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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宝珠欣然答应,运动神马的最能多吃饭了。
好玩!
好玩!
看着两人走出去,万富贵和陆老爷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好像在说真的有戏。
陆淮宁对宝珠只能说有点好感,跟她一起走进院子里,就后悔了。
太唐突了,自己对她没有任何其他心思,这样贸然的邀她到院子里走走,原本只是为了避开里头的两个花痴。可在大人们看来,似乎就不一样了,似乎就变成他中意万宝珠。爹向来心疼他,万一爹以为他看上了万宝珠而自作主张把万宝珠嫁给他,那可就不是什么美差了。这样想着陆淮宁不走了,找了个椅子坐下来,对宝珠道:“我想坐下来休息一会,可以吗?”
“可以啊!”
“宝珠小姐平时有什么爱好?”
“捉野鸡、掏鸟蛋。”宝珠以前在村里最喜欢干的就这两件事,而且乐此不疲。为了捉野鸡,她可以在树林里从早上蹲到傍晚,只要野鸡路过,就会掉进她埋好的坑里。
“为什么?”
“好玩!”宝珠给他一个你很笨的眼神。
“那除了这些你还有什么爱好?”她说的那些,在他的世界里都是无法想象的,他的爱好是读书看报,偶尔弹奏一下钢琴。
宝珠摇摇头,问他:“你喜欢爬树吗?”
陆淮宁摇头:“不会。”
“那你会翻墙吗?”宝珠再次皱起眉头来,爬树都不会,好笨!翻墙那么简单的事情总会了吧!
“也不会,像我这样的人,是不能随便翻墙爬树的。”上流子弟谁会去做那些粗野的事情,会惹笑话的。
“哦。”宝珠有些同情的看着他,整个人的生活会不会很枯燥?爬树都不行,那人生还有什么乐趣?
正说着,突然下起了雨,陆淮宁指了指不远处的一颗大树对她道:“我们去躲一躲吧!”
“呀!我衣服还没收。”宝珠说完也不顾自己穿的是一条文雅的高叉旗袍,几步跑到大树前双手抱住树干就开始攀爬。
陆淮宁刚想说危险,就见她已经爬到了五六米那么高,然后快速的从其中一个比较大的小树干往她自己的住的房间的阳台方向爬去,枝繁叶茂的树干正好延伸到她房间的阳台上,宝珠爬树的动作极快,似乎是习惯动作,熟练的叫人拙舌。
等他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时,只见宝珠已经爬进自己的阳台收起了挂在阳台上的几件衣服,从房间里拿了一把伞出来朝着他扔下去:“帮我拿着。”
陆淮宁:“……”
宝珠说完就原路返回的从树枝上往下爬去,不一会就着陆了,她下来的轻松,陆淮宁却看的心惊。不只是她那双美腿时不时的露出一小节在外头,有伤风败俗的嫌疑。还有那动作,和骨子里的野性,都让他不由皱眉。但是良好的教养还是让他友好的将雨伞递了过去:“给你。”
“谢谢。”宝珠甜甜一笑,把油纸伞撑开来,却有留出一半的位置,邀请他一起共用这把雨伞。
陆淮宁见她的浅色旗袍上,已经染上了不少泥土,有些惨不忍睹。因为是夏天,他也没有带外套,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一身狼狈的同自己一起往宴客厅走去。
万老爷见他们回来,本想笑着说,要开饭了过来坐吧!
结果看见宝珠身上那一身的泥,立刻僵住了:“宝珠,你这怎么了?”
嫁给那个能吃的
嫁给那个能吃的
宝珠正要说话,陆淮宁怕她因此挨骂,她虽然野蛮任性,却也还小。心生不忍的帮着圆过去:“外头下起了雨,宝珠不小心蹭到了树上的泥土。”
万老爷听了,对陆淮宁也没那么满意了,宝珠身上都蹭到泥土了,而陆淮宁一身干干净净,这个护花使者不这么称职啊!第一次见面都这样,以后可想而知。
安排座位的时候,就没有特意把陆淮宁和宝珠凑在一起了。结果恰好坐下来时,宝珠左边是陆淮宁,右边是陆昆山。
这顿饭,众人皆是斯斯文文的吃饭,大户人家吃饭讲究不能发出声音,食不言寝不语。宝珠来了后,被教育过几顿饭,万富贵宠她,说有客人的时候,你要细嚼慢咽,没客人的时候,随便你怎么吃。
宝珠斯斯文文痛痛苦苦的小口小口吃着眼前的西餐。结果却有另一个人,很有胆识的大块大块大口大口的吃着他自己那份西餐。宝珠一抬头,发现声音是从她身边传来的,这么多人看着他吃,那人居然丝毫没惧场,那吃相那声音,十分的霸气。
接触到宝珠崇拜的目光,陆昆山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他今天故意吃出些声音来,心想让我入赘没门,让我娶这个媳妇也没门。媳妇我要以后自己选。不让我自己选,我还不能吓得人家姑娘不敢选我吗?
所以故意在如此高雅的环境里,大口大口的吃东西。心想你们不喜欢什么,我就干什么。
宝珠喜欢他这霸气的吃相,看他把盘子里的那份已经快吃完了,关心的问:“能饱吗?要不要再给你一些?”
然后事情却出乎他的意料,当他触碰到那纯洁的眼神,那外漏无疑的关心时,似乎无意间触碰到了他心中最柔软的那个角落。她的眼神里没有鄙夷,也没有骄傲,有的只是真诚的关心。他是陆家的庶子,无论他做什么都会有人指指点点,因为他已经有一个那么优秀的大哥作参照了。可是这个女孩子,看他的眼神,却没有任何的杂质,好似并不知道他的那些“英雄事迹”。
“不用了。”一向看起来很拽,不喜欢理人的陆昆山,情不自禁的回答道。
“哦。”宝珠对他甜甜一笑,然后继续低头吃饭。
饭后,万富贵把宝珠叫到偏僻的角落里问她:“跟你一起逛花园的小子,你喜不喜欢?想不想嫁给他?”
宝珠摇头,嫁人好像是一辈子生活在一起的意思吧!可是跟那个人?爬树也不会,翻墙也不会,想想宝珠就想打瞌睡。
万富贵没想到女儿眼光如此之高,连陆淮宁都看不上。就陆昆山那小子,都不用问了吧!不过陆家这门亲事,他也不稀罕,太不是省油的灯了。他叹了一口气,难得语重心长的道:“没关系,爹回头再给你找个好的,到时候爹再给你。”
“为什么?我想嫁给能吃的那个。”
毛脚女婿
毛脚女婿
“嘭!”的一声,万富贵摔倒在地,有没有搞错?陆家的那个败家子?宝珠真要嫁给他?
“富贵爹,你怎么了?很激动是不是?高兴也要小心啊!”宝珠很体贴的走过去扶起万富贵,看到他脸上的泪水时,又微微一笑:“富贵爹,你怎么高兴的流眼泪了?”
万富贵此刻很想撞墙,他哪里是激动的眼泪啊?
那是伤心,还有愤慨。他就不明白,那小子哪里好,宝珠要嫁给他?
“你喜欢他什么?”
“他能吃。”
万富贵听完眼圈一黑差点昏过去。在宝珠的搀扶下,勉强的忍住了昏倒的欲望,不死心的对她道:“你难道没看见他脸上的伤口?那小子天天跟人打架。”
宝珠却眼神为之一亮,这么高难度的事情都会,那爬树翻墙掏鸟窝对他来说肯定是小菜一碟了。于是她很肯定的说:“打架哇?太好了,我也想玩。”
她说完回过头时,发现万富贵又倒下了,这次是吐血不止……
几日后,大红的花轿抬着昏昏欲睡的宝珠,进了长青街上的一间铺子。
为啥是铺子了?
因为万富贵不愿意让个败家子倒插门呗!想把他的家产都败光没门!最多送你一间带个小院子的铺子,以后随你自生自灭。女儿住不习惯了,可以回家住,回家吃
那个毛脚女婿,就免了!
陆老爷心想我好不容易下了大决心要把败家子扔出去,没道理还捡了个傻媳妇回家浪费粮食,铺子就铺子吧!
他给了陆昆山一笔钱,打发他以后就和新娘子一起住铺子得了。婚礼在酒楼摆,结婚后就让这小两口守着那铺子得了。
只要陆昆山不要经常回家,他就心满意足了,眼不见心不烦啊!
因为结的匆忙,双方的许多亲戚都没来得及赶上,竟有些许冷清。
婚宴吃到八点多就散了,陆昆山回到铺子门口的时候,却有许多不认识的街坊邻居守在门外,看热闹呗!
大户人家的婚礼中,这两位算是最寒酸的了。他们看见新郎官一脸疲惫的被人搀扶着回来,身边只有一个瘦的皮包骨头的小跟班。
大家都在笑了,有钱人家就一定办的豪华?
你们是没见过陆家的小儿子,那婚礼寒酸的,竟还不如街口那个杀猪的屠夫的婚礼来的热闹了。
起码人家是吹吹打打了一整天的,陆家这次娶媳妇,早上也吹打,这到了晚上安静的连一根针掉地下都准能听见响声。
这不新郎官回来了,竟连一卷鞭炮也没放。
不过大家并不为里头枯等着的新娘子感到惋惜,听说是个傻子,傻子配二世祖,那真是门当户对。估计两家正在为清出了两个祸害而高兴了。
陆昆山直接无视这些看热闹的人,一边吩咐跟班把门给关了,一边晃晃悠悠的往里头走去,到现在他脚下还是虚浮的,似乎在做梦似的
你怕不怕我?
你怕不怕我?
他没有想到那个丫头会看上自己,明明爹有意把她和大哥凑一块。当她和大哥一起去院子里走走的时候,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的他就在心里想,估计没自己什么事了。
不管那丫头长得是天仙还是丑八怪,只要大哥有意思,十有八九就是大哥的,跟他没关系了。
别人家的父亲一般会比较偏袒小儿子,而他父亲却很明显的偏袒正室生的大儿子。
他陆昆山不过是妾室生的庶子,从来没有资格和大哥争任何东西,不管是不是本就属于他的。
他没