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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没怎麽碰过她。我是一个同性恋。对於女人……完全是尽义务一般的敷衍……
“我觉得很好了。”她表情真诚,“真的,你对我一直都很温柔……连大声说话都没有过……我以前还一直担心你会讨厌我,所以当你说我们结婚的时候……我真的很高兴……都不敢相信是真的……现在这样已经够好的了,你陪著我……”
我沈默下来。我有什麽好的?随便一个男人,能给你的,都比我来得多。
也许早一点离开你才是真的为你好。
“而且……”
“恩?”我还在思索如果离婚,会不会对她比较好,起码少浪费一点青春在我这种无用的人身上。
“有件事我一直想告诉你……”她忽然微微红了脸,小巧的耳朵也变地红扑扑。
“恩?”离婚虽然对女孩子来说不是好事,可怎麽也好过在我这种人身边无聊地熬过一生。
“我怀孕了。”
我呆呆的,似乎轰鸣过的太阳||||穴还在隐隐作痛。
也许是我的表情过於震惊,她扑哧笑了出来:“你不用吓成这样嘛,这是很正常的啊,我们结婚都一年了……”
她的声音越来越模糊,慢慢地就完全听不见了。
我的孩子?我的…………
我知道我错了,
可是已经不能回头了。
是一个男孩子,他在大哭之後就对著我笑,笑得虽然有点丑,可是那麽可爱。我怔怔地抱著他落眼泪。
从此以後我就只能死心塌地地做他的父亲,做卓蓝的丈夫了,什麽也不能想。
孩子慢慢地,似乎又是迅速地就长大了,会说话了,会走了,接著上了幼儿园,然後就是小学,他越来越像我小时候,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连性格都相似……我知道他长大以後一定就是我少年时代的翻版,长眉毛,尖下巴,挺直的鼻子,狭长的眼睛,笑起来有一边很浅的酒窝,有点秀气,但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男孩子。
他和我一样功课很好,不怎麽和女生说话,小小年纪就是老母鸡的性格,喜欢隐忍,不够坦白,但是乖巧,就像我小时候一样成了班长,讨老师喜欢……
他比起妈妈更喜欢爸爸,一天到晚跟著我。我教他写字,教他背诗,教他做拙劣的模型……卓蓝在旁边看著一对面容相似的父子趴在一起做拼图,笑得开心,只有在我教他品酒的时候才会为当父亲的为老不尊而抱怨两句。
他虽然不姓程而姓卓,但却确确实实是流著我血液的,和我相似得惊人的儿子。
我抱著他,坐在卓蓝身边看电视的时候,就再也不能想我的过去,想曾经在一起的某个男人。我是这个孩子的爸爸,我是这个女人的丈夫。是我莫名其妙闯进他们的人生里,我不能不负责。
我坐在花园的长凳上半眯著眼睛走神,儿子在几步之遥拿著相机歪歪扭扭偷拍我,然後拿著相片跑过来给我献宝,上面那个面容清瘦,闭著眼睛很寥落的男人是我,真是的,几年过去的,脸却一点也没变过。
“干什麽?”
“是下周要交给摄影课老师的作业。”
“哦。”现在小孩子学的东西可真多。
“题目叫我爱爸爸。”
我笑出来,难免虚荣一下。
“不,应该是我最爱爸爸。”
“恩,说得好,有赏,把我上次打的那个游戏的存档送给你……”
“那爸爸最爱谁呢?”
“…………”胸口痛了一下。
恍然间想起来那张照片,那个时候,那个人低头对著我笑,难得温柔的表情。
我摸了摸儿子柔软的头发:“恩,爸爸当然最爱妈妈……还有文扬啊。”
很多年前S城的那个冬天,镜头下的我和他。
喀嚓。
现在想起来,
那一瞬间,原来只是凝固,而非永恒。【红尘】
13
我终於还是和卓蓝离婚了。我们之间并没有发生什麽,只是那个时候有个身世人品都很不错的男人一直在锲而不舍地追求她。我已经耽误她太久了,不能耽误她一辈子。坦白说,除了刚结婚的时候出於义务而不得不,之後几乎就没有再碰过她。不是她不好,而是我……这样的身体,早就没什麽男性的本能了。
她还算年轻,漂亮依旧,文扬也长大了一点,不至於不懂事,我想我是应该走的时候。
卓蓝一直哭,弄得我很难受,我真是从头到尾都是个烂透了的丈夫,只希望亏欠她的只到此为止,不要再多下去了。
可是已经快十年,不论怎麽样,都是我不好。
文扬反而一声不吭,他比一般孩子都要早熟,不哭不闹,只是绷著小脸看著我,看著我这个只懂得逃,把事情弄得一团糟的糟糕男人。
离了婚,但我们还是保持频繁的日常交往,像真正的好朋友一样。我自己在一家电子公司做得平稳,有了积蓄就买东西给他们,虽然知道他们身在豪富之家,什麽也不会缺,但还是习惯提著大小盒子过去,毕竟我能给他们的也没有其他的了。卓蓝平静下来,就在我去的时候准备茶点,坐在一起轻松聊天。说真话,比起夫妻,我们做朋友更适合得多。
文扬不像小时候那麽和我亲近,他还小,还不能理解。但我知道他还是喜欢我,不然也不会把我带给他的东西小心翼翼摆在卧室里。
生活安逸平静,没有什麽缺失,但真的也没有什麽意义。
很快我四十岁了。
二十年里我的时间就像停止了一样,样貌几乎没有改变过。长大成|人的文扬站在我面前,会有种在照镜子的错觉。这就让我想起另一个和我有著相似面孔的人,可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只知道也许在东京的某个地方。
我找不到他。他和另一个我想起来就觉得疼痛的男人一样,都被我弄丢了。
这辈子剩下的时间,我都要一个人度过。
我活到现在四十岁,中间幸福过两年,和爱的人分开五年,然後重新在一起不到一年……之後,就是漫长得没有尽头的空虚。
本来以为再也见不到他,却在屏幕上见到他被众人簇拥著的,高傲冷峻的脸。
我当时正坐在家里吃简单的晚饭,饭碗落下来砸在腿上,满裤子滚烫的汤汁,可是一点也不觉得烫。
他到T城来了。
虽然知道他绝对绝对不是为我而来,他甚至不知道我也在这里,可是……我们已经……终於又在同一个城市里了。
我呆呆在沙发上坐到深夜。
想起来我的心态也许有点自恋得可笑。第二天我居然下了班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文扬,跟他说爸爸要结婚了,让他以後不要再来找我。我怕陆风见到他。任谁都看得出来他是我的孩子,我不想陆风伤害他和卓蓝──如果陆风还像多年前那样在乎我,如果他会像他以前警告过我的那样报复的话。
而後我居然斗胆厚著脸皮想去见陆风。
当然,只是想想而已。
我当然不会妄想二十年以後我还能和他怎麽样,只是……都二十年了,我实在是想念他。心里偷偷觉得,哪怕见一面也好,也许远远地看一眼就够了。
有过的怨恨都被漫长的时间消磨得模糊,那种比仇恨更深沈的东西,却到现在都消逝不掉。
我犹豫挣扎了很久才到他在T城所拥有的那个公司去,年轻漂亮的女孩子礼貌但是冷漠地问:“请问你和总裁有预约吗?”
“……没有……不过我是他以前朋友……”
“对不起,没有预约的话我也没有办法。”客气的回复里已经有了一丝鄙夷。
“但我真的是……”
“对不起。”完全没有回旋余地的回复。
道歉著转身的时候就听到她在背後小声:“朋友?十个有九个说是朋友,剩下一个就是同学。”
我有点羞惭,只好低著头快步走开。
原来到今天,想见他一面真的成了大多数人的妄想了。
我也觉得自己无聊。见了面又能怎麽样?
是我先不告而别,隔了这麽多年又突然要出现在他面前。做什麽?叙旧?
真可笑。
见他的念头这麽一次之後就完全打消了。真的是相见不如不见。我只是看看新闻,翻一翻报纸,从上面可以看得到他,虽然是千篇一律的报道,他也总是千篇一律的表情,可我已经二十年没有他的消息了,有一张他照片的报纸就一定会买下来。
因为知道我对他的接近,最多也只能到这一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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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freshnet/GB/literature/li_homo/100023384/
倦怠期,突然变身刺,
向那些被我刺伤的人表示歉意。
抱歉我是没有心的人。
这个时候,写谁就虐谁吧。所以那两个年轻的家夥,暂时还是让他们避避风头,笑。先拿老的开刀吧。
关於大家提出的关於无处和殊途的BUG,除了小辰的“高大,天神一般”这个形容需要解释(满脸黑线:178的小辰,在170的林竟眼里,勉强算得上高大吧…
…+至於‘天神一般’,是他在文扬心里很圣洁的意思…
…和肌肉多不多没有直接联系……),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