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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有时徒有虚名-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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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绿的头发越来越少,她说,我们真的那么年轻过吗?我们真的爱上过同一个人吗?我点头。我看到小绿的泪水顺着她苍白的脸流了下来,而那个男人,根本不值得去爱,只是我们一个人喜欢了,所以另外两个才喜欢的,因为我们三个,本来是同一类型的女孩子。也许前世,我们根本是一个人。
  小绿临去的时候安子也来了,带着她的小女儿,一个粉白粉白的女孩,小绿握着她的小手说,多想,这是我的女儿。安子的脸上,挂满了泪水。安子说,我以为自己不会哭了。
  小绿走后我一直梦到她,有一天我看到她跟着我上了楼梯,其实那天是林子飞来告诉我他要结婚的消息——他要和董事长的女儿结婚了,那个女孩子长得可绝对不是张柏芝。他进来时我没让他关门,他问为什么,还怕我吻你吗?我说,不,因为小绿在后面。他花容失色。像抽干了水分的树。
  第六部分第53节 结婚
  年底我与杜岷住到了一起。说结婚,太重了,我们都受不起,但是住在一起便好了很多,我们也像模像样地过起日子来。闲时这个人喜欢说,要与我去领一个婚姻证件,说时仿佛已经觉得没那必要,便笑嘻嘻地,希望我不会当真。
  日子良莠参半,不能说不快乐。杜岷后来做起乐队经理人。我偶尔会与他参加应酬,认识他的朋友,有一些人是待熟小明星,染了红头发,戴着黄眼镜,叫我嫂子,有一种江湖的感觉。我也喜欢这个调调,所以渐渐与他们混得熟了。
  我后来认识了一个叫郑樱桃的女孩。她没赶上好时候,又不肯跑路,现在在给乐队做化妆和杂务。那天我没事可做,便打算到杜岷那里去玩。进门我看到了郑樱桃,正在给当天的一场小演出做准备。看到我,她把眼睛翻翻,说:“闲人免进。”当下有人介绍,她才又羞怯地叫了我一声。她有一双格外深浓的瞳仁,因此看上去有点天真又有点狠劲,我很愿意有机会与她交往。
  后来我们便一起去逛街,偶尔也会很无聊地去喝酒。樱桃的酒量很大,常常令酒保惊奇。其实她那个年纪贪酒的原因至多是好奇,我以为我可以将她看透,但是每一次我扶着她由灯火阑珊处出来,出租车在不远处停下,车灯偶然打在她的脸上,可以看到一些不易觉察的忧伤自这十九岁女孩的脸上泛起。我想也许是因为在成长得不顺利这一点上,我与她有某种相似的缘故,所以那时我总是心有戚戚。オ
  [手心冰凉]お
  某一日,工作至深夜回家,以为房间里没有人,开了灯却见杜岷正坐在客厅里讲电话,卿卿复卿卿,当我是个透明人。我觉得十分疲倦,想睡一会,可是他不给我安静,他一直讲下去,讲下去,更深夜静,那声音真恐怖。如果没有爱情,我还想保有自己的尊严,当夜我搬到宾馆里住。
  正是炎夏,深夜时分时常会落下一阵雨,坐在宾馆的窗台上,牛绳粗的大雨,浓旧阴沉,落满我心头。我将擎着烟的手伸进粗糙的雨里,烟噗地熄了而手心冰凉。
  几天没有见到郑樱桃,她有一点憔悴,在和几个小明星打麻将,我看到她的手,手上无端多了一枚钻石,她看到我,把脸微微扬着,说要请我去喝酒。我们便一起出去。
  樱桃的脸,静如瓷玉,忽然抬头对我说,在我离开的时候,他已经与杜岷在一起了。オ
  [清纯少女转脸涂满胭脂]お
  再见到杜岷的时候,我和他谈了分手的事情,他没什么异议,然后收拾了东西。我冷眼看着这个男人,心头掠过一抹酸:曾经,他的鬓边别着我的蔷薇,半真半假恳求我与他去领一纸婚书,他也曾在我面前涕泣如雨,然而这些都过去了,青春原是酒杯上的唇影,而欢爱,只不过是一场昏醉,消散得如此迅速。
  我不大见到樱桃,听说杜岷已经找到肯出资包装她的人,她摇身一变成为清纯小女生的代言人,一身粉红粉蓝,腮颊涂满胭脂。她渐渐红了,报纸杂志上次第出现她俏丽的面孔,有小男生收集她的大幅海报。
  我只是觉得彻心彻肺的寒冷,还有寂寞,于是开始考虑离开这里,但是离开这里我又能去哪里呢?不如把平时的一点积蓄花掉,去游山玩水吧。オ
  [让我将真相透露]お
  我打了周游的电话,这是五年来我们第一次联系,我对他说:“周游,我想去你那里走走,如果你不介意,我们见个面吧。”说完这句话我在心里发问自己,何以我要在这时想起周游,忍不住也看不起自己,我是这样的懦弱。可是周游在那端说,好,我等你来。语气仍旧耿耿温柔。
  我在周游那里停留了一个星期,这短短七天成为我人生里至为美好的时段,虽然,多数时候,只是在阳光下坐坐,或是到游乐场中骑木马,木马缓缓地转了一圈又一圈,仿佛可以持续这样的动作至永久。
  我去周游住的地方看看,房间很宽敞,我坐在他的椅子上饮一杯速溶咖啡。周游一动不动地站在窗旁望我,有小小的风吹来,吹动他的白衣襟,那样的清扬,仍是五年前白衣楚楚的少年。
  他忽然问我:“你是否认识一个叫郑樱桃的女孩?”
  “是。”
  周游便不语,过半晌,好像想起来该说话了,他才说:“她在这里演出,场面很盛大。”
  “你见过她了?”
  “哎。”
  隔一会儿,周游又说:“朋友喜欢听演唱会,我帮他定多了两张票,就一起去了。回来的路上,郑樱桃的车抛锚,停在我们的车前面。就这样认识了。”
  末了又补充了一句:“她人很直爽。”
  啊,周游确实与我隔阂了,这算什么?坦白交待?但是我没有打算听这些啊。
  “这与我有什么关系?”我笑着说。
  说完这话,我们就都沉默了。
  是的五年了,周游已不复为当初的周游。此时他用略含歉意的语气说:“畅薇,你知道,我做人不够活络,我和你,不太可能……”我忽然觉得他非常好笑,忍不住大笑起来:“放心,我不是那种旧式女人,我还不至于因为和你恋爱一场就让你负责我的一生。”低头,看到了周游桌上女子的照片,是樱桃。
  周游却又慌忙解释起来:“不是的,五年前,你离开我,我就认识了郑樱桃。”
  “那时我刚刚在这家报社做,采访的时候认识她,那时,她是个不良少女。”
  “我请她吃东西,后来,她说喜欢我。”
  “我寂寞的生活,因为她有了一点生机,但是,她还是离开了我。”
  ……
  第六部分第54节 周游那里
  我离开周游那里。
  时间是最好的治疗师,半年过后,我心情已经好了很多。
  一个雨夜,我坐在S市繁华夜街的一家咖啡店里,无聊地摆弄着手机。就在这时,手机忽然响了,我吓了一跳。
  “畅薇,你还好吗?”是杜岷。
  “我很好。”
  “畅薇……你离开我以后,我很想念你。你知道,我现在,很孤单……”他想继续说下去,可是终于没有说。
  因为没人想听。
  我不想听,并不是因为他曾经背叛过我;并不是因为他背叛我,它的孤单就理所应当。我不想听,只是因为他太像我,真的,我爱的人,永远是另外一个我自己,倔强,好胜,薄情,还有最致命的一点,软弱。
  我们,我与杜岷,周游与樱桃,我们不过都是一些水仙花兄弟,我们爱的,永远是我们自己的倒影。
  一分钟后,我收线。
  我走到外面去,决定换一张手机卡。雨已停了,清澈的夜盛大地来临,一些事情,应该从此成为过去。
  一お
  我与王可饶约会,时间定在下午六点半,地点在我公司楼下的小酒吧。
  其实我最讨厌酒吧这种地方,因为讨厌中国当下流行的伪小资调调:以为喝过一杯喜力就成为一个酒醉浪漫的女子,以为和老外对视一眼,就习得了靡费的生活气息。我不屑这些,而且厌恶这些。
  但是,在那个下雪的黄昏,我还是换上旗袍,披了大衣,捏了我的珍珠鱼手袋,等着王可饶自他的小小凌治下来,挽了我去喝一杯。我就是这么虚荣,我又是这么懦弱,当我爱上某一个男子时,我想我是什么都愿意迁就的。
  王可饶来了,今日他看上去有些特别,哦,原来他剪短了头发。“怎么想到剪头发?”我问他。“不好看吗?”他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自己的头发。
  “看起来像辛普森。”我笑。其实他一点也不像辛普森,他比那个玩具人物漂亮多了,而且他不尖酸,很平和,他也不会像辛普森那样用“Doh”来表示做了蠢事时的情绪,他是我心中的王子。
  “有那么可爱吗?”他开心地说。他是个商人,经营连锁快餐店,生意很好,手下有六家分店。他最关心的应该是餐馆的营业额,而不是自己在一个女人心里可爱不可爱吧。
  我们坐下,王可饶对侍者说:“一杯碎冰得贵利,一杯龙舌兰日出。”
  他没经我同意就点了龙舌兰日出给我,他常常这样,很主观,但是我也许就是爱上了他的这一点吧。我低头把酒杯上嵌着的小橙片取下来,啜了一口酒,不错,杯口的盐和柠檬汁、辣的龙舌兰酒一起,混合成一种“呛”的感觉,直奔喉咙而来,真痛快。
  王可饶也呷了一口酒,问我:“周末有时间吗?我们一起去周庄。”
  我点点头。我每个周末都有时间。オ
  二お
  周游是我的同事,我和他的办公桌正对着,中间隔着一张隔音板。
  不过,很久以前,他还曾是我的大学同学。那时候他是个风流侠少,成绩不好,但是人很聪明,尤其在追女生的时候。
  我没想到有一天他的情书竟然放到我的课桌里来。
  我觉得很厌恶,其实他根本不必用写信这样老土的方式追求我,他大可以拦在路上问我愿不愿意做他女友,或是缠着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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