提到程明浩,但她从来没有。 

  有一次,她问我,“你有男朋友了吗?” 

  我说:“没有。” 

  她停顿了一下,说:“如果身边有合适的人,不要放过机会。” 

  我笑起来,问她,“你呢?又谈恋爱了吗?” 

  她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说:“我不知道。” 

  我有点奇怪:谈就是谈,没谈就是没谈,什么叫“不知道”? 

  我和程明浩许久没有联络,有一天,他用电子邮件发来几张旧金山的照片,其中一张拍的是一把巨大的阳伞,下面一排摆开好多透明的大罐子,里面装满了沙一样的东西,每个罐子一种颜色,非常漂亮。他在照片下面写,“今天又去了渔人码头,借同学相机拍的,希望你喜欢。” 

  原来,那些罐子里面装的就是上次他寄来的海盐。每一样抓一点出来,由下而上一层层在瓶子里堆起来,就是一条小小的、散发着清香气息的彩虹了。 

  我给他回了一封邮件,问:“如此看来,你送我的那条彩虹是不是太短了?” 

  第二天,他回信说,“什么时候有机会来旧金山,我带你去,你愿意要多少都行。”我喜欢这个答案。我不是个贪心的人,但是我喜欢一切包含着纵容的承诺。机会终于来了。那年七月,有一个学术会议在旧金山召开,汤姆·汉克斯和我共同署名的一篇文章要在会上宣读,他借此向系里申请到两个人的经费,带我一起去。 

  我的心里一下子充满了喜悦。一年了,三百多个日子过去,程明浩,你可还好吗? 二 非洲紫罗兰 

  临出发,我想起那首歌“如果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上些花”,于是跑到一家超市,问他们哪一种花开得最久。店员拿出一盆小小的非洲紫罗兰,毛茸茸、沉甸甸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坚定而温柔地开放。我一眼就喜欢上了这盆花,立刻把它买了下来。这是我给程明浩的礼物。我要送他一盆不张扬却可以开很久的花。 

  我把那盆非洲紫罗兰仔细包扎好,放进背包,抱在怀里上了飞机。 

  几个小时以后,我又一次看见了旧金山。一样的好天气,一样湛蓝的海湾,映在我眼中异常亲切,亲切得有点不可思议。或许,因为他在那里的某个角落,连着整条海岸线都温暖起来。 

  我没有预先给程明浩打电话,因为我想给他一个惊喜。 

  最后一天下午,我穿上一双五厘米的高跟鞋,看着地图坐轻轨到了程明浩的学校,照他电子邮件签名栏里的办公室号码找到了他的办公室。 

  程明浩不在办公室。那里的另外一个学生说他下午没课,已经回家了。我在那里给他家打了个电话。 

  程明浩很惊讶,“你怎么事先不打个招呼?”他的嗓子有点沙哑。 

  我说:“我也是临时想到,就来看看你。你怎么了?” 

  “有点感冒。你在那儿别动,我马上来。”他干脆地说。 

  我被他的那句“你在那儿别动”逗笑了,“好,我不动。” 

  我走到程明浩的办公桌前,突然间,目光被椅子背上一件薄薄的米色毛衣勾住,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 

  我见过这件毛衣。去年来美国之前,在张其馨的箱子里,是她的得意之作。那时候,她打算把它送给田振峰。 

  这件毛衣,是张其馨织的,我肯定,因为我曾经仔细地看过针脚。可是,它怎么会在这里出现?我的心被这个问号抽紧,人像被粘在椅子旁边,一步也挪动不了。 

  过了好一会,我用比较平静的口气问另外那个学生,“你知道程明浩的女朋友什么时候探亲回来吗?” 

  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我真的满心期望他会用诧异的口气回答“程明浩没有女朋友啊”,可是,他的答案偏偏是“八月中旬吧”,口气淡然得毋庸置疑。张其馨的确回国去探亲了,八月中旬回来。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被从云霄飞车上一路甩下来那样眩晕得痛快淋漓。是真的。可是为什么是真的呢?怎么可能是真的呢?曾经多少次想过“他爱不爱我”,却怎么从没想到他会爱上别人呢?因为我不会爱上别人,就以为他也一样。 

  刹那之间,我所有的思维活动都终止了,惟一剩下的念头是“赶快走”。我没有本事站在那件毛衣的旁边心平气和地同他打招呼。 

  我像逃命一样离开了那间办公室,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过了几个街区,我的心开始发痛。感觉像大冷天被浸到冰水里,最初一段时间全身麻木,过一会,每个细胞都开始发胀发痛,不可收拾。我看看手表,还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决定找点事情做把它打发掉,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痛死。 

  我心不在焉地继续往前走,一路寻找公车站牌,看有没有哪一班正好可以去金门大桥方向,直到碰上一个比我更加心不在焉的司机,他一听我说出“金门”二字就热情地叫我上车,但二十分钟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金门公园外面某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原来,金门大桥并不在金门公园,非但不在,而且离得很远。既然两者根本不搭界,为什么要起一样的名字呢? 

  那天下午天气不好,虽然是七月份,却没有太阳,一阵阵的风从海上吹过来,感觉倒像深秋。我瞪着偏僻的街景,觉得这个城市很可恶。 

  我只好继续往前走,想找个地方买点吃的。中午只吃了一个薄薄的三明治,肚子很快又饿了;而且,我在伤心的时候,总是特别想吃东西。 

  我找到一家便利店,可里面找来找去都是些垃圾食品,惟一还能勾起点食欲的只有冰淇淋。 

  于是,我买了一大盒巧克力冰淇淋,向店主要了把勺子,就在那里大口地吃起来。冰淇淋滑进嘴里,冰凉而甜蜜,有点像被辜负了的爱情。 

  吃完冰淇淋,我回到凉风飕飕的马路上。不知走过多少个街区,我觉得自己全身都在痛:显然,穿五厘米高跟鞋在一个平均三分钟爬一个坡的城市走路是很愚蠢的选择,我的脚被鞋子挤得发痛,我的头在痛,刚吃下去的冰淇淋也让我的胃隐隐作痛。 

  到了一个红灯,我在街沿上坐下来,脱下鞋揉两只发肿的脚,一面打开包想拿点纸巾垫在鞋子里,突然,我看见那盆小小的、精心包扎过的非洲紫罗兰。那些小小的花还是温柔而坚定地开放着,它们看上去一点也不泄气。 

  我盯着那盆花看了一会儿,奔到最近的一个电话亭去给程明浩打电话。那个瞬间,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见程明浩一面,就算他对我没有感觉,就算我从此彻底死心,就算这是这辈子我们见的最后一面,我既然飞了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而来,总要见他一面才对得起自己。 

  程明浩还在办公室里,“你在哪里?”他听上去很焦急。 

  我把我所在的路口相交的两条街名告诉他,“不好意思,本来看你生病,不想再麻烦你。可是现在迷路了……” 

  “我马上来,”他正要挂上电话,又补上一句,“这一次,站在那儿千万别动了。” 

  我照他说的,站在街角一动也不动,把从前的点点滴滴从记忆的角落里挖出来,脑子里翻过来倒过去一个问题:怎么会是张其馨?她居然还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换成我,就不会这样做。我绝对不会把另一段感情的纪念品去送给一个我爱的男人。 

  我爱的男人,我会给他最好的、惟一的感情。 

  程明浩开车来了。那是一辆半旧的道奇车,挡风玻璃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缝。他微笑着跟我打招呼。我把身子站直,朝他招招手。无论如何,我希望在他面前显得精神一点。 

  我们聊了几句,我吸口气,问他,“你怎么不跟张其馨一起回国探亲?”一边转过头去朝他微笑。 

  他看着我,好一会儿没有说话。我接着朝他微笑。天上都是乌云,我心里也满是乌云,却努力地把阳光铺排在脸上。我希望他知道:你不爱我,其实,我也不爱你,所以,不要紧。我不要他可怜我。 

  他淡淡地说:“我假期有课。” 

  然后,我们都沉默了。 

  我随手翻开挡板下面的小抽屉,里面掉出几包东西,仔细一看,是一种带了芥末味的炒青豆。 

  “尝尝看吧,很好吃的。” 

  “张其馨很喜欢吃吧?” 

  他点点头。 

  我摇摇头——她已经抢了我喜欢的男人,我去抢她喜欢的零食,有什么意思? 

  过去的一年里,我很多次琢磨程明浩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而短短十五分钟已经回答了我所有的问题,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一个普通的男人,会爱上一个女人,然后在车里摆上她喜欢的零食,很简单。 

  过去一年里所有的期待和揣测,统统是一场自作多情。多么让人沮丧的结论。 

  我以为他送我一道彩虹,而对他而言,那不过是一瓶美丽的海盐。他没有做错什么,要说错,他惟一的错是不爱我。然而,到了爱情的版图上,还有什么对错可言? 

  程明浩带我去看金门大桥。下车前,他从后座上拿过一样东西递给我,“办公室里也就找到这件衣服,穿上吧,桥上风很大。” 

  是那件米色的毛衣。张其馨一针一针织起来,被程明浩的体温暖过,现在,躺在我的手里。 

  我不想穿,可是,打开车门,冷风扑面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