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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薄山之首,自苟林之山至于阳虚之山,凡十六山,二千九百八十二里。升山,冢也,其祠礼:太牢,婴用吉玉。首山,【鬼申】也,其祠用稌、黑牺太牢之具、蘖酿;干儛,置鼓;婴用一璧。尸水,合天也,肥牲祠也;用一黑犬于上,用一雌鸡于下,刮一牝羊,献血。婴用吉玉,采之,飨之。”(中山经)
“凡岷山之首,自女几山至于贾超之山,凡十六山,三千五百里。其神状皆马身而龙首。其祠:毛用一雄鸡瘗。糈用稌。文山、勾【木尔】、风雨、騩之山,是皆冢也,其祠之:羞酒,少牢具,婴毛一吉玉。熊山,席也,其祠:羞酒,太牢具,婴毛一璧。干儛,用兵以禳;祈,璆冕舞。”(中山经)
这是两段异常复杂的祭祀规则,其中都提到了‘干儛’的字样,‘干儛’就是操着盾牌起舞,《乐府?舞曲歌词一》中提到‘周有六舞:一曰帗舞,二曰羽舞,三曰皇舞,四曰旄舞,五曰干舞,六曰人舞 ’,都是顾名思义,拿着五彩纟曾、羽毛、五彩羽、氂牛尾或者盾牌跳舞,人舞就是什么也不拿,‘以手袖为威仪也。’《周官?舞师》中有解释:“掌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教帗舞,帅而舞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帅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帅而舞旱之祭祀。”
干儛,自然就是兵舞,祭祀山川的时候跳,这是非常符合山经情况的。不过孔子对待兵舞的态度是众所周知的。孔子见《韶》舞说,“尽美也,又尽善也”,而见了《武》舞说,“尽美也,未尽善也。”《武》舞同样是兵舞,宣扬的是武力,所以孔子不大乐业,这有违他的理念。但山经毫不在乎孔子的感受,他们只有‘干儛’这一种舞蹈,不存在‘雅舞’之类的舞蹈,而且这种舞蹈仅局限在中山经地带,其他地区是没有的。
说到此刻不得不提《韩非子?五蠹》:“当舜之时,有苗不服,禹将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
这段话相当有趣,禹要伐有苗,舜说德厚为重,用礼乐教化他们吧,于是有了干戚舞,三年后有苗就归服了。这段话真伪如何呢?其实每个人都知道,少数民族的祭祀活动至今还残存着原始社会的痕迹,南漳地区有端公舞,属于戚舞(手里拿斧钺刀);苗族有盾牌舞,也就是‘干儛’;瑶族有刀舞、盾牌舞,这是‘干戚舞’;云南临沧(佤族地区)的悬崖峭壁还刻着盾牌舞的岩画(有3000多年历史)。
干儛在少数民族记忆中的顽强存在从侧面印证了山经的确凿,也就是说山经中的‘干儛’正处在萌芽状态,还没有四处传播,否则东山经、北山经、南山经的祭祀活动也应该出现一些舞蹈,但东、南、西、北山经还没有舞蹈的痕迹。也就是说山经的文化是不同步的,发达地区的强势文化正在逐渐影响落后、偏远的地区,韩非子说的很具有合理性。
捎带说另一件趣事,《韩非子?十过》中还有一段,‘尧有天下,饭于土簋,饮于土铏’,天下无不服者;‘虞舜作为食器,斩山木而财子,削锯修其迹,流漆墨其上,输之于宫以为食器。’诸侯觉得太奢侈了,不服的有十三国;‘禹作为祭器,墨染其外,而硃画书其内,缦帛为茵,将席颇缘,触酌有采,而樽俎有饰。’这就更加奢侈了,不服的有三十三国。
韩非子这是在讽谏君王要勤俭,不过他提到了禹时期的祭器是‘墨染其外,朱画于内’,祭器为红黑两色,山经的色彩比较单调,但也有赤青黄白黑五色,为什么祭器只选中其中的两种颜色呢?如果要我来选,我选青色、黄色、白色也觉得没什么不妥。但是从出土漆器来看,祭器的红黑两色是一个相当枯燥而且严谨的传统。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大溪文化,红山文化、马家窑文化、大湾文化都有非常发达的彩陶,这些彩陶都严格的限制在红、白、黑三色中,绝少青色、黄色,即便白色也很少见。
河姆渡(公元前5000年~前3300年)出土了一个木碗,是外红内黑,和韩非子说的‘外黑内红’正好相反,看起来韩非子说错了,但实际上韩非子说对了很多,因为韩非子说的是‘臣闻’,是他听说的,但他牢牢的把握了禹时期祭器的色彩,以红黑为主调。确确实实,新石器时代的彩陶主调就是红与黑,这一点他说的非常正确。所以说世代传闻的东西可能有很多合理的地方,不能一概的否定,韩非子所说的‘干戚舞’同样颇具有合理性。
言归正传,仍然仔细观察方才的两条祭祀规则,其中有两个词很引人注目,‘蘖酿’与‘羞酒’,西山经只提到一次酒‘汤其酒百樽’,中山经提到六次之多,其余南山、北山、东山皆无酒。‘蘖酿’就是麦芽酿,但它是不是曲酒不好说,这在学界大概有五六种分歧的观点,我个人倾向‘蘖酿’是种类似啤酒的甜酒。
暂且不论‘蘖酿’与‘馐酒’是不是同一种东西,中山经的‘蘖酿’与‘羞酒’的普遍存在显示了农业的发达,酒有可能是野果酿造的,比如葡萄酒,但是‘蘖酿’却必须有大麦,没有发达的农业、相对过剩的粮食就不可能有‘蘖酿’。同时南、东、北山经的祭祀没有使用酒说明了那些地区还没有掌握这种技术,或者农耕还不够发达。现在的少数民族祭祀非常喜欢使用酒,他们也一直保留着纯朴简陋的酿酒技术,这再一次表明了中山经文化曾经对边远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
由‘干儛’、‘蘖酿’、‘羞酒’在中山经相对普遍的现象可以推论出,中山经的文化和经济实力是远远超出其他地区的,而其他地区‘生食不火’、‘穴居’等现象更是衬托出那个时代中山经地区文化的一枝独秀。同时‘部落冲突’在西山经和中山经的普遍存在,显示了中山经、西山经的原始氏族制度正处在崩溃的边缘,有相对过剩的粮食,就有相对过剩的财产,私有制的萌芽已经出现并预示着奴隶制度马上就要来临了。
第一部分 藏山经中动物的记载动物卷杂论(1)
一、六足四翼的怪物
“太华之山,有蛇焉,名曰肥(虫遗),六足四翼,见则天下大旱。”(西山经)
从常理来推测,这是一条怪蛇,甚至是神化。但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不是怪蛇,而是昆虫!什么叫昆虫?从生物学常识的角度来说,有头胸腹,六足四翼,一对触角、骨包皮。古人没有这种概念,他们只是类似的归类,身子又细又长的叫蛇,那么体型差不多的都归到蛇类。我们要找一种和蛇类似的昆虫,我可以信手举两个,一个是蜻蜓、一个是竹节虫。你可能说蜻蜓太小了,实际上蜻蜓种类很多,最长的大约17厘米,不比蛇短很多;竹节虫则比较合适,身长约27厘米(马来半岛产)。竹节虫收着翅膀的确像僵死的蛇,就是身体太直了。
“天山,有神焉,其状如黄囊,赤如丹水,六足四翼,浑敦无面目,是识歌舞,实为帝江也。”(西山经)
我现在让你描述一下瓢虫,看了瓢虫美丽的图片后你会说什么?圆形身体,各色斑点,‘赤如丹水’来描述‘它’的红斑的确很恰当,六足四翼不必说,‘浑敦无面目’简直太惟妙惟肖了。你会说这太小了,有点不合情理,没办法,我们的思维是如此的固执,被山经作者混沌的概念、模糊的词语彻底的拴住了,我们无法挣脱我们的惯性思维。如果‘有神焉’换成“有虫(申与虫字型很相近)焉”,那么这种解释没有任何问题,这是‘讹字’的问题吗?
看来‘六足四翼’的怪物被归到昆虫一类应该没有问题,但问题总是不断的产生,我们也不得不去面对。
“景山,有鸟焉,其状如蛇,而四翼、六目、六足,名曰酸与,其鸣自詨,见则其邑有恐。”(北山经)
六足四翼,还六目,蜻蜓几个眼睛?我们知道,蜻蜓有一对巨大的半球形复眼和三个单眼,昆虫的头顶一般有1~3个单眼。还像蛇!!半尺多的蜻蜓飞过,古人不叫它‘鸟’叫什么?再看:
“英鞮之山,是多冉遗之鱼,鱼身蛇首六足,其目如观耳,食之使人不眯,可以御凶。”(西山经)
“栒状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犬,六足,其名曰从从,其鸣自詨。”(东山经)
“葛山之首,其中多珠鳖鱼,其状如囗而有目,六足有珠,其味酸甘,食之无疠。”(东山经)
按照我们上面的方法,这几个例子似乎都可归类到昆虫类,但我要说且慢,我必须讲一些我知道的故事。
《明史。列传第二百十二。外国五》(张廷玉等)记载:“洪武三年,命使臣吕宗俊等赍诏谕其国。四年,其王参烈昭{田比}牙遣使奉表,与宗俊等偕来,贡驯象、六足龟及方物,诏赐其王锦绮及使者币帛有差。”
《清史稿。列传三百十五。属国三》(柯劭忞等)记载:“康熙四年御前方物:龙涎香、西洋闪金缎、象牙、胡椒、豆蔻、沉香、乌木、大枫子、金银香、苏木、孔雀、六足龟等;皇后前半之。”
《吕氏春秋。本味篇》记载:“鱼之美者:洞庭之鱄,东海之鲕,醴水之鱼,名曰朱鳖,六足,有珠百碧。”
在我的生物学记忆里绝没有类似的动物和昆虫,但却翔实的记载在各个朝代。这是昆虫吗?我只能老老实实的说,我不知道。但是六足的动物几乎一直存在,这种‘六足龟’便无法从历史中抹掉。此外‘六足龟’也在《中国历代贡品大观》中有所提及,有意思的是二月河的《乾隆皇帝》,这本小说中也提到过‘六足龟’,我不知道‘六足龟’是否在乾隆时代出现过,可能是二月河张冠李戴,把给康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