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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申屠希光
【原文】
申屠氏,长乐人,慕孟光之为人,自名希光。有诗才,既适侯官秀才董昌,绝不复吟,食贫作苦,宴如也。郡中大豪方六一闻希光美,心悦之,乃使人诬昌阴重罪,罪至族。六一复阳为居间,[边批:恶极。]得轻比,独昌报杀,妻子俱免,因使侍者通殷勤,强委禽焉。希光具知其谋,谬许之,密寄其孤于昌之友人,[边批:要紧着。]乃求利匕首,挟以往。好言谢六一,因请葬夫而后成礼。[边批:大事。]六一大喜,使人以礼葬昌。希光则伪为色喜,艳妆入室。六一既至,即以匕首刺之帐中,六一立死。因复杀其侍者二人。至夜中,诈谓六一暴病,以次呼其家人,至则皆杀之,尽灭其宗。因斩六一头,置囊中,至昌葬所祭之。明日悉召村民,告以故,且曰:“吾将从夫地下。”遂缢而死,时靖康二年事。
[评]
六一陷人于族,乃人不族而己族矣。以一文弱妇人,奋其白刃,全家为戮,义愤所激,鬼神助之,有志竟成,岂必须眉丈夫哉!
【译文】
宋朝的申屠氏是长乐人,由于仰慕东汉孟光的为人,特别为自己取名“希光”。希光很会作诗,但自从嫁给福建秀才董昌之后,就不再吟诗作对。虽然每天操劳家事、生活困苦,但是她却能毫无怨尤,很快乐的过日子。
郡中有个叫方六一的土豪,听说希光的美貌,想把她占为己有,于是派人诬陷董昌,暗中行贿官员,要处董昌全家死罪,表面上却假意从中调解,请求官员减刑,只处斩董昌一人,至于他妻子及其他家人都赦免无罪。
董昌死后,土豪派心腹到董家,准备强纳希光为妾,这时希光已经完全明白方六一的阴谋,表面上假装答应方六一的要求,暗中先把儿子寄放在董昌的好友家,然后买了一把非常锋利的匕首藏在身上,接着前去方家拜访方六一,对他表示,希望他帮忙料理丈夫后事。只要办完丧事,她就正式跟方某结为夫妻。
方六一一听,欣喜若狂,赶紧派人料理董昌的丧事,这时希光装出一副满面春风的样子,化好妆准备跟方六一进洞房。方六一一上床,希光就一刀刺入他的胸膛,方六一当场气绝身死。接着希光又连杀两名方六一的心腹,等到半夜时再假称方六一得了急病,陆续把方家的人都叫进洞房,然后一个一个把他们都杀死。一夜之间,方家竟遭希光灭门。
最后希光砍下方六一的头,放在祭盘里,来到丈夫董昌的坟前祭吊。
第二天,希光召集所有的村民,告诉他们事情的经过,然后说:“现在我要去地下见我丈夫。”说完就上吊而死。
这是宋钦宗靖康二年的事。
[评译文]
方六一虽然陷董昌全家死罪,实际上并没有杀死董昌全家,可是却招来自家的灭门之祸。仅凭一位纤弱的妇女,就能手刃方某全家,这主要是由于方六一的伤天害理,才激发出希光的义愤和勇气,再加上神明保佑,所谓“有志者事竟成”。看来雪耻报仇,也并非只有男子汉大丈夫才能办得到。
970、邹仆妻
【原文】
梁末,襄州都军务邹景温移职于徐,亦管都军之务。有劲仆自恃拳勇,独与妻策驴而行,至芒、砀泽间,大声曰:“闻此素多豪客,岂无一人与吾曹决胜负乎?”[边批:太恃。]言毕,有五六盗自丛薄间跃出,一夫自后双手交抱,搏而仆之,抽短刃以断其喉,盖掩其不备也。唯妻在侧,殊无惶骇,[边批:好急智。]但矫而大呼曰:“快哉,今日方雪吾之耻也。吾以良家之子,遭其俘掠,以致于此,孰谓无神明哉。”贼谓其诚而不杀,与行李并二驴,驱以南迈,近五六十里,至亳之北界达孤庄南而息焉。庄之门有器甲,盖近戍巡警之卒也。此妇遂径入村人之中堂,盗亦谓其谋食,不疑。乃泣拜其总首,且告其夫遭屠之状。总首潜召其徒,一时执缚,唯一盗得逸。械送亳城,咸弃市,妇返襄阳,为尼终焉。
[评议]
徐氏、申屠氏、邹仆之妻,皆能为夫报仇于身后者也。徐,贵人之妇,而又宿将合谋于外,诸婢协力于内,以制一粗疏不备之妫览,如击病鼠耳;申屠氏则难矣,然仇迹未露,犹可从容而图之;邹仆妻则又难矣,变起仓卒,亲见群凶攒刃于其夫,即秦舞阳旁观,不能不动色,而意中遂作复仇之算,甘言诳贼,不逾日而以计擒灭,可不谓大智大勇者乎?生于下贱,何曾读书知礼义,而临变不乱,处分绰如,世之自命读书知理义者,吾不知有此手段乎否也?
【译文】
梁朝末年,襄州掌管军务的邹景温被调往徐州,但仍掌管军务。他的家仆中有个人自认拳脚功夫不错,单独与妻子骑着驴前往徐州邹景温的住所。行经一片芒草水泽地时,这名家仆大声叫道:“听说这里常有绿林好汉出没,难道没有人敢现身与我一较胜负吗?”话才说完,就有五,六名盗匪从草丛中跳出,一名盗匪从家仆身后抱住他,把他击倒在地,随即出身上短刀,割断家仆咽喉。
家仆的妻子在一旁目睹这一幕,竟然毫不惊惶害怕,只听见她娇声大叫说:“痛快啊,今天各位总算为我报仇雪恨了!我本是良家女子,遭这贼人绑架,才来到此地,今天各位壮士为我杀贼雪恨,谁说没有神明保佑?”
盗匪听她表白,就带着她及行李,两匹驴一起往南边走,走了约五、六十里路,来到亳城北边一个名叫达孤庄的村落休息,庄外放有武器盔甲,这原是附近守卫巡逻士兵的武器。妇人直接走向庄园的正堂,盗匪以为妇人是向村民乞讨食物,也就没有起疑。
妇人见到村长,告诉他丈夫遭盗匪屠杀的惨状。村长于是暗中召来士兵,出奇不意地围捕盗匪,结果只有一名盗匪脱逃,其余都戴上刑具送往亳城,在市集斩首。事情结束后,妇人也返回襄阳,终身为尼。
[评议译文]
徐氏、申屠氏、邹仆妻等,都是丈夫遭人陷害后,能为夫报仇的妇人。徐氏在外联合昔日部将,在内与诸女婢合力,内外应合制服妫览,就如击杀一只病鼠般容易;申屠氏的为夫报仇就比较困难,但她在不显露复仇的心意下,仍能从容的进行复仇计划;邹仆的妻子最是难得。变难突起,亲眼目睹盗匪们手持利刃夺取丈夫性命,即使是秦舞阳在一旁看了,都不能做到不动声色,但她却一面在心中盘算如何复仇,一面美言诳骗盗匪,当天用计擒灭盗匪,不能不说她是位大智大勇的妇人。
这些妇人出身贫贱,何尝读圣贤书,知礼明义,但却能处变不惊,从容计划。世上那些自认是饱读诗书,知礼明义的书生们,我实在不知他们是否也有这份能耐。
971、谢小娥
【原文】
谢小娥者,豫章估客女也。生八岁,丧母,嫁历阳段氏。故二姓常同舟,贸易江湖间。小娥年十四,始及笄,父与夫皆为劫盗所杀,二姓之党歼焉。小娥亦伤脑折足,漂流水中,为他船所获,经夕而活。因流转乞食,至上元县,依妙果寺尼净悟。初,小娥父死时,梦父谓曰:“杀我者,‘车中猿,门东草。’”又数日后,梦其夫谓曰:“杀我者,‘禾中走,一日夫。’”小娥不能解,常书此语,广求智者辨之,历年不得。至元和八年,李公佐罢江西从事,泊舟建业,登瓦官寺阁。僧齐物为李述之,李凭栏书空,疑思嘿虑,忽然了悟,令寺童疾召小娥,谓之曰:“杀汝父者申兰,杀汝夫者申春也,其曰‘车中猿’者,车字之中乃‘申’字,申非属猴乎?草下有门,门中有东,‘兰’字也。又‘禾中走’,是穿田过,亦是‘申’字, ‘一日夫’者,夫上更一画,下一日,是‘春’字。其为申兰、申春可明矣!”小娥恸哭再拜,密书四字于衣,誓访二贼以复其冤。更为男子服,佣保江湖间。岁余,至浔阳郡,见纸榜子召佣者,娥应召,问其主,果申兰也。娥心愤貌顺,[边批:大有心人。]在兰左右,积二岁余,甚见亲爱,金帛出入之数无不委之。每睹谢之衣物器具,未尝不暗泣。兰与春,宗昆弟也,春家在大江北独树浦,往来密洽。一日春携大鲤兼酒诣兰,至夕,群贼毕至,酣饮,暨诸凶既去,春沉醉卧于内室。兰亦覆寝于庭,小娥潜锁春于内,[边批:贼在掌中,从容摆布。]抽佩刃先斩兰首,呼号邻人并至。春擒于内,兰死于外,获赃货至数千万。初,兰、春有党数十人,暗记其名,悉擒就戮。时浔阳太守张公嘉其孝节,免死,娥竟剪发为尼以终。[边批:还当旌异,岂特免死?]
[评]
其智勇或有之,其坚忍处,万万难及。
【译文】
谢小娥本是豫章商贩的女儿,八岁时母亲去世,父亲把她许配给历阳人段氏,两家常同船往来江河做生意。
谢小娥十四岁那年正式过门,但不久父亲与丈夫就遭贼匪劫杀,两家的亲友无一幸免。谢小娥自己也身受重伤,失足掉入江中,后来被其他商船救起,昏迷多日才终于捡回一条命。从此谢小娥就开始流浪乞讨的生活,最后来到上元县,投靠妙果寺僧尼净悟。
当初,谢小娥父亲遭劫匪掠杀,小娥曾梦到父亲对她说:“杀我者,‘车中猿,门东草’。”几天后,又梦到丈夫说:“杀我者,‘禾中走,一日夫’。”谢小娥想不出这两句话的含意,就写下这些话,到处访求智者解语谜,但是经过多年仍无法解开。
唐宪宗元和八年,江西李公佐辞官后乘船到建业,游瓦官寺,寺中僧人将谢小娥的遭遇告诉这位李公佐。李靠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