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75
07黑格尔:纯粹人格
的总体而论,一部分是现象,仅有一部分是实在。在日常生活中,任何幻想、错误、罪恶以及一切坏东西,虽常有人随便叫做实在,不配享受实在的美名。“
实在是指真实的东西而非偶然的东西,所以才能说:“凡是实在的都是合理的。”黑格尔说:“就实在之有别于仅仅的现象而言,并就其本来的内外的统一而言,实在并不屑于与理性对立的地位,而乃是彻头彻尾地合理的。任何不合理的事物,即因其不合理,便不得认作实在。”
在黑格尔那里,概念不仅是主观的东西,它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因而它是“绝对能动并且绝对真实的”。黑格尔这个原理尽管是唯心论的,但也是含着合理的思想成分。因为按照这个原理,既然不是任何存在着的东西都是实在的,而只有真实的、必然的东西才是实在的,那末,当一件事物、一种政治制度失去了自己存在的必然性时,它也就不再是实在的,因而也就不再是合理的了。这样看来,这一论断具有辩证的因素。恩格斯指出:“根据黑格尔的意见,现实性决不是某种社会制度或政治制度在一切环境和一切时代所固有的属性。……在发展的进程中,以前的一切现实的东西都会成为不现实的,都会丧失自己必然性、自己存在的权利、自己的合理性;一种新的、富有生命力的现实的东西就会起来代替正在衰亡的现实的东西。这样一来,黑格尔的这个命题,由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本身,就转化为自己的反面:凡在人类历史领域中是现实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成为不合理的,因而按基本性来说已经是不合理的,一开始就包含着不合理性;凡在人们头脑中是合理的,都注定要成为现实的,不管它和
76
逻辑学——自由的学问17
现存的,表面的现实多么矛盾。按照黑格尔的思维方法的一切规则;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这个命题,就变成另一个命题:凡是现存的,都是应当灭亡的。“
四、“存在论”
、“本质论”
、“概念论”
黑格尔整个逻辑学所描绘的,是由“客观逻辑”到“主观逻辑”
,由“存在”到“概念”的全部概念发展过程。我们知道,这是一个有一定先后秩序的纯粹概念的系列,它的目录表就是按照这种先后秩序排列起来的。从最初的概念——“纯存在”
(纯有)到最后的概念——“理念”
,大体上是一个由存在到思维,由客观到主观的纯概念转化、发展的过程。
“存在论”和“本质论”为“客观逻辑”
,在逻辑学的前一部分;“概念论”为“主观逻辑”
,在客观逻辑之后。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逻辑学的前导。精神现象学描述的是人的具体意识由低级的感性认识一步一步到达“绝对知识”即概念的漫长过程;逻辑学描述的则是概念本身推移转化的过程。前者是“从经验的、感性的意识出发”
;后者是从前者的结论出发的,是“以作为纯知的理念为前提的”。所以说,逻辑学是以精神现象学的最后阶段作为开端的。
那么,逻辑学自身又是以什么为开端呢?黑格尔的回答是,以“纯存在”的概念为开端。
A。
黑格尔认为,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而在思维过程中,最初的碰到的就是“没有任何进一步规定的”
、“具有直接性的”
、“纯存在”
,“存在”是思维活动中最基本的东西。它不
77
27黑格尔:纯粹人格
需要预先假定别的东西作为前提。而如果以“有规定性的”
、“有中介的”亦即“有间接性的”具体物作为开端,它就需要其它物来说明,就不成其为开端。
“纯存在”这个概念又称为“有”
,以它为开端因为它“既是纯思,又是不确定的单纯的直接性,而最初的开端不能有任何间接之物,亦不能为可进一步予以规定之物”
(《小逻辑》)。因而这个“有”是一种直接性的、无确定性的直接性,先于一切确定性的直接性,最原始的无确定性。
按照黑格尔的规定,作为开端的“有”
,是纯粹无规定(即无内容)的抽象,或者是潜在的概念。他虚构出了一个永恒存在的“理念”
,当作绝对真理的化身,一切都由它而产生,一切又要回到它的自身。同时,这个神秘理念里又包含着辩证法。他把理念看成是一个由抽象到具体,由片面到全面的辩证发展过程。
所以黑格尔的逻辑学便由抽象的、片面的、直接的、低级的“有”开始。一切范畴都从“有”里推演出来,一切范畴都包含着“有”。他首先从“有”里推演出“无”。
“有”既然是无规定的,自然也可以说就是“无”
,于是,二者直接对立,互相过渡。这和古希腊毕达哥拉斯的对立大致相同,即双方不能共存,一方发生,一方面消失。它们又是不可分割的,同一的,而都消失于对方之中。于是出现第三个概念——生成,生成是第一个具体的,即充满内容的范畴。
在逻辑学这三个概念中,就反映出黑格尔哲学的结构特征:三断论的原则:正题——反题——合题。这个结构特征贯穿黑格尔哲学的整个体系。
否定的性质在这个基础上产生了。黑格尔所说的否定并
78
逻辑学——自由的学问37
不意味着事物的消除,而是指它的发展。
为了明晰这个概念,黑格尔采用了“扬弃”一词。在生成中,有和无都处于被扬弃的状态。
“实有”就是生成的结果,称它为“实有”
,就是指一事物应该具有的“有”
,这就引申出“质”的概念。一事物与它事物的差异由质的概念来决定。如果质被否定了,这事物就变成了它事物;事物的不断扬弃自身,超越界限成为另一个新事物,是一个无限的过程。
这种无限性又不能摆脱有限性。
要达到真正的无限性,必然消除一事物对它事物的关系,仅仅保留该事物对其本身的关系,这就是“自有”。
“自有”的产生就过渡到一个新的范畴——量。
“量”对于“有”的规定是无足轻重的;种种“量变”并不扬弃事物的“有”
;但是,这里有一个限度,超过这个限度便开始了质的变化。纯粹的量变转化为质变。质和量的统一是“度”。这就是量的界限。度量关系被破坏,则会出现新的质,这种质由于渐进性的中断而飞跃式地产生。这样,有就过渡到本质。
“存在论”的三个主要范畴是“质”
、“量”
、“度”。从量转化为质和从质转化为量的规律,正如恩格斯所说,就是从这一部分中阐明的。关于质、量的定义,黑格尔的解释是这样的:“质是与存在同一的,直接的规定性,与即将讨论的量不同,量虽然亦同样是存在之规定性,但不复是直接与存在同一,而乃是对存在不相干,且外在于存在的规定性。——某物之成为某物,乃由于其质,如失掉其质,便会停止其为某物。”
“量是不复与存在同一的规定性,而是与存在分开了
79
47黑格尔:纯粹人格
的;它是被扬弃的和转化成毫无所谓的质。它包含存在之变动不居,而事情本身,即存在(量是存在的一个规定性)
,并不因它而遭受变动。反之,质的规定性则与存在为一;它既不会达到存在,亦不会超过存在,它是存在的直接的限度。
因此,质是直接的规定性,并在量之先,它必须构成开端“
,“我们观察事物首先从它们的质的观点去看,然后,我们进一步观察量”。
“质”的发展又分为三个阶段:“纯存在”
、“有限的存在”
、“自为的存在”。
“纯存在”是无规定的存在,“纯存在”和“无”的统一是“变”。黑格尔说:“变包含有某种东西由变易而产生出来的意思,所以变易必有结果。……但变易过程的结果并不是空虚的无,而是与否定性同一之存在,我们称之为有限的存在。”
“有限的存在”
是具有质的规定性的存在,有限的和可变的,是它的两个特点。第一个“有限的存在”之外,有第二个“有限的存在”
,第二个又会生出第三个,如此递进,以至无穷,就陷入一个“无穷进展”之中,黑格尔称之为“坏的无限”。
黑格尔主张有限和无限是有机地统一起来的,所以“真正的无限”是包含有限在内的,不是对“有限的存在”的单纯否定,而是否定之否定。黑格尔说:真正的无限乃包含“在别物中即在自己中”
,“无限,正如实际存在的那样,乃是过程”。
这就是说,应该把无限理解为有限之物的不断矛盾发展的过程。黑格尔关于真正的无限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的思
80
逻辑学——自由的学问57
想非常深刻。
恩格斯对这一点给予了高度评价:“正因为无限性是矛盾的,所以它是无限的,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无止境地展开的过程。如果矛盾消灭了,那就是无限性的终结。黑格尔已经完全正确地看到了这一点。”
①
“自为的存在”是“质”的第三阶段。它是“存在”和“有限的存在”
的统一,所以“自为的存在是无限的存在”。
它是“一”
,但这个“一”内包含有“多”
,“一”与“多”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吸引,二者的统一体为“量”这样,黑格尔的逻辑学就从“质”这一概念的“顶点”——“自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