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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3-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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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无戏谑地告诉妻子:“北京伏天晚上,没咱南阳热,就是蚊子毒,个儿大,跟北京人似的,吃得胖乎乎的。” 
  因为“馍馍吃不了还在笼里呢”,耿连发把一年进京打工的收获全部寄托在了年底,等拿到工资后,“正儿八经体体体面面地逛趟王府井百货大楼,逛趟东安市场,逛趟瑞蚨祥,给爹买件皮马甲,带里的,绸子里子;给媳妇买条丝头巾,大红的,红旗一样红;给儿子买个小书包,卡通画的,上面印着米老鼠。还要去同仁堂老字号药店,给爹买几盒治哮喘的祖传秘方中成丸。” 
  然而耿连发心中筹划的美好,很快就如肥皂泡一样再一次破灭了,他不仅分文没拿到被扣压的工资,而且还被打折了腿,坐进了“阴暗、潮湿、腥臭、冷峻”的牢房。在“年是鸟雀归林、落叶归根的期望,是儿行千里也吊在爹娘心钩上那根丝丝线线的缠绕”的除夕之夜,五痨七伤的父亲等来的不是耿连发回家团圆过年,而是“蹲了大牢”的噩报。在万家鞭炮声中,一生无能的父亲撒手归天,他至死都不明白儿子:“警察是咱百姓敢打的么?天底下只有警察打百姓,哪有百姓敢打警察!” 
  尽管“打小就是孩子头”,“从十岁就扛起艰辛,扛起欺凌,扛起世事炎凉,扛起风霜雨雪的耿连发”,“已经呼吸了10个月的北京空气,喝了10个月北京的自来水,看着美人,免不了异想天开,看着赖人,他也不会像刚来北京时那么缩头缩脑的土老帽了”,但在“璀璨的华灯和梦幻的霓虹灯”下的北京,在留过洋的女老板眼里依然是一个乡巴佬,一个土鳖。面对“侮辱人格的骂人”,“盛气凌人霸气十足的骂人”,面对“伸手就敢给男人耳刮子的刁毒凶蛮”,他抗争的结果,带来的只能是毫无道理可言的残酷:“腿被不明不白踢折了,就跟娘不明不白死了一样,没有害主。”能够腿被踢折后住进医院,能够蹲了几十天牢出来,还是公安“出于人道主义把他送进医院的”,还是“公安们宽宥了他,念他没有前科,念他犯法事出有因”。在现实面前,他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有钱人欠了穷人的钱,不但不给,还要叫穷人过不了年!”如果小说就此于之,那无疑是失败的,至少耿连发是失败的。可贵的是,作者没有让耿连发倒下,耿连发自己也没有倒下,腿上带着“两条三寸长的紫红伤痕”,又顽强地站了起来。在他梦想不灭的北京,在一所医院的住院部当了一名清洁工,“顺便还做些搬运尸体的工作,弄点外快”。 
  耿连发不愧是诸葛孔明的后代,他凭着自己的朴实、坚韧、智慧与吃苦耐劳,终于在医院里站住了脚。在2003年那场SARS灾难中,“做了四年清洁工的耿连发”,主动报名当了SARS病房的陪侍人,每天出入于SARS病房隔离区,和死神整整打了半年交道。“从此他不再做清洁工,他开始做护理,代理病人家属陪侍病人,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耿连发赢得了医护人员和病人们前所未有的尊重,所有的护工都叫他发哥,所有的护士都称呼他耿工,在医院每一层病房的走廊里,都可以看到一张或几张招贴:“聘请护工,联系电话:130×××××699;联系人:耿工。”“是医院唯一特批特许的。” 
  医护人员和病人们的尊重,使耿连发找回了做人的尊严,找回了坚忍不拔的自信。曾奄奄一息的梦想,像康复后的病人,重新变得容光焕发。他把媳妇红莲也接到北京来一块赚钱。住在7平方米的地下室里,他们满足、自得其乐,但很清楚“北京不是他们的根,他们迟早要落叶归根,他们只希望拼命赚钱,把孩子养大,让孩子也能跟人家北京的孩子一样,将来上大学”。“他们近期的目标,是由地下转到地上;长远的目标,是在家乡盖座小二楼,将来颐养天年。” 
  从卖“一斤麦子比不上一根糖葫芦值钱”,到“俺现在,每月起码一千八,俺媳妇四百,俺每月收入两千二”,耿连发可谓发达了。发达了的耿连发,仍保持着一个农民朴实、善良、宽厚的本性,见17病房的云大姐给母亲治病的医药费发生困难时,就把每天200块钱陪侍费的好差事,不顾喜贵等老乡的情面,当仁不让地留给了云大姐。见小护工马六无活可干时,耿连发又去尽力帮助,“马六感激得都想喊他叔了。” 
  就在耿连发的梦想一步步美好,一步步变成现实的时候,耿连发又遇到了王天一。这个曾帮助女老板打折他的腿,又让他坐了30天牢的强势人物,耿连发几乎一眼就认了出来:“那颗看着都呛人的大蒜鼻子,和那两道蜇人的刺猬眉,给他的印象太深了。”看着强势失净、现已垂死、需要特护的王天一,耿连发心中久积的怨仇,终于得到了申诉的机会:“报应啊,老天爷有眼!” 
  米兰·昆德拉说:“小说的精神是复杂性。”其中重要的一面,就在于叙写人物在某种特殊的生存环境的人生遭遇和深刻复杂的内心体验。仿佛命运的轮回,落到耿连发手中的王天一,让耿连发无法自已,一想起曾经的遭遇,内心就掀起无比的波澜。几起几落,有酒后对王天一畅快淋漓的折磨,也有仇恨过度的自卑:“颓然倒在床上,感到胸膛憋屈得要窒息。仿佛刚才不是拔掉了王天一的氧气管,而是堵死了他自己的呼吸道”,“他擦摸着额头的虚汗,陷入了一种悲哀的困惑:你耿连发是个孬种熊包蛋?”那天晚上,当高高举起酒瓶就要送王天一见阎王,而被突然闯进病房的媳妇红莲制止以后,耿连发终于紧紧抱住媳妇的大腿,头扎在媳妇的怀里,“像孩子跟母亲诉说委屈似的”,把一腔伤心、坚强而又脆弱的泪水释放了出来:“俺也知道,可是,俺看着他,俺就有恨。” 
  作为一个自幼饱受世事辛酸的普通农民,耿连发更多的是朴实、善良、宽厚、智慧,但也有偏狭、酸刻、冷漠、狡赖的一面。这就是耿连发,这才是一个进京打工遭受欺侮,而顽强求生存的真实的农民性格。他对待王天一表现出来的性格负面,丝毫不影响他性格中的美好一面。我们难以求全责备,因为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农民,不是一个体面的绅士,更不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官员。他有足够的理由,去嘲笑、捉弄、折磨王天一,可以翘起二郎腿听着收音机,去欣赏王天一卧在病床上的苦难。可以把王天一的胳膊绑死了,“血液都不流了,还输什么液?”可以一把揪掉王天一的氧气管,怒吼道:“叫你吸!叫你吸!好活死你!俺也要让你活活憋死!” 
  面对已经失去做人尊严、生命尊严的王天一,他“没有一丝同情和怜悯,有的只是仇恨和报复”。多半瓶酒下肚后,用鸡腿去塞王天一的嘴,用酒瓶去砸王天一的腿,振聋发聩的怒骂近乎审判:“你也是警察,俺们河南的任长霞也是警察,你是局长,俺任长霞也是局长,俺们任局长给百姓办了多少好事,你当局长却祸害了多少好人!俺河南那么好的局长死了,留下你这样的混蛋活在世上,是该你死啊!” 
  在酒精的助长之下,耿连发围绕着病卧的王天一,简直变成了一个犹斗的困兽。如果不是媳妇红莲到来,耿连发上演的将是一场无可挽回的人生悲剧,比起强势一生,落得结局凄惨的王天一更为可悲,更让人痛切。 
  红莲这个“小小巧巧,玲玲珑珑”的女人,在她的身上看不到一点像耿连发一样的性格负面,拥有的只是朴实、勤劳、善良、坚毅,像许多中国农村妇女一样,把爱倾注给了孩子、丈夫和家庭。她以自己的柔弱之躯,守护在丈夫耿连发的身边,以自己慈母般的爱,抚慰着丈夫受伤的心灵。同丈夫编织着梦想,并付诸着辛劳。当她阻止了丈夫欲置王天一于死地的时候,表现出了无比的爱的体贴、宽容与博大:“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就当没有过。你看他现在成了这样,咱不是还活得好好的么?人作践咱,咱没办法,咱自己不能作践自己,你说哩?”“他不是咱亲爹,但他是他孩的亲爹,他死了,他孩就没亲爹了!他孩跟咱又没仇。” 
  她平息了丈夫的“一腔恨水”,并且不顾丈夫的固执守旧,抽空替丈夫悉心照料王天一,给王天一清理口中的痰块,给王天一洗背心。让丈夫给王天一刮胡子,给王天一擦身子。向神志清醒的王天一解释:“王局长,你不要见怪,俺连发是好人,就脾气赖,从小没了娘,早早的又死了爹,少爹没娘的孩儿,可怜呀!”她以自己的纯洁、善良、真诚,认识、理解和对待社会对待仇人,劝慰丈夫:“王天一也不是娘生下来就是坏人!再说了,他当那么多年警察,从小兵当到局长,要是一直干坏事,能上得去?”“他都六十多了,人家当警察时,你还没出生哩,七几年八几年,那阵子谁买官?”“他对咱不对不能说人家啥都不对,你恨他不能叫人人恨他。” 
  在媳妇红莲的感染与劝导下,耿连发尽管仍免不了怀恨在心,依旧是不情愿的,但还是按照媳妇的意思,给王天一刮胡子擦身体。并且格外小心细致:“去水房打来热水,再羼了冷水,试试不烫,才投湿了毛巾,给王天一擦身体。”擦了前身擦后身,擦了大腿擦小腿,最后解开王天一手臂上的纱带,又给王天一擦胳膊。小说的精彩和看点就在于此,就在于耿连发痛彻心骨的内心搏斗,在于善与恶的殊死较量。 
  “亲历了善与恶,亲与仇,爱与恨,是与非”,在病床上备受煎熬的王天一,终于被耿连发夫妇特别是红莲感动了,作为良心的发现与忏悔,在红莲从阳台上不慎摔下楼的那一刻,他的“眼眶里浮起一泓热泪。他不想让耿连发看见,歪了头一直瞅着阳台,看着窗外那朵红霞似的身影”,“毅然决然地,揪掉了鼻孔里的吸氧管,拔掉了另一只手臂上的输液管”,让鲜血从留滞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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