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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汉书》载苏武在匈奴。卫律白单于。幽武大窖中。绝不与饮食。天雨雪。武卧齿雪。与旃毛并咽之。数日不死。刘向《新序》又载武在匈奴。卫律绝不与饮食。武数日不降。当盛暑。以旃衣并束三日暴。武心意愈坚。终不屈挠。今人徒知武在匈奴剧寒中被如是之虐。不知剧暑中亦受如是之苦。今人饱食安眠于广厦之间。隆寒盛暑。优游自得。而犹萌不足之念。其可不知愧乎。]
赵破奴自匈奴逃归。
5月,发谪戍屯五原。夏,大旱。
以济南太守王卿为御史大夫。
孔安国献古文经传。
[今文、古文争得很剧烈。西汉立的十四个博士,都是今文博士。古文一直到王莽时才立博士。今文博士坚决反对古文立博士、也就是反对古文经学成为官学。古文经学的提倡者刘歆,曾写了一篇《移让太常博士书》斥责今文博士。
古文派主张封国的大小不能变更:一定要分五等,公方五百里,侯方三百里,子方二百里。
今文派注重现实,主张分三等,把公与侯的封国面积一律缩小为方百里,伯方七十里,子与男的一律缩小为方五十里。
古文派坚持山泽皆入官,自然资源如山林川泽这利,他人不能利用,平民或工商业者不能采取。今文派主张山泽无禁,自然资源公开。古文派重传统形式,举行丧礼,不惜尽量铺张浪费,也就是主张厚葬。今文派反此,主张薄葬;而且把日期缩短,也就是所谓短丧。
古文派主张封国割据称伯(霸),各伯(霸)一立。今文派与此相反,主张统一尊王,也就是所谓“王天下”。
古文派既主张各伯一方,则天子巡视各国的次数,便愈少愈好,主张十二年才巡视一次,也就是十二年中,上级只巡视下级一次。今文派认为上级巡视下级的次数要多,主张五年巡视一次。古文派凡高位如“卿”之类,主张世袭,也就是权利不外溢,父死子继,一代一代的传下去;而且卿的名额乃至大夫、士的名额都可以无定。今文派不然:既反对“卿”的世袭,要用选举;而且要限定卿、大夫、士的名额,不许增多。
古文派既重割据称伯,地区较小,所谓社稷之祀的对象,便多带地区性,以“人鬼”为对象。今文派是主张“王天下”的,要用代表性的较大的“天神”代替“人鬼”,作为社稷之祀的对象。
古文派重传统的形式,所谓七庙之祭,日、月、时(四时)都要举行。今文派不然:反对传统的形式,尊重当前的现实,对七庙的祭祀,大加简化,只要时祭一种。
(廖平(季平)在《六译馆全书》之一的《今古学考》里列举了五个不同之点。我们加以归并,成为上面的三类九项。)]
[汉代所立十四博士,无一例外,都是今文派。十四博士的次序,依周予同《经今古文学》里的安排稍加简化如下:
《诗经》有鲁(申公)、齐(辕因)、韩(韩婴)、三家。鲁诗、韩诗,文帝时立博士。
《尚书》三家同出于伏胜。武帝时立书欧阳氏博士,宣帝时添立大、小夏侯。
“礼经”有大戴(德),小戴(圣)二家。(此外还有庆普一家,因庆普未立博士,故略去)诸家同出于高堂生,武帝时立礼经博士,宣帝时分立为二家。
易经有施(雠)、孟(喜地)、梁丘(贺)、京(房)、四家,四家同出于田何。武帝时立《易经》博士,宣帝时分立为施、孟、梁丘三家,元帝时又立京氏。
春秋公羊有严(彭祖)、颜(安乐)二家。二家同出于胡母生、董仲舒。武帝时立《春秋》公羊博士。
上面这十四位,无一例外,通通是今文博士。汉初民间已流传和教授《毛诗》、《古文尚书》、《逸礼》、《左传》等古文经传,但未得列于学官。
《今古学考》里说:“孔子初年之言,古学所祖也;……孔子晚年之言,今学所祖也。”“西汉之时,天子喜经文之利已,遂并其籍而崇之。]
[发明植物纤维纸的时间约在公元前二世纪中,近年出土的“灞桥纸(麻纤维制)为武帝时物。]
汉武帝新传之汉武帝生平大事年表 58岁 天汉二年(B99,壬午),58岁。
春,巡行东海。
夏5月,命李广利以三万骑出酒泉,因杅将军公孙敖出西河,击胡。贰师将军击右贤王于天山,斩首虏万余级。匈奴大军围李广利,汉军乏食数日,死伤者多。军陷重围,假司马赵充国与壮士百余人溃围陷阵,李广利随而脱。汉武帝在行辕视赵充国创伤,嗟叹之,拜为中郎。
李广孙骑都尉李陵,主动请缨,愿率步兵五千人,出居延,策应贰师。北行30日击匈奴,至浚稽山,被匈奴大单于自率三万骑兵包围。李陵奋战,矢尽道穷,不获救兵,投降。
司马迁为李陵进言。
[陵者,李广孙,敢兄当户之子。上使陵为贰师将军督辎重。陵稽首曰:“愿得自当一队。”上曰:“吾无骑与汝。”陵曰:“不用骑,愿以少击众,步兵五千人涉单于庭。”上壮而许之。陵至峻稽山,与单于相遇,以骑三万攻陵。陵千余弩俱发,应弦皆倒。虏还走上山,陵追击之,杀数千人。单于大惊,召左右贤王,驰兵八万骑攻陵。陵且战且却,南行数日,抵山谷中。复大战,斩首三千余级。
引兵东南,五日,抵大泽葭苇中,虏从上风纵火,烧陵,陵亦令军纵火以自救。南行至山下,单于在山上,使其子将骑击陵。陵自步斗树木间,复杀虏数千,因发连弩射,单于下走。是日捕得生口,言“单于曰:‘此汉精兵也,晶夜引吾南行近塞,得无有伏兵乎?’诸军长皆曰:‘单于自将数万骑击汉数千人不能胜,后无以复使边臣,令汉益轻匈奴。复力战山谷间,尚四五十里得平地,不能破,乃还。’”是日,战数十合,复力战,杀伤虏二千余人。虏不利,欲去。会陵军中候管敢为校尉所辱,亡降匈奴,具言“军无后救,射矢且尽。
”单于大喜,进兵使骑并击汉军,疾呼曰:“李陵、韩延年趋降!”遂庶道攻陵,四面射,矢下如雨。陵矢且尽,即弃车去。士卒尚三千余人,徒斩车辐持之,军吏持尺刀,抵入山谷。单于入遮,从山上坠石下,士卒多死,不得行。陵曰:“兵败,吾死矣!”军吏或劝陵降,陵曰:“吾不死,非壮士也。”陵叹曰:“使人有数十矢,足以免矣,今无兵复战。”令军士人持三升火米,一片冰,令各散去遮虏鄣相待。陵与延年俱上马,壮士从者数十人。虏千骑追之,延年死。陵曰:“无面目以报陛下!”遂降。士卒分散,脱至塞者四百余人。陵败处去塞百余里。
单于以大女妻陵,立为右校王。上闻陵降,大怒,大臣忧惧。太史公司马迁上言陵功,以陵之不死,宜欲得当以报汉也。初,上遗贰师将军出时,令陵为助兵,及陵与单于相持,而贰师无功。上以迁欲沮贰师,为陵游说。后捕得匈奴生口,言陵教单于为兵法。上怒,乃族陵家,而下迁腐刑。陵闻之曰:“教单于为兵者,乃绪也,非陵也。”李绪者,故塞外都尉,先是降匈奴。陵痛其家以绪诛,乃使人刺杀绪。(《汉纪》)]
武帝以法制御下,好尊用酷吏。郡、国二千石为治吏大抵多酷吏。以酷法严治贵戚、权贵及豪强,法诛并用,饮食连坐。
[《廿二史札记》:《杜周传》:“武帝时诏狱益多,二千石击廷尉者不下百余人,其他狱案一岁至千余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人,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里,近者数百里。既到,狱吏责如章告,不服,则笞掠定之。于是皆亡匿。狱久者至更数赦,十余赠犹相告言,大抵诋以不道以上。廷尉及中都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又十有余万。”是可见当日刑狱之滥也。民之生于是时,何不幸哉!]
“东方群盗起”。泰山,琅琊农民暴动起义,阻山攻城,道路不通。出兵弹压。拜直不疑为青州刺史。
[时关东农民起义军纷起,大者数千人,攻城邑,取库兵;小者以百数掳掠乡里者不可胜数。泰山、琅邪有徐勃等,南阳有梅免等,楚有段中、杜少等,燕赵之间有坚卢、范主等。起义历经数年。遣直指使者暴胜之等赴各地镇压。暴胜之奏杀(经奏报批准而杀)二千石、诛(不经奏报而杀)千石以下,及与起义军通行、饮食而连及者,大郡至万余人。作“沈命法”:“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所捕人数不足)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主管之人)皆死。”以后他方官与小吏多隐匿不报,以全身避法。]
颁《沉命法》,凡二千石以下察捕盗贼不力者,皆处死。
[赵翼论曰:“汉武时,酷吏盛行,民轻犯法,盗贼滋起,大者至数千人,攻城邑,掠库兵。帝使光禄大夫范昆、[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持节发兵,斩首或至万数,并诛通行饮食者。数年稍得其渠率,而散亡者又聚党阻山川。无可奈何,乃作沈命法,盗起不发觉,觉而勿捕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皆死。其后小吏惧诛,虽有盗不敢发,恐累府,府亦使不言,故盗贼益多。”
《史记·酷吏列传》记载天汉暴动较详,认为主要原因是酷吏专断,“吏民益累犯法,盗贼滋起”。《汉书·王莽传》则认为连年征伐是天汉暴动的直接原因。大抵天汉暴动是元封流民骤现形势的重演,不过规模更大,来势更猛。]
秋,止禁胡巫祠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