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各有所图,但是却都真心诚意,发自肺腑,自有一股天地间的豪气。
两人相视之间,一股英雄相惜之情油然而生。
结拜金兰完毕,一序年次,提丁二十三岁为长,逍遥十九岁为幼。
提丁哈哈大笑著,更是一碗接一碗的敬逍遥,这家夥并不知道逍遥有逼酒体外的功夫,看著逍遥如此面不改色,更是大为钦佩。
酒过三巡之後,提丁已是面红耳赤,逍遥虽然用内力不断将酒逼出,但毕竟本就不胜酒力,也有些东倒西歪了。
这个时候只听提丁大著舌头说道:“兄弟,实不相瞒,哥哥我是鲜卑部族的王子,在大草原上那可是人人都知道的第一勇士,没想到却被那些混蛋设计把哥哥我发放到圣京。不过长生天保佑,让哥哥遇到了兄弟你这样一个好汉子!只要咱们哥俩联手,就一定能够统一大草原!”
逍遥皱眉道:“为什麽一定要统一大草原呢?自圣太宗之後,草原与神州一直开设商埠,互通有无,草原部落只要臣服圣上,便可以安居乐业,自食其力。何苦妄开战段,弄得生灵涂炭?”
“不对,不对!”
提丁激动的拍著桌子大叫道:“兄弟,你是圣龙人,不知道大草原的苦处。
我们这些草原人生来就不断的争斗厮杀,甚至为了一块羊皮、一口高粱,就要血流遍野!好不容易得来的牛羊、物品,在和你们圣龙人、大食人的交易中饱受盘削,就算明知道吃亏了也只好往肚子里吞!还有,那些强国根本没有带给我们大草原任何好处,有的只是为了他们的利益而挑动大草原部族之间不断的争斗,然而大草原的部族却不得不年年向这些强国献上牛羊和子女,──即使自己的物品还不够用。
这,就是你说的安居乐业?
这一切是为什麽呢?
还不是因为我们草原人一直以来窝里斗,在不断的内耗中削弱了力量。结果是我们草原人不仅要受圣龙人、大食人、大陆公国人的欺压,更受到了草原人自己的压迫。那些脑满肥肠的族长和首领有温暖的帐篷、有女人和牛羊,而大草原的勇士却忍饥挨饿。这太不公平了,所以我要统一大草原,让那些真正的勇士享受荣誉和财富,让大草原的族人不再有争斗,不再受那些商人的欺负,让大草原的部落不必年年向那些强国进贡,把这些进贡的物品分发给大草原的子民,让他们生活的更好!
这,难道不对吗?”
逍遥无言以对。
作为一个圣龙人,他一直考虑的是圣龙的兴衰大业,根本没有去想过其他。原本在他看来,草原人的掠杀来自於其本质的野蛮和贪棼,却没想到提丁对於统一草原居然有著如此堂皇的理由。
不过逍遥却难以反驳,圣龙人不也在同样的追求著自身生存、安全、富裕和强大吗?如果是从一个草原人立场上看,提丁的想法实在无可厚非。
可是从圣龙人的立场来看,草原的统一就意味著圣龙的北方受到严重的威胁。
从圣太宗一番作为之後,圣龙空前强盛,地缘辽阔,在东部、南部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汪洋,在西部是无法逾越的崇山峻林,这些地方虽然也有一些隐患,但绝对不足以动摇圣龙的根本,只有北方……
──北方即是圣龙扩张的前沿,又是圣龙遭受侵略的基地。
在数百年之後,继圣太宗之後又一位神州的骄子──风雨曾经如此评价圣龙:“圣龙乃百战之地,兴则足以扩张天下,衰则必受天下所制。”
在逍遥的时代,虽然由於还没有什麽强国能够跨越汪洋对於圣龙产生致命的威胁,因而百战之地的危险性尚未如此严重,但是在和大草原的力量对比,却已经正如风雨所说的“兴则足以扩张天下,衰则必受天下所制”那样,生死攸关。
如果圣龙兴盛,草原分裂,则圣龙帝国可以通过草原将势力和影响经丝绸之路渗透到东西大陆的各个角落,从而产生各国尊奉圣太宗为“天可汗”的盛况。
如果草原统一、圣龙衰落,则神州大地将成为游牧民族骑狩的猎场,同时在帝国衰弱之际,南方的蛮夷部族、东方的岛国倭寇、西面的印月、大食、高唐、羌狄都会蠢蠢欲动,到时候整个神州都将处於水生火热之中,到时候每一寸土地都会弥漫硝烟和战火,每一个村落都会遭遇洗劫和掠夺。习惯於用城墙防卫自己土地和田园的圣龙人,一旦城墙和要塞被攻克,将会完全赤裸的展现在敌人面前,一对一的作战中,手持耕具的农民绝对不是猎人和强盗的对手,习惯安逸生活的圣龙男儿更是难以抗衡生来就学会杀戮和掠夺的蛮族。
圣龙的家园将被洗劫一空,圣龙的女子将惨受蹂躏,圣龙的青壮将会成为奴隶,圣龙的老弱将在贫病饥饿中死亡……
这种情况,是作为圣龙人的逍遥绝不允许发生的。
难道真的是命运弄人,让自己和这个一见如故的好兄弟注定要兵戈相向吗?
逍遥的心情有些沈重。
~第七章杀与不杀~
难堪的沈默之後,逍遥摇了摇头,说道:“大哥真是好雄心、好壮志!可是统一草原绝非一蹴而就的事情。首先,鲜卑部族如今就有大哥的反对者,草原更是不乏强势部落。就算你能够打败草原所有的对手,大食、印月、大陆公国这些国家会坐视草原的强大吗?你准备如何处理同圣龙的关系?难道把战场再扩大到整个天下吗?”
提丁仰头大笑道:“打天下讲究的是实力。鲜卑部族现在掌握在懦夫的手里,只要机会到来,我悄悄潜回部落,杀了这帮混蛋,让我父汗老老实实退位,就没有什麽内患了。我相信整个部族的勇士都会义无反顾地站在我这边的,因为我可以带他们获得荣誉和财富,让他们拥有地位和女人!
至於草原的强势部族更是不足为惧,首先我会把我的妹妹嫁给耶律部族,然後联合鲜卑和耶律两部族的力量,全力攻打贺联部族,唯一有实力解救贺联部族的是呼兰族,可惜呼兰族的族长离死还差一口气,他的部族内斗还来不及,根本就没有时间来管这档子闲事。等打下了贺联部族之後,呼兰部族也就独木难支了。整个草原最强大的三个部落都被解决了,还有谁敢与我抗衡?
说到那些强国就更不值一提了,这些国家都只不过是虚张声势,他们巴不得草原人打得不可开交,当然不会劳师动众的远征,等到我把草原统一了之後,那就不是他们打不打我的问题了,而是我打不打他们了。这些国家养尊处优惯了,平时耀武扬威还可以,让他们真刀真枪的打仗,怎麽可能是我们草原健儿的对手?
兄弟,到时候我们联手,把所有的土地都变成我们的猎场,直到天的尽头,海的边缘,大地的极限……”
逍遥越听越心惊,发觉自己真的是太小窥这个家夥了。一开始提丁给逍遥的感觉只是一个鲁莽的家夥,然後又觉得这家夥很憨直可爱。当发觉这家夥身份时,才知道原来这个草原来的愣头青居然是近年来北方异军突起的一位优秀军事统帅。
而如今,随著言谈的深入,方才感受到提丁此人不仅仅是野心勃勃,而且还功於权谋,心狠手辣,竟然想要逼自己的父亲退位,又想征服其他国家。
虽然逍遥也成长於权力斗争的氛围之中,他在巩固自己的权位也是同样无所不用其极,对於落水狗也是痛打不已。但是面对著一个对於自己国家、民族产生严重威胁的对手时,逍遥可就半点也没有什麽惺惺相惜的感觉了。
“大哥的盛情小弟恐怕无法领受了!身为圣龙人,不敢另投他国!”
逍遥一边喝著酒以掩饰心中的震惊,一边若无其事的淡淡地说道。
“兄弟这句话就大大地说错了!”
提丁并没有察觉逍遥语气的变化,依然非常豪爽的说道,“你们圣太宗不也说过‘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吗?在圣龙帝国的名将贤相中,不也有许多异国之人吗?其实谁坐天下只有那些贵族才会去计较,老百姓可不管,他们要的是丰衣足食,太太平平!看看现在的圣龙吧,那些达官贵人根本不管老百姓的死活,有才华的人也得不到提拔,我来的时候就听到了你们的一个大诗人写了这样的诗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的朝廷还不如让我们兄弟打下来自己坐呢!我相信绝对比现在的这个狗皇帝坐得好!”
兴奋的提丁有些手舞足蹈。
杀?
不杀?
逍遥在心里抉择著。毫无疑问这家夥以後绝对是圣龙的心腹大患,最好的办法当然是乘现在他喝得醉醺醺的,又对自己毫无提防的情况下一劳永逸的解决掉。可是这麽做的话,自己实在有些於心不忍;而且剑走双锋,如果能够让这个混世魔王有限度的闹一下,借此机会肃清圣龙的腐朽势力、振醒自我陶醉的圣龙民众,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问题是能够把这个混世魔王控制住吗?
如此想著的逍遥,表面上却是点滴不露,摇著头说道:“非也非也,圣龙始终是圣龙人的圣龙,圣龙的皇帝不好可以反掉,圣龙的官吏不好可以杀掉,但是圣龙永远都是由圣龙人来自己决定的圣龙。在圣龙有一句俗话:“士可杀不可辱’,不管圣龙的皇帝多麽昏庸,圣龙的官吏多麽无能,圣龙的子民多麽麻木,但是一旦有外人想要统治圣龙的话,圣龙人就一定会团结起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大概是一时间被逍遥拗口的话绕住了,提丁愣了一下,眨了眨眼睛,这才说道:“那好办啊,你先帮我打下草原,我再带著草原的健儿帮你夺取圣龙,到时候兄弟你来统治圣龙,哥哥我统治大草原,咱们兄弟共享江山富贵,世世代代,子子孙孙和睦相处,草原圣龙亲如一家,永为一体!”
如此出人意料的话语,让逍遥也不由一愣,把原准备偷袭的功力放了下来,虽然提丁说过的要出兵帮助逍遥夺取圣龙的话,让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