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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六十年代也是这样。就算战胜了,到底还是一片文化荒芜。如果说,战啊、斗啊,还没脱哺乳动物习性的话,那么,骂呢?尤其那种“动物上阵”式的。骂人不嫌嘴臭,动不动“狗”自口出,陈西滢是“走狗”,梁实秋是“乏走狗”,施蜇存除了“恶少”,还是“叭儿”。这“狗系列”和前面的“鸟系列”,动物似的上阵,会不会先自与动物为伍呢?
读过鲁迅,也读了些陈西滢、梁实秋和施蜇存,他们是“狗”吗?找不到根据,无论是从他们的文章,还是行迹。我只知道,是鲁迅骂他们为“狗”。这里,鲁迅最痛恨的是陈西滢,骂的影响最大的是梁实秋,而骂得最没有道理的则是施蜇存。施蜇存不论,他是无辜挨骂。而就陈、梁而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就算他们的行迹很有问题(注意,我说的是“就算”),你可以指责,就事论事,却不必骂。胡适五四前就说过:“乱骂人实在无益于事。”之所以于事无益,在于骂人者骂人本来就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为了宣泄,为了出气;它的非理性,往往可能使本来可以认错的也报以非理性的态度而不买账。高长虹作为鲁迅骂人的旁观者,说:鲁迅“骂人不是把他骂得不能说话,或者骂得敬悔,却骂得人不能不回骂”〔50〕。事情本身不重要了,骂与回骂倒成了要务,于是,漫骂的嘴彼此都张了开来。
对于漫骂,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文坛有过批评。当时《申报·自由谈》发表《关于批评》一文,指出,“看过去批评的论争,我们不能不说愈是那属于无味的谩骂式的,而愈是有人喜欢来参加”,这种“谩骂式的批评”,“我们不认为是批评”〔51〕。对此,鲁迅专门作《漫骂》一文为漫骂辩护,称:“漫骂固然冤屈了许多好人,但含含糊糊的扑灭‘漫骂’,却包庇了一切坏种。”〔52〕这个逻辑不妨叫:为了正义,可以冤屈。它的可怕在于,它和1927年汪精卫在武汉的作派(宁肯杀错也不放过)曲径暗通。往后,直到1957年,也是这个牌理。但,这一逻辑在自由主义那里根本行不通,它毋宁反过来,即宁可放过,也不冤屈。因此,根据鲁迅的“固然”,人们似乎很难不这样想,鲁迅为了不放过只是他认为的“坏种”而冤屈了几多好人。
鲁迅为漫骂辩护,至少没有意识到,尽管漫骂有他所出具的正面理由,但它给社会、给年轻一代会带来什么样的文化影响。“那时在我们的谈话里把骂人看得像现在的抗敌一样光荣,”说这话的高长虹是在回忆当年和鲁迅过从甚密时的情况,“我那时写骂人的文字也不少了,鲁迅还时常表示不满。”〔53〕后来,这一对老少很快各自就尝到了苦果。两人反目后,高长虹居然骂鲁迅是“狗”,而鲁迅从来不以这样的词骂高长虹——这是鲁迅的量。鲁迅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狗,就像梁实秋在任何意义上也不是狗,尤其不是乏走狗一样。但,高的过分,和当年他们以骂来彼此熏陶,是不是有一定关系?文化是耳濡目染的,也是承传的,年轻一代染上骂习,而且骂得更厉害,文化界的老一辈有一定的责任。高长虹不但与鲁迅有冲突,与鲁迅的弟弟周作人也有冲突。周曾经讽刺过高,高在给周的信中有这样的话:“我们是低头真理的,我们愿以我们的生命做保证。像你,主张宽容而又自命老人的人,如其真的看出我们有什么错处,正应该和气地告诉我们,我们一定愿意接受。但你却不告诉,而只是讥笑……使我抛弃了那种态度而来学步你的讥笑!唉,我现在多么失悔啊!”〔54〕高的话,恳切、真切、痛切。是的,年轻人往往是学步的,讥刺如此,骂亦如此。周作人善讥,鲁迅善骂。从鲁迅那里,高长虹学步了什么,鲁迅在《奔月》中有影射高的情节,根据小说中的“啮镞法”一说,便可知其师承关系。
1926年,身在天津的胡适给正在北京酣战的陈西滢、鲁迅、周作人合写了一封“劝和信”。因为“女师大学潮”,这三位京华学者各逞意气,混斗一团。应该说,胡适实在看不下去了,不仅“越到了后来,你们的论战离题越远”,而且,“当日各本良心之主张就渐渐变成了对骂的笔战”。然而胡适说得很婉转:“你们三位都是我很敬爱的朋友,所以我感觉你们三位这八九个月的深仇也似的笔战是朋友中最可惋惜的事。”胡适惋惜的是什么呢?是朋友的分裂吗?当然。然而更使胡适惋惜的是这“对骂”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胡适声称:“我是一个爱自由的人——虽然别人也许嘲笑自由主义是十九世纪的遗迹——我最怕的是一个猜疑、冷酷、不容忍的社会。我深深地感觉你们的笔战里双方都会含有一点不容忍的态度,所以不知不觉地影响了不少的少年朋友,暗示他们朝着冷酷、不容忍的方向走!这才是最可惋惜的。”〔55〕同样感到惋惜的还有李四光,这位因兼差而无辜受累的地质学家对这场文人恶斗感到忧心忡忡,他在给徐志摩的信中这样说:“无论如何,我总觉得骂人是一件不好的事,不管你骂胜了还是骂败了;在个人方面没有得失,在社会上却有极大的恶果。……谁是谁非,我们姑且不论,但是最可惜的,是一般看报纸的青年,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染上污泥。如果他们将来变本加厉地骂起来,这个社会还可以居住吗?”〔56〕这最后一句令人心惊。不幸的是,胡适和李四光的忧虑并非多余。事实证明,甚至历史证明,他们的担忧不仅是事实,而且是历史:上面的高长虹不就是事实的应验吗?后来也即“将来”的红卫兵不是变本加厉的张口就骂,外加抬手就打吗?这是不是一种文化承结?漫骂对文化生态的破坏,我们的确低估了;它对社会环境和人性的污染,我们也低估了;以及由此所造成的巨大的历史性的负面影响,我们更低估了。我们长期纠缠的,倒反是骂得对与不对之类,这样的错舛令人啼笑皆非。
在鲁迅骂人的作品中,《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是一个特例。如题,它表明了鲁迅对骂人的否定态度,这种态度在鲁迅那里是多么的难能可贵。特别是看到鲁迅把骂人视为“上海流氓的行为”和“一种坏脾气”,真是要为鲁迅欢呼,尽管,此前鲁迅骂过梁实秋是“乏走狗”,此后又骂施蜇存是“叭儿”。遗憾的是,就在同这一篇幅中,就又出现了这样的字眼:叭儿狗——“这一份遗产,还是都让给叭儿狗文艺家去承受罢。”〔57〕这叭儿狗不是具指,是泛骂。题文之间,悖反如此。不知道是鲁迅认为这不是骂,还是骂已成为不自觉。文章最后,看到鲁迅依然认同宋人黄庭坚的“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原来,鲁迅反对的是“辱骂”,但不反对一般的骂,包括“怒骂”。只是又不知,什么骂不是辱骂,有无辱之骂吗?骂人为狗,既是怒骂,又是辱骂,抑或两者兼具。
八、“由骂而生出骂以上的事情来”
骂作为一种文化,其形成并非始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而是结胎于五四之前。如果寻根究底,它又源于中国传统文化,是传统文化中旧文人沿袭下来的一种恶习。但,新文化自命为“新”,它在反对旧文化时,却复制了旧文人的那一套习性,这就使所谓“新”文化至少在文化方式上“似新还旧”。骂,即为其旧症之一。问题是,有了这样的五四新文化,就会有三十年代,有了三十年代,就会有六十年代。这既非出于某一个人的虚构,也不是谁在这里附会:五四时期的“选学妖孽”、“桐城谬种”,三十年代的“洋场恶少”、“叭儿”、“走狗”,六十年代的“牛鬼蛇神”、“残渣余孽”,这不是谁在“瓜蔓抄”,它们原本就是一根藤。
这种检讨如果比较细致的话,可以看出,五四新文化并非铁板一块,即以其主要人物而论,胡适、陈独秀、鲁迅,包括钱玄同,他们都有明显的不同。在这个“他们”中,真正不同的是胡适,胡适是他们中的一个例外,而且是孤立的例外,后几位的组合则形成了另一个“他们”。“他”与“他们”的对比,就决定了五四新文化的去向。就胡适而言,在提倡白话文之始,人还在美国,就致信陈独秀:
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58〕
这是一种理性的态度,非绝对论的态度,讨论的态度,真正的文化建设的态度。然而,陈独秀的回信是这样:
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于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这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59〕
这是独断论的态度,绝对的态度,不容讨论的态度,也是文化专制的态度。那么,鲁迅呢?三人行而两人对立,他倾向于哪一方?请看鲁迅五四后的一段自白:
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60〕
与陈独秀的偏激化、非理性化和极端化相比,这种态度无以复加。如果钱玄同仅仅是骂,这里则是比骂更舍得一身剐的“咒”。而且在咒之外,还可以看见内文有这样两句,一句是:“只要对于白话文来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另一句也是:“只要对于白话文来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
这样一种文化,连骂带咒,而且包含着独断与专制,再加上激进的绝对化倾向,如果要说其“新”,不知道新在哪里。然而,这却是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