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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我们差点就再次陷入进去,我们可是很佩服你的意志力呢!”言罢,不甚唏嘘。看来刚才的那一阵,真的让他们狼狈不堪了。
我安慰道:“这其实没什么。只是我的内功心法特殊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这种‘魅惑’,要不然我可能比你们还惨,你们看看我现在的样子就知道了。”
众人闻言看着我狼狈的样子,脸上婉尔。稍稍休息了一阵,我和大家一起看起这一次的战利品来。在我将那颗七彩宝石拿去之后,水晶棺中的绝色女子因为年代久远化成了粉末,而只剩下她身上穿着的那件叫做“羽衣”的女性宫装以及那件光是外表就知道价值连城的“玉如意”。
看到“羽衣”这两个字,我就联想到了通常和它一起连用的“霓裳”二字。《霓裳羽衣曲》是唐代大曲中法曲的精品,唐歌舞的集大成之作,后来以“霓裳羽衣”来形容歌舞的不凡。但是分开来讲,这两者都是一种服装,“羽衣”顾名思义,使用羽毛做成的衣服,传说中最为珍贵的“羽衣”是全部由仙鹤的羽毛编织而成的;至于“霓裳”则是用最为轻柔,最为光滑细腻的丝绸做成的衣服。
我看了一下“羽衣”的属性,微微笑了起来:防御+150,附带属性:“飞天”(风系黄级法术,需风系法力200点);暗金装备。“羽衣”在防御上的出色加上黄级法术“飞天”的自由飞翔的特性,绝对是每一个女性玩家所喜爱的装备,我甚至已经可以想见众多的女性玩家为了这件“羽衣”争破脑袋的情景了。
再看向另外一件装备,那支“玉如意”。名为“血如意”,附带技能:嗜血冥咒(以血为引,召唤幽冥之力,黄级巫术,需鲜血若干,幽冥能量280)。巫师专有装备;暗金等级。
其中“幽冥能量”是巫师的法力名称,也是巫师力量的来源。虽然不知道“嗜血冥咒”的具体威力如何,但是单单看市面上巫师暗金装备的稀少,就可以猜得出来肯定不是寻常技能。相信,只要一推出,同样会受到广大巫师朋友的青睐。不过我首先得跟“玉女剑”这位巾帼打一个招呼,看看她需不需要,至于价格嘛,不妨定得高一些。
“特别行动队”众人将两件宝贝相互传阅了一遍之后,两者又回到了我的手中。我看向众人道:“这两件装备我会在拍卖行进行拍卖,所得的金币大家按照比例分配。这次我的功劳大一点,就得个一成吧,另外九成除了找到这处的‘炽烈天’以及‘小飞’拥有双份外,其他人都得到一份。对于这个分配方法,有什么意见没有?”
众人没有说话,只是将目光望向队长“晴空”。“晴空”环视了一下众人之后道:“我不同意!”
“哦?那没什么,我知道自己要的多了些,但是你们要知道发现这里有遗迹的是我,你看这就是发现这个宫殿的首要条件;再者,之前开门的时候我可是做了最大的付出,还有刚才那颗害人的宝石要不是我拼命……”
不管我怎么说,“晴空”这家伙总是摇头。我只得投降道:“好好好!我投降,我就拿五人份的,这个还不行?四人份?三人份?难道是一人份?怎么还不行?喂,我说晴空小子你也太过分了吧?难道你想独吞?即便我同意,其他人也不会同意你这种剥削行为的,你们说是不是?”
众人摇头。呃,我没话说。难道这些宝贝要全部充公?虽然我也可以得到百分之八,但是相对来说少了点吧?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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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风起云涌 (17)终有所获
(起7I点7I中7I文7I网更新时间:2005…8…18 13:07:00 本章字数:7823)
就在我失望之极的时候,“晴空”嘴角含笑,开口道:“其实,早在门主叫我们加入‘特别行动队’的时候已经告诉过我们,今后跟着墨水大哥是学经验学智慧,至于在这过程中所得到的财物全都归墨水大哥所有,这好像也是门主跟墨水大哥定下的条件之一吧?”
“晴空”看着我俏皮地眨了眨眼,脸上的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情让我尴尬不已。呵,之前只想到卖装备换钱分赃了,哪想到这些东西按照条件本来就应该全部归属于我,让我出了这么一个大丑。不过,即便如此,我还是很不好意思将这两件装备收归己有,讪讪地道:“既然这样,我就请你们吃一顿大餐好了。”
“呃,这个别。”“晴空”连忙道:“其实,门主每个月都会给我们发放工资的,而且为数不少。按照门主的说法,我们就算是门里面为墨水大哥你雇佣的佣兵跟着你学经验,而墨水大哥你呢,则是为我们‘铁血门’赚‘帮派声望’,同时将任务过程中的所得作为报酬,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再说了,就是之前的那一顿饭,就要好几十万金币,这已经让我们很满意了;要是再让墨水大哥你破费,我们都不好意思了。”
看着“晴空”以及他身后众人一脸真诚的模样,我心中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这些家伙还真是好样的,做事居然如此有原则。看起来“空空儿”选出来的这些人不但在实力上高人一等,即便在心性上也是强人一筹。
同时,从“空空儿”关照他们从我这里学经验看来,这些人的游戏经验应该并不是很强,特别是对于一些非战斗类型的事情更是经验欠缺,这从之前对于怎样搜查“胡海”以及如何破开那两扇青铜巨门的时候可以看得出来,虽然在这方面我的办法也不是十分好。
我微微一笑,道:“那我也就不客气了。”说罢,将两件装备放入了“乾坤戒指”中。
看了看时间,再搜索下去没有什么大意义,因此我决定全体人员撤离这个海边洞窟。一个小时之后,在一个离洞窟较远的小山坳中,我和“特别行动队”的一众人等静静地等待着。就在这时,一个淡黑色的身影快速地飞奔而来,直到来到我们面前才显出身形,却是盗贼小队的队长“神偷小鹰”。
“神偷小鹰”脸不红气不喘地开口道:“报告墨水大哥,那个家伙还没有出来,看来他是跟我们耗上了。”
我听了眉头一皱,原本想故作离开引那个目标人物出来,但是哪曾想这个家伙还是狡猾狡猾的,居然这么有耐性,一个小时过去了居然还不出来。
难道就这样放弃?尽管之前大部分的时间用在了寻找可能存在的“宝藏”上,但是毕竟花费了我不少的力气,就这样放弃我心有不甘。看向周围“特别行动队”成员,他们的脸上也透露着一种心有不甘的神情。
“你们之中谁常常通宵玩游戏的?”想不到我这一问立即引来了无数的答案。
想不到在“特别行动队”仅仅一百人里面,居然有超过半数的玩家都习惯于通宵玩游戏,有几个更是疯狂,能够一连几天将自己埋于游戏之中。
听到这个我是大大吃惊。即便是以前,生活最困难的那一段时间,我也最多是隔几天熬个通宵罢了,那也是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但像他们这样一连几天忙于游戏的还真是不可想象。而且,玩游戏的时候虽然可以躺在床上又或者使自己处于舒适的位置,但是却无法使身体得到有效的休息,精神上更是如此。因此,在游戏开始以来,我仍然按照正常的作息时间游戏与休息,当然也少不了每天适当的锻炼。
“停——”我心中开心起来,道:“既然你们中很多人都有通宵游戏的经验,那么我决定让你们轮流替换地在这里监视那个家伙,三人一组,一名道士,一名武士,再加上一名盗贼或者刺客。当然我也不会让你们白辛苦,只要是熬夜负责监视的成员,都可以得到一只‘石龟’。对,就是你们之前吃的那只大乌龟,味道绝对的不错!还有,美酒更加少不了。”
听到我如此说,这些家伙一个个地开始回忆起之前的“石龟”的美味来,于是人人争先想要成为第一批守夜监视那个家伙的人员。经过我的一番思考之后,我选择了以“神偷小鹰”为首的三人小组,告诉他们埋伏在洞窟出入口的地方,若是发现对方就立即进攻,绝对不能让他有逃脱的机会。
一番交代之后,三人领命而去,而我则是布置了剩下人员的工作,首先就是在早上接替“神偷小鹰”他们的人员,再次就是安排剩余的人员在洞窟附近进行打怪活动,不求怪物等级有多高,而是追求在自己各种条件不利的情况下战胜对手。比如武士的装备全是最差而且不能使用绝招的那种,道士的攻击法术要那种最为基础的,至于盗贼则是充当武士的角色,同样地正面对敌。反正就是在最差的环境下锻炼自己的能力,这是我从“快剑一刀”那里学来的经验,事实上非常地有效。
至于我嘛,则是每天按照正常的作息时间进出于洞窟的那成千上百个小山洞中寻找新的“宝藏”。成果嘛,也是不错,尽管没有再次找到像上次那样金壁辉煌的宫殿,但一些明显是人类居住地的洞穴还是找到不少,除了那些普通的瓶瓶罐罐之类的“古董”之外,我还真的找到了一个小“宝藏”。
至于加上那么一个“小”字是因为那仅仅是一只装满金银的小箱子而已,按照里面所存放的那些零零碎碎的根本没有任何规则的金块碎银来说,在目前只能按照一定的比例到官方钱庄兑换为金币以及银币,估计最后得到的最多也就是原来的一半罢了。在此我只能说,游戏公司太精明了。也许,我以后可以自己打造金币银币,将这些金块碎银打造成金币,甚至可以直接从铁匠学徒那里收购金、银矿石,其中的利润可是大大的。
七天时间慢慢地过去了,就在我们谁也不认为有成功希望的时候,由“晴空”带队的三人小组终于在昨晚,不,是今天凌晨三点多钟的时候抓住了那个家伙。这都要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