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老鼠夜里在米柜底下怯怯生生地啃米仓的板,它们也闻到了久违的粮食芳香。人们披衣下床,抱一捧穗大籽实的整玉米扔到柜底,“啃什么啃,有你吃的。”人心里默叨一句:饿汉子的屋中物,个个可怜。
老鼠的肚子装满了玉米粒子,便钻进地穴里忙乎去了。
人的肚子装满了也香也甜的干货,便在床上忙活起来了。
翁上元与刘淑芳自然也在床上忙活。
翁上元虽然心里隔应着刘淑芳的失节,但酒足饭饱能蹬上劲的日子,不在婆娘身上蹬几蹬,感到好日子也没啥意思,便蹬一蹬,横竖是自己的婆娘不蹬白不蹬。刘淑芳虽然也隔膜着翁上元对她的伤害,但好日子的清爽也使她的心房突然间旷达了许多:他倒底是个山里的汉子,山里的汉子又有几个真懂女人的心呢?便面子上推拒着,心眼里默许着,只要是翁上元把她掀翻在炕上了,也就由他蹬去。
但蹬来蹬去,她也没有找到翁息元蹬出来的感觉;她心里暗暗失望,觉得没滋没味。她不敢说,更不敢抱怨;虽厌烦之,亦逢迎之——自己是什么,不过是人家娶来摆弄的玩艺儿而已,况且又有愧于人家,不声不响地过日子才是最大的本份啊。
在翁上元兀自的忙活中,翁二元出生了。
娘又有崽生出来,翁大元极纳罕,他跑到褪褓前用劲儿地捏他弟弟的胳膊腿儿,但翁二元也不哭泣,紧紧地闭着双眼,像个死孩子。翁二元生下来就嗜睡,整日里昏睡不醒,让刘淑芳很诧异。翁大元捏他的弟弟,他的弟弟却不哭,让他感到不够意思。等到翁二元醒着的时候,他特意下力气捏一捏,翁二元终于哇啦啦地哭起来,翁大元仰头笑得很响亮,盖过了他弟弟的哭声:他觉得弟弟这才认可了他这个哥哥,他也承认了他这个弟弟。
“大元,不兴你使劲儿捏你弟弟,你当是捏蚂蚁呢!”刘淑芳说。她想到了翁大元幼时与蚂蚁们的把戏。
“他可比不得蚂蚁,蚂蚁不会哭。”翁大元说。
娘这么一说,翁大元真感到了捏弟弟与捏蚂蚁差不多是一个感觉:快乐而兴奋。
后来,当翁二元满周岁之后,翁大元竟主动要求哄弟弟,让刘淑芳腾出身子去上工。刘淑芳极高兴,翁大元小小的年纪就能给大人当个助手,她觉得这是她的造化。她不理解孩子的心理,翁大元从小就过被冷落、被孤寂的生活,感到自己是个多余的存在;弟弟的出生,使他有了“群”和“类”的感觉,大人的生活之外,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动物与婴儿,天然是儿童的伙伴,翁大元找到了自己的伙伴。
翁大元总是捏翁二元的胳膊腿。起初,翁二元被捏时报之以哭;后来,则报之以笑;再后来,为了招引翁大元对他的关注,会扯着噪子喊:“哥,你在哪儿,捏捏。”
翁二元是被他的哥哥翁大元“捏”大的。
哥俩儿长大后,各奔他乡,待久别重逢时,他们不是拥抱,也不是握手,而是互相捏捏对方的肩膀或手腕。外人感到怪异,因为他们不了解他们生活的源头。
翁二元的出生,风调雨顺的年景,使翁上元心情爽快。他叫大家不要整天门头过日子,也要关心关心队里的前景。他采取了一个半强制性的措施,叫大伙儿吃晚饭时都到村口大皂荚树下去吃,至少是当家的爷们儿,要端饭到那里去。翁上元管这叫“饭场”,饭场的功能是边吃饭边聊天,串串心气儿。这一招儿是顺人心的事,大家都愿意有事没事的在一块聚一聚,人的嘴,除了吃饭,就是聊天的嘛。这一聊天,真的把人聊得跟一家人似的了。
在这个饭场上,不管男女老少,尊长儿小,口无遮拦,什么话题都聊。
“队长,你说咱村的地主婆谢亭云都四十大几的人了,怎么跟大闺女似的?”
“守寡守的呗。”翁上元说。
“不对吧,守寡的娘儿们都是面黄饥瘦、头发发锈,她倒好,还是那么水灵。”
“那就是私下里跑瞎,叫野男人的(尸从)软和了。”翁上元说。
“也不对,哪个爷们儿沾个地主婆?再说,就她的出身,夹着尾巴还来不及,她哪儿敢吐穗呢。”
“这不稀罕,她自己能给自己找活儿。”翁上元说。
“怎么个找活儿法?用手抠?”
“人家不用手,用‘耪’。”翁上元说。
“啥叫‘耪’?”
“软木削的个玩艺儿,跟男人的东西似的。”翁上元说。
场子上的人听得呆了,呆过之后咂摸出滋味来,一个个把自己笑翻了,笑得口唾四溅,屁声连天——
“翁上元,你还是队长呢?比谁都不正经!”
“什么狗日的队长,牲口头儿。”翁上元说。说完,自己觉得这话说得很机智,很够水平,自己也乐了起来。
“咯儿,咯儿,咯儿咯儿咯儿咯儿…”
“嘻嘻,嘻嘻,嘻嘻嘻嘻……”
牲口会笑么?可能会吧。
人们还沉浸在放浪的快乐之中,“别笑了,咱们商量点正事。”翁上元突然说。大家的笑也就戛然止了——
“啥事?”
“人家外村都有电了,咱是不是也该扯上电?”
“该扯!”
“天要是再旱,咱还得挨着,是不是打几眼井,装几台泵?”
“应该!”
“那咱就攒着点劲儿,干它一下子!”翁上元攥着两个拳头。
人们点点头,脸上的表情都很严肃。
二
正当翁上元们要大干一场的时候,翁送元回来了。
翁送元是翁上元的二叔,是个打游击出身的人。那时,在原岭与后岭之间活动着一支抗日游击队,名字叫“岭台游击队”。这个游击队端过日本人的炮楼,烧过伪军的粮仓,也除过反水的叛徒与内奸,在京西一带影响极大,后来上了当地的抗日斗争史。翁送元在游击队里年龄最小,每次行动他都打后援,虽然转战的地方很多,但他没有亲手杀过一个鬼子或伪军。可后来他负了伤,成了功臣,解放后被组织上安排到一个机械厂,当了厂里的管理干部,成了离乡又离土的人。让村里老少羡慕得要死,都盼着烧高香烧出他那样的前程来。
他负伤,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那日,游击队在原岭和后岭之间的一块平地上休整,有的擦枪,有的闲逛,有的穷开心。翁送元看到树上的桑椹有几颗红了,便探着身子摘。摘下一颗,放到嘴里一嚼,甜!便又去摘另一颗。正当他欠起脚跟努力得不能再努力地就差一点点就够着那颗又大又红的桑椹时,听到“砰”的一声枪响,他的右小腿肚被什么猛烈地推了一下,便动弹不了了。他凝固在摘桑椹的那个努力的姿式上。
队长擦他的驳壳枪擦得太投入了,以致擦得走了火。
翁送元被抬到一块草地上,腿上的枪眼3日3日地喷着血。队里没有外科医生,只有一个稍通包扎的战士;那个战士便死命地给他缠绷带,把血给止住了。队长感到很遗憾,又浪费了一颗子弹;但看到翁送元年轻秀美的一张脸,心里也感到很不受用,便命令战士们抬着他行军。
本以为他的那条腿保不住了,伤口却奇迹般地复元了。子弹包在了肉里,那个地方长得硬梆梆的,不能走长路,一变天就又疼又胀,生有一种活不如死的感觉。但他不敢叫,因为是队长打的,一叫会被认为是对队长的不满或抗议,脸子便扭曲得如蚕如蛹。
队长心里明白,“娘的,也真难为你了。”
于是,队长对他生出异常的好感,给他记了一功。三等功。
就这么一个三等功,使他留在了工厂里。队里其他战士,有的死了,有的在胜利后又都回到了原籍,仍落草为民,光荣很快被忘却了。
翁送元虽然有了一个好结局,但心里却窝着不解的块垒:仗还没有真正打一场,鬼子还没有亲手杀一个,自己却残了,他那冲杀的激情便永远地憋在了心里。这东西憋得久了,使他的性情发生了变化,原来很仁义很通情达理的人却变得很不可理喻。遇到不遂心的事,不管对象是谁,他都会兀自发泄,惹得别人不敢靠近他。便成了孤独的人,以至最后不仅好发脾气,还很好斗;一遇到有争斗的场面,不会少了他。人家是劝架,他是添柴助阵。一方软下来,他会说:“你小子真(尸从)。”一方的拳头犹豫不决,他会大吼一声:“还愣着干啥,接他狗日的!”有他在的场面,一般都不好收拾。有时,他添火添得有些过火,争执的双方都愣了,之后竟一起把拳头砸到他身上。“要是老子有枪的那会儿,全都娘的把你们突突了!”他急了,提起两只老拳挥过去,他不再是助战,而是直接参战了。
领导上对他很头疼,但他是功臣,又拿他没办法,最后把他安排到锅炉房去烧锅炉。锅炉房是一个少人的僻处,不会发生争执的场面,领导上就对他少操点儿心。他就拿锅炉撒气,要不就烧不到温度,把居民和工人冻得瑟缩如鼠;要么就烧得过了铆,屋里热得衣服都穿不住,出了门就感冒。人们怨声载道,他却快意于自己的恶作剧,兴奋不已。
厂领导就只有去找他的老领导,那个已居显位的他的游击队长。
队长一来到他们厂,翁送元心里就明白了。
老领导问:“送元,过得咋样?”
“不咋样。这儿不是人呆的地方。”
“有什么打算?”
“你送我走,回老家。”翁送元说。
“老家可苦。”
“苦是苦点儿,但比这儿痛快。”
于是,在他的老领导协调下,他回到了阔别二十年的老家。
陪同翁送元回来的是公社的领导,那个当年给翁上元、刘淑芳扯结婚证的潘同志。自然还有翁送元的老婆,一个又矮又瘦、面色阴冷的女人。
潘同志说:“根据公社的决定,后岭与前台、后台合并,建立后岭大队。”人们很平静。因为前台与后台是后岭村村口之外的两个小村,两个自然村,座落在两个小垭之上,每村不到二十户人家,一直自生自灭,像两个被母亲遗弃的孩子。没并村前,就受后岭的接济,一切农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