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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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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好,今天妈妈不许我进去,我们现在就去吧!”
  两人说着,一大一小便牵着手离开,我勃然大怒,正要起身,林白水压住我,说道:“放心,道格拉斯是一个可以托付重任的男人!再说,有些事情小孩子在中不好……”
  林白水倏然面颊扬起一层红晕,眼波含情脉脉地看着我。
  是啊,有些事情是需要避开小孩子。
  毕竟我和林白水都是年轻人,我三十不到,林白水比我还年轻几岁,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何况我们好久没有聚在一起了。
  之后的事情很顺理成章,直到道格拉斯面色惨白的闯过来,我脸色大变,暴怒地扯起道格拉斯大叫:“文清呢?”
  “她……”
  那道格拉斯块头看似极大,个子超出我一个头,其实就若发酵过的面包,大而无力,被我一拎,一把就提起来。我凶狠地揪着道格拉斯的衣襟,勒住了他的脖子,将其吓坏了,结结巴巴说道:“文清、文清没事,只是我们有了惊人的发现!”
  林白水这时匆匆赶过来,提着一盏汽油灯,喝道:“还废话什么,赶快过去才是!让文清那一个小孩子在洞里,你说我放心吗?”
  林白水毕竟爱女心切,三人大快步地赶过去,一边走一边道格拉斯指手画脚,以其美国佬特有的夸张叙述着事情的经过:
  “哇!那小女孩真是天生的福星!我和她正走在洞里,寻找刚才丢掉的手雷打火机,文清突然站住,指着洞窟头顶一角问道:‘这里有好多虫子啊!’我举起手电筒一看,哇!那个角落里面密密麻麻地爬满了蚂蚁。这是当地特有的蚂蚁,块头个个有苍蝇那么大,一起堆在一起,好像有什么奇妙的东西在吸引它们!文清建议我找来了探棒一捅,噗通,你们猜,找到了什么?”
  “不用猜了,就在眼前!”
  我已经看到,文清小小的孤寂身影站在一个人形东西旁边,带到汽油灯靠近,光线顿时大亮,我吃了一经,叫道:“腊尸!”
  腊尸是在特殊环境下形成是尸骸,人死后身体脱水,脂肪腐化变成腊,流出体外形成类似腊肉的尸体。不过腊尸一般在多水的酸性环境中形成,以干尸出名的干燥炎热的西部居然发现了腊尸,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发现!
  小鬼文清正蹲在那只腊尸旁边,小手托着腮帮,根本看不出有害怕的表现。那旁边的腊尸狰狞之极,就如一个人丢如烧沸的铅水中,整个人都熔化了那般再提起来,极为恶心。
  我看文清呆在腊尸边满不在乎的模样,联想到她妈当年十几岁了,见到骷髅都魂飞魄散,更不用提更加可怖的腊尸了,于是问道:“你不怕吗?万一是个僵尸,来捉你呢?”
  文清哼地一下:“若是僵尸前来,先拉屎丢过去,再不行,放火烧之!再不行,逃命吧!”
  我目瞪口呆,谁教她的。
  倒是林白水狠狠瞪了我一眼,骂道:“还不是你平常讲的那些故事害的吗?”
  说着,这女人教训完老公,蹲下检查腊尸,她仔仔细细打量一遍,眼神中显出迷惑的色彩。
  “不对,不对,这不是腊尸!这是蜜尸!”
  “蜜尸?”
  我夺步上前,见那尸体浑身裹在一层腊里面,已经脱水,但是尸身没有那种尸体特有的难闻气味,反而散发一股奇异的芬芳。我拿出考古锤,小心翼翼沾了一点尸身表面的黏稠物质,屏住呼吸,在眼前细细打量,果真是一种如同蜂蜜的动物胶。转念一想,顿时大笑:“怎么可能,哪个人会发疯到在蜂蜜里淹死。再说,形成这么一具腊尸,要多少吨蜂蜜啊!”
  林白水说道:“蜜尸当然不是意外形成,而是人工制作,有奇特用途的一样东西!”
  “尸体?”我嗤之以鼻,“还有个屁用!顶多一些无知愚民搞点封建迷信的祭奠,要是变态点,就做成木乃伊保存。另外我真想不出还有什么作用!”
  “这你就不知道了!”
  林白水性争强好胜,向来喜欢在学识上压倒我一头,此刻难免沾沾自喜:“所谓蜜尸,却是医药之用。中医有哪里生病就吃那个部位滋补的理论,例如你们男人精力不济,就喜欢啃些牛鞭之类的。不过中医最多只是吃点动物的玩意,可是西夏人就邪门了,他们啊,是哪里生病,就吃人的哪部分!”
  我暗暗窃笑,刚才你不是说我貌似粗鲁,其实精细之极,我不过小小恭维一下,狐狸尾巴就翘地老高,不过口中冒出来的东西却叫人毛骨悚然,哪有这种邪魔外道的医疗?
  林白水继续说道:“在我们看似非常野蛮之举,对于西夏人来说平常之极,不过也不是随便人都能吃的起治病,还需的好好加工一番,就是制作蜜尸!传说,乃是一位十五至十八岁,未经人事的少年自愿成为蜜尸,沐浴更衣之后,断绝寻常饮食,每日以蜂蜜和蜜水充饥,连续九九八十一天之后,在蜜桶里溺毙,再腌制十年之后,才能成为蜜尸。那蜜尸具有非常神奇的功效,传说即使断肢之人,食用蜜尸之后也会如蝎虎一般生出来。”
  我张口结舌,说道:“若是真的这么神通,还不如说就是人参果算了。”
  文清圆鼓鼓的眼睛瞪大,问道:“妈妈,这是真的吗?真好我掉牙了,不如尝一口!”
  这回轮到林白水张口结舌,我却笑道:“无妨,不过夏天连饭放一天都会馊掉,这玩意放了几百年,吃了之后还不拉肚子拉死你!”
  “不吃了!”
  那道格拉斯眼巴巴地看着我们一家三口完全将其冷落,羡慕之极,插口问道:“那么林女士,你说为何这具蜜尸会跑到洞窟上头的裂缝中呢?”
  林白水说道:“我也在暗暗纳闷。蜜尸因制作不易,费工费钱,几十年一具,向来是西夏大富大贵人家才能消费得起。据说西夏曾经向大宋进贡过,宋神宗一见大惊失色,于是贡品退回,两国差点爆发战争,可见蜜尸的珍贵。蜜尸向来只记叙于史迹,真物倒从来没有发掘过。虽说蜂蜜具有天然的杀菌作用,但是保存一千多年也是奇迹。为什么会在一个洞窟出现呢?”
  林白水拿起手中的汽油灯,高高举起,凝视着距离头顶三四米的裂缝,黑洞洞的深处,隐隐约约闪烁了一些金属的光泽,隐藏了莫名的历史遗迹。这个藏经洞,果真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神秘。那会是什么遗迹呢?至少埋藏蜜尸的地方,不会是普通的场所。
  她冷冷说道:“看来不得不入虎穴了!”
  我抬头观察顶上那个裂缝,距离我们约莫三四米高,不是很陡峭,只是现在手头工具匮乏,一时难以攀爬,我只得劝慰林白水:“一来没有必要的帮助,二来天色太晚,不如明天再动手,反正就在这里,跑不了的!”
  林白水摇摇头,这个女人向来固执己见,顽固起来,就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拉不动。她歪脑筋一动,拍拍文清的脑袋,说道:“去,你把萝卜丝叔叔叫来,就说有了不亚于特洛伊古城的发现,多带一些人手和工具过来!”
  文清亦是一个好事之徒,未待老子出口阻止,一骨碌就如土行孙般消失在洞窟出口的尽头,便跟来了一群美国佬,带头的那个家伙一个身材高大的美国佬,鼻头红彤彤的,八成就是林白水口中的萝卜丝,他笑嘻嘻说道:“林白水女士,我们过来了,没有惊动俄国佬!”
  这美国佬打的好主意,想独占好处。转念一想,老子也没有必要给俄国佬卖命,就随他去,至少萝卜丝比猪猡懦夫看起来顺眼多了。
  那萝卜丝带来的几个手下,七手八脚,飞快地搭好一个简易脚手架,爬上去拿了铁铲拼命挖掘,不消片刻,小小的一条人身大的缝隙扩大为三人并排那么大。美国佬的土木手段倒是不错,下次盖房子招美国工人。
  那萝卜丝眼见大功告成,问道:“那么哪一位勤劳的小伙子愿意首先去探索未知的奥秘?”
  这下顿时戳到美国佬的软蛋,那些家伙畏手畏脚,林白水冷冷地说道:“萝卜丝先生,既然这个洞窟是由我首先发现的,是否我有权先行探索呢?”
  萝卜丝求之不得,大赞林白水勇敢,我心中暗想美国佬当真奸猾,但是林白水不至于这么蠢吧,苦力自己干,好处美国佬也要占一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在抬头看到她的眼睛里,里面充满了激情与渴望,似乎回到了很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的那个梳两根辫子的年轻女孩子,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来帮你,白水!”
  “朱先生,您是中俄合作的那支,似乎不妥吧!”
  我恶狠狠地叫道:“首先我是她的老公,懂吗?”
  我收拾了一些必要的工具,和林白水轻装上阵,那文清吵闹着也要去,林白水笑笑摸摸她的小脑袋:“等你再大几岁再说吧!”
  我和林白水沿着脚手架爬上头顶的洞窟,出乎意料之外,原本以为,既然藏在蜜尸,里面也应该存放着不少珍贵的物件,结果连根毛也没有,甚至我们认为是金属的地方,只是一些镶嵌在土墙上的矿石发出金属光泽。那蜜尸最初所在的地方,是一个类似剖开了的大型蚕茧。林白水顿时皱起眉头,苦苦思索,我问道:“你说,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墓穴不像墓穴,遗址不像遗址,我甚至在怀疑是不是人工制作的地方呢!”
  林白水稍微显出一丝失望的神情,说道:“我可是不是像打野猫子井一样,单是发现了蜜尸,就胡乱跑过来了。本来听说当地有一个藏经洞,但是我查阅了当地数百年来的记录,并没有在这个洞窟里发现经书的任何记录,但是为何明明这样,却叫它藏经洞呢?你不觉得奇怪?”
  我一愣,说道:“是很奇怪,但是也有这种可能。据说在明代,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震死八十万人的大地震,那么规模起码在里氏八级以上。这样的地震即使抬起一座小山也毫不稀奇,或许就是这样造就了一个两头通的洞窟,敦煌本来多藏经洞,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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