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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王爷的来意逍遥其实很清楚,那就是王爷的女儿、全圣龙第一美女弄玉郡主的离家出走。
萧弄玉的名字是先皇起的,因为这个小丫头出生之后紧紧抓住她皇帝伯伯的佩玉不肯放手,结果是先皇不得不把这块佩玉送给她,还赐名“弄玉”。
不过这个丫头漂亮归漂亮,性格却一点也不像她的名字。
逍遥想到这里,就火冒三丈。
人见人爱的郡主(逍遥除外)小时候体弱多病,结果被疼爱她的先皇送到了逍遥山庄,请求前任逍遥救治。于是好青年逍遥的噩梦也就开始了。
说来也奇怪,这个丫头一到山庄,病就好了,而且皮得像个猴子,尤其喜欢作弄逍遥。偏偏美丽的郡主长的人见人爱,以至于逍遥即使受了欺负,也有怨无处诉。
可怜啊!
“那些被逍遥害死的孤魂野鬼一定会很感激弄玉郡主的”——多年后,一个可爱的少女开玩笑的说。
逍遥作为地下王国的继承人,从小就要学很多东西,从权谋到军事,从治国到经商,从诗赋到礼仪,从天文到地理,古今南北一切大大小小的东西都要学了一个遍。按照第一任逍遥的理论就是身为大龙头,不一定是一个专才,但一定要是一个通才——一个让外行人当你是专家,内行人当你是同行的通才。
就是在这个奇怪的理论指导下,历代的逍遥都很辛苦,以至于后世有人如此评论好青年逍遥的:懒散的举止背后是深深的掩藏,用以保存实力和捕捉最佳的反击时机;夸张的无知后面是广博的学识,足够掌握权力和平息家国的各种危机。
不过用逍遥的话说,那是因为可怜的童年已经将一辈子的勤劳都付出了,所以后半辈子当然只剩下了懒散。
在如此学习重压下的逍遥还要受到顽皮的郡主的骚扰,人生之悲惨可想而知。
由于逍遥看到萧弄玉就有点头疼,所以当这次萧弄玉因为想离家出走而来找他帮忙的时候,他也就只好一口答应了。
这个时候,王爷终于从恐惧中恢复了过来,对于女儿的强烈牵挂使得他鼓足勇气哀求道:“逍遥公子,请您把小女还我吧,下个月她就要和秦鸣成亲了,到时候不见了人,皇家的脸面也过不去啊!”
“成亲?”
逍遥立即被这个消息引起了极大兴趣,怪不得这个小丫头让自己帮她离家出走呢!
弄玉郡主绝对是一个披着美女外衣的恶魔!
——这一点是逍遥付出惨重代价之后得出的血的教训。
像这样一个小魔女当然不会心甘情愿的乖乖的嫁作人妇,即便对象是从小和她青梅竹马、指腹为婚的秦鸣,即便秦鸣是当今圣龙最年轻有为的将军!
这个满脑子王子公主故事、一心想侠女英雄传说的臭丫头,自然不允许自己还没有过一把侠客的瘾,还没有玩一次传说中的爱情就进入“坟墓”——说起来,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一点倒是逍遥教给她的。
综上所述,这个鬼丫头为了满足自己冒险的欲望,改变一下在她看来百无聊赖的生活,反抗一下父亲给她安排的生活,所以想离家出走。当然,身为一个当朝掌握大权的王爷的女儿,想要离家出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在自己的帮助下,那就成为了不是困难的困难了。
这个丫头还真不是一般的坏,居然敢隐瞒了如此重大的理由,以至于自己以为她不过是闷得太久了,才想出去散散心,为了避免她把过剩的精力发泄到自己的头上,于是自己也就稀里糊涂得差点丢失了一次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丫头的大好机会。
不过现在不同了,知道如此重要的消息之后,逍遥一下子精神振奋,爽快地对王爷说道:“放心吧,我保证在十天内把这个丫头给抓回来!”
如此痛快的答复,使得王爷眨了眨眼睛,又开始疑神疑鬼、忐忑不安了。
逍遥可没有空理会这个王爷了,他兴奋得击了一下掌。
说“十天之内抓回郡主”,绝对不是无的放矢。
天池剑宗的势力遍布天下,即使在遥远的西大陆都安插了他的死士。而且郡主的所有行动都在逍遥的控制之下。虽然逍遥对于郡主的恶作剧很头疼,不过那只是大哥哥对于顽皮的小妹妹的那种无奈,如果有别人妄图伤害郡主的话,逍遥保证这家伙包括这家伙的所有亲人都会生不如死!
把郡主抓回来——把她交给秦鸣——这个小丫头就会受到管教——秦鸣这家伙也会大吃苦头,真是太好玩了!
逍遥高兴得想道。
鉴于圣龙豪门的那些令人想起来就头疼的陈规旧俗,嫁了人的郡主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方便的烦他了。
虽然这意味着可怜的秦鸣要受苦受难了!
虽然秦鸣也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不过管不了那么多了,为了自己的清静,只好让秦鸣自祈多福吧。
本来嘛,又得到美女,又红袖添香的好事只有无聊的三流小说才会有,连自己这个地下王朝的君王都碰不到,秦鸣你这家伙在得到了美女之后,付出一点代价也不冤啊!
嘿嘿嘿!
就在逍遥发自肚里的冷笑的时候,远处正在巡边的秦鸣感到脖子后面凉飕飕的。
~第三章天下名楼~
提丁来到圣京转眼已经三天了,这三天让他烦躁不安,犹如一头雄狮被人关入了牢笼,又或者是狠狠的一拳猛打在软软的海绵上,空有敏捷的身手、充沛的精力、旺盛的斗志,却没有一寸用武之地。
提丁啊提丁,这还是你吗?
你还是号称草原第一勇士的提丁吗?
你还是鲜卑部落无敌王子的提丁吗?
每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提丁扪心自问。
圣龙帝国太强大了,自从圣太宗凭借其无敌的军团、充实的国力征服了各国之后,被冠以天可汗的尊称。一时间,圣龙帝国放眼四处,无人能敌。如今的帝国虽然距离天可汗的盛世已经有将近百年了,然而余威尤在。畏惧于天朝的雄威,迷醉于帝国的繁华,依然有无数小国络绎不绝的前来朝奉。
以天下第一强国自居的圣龙,自然不会把前来做人质的一个草原族落的王子放在眼里。主管礼部的官员仅仅是安排了一间破旧的茅屋,就把这只注定在不久的将来令四方血流成河的大漠孤鹰丢在一边,不闻不问了。
被族人背弃的痛苦、被帝国冷落的屈辱、异地生活的窘迫,还有那面对圣龙的繁华所产生的潜在自卑,使得提丁闷闷不乐。
“提丁兄,何必如此愁苦?今日天高气爽,不正是把臂畅游的好日子吗?”
和提丁打招呼的是同样来自北方草原的耶律慕华。
虽然同样是作为质子,不过耶律慕华并没有象提丁那样视此为奇耻大辱。自小身体孱弱、好文厌武的耶律慕华,在尚武的草原部落中本就没有什么机会继承首领的位置,来到圣京做人质倒是正合他瞻仰神州文化的心愿。再加上和在权力斗争中失败、被族人作为牺牲品的提丁不同,他是被父亲派来圣京的代表,衣食无缺,所以来到圣京之后,四处游走,以文会友,很快就小有名气,倒也其乐融融。
大概是由于异地同乡的缘故,又或者是天性热情使然吧,虽然提丁对于耶律慕华的态度始终是不冷不热,但是自从初到圣京的提丁帮他击退了两个无赖的敲诈后,耶律慕华就总是转悠在提丁的身边。偏偏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落难的提丁不得不依靠耶律慕华的资助,自然就无法理直气壮的挥掌驱蝇了。
无可奈何的,提丁被兴致勃勃的耶律慕华拉上了大街。
“看啊!这里真是繁华!”
身旁的苍蝇又开始喋喋不休起来:
“这里的商店星罗棋布,这里的道路四通八达,这里的老百姓都温文尔雅!”
不同于耶律慕华的陶醉,面对着车水马龙的圣京,提丁心中有的却只是厌恶。
真是一个该死的地方,空气是那么的混浊,街道是那么的拥挤,每一个人是那么的奸诈!
提丁不由深深的怀念起大草原,那里的天空是多么的蔚蓝,那里的空气含着泥土的芳香,那里的草原是多么的辽阔,那里的儿郎大胆粗放……还有,那里的骏马在尽情的奔驰!
奔驰?
提丁的心突然间剧烈的跳动起来,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的是那个策马大道的红衣少女的倩影风姿。
她是多么的骄傲,愤怒之下更平添几分泼辣;
她是多么的可爱,调皮之中还透露一些善良;
她是多么的艳丽,高贵之外又增加几许活力。
那下马时含怒的娇容,那道歉时认真的神情,那临去时恶狠狠的鬼脸……
一幕又一幕的场景在提丁的脑海中轮回滚动。
一丝微笑在脸上难以察觉的挂起。
“提丁兄,提丁兄!”
提丁有些恼怒的看着打断自己美梦的耶律慕华,可惜罪魁祸首毫无反省的自觉,兀自兴奋的叫道:
“提丁兄,看,这就是名扬天下的圣龙第一名楼醉仙居!路经此处,不能不上去啊!”
提丁仰头观望,发觉自己无意间路过了天下闻名的醉仙居。
醉仙居因为圣龙的文坛大豪太白居士而名声鹊起。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道出了一代文豪不拘小节、放浪行骸的名士风流。
相传这位文豪狂傲成性,终因得罪了权贵而遭受放逐。但是无论生活如何坎坷,仕途多么艰辛,这位大文豪始终洒脱奔放,而且嗜酒如命,一句“自古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引起了无数酒国豪客的共鸣。
据说当年这位大文豪品尝了这座酒楼的特制佳酿之后,赞不绝口,忘乎所以,把手头要做的事情都丢在了脑后,故而有了“天子呼来不上船”之说。
从此之后,这里就成了文人酒客的圣地。在这里流传了无数的酒国传奇,更诞生了无数脍炙人口的诗篇。
酒国豪客在这里狂饮。
翩翩雅士在这里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